《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全文 发改办气候[2015]36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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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2020)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9〕8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加快推进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的意见》(浙政办发〔2019〕60号),经市政府同意,现就高质量推进宁波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推进人的全面发展、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出发点,以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为导向,建设集成未来邻里、教育、健康、创业、交通、低碳、建筑、服务和治理等九大场景,积极打造和谐人居、有机更新、产业集成三大样板,高质量推进我市未来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建成一批具有归属感、舒适感、未来感、幸福感的新型城市功能单元,努力打造在全国、全省具有示范效应的未来社区建设宁波模式。

(二)主要原则坚持群众满意,稳步有序。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建立高品质居住空间与多层次居民需求解决体系。

引入融合重点课题研究、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示范应用,广泛征求群众意愿,充分吸纳群众诉求,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推进。

坚持精准施策,做好与征迁安置、人才、房地产管理等相关政策的平衡,做好与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等工作的协调,避免出现政策特区。

统筹推进改造更新和规划新建两大建设类型,以改造更新类为主,以上世纪70~90年代、多孔预制楼板安全隐患高的老旧小区为主体,综合政策处理、安全隐患、居民需求、改造难度等因素确定试点,实行全拆重建或插花式改修建。

规划新建类依托省、市重大发展平台,重点选取人口集聚潜力大、轨道及公交站点等交通枢纽所在区域统筹谋划。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2017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哈政办发〔2017〕59号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2017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哈政办发〔2017〕59号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2017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的通知正文:----------------------------------------------------------------------------------------------------------------------------------------------------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2017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哈政办发〔2017〕5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哈各单位:《哈密市2017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7月20日哈密市2017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要点2017年是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重大战略部署,切实完成全市“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增长目标,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的重要一年。

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结合实际,现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工作思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市第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增强绿色低碳发展意识。

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非化石能源占比,以大力控制碳排放增长为目标,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主体目标责任,落实绿色低碳行动,积极做好应对气候变化与低碳发展工作。

二、主要目标根据国务院《“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6〕61号)部署和自治区“十三五”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为12%,较“十二五”增加1个百分点的要求。

2017年,全市要围绕自治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2.52%的控制目标,全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9.04•【文号】发改环资[2013]1720号•【施行日期】2013.09.0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节能管理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13]172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经信委):党的十八大做出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部署。

发展循环经济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和基本方式。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和《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及近期行动计划》(国发[2013]5号)把实施循环经济“十百千”示范行动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行动,通过创建一批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打造城市发展的升级版。

为落实这一任务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组织开展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和创建目标(一)总体要求按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以提高资源产出率为目标,根据自身资源禀赋、产业结构和区域特点,实施大循环战略,把循环经济理念融入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发展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在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和绿色生活方式,构建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普及绿色循环文化,通过循环发展带动绿色发展和低碳发展,加快构建循环型社会,提高城市(县)环境友好水平、资源节约效益和新型城镇化质量。

(二)创建目标到2015年,选择100个左右城市(区、县)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创建活动。

创建城市(县)的循环型生产方式初步形成,率先构建起覆盖全社会的资源循环利用体系,各主要品种废旧商品回收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城市建筑、交通和基础设施基本实现绿色化,生产系统与社会生活系统的循环化程度明显提高,绿色生活方式普遍推行,形成浓厚的绿色循环文化氛围,循环经济发展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循环型社会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05•【字号】黑政发[2012]57号•【施行日期】2012.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政发〔2012〕57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现将《黑龙江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九月五日黑龙江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41号)精神,确保实现全省“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向低碳方式转变,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统筹经济社会发展与气候环境保护,把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和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大机遇,以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为动力,以调整产业结构、提高能源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和增加碳汇为重点,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工业、能源、建筑、交通、农业等产业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消费模式,推动低碳发展、循环发展、绿色发展,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提高应对气候变化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目标。

大幅度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到201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6%。

控制非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和主要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

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建立。

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得到有效推广,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能力全面提升。

811美丽青田建设行动方案

811美丽青田建设行动方案

“811”美丽青田建设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和《中共浙江省委关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浙委发…2014‟14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制定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浙委发…2015‟23号)、《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补短板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6‟12号)精冲,按照《“811”美丽浙江建设行动》(浙委办发…2016‟40号)和《“811”美丽丽水建设行动》(丽委办发…2016‟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6-2020年开展“811”美丽青田建设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之路,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健全生态文明体制机制为重点,持续精准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强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弘扬生态文化,倡导绿色生活,补齐生态环境短板,绝不把违法建筑、污泥浊水和脏乱差环境带入全面小康社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加快建成“富饶秀美、和谐安康”的幸福侨乡。

(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

既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又突出重点,强化源头治理,全面消除违建现象,全面消除污泥浊水现象,全面消除脏乱差现象,努力改善空气质量,着力在突出环境问题治理、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改善城乡面貌、构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等重点工作上取得突破,从根本上遏制环境污染。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针对不同区域、不同发展阶段及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科学制定差异化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实施分类分层指导,把全县各地打造成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美丽青田建设典范。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6]61号)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6]61号)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低碳发展目标任务,推动我国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绿色低碳发展国际潮流,把低碳发展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加快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强化低碳引领,推动能源革命和产业革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

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

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

碳汇能力显著增强。

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力争部分重化工业2020年左右实现率先达峰,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运行,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减污减碳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二、低碳引领能源革命(一)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

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发展格局。

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5%,非化石能源比重达到15%。

社区开展宣传活动简报

社区开展宣传活动简报

社区开展宣传活动简报社区开展宣传活动简报(通用10篇)社区开展宣传活动简报篇1为迎接6月6日第XX个全国“爱眼日”的到来,增强全民爱眼护眼意识、增强眼病方面的防病治病知识,6月6日黔江社区与XX区残联、区疾控中心、瑞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乐街小区广场联合举办了“全国爱眼日”的专题宣传教育活动。

社区开展的“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以今年的宣传主题--“关爱眼健康,预防糖尿病致盲”为主要内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疗专家向居民介绍了糖尿病作为全身代谢性疾病,对视力影响最大就是视网膜病变,由于糖尿病人视网膜病变早期症状不明显,所以极易被糖尿病患者所忽视,一旦症状明显,病情已严重,往往错过最佳治疗时机,严重时会危害视力,是目前主要的致盲原因之一。

在活动现场,医疗专家为居民提供了高血压检查,解答眼科保健的相关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通过举办“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眼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意识,提高了居民的爱眼护眼意识,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

在活动现场,医疗专家为居民提供了高血压检查,解答眼科保健的相关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

通过举办“爱眼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眼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康复”意识,提高了居民的爱眼护眼意识,受到了社区居民的好评。

社区开展宣传活动简报篇2横杨社区:开展“远离邪教珍爱生命”反邪教宣传活动为了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的反邪教意识,认识邪教的危害,切实增强自觉抵御邪教侵蚀的能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和谐的社区氛围,近日,横杨社区综治工作人员在辖区小区内开展“远离邪教珍爱生命”反邪教宣传活动。

活动以发放宣传单、展示宣传板、张贴宣传海报、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等形式向居民群众进行反邪教宣传,让广大居民群众认识邪教反人类、反科学、反社会的.本质,倡导居民自觉加入反对邪教、破除迷信、崇尚科学、传播文明的行列。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辖区广大居民群众清醒认识到邪教组织蛊惑人心、蒙蔽群众、反对科学的丑恶嘴脸,增强了居民防范和抑制邪教的能力。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政办发〔2015〕101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政办发〔2015〕101号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政办发〔2015〕10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22日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实施意见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是实现建筑业转型升级的有效途径,是我市从建筑大市向建筑强市迈进的内生动力,是促进我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新模式。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51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新型建筑工业化提出以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理念,加快转变建筑产业发展方式,以建设绿色生态节能建筑为目标,以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为重点,依托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全面提高建筑品质,促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

加强政策扶持力度,强化政府规划、引导和服务职能,注重产业链培育,规划建设新型建筑工业化基地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工程项目。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充分发挥开发、设计、生产、施工、材料、科研等企业在新型建筑工业化中的主体作用。

2.统筹规划,分期实施。

近期,依托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等具有标准化特点的建筑群,先进行新型建筑工业化建设试点,初步形成适合本市特点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体系及标准,探索解决新型建筑工业化过程中,政策、设计、生产、建造、监督等环节的衔接问题,建立产业链框架;中长期,形成完善的适应我市特点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体系,从设计模数化、材料部品化向产品个性化过渡,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的优秀企业、形成产业链完善的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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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运营管理 ............................................................................29 4.6 低碳生活 ............................................................................30 第五章 农村社区试点 ...................................................................32 5.1 试点选取 ............................................................................32 5.2 建设指标 ............................................................................32 5.3 低碳规划 ............................................................................34 5.4 低碳建设 ............................................................................34 5.5 低碳管理 ............................................................................37 5.6 低碳生活 ............................................................................38 第六章 保障措施 ...........................................................................40 6.1 加强组织领导 ....................................................................40 6.2 完善配套政策 ....................................................................40 6.3 健全服务体系 ....................................................................41 6.4 增强交流合作 ....................................................................41 附件:名词解释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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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社区试点建设指南
第1页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5 年 2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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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1 第一章 基本要求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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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是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 具体组织单位,负责低碳社区试点的选取和申报工作,编制低碳社 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开发建设单位、 社区内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物业公司等参与试点工作。
2.1.5 新区开发投资主体、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新区开发投资主体、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低碳社区 试点建设工作具体实施单位,根据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协 助所在地新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和乡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做好社 区低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低碳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低碳社区服务 的引入和规范、低碳文化生活的宣传和推广等工作。 2.1.6 其他参与机构 结合低碳社区试点建设的实际需求,充分调动房地产开发企 业、村镇集体企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规划咨询机构、金融 机构、科研机构、碳咨询管理机构、非政府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等 社会机构积极性,鼓励其参与到试点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低碳生 活方式创建的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社会机构的专业优势,有效整合 低碳建设多种资源,创新多元化服务体系,切实发挥其在试点建设 中的专业化服务职能。 2.2 创建流程 2.2.1 工作方案编制 省级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低碳社区试点工作确定的总体要求, 结合本地区低碳发展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低碳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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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基本要求
1.1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 中、四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从各地经济社会发 展实际出发,按照绿色低碳、便捷舒适、生态环保、经济合理、运 营高效的要求,坚持规划先行、循序渐进、因地制宜、广泛参与, 打造一批符合不同区域特点、不同发展水平、特色鲜明的低碳社区 试点,有效控制城乡建设和居民生活领域温室气体排放,为推进生 态文明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 城镇化发展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1.2 建设原则 1.2.1 贯彻落实国家战略要求 低碳社区试点建设要积极贯彻落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主 体功能区和新型城镇化战略、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重大战略部署,将有关理念和要求融入到社区 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和居民生活的全过程。 1.2.2 科学衔接相关工作部署 低碳社区试点建设要结合低碳省区和城市试点、智慧城市、社 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绿色建筑、战 略性新兴产业、循环经济等各项工作部署,加强统筹规划和系统实 施,把低碳社区试点打造为集成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的综合平 台。
1.1 指导思想 ..............................................................................2 1.2 建设原则 ..............................................................................2 第二章 试点实施 .............................................................................4 2.1 实施主体 ..............................................................................4 2.2 创建流程 ..............................................................................5 2.3 分类实施 ..............................................................................7 第三章 城市新建社区试点 ...........................................................10 3.1 试点选取 ............................................................................10 3.2 建设指标 ............................................................................10 3.3 规划引导 ............................................................................12 3.4 设施建设 ............................................................................13 3.5 运营管理 ............................................................................18 3.6 低碳生活 ............................................................................20 第四章 城市既有社区试点 ...........................................................22 4.1 试点选取 ............................................................................22 4.2 建设指标 ............................................................................22 4.3 改造方案 ............................................................................24 4.4 设施改造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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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 通知》(国发〔2011〕41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社 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489 号)相关要求,为指导 和推进低碳社区试点建设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低碳 社区试点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中的“社区”是指城市居民委员会辖区或农村村民委 员会辖区,包括辖区内的居民小区、社会单位、配套设施等。“低 碳社区”是指通过构建气候友好的自然环境、房屋建筑、基础设施、 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实现低碳排放的城乡社 区。《指南》明确了低碳社区试点的基本要求和组织实施程序,提 出按照城市新建社区、城市既有社区和农村社区三种类别开展试 点,并详细阐述了每类社区试点的选取要求、建设目标、建设内容 及建设标准。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及参与试点建设的其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 位和社会团体等试点实施主体,可参照本《指南》,立足本地实际 情况,本着因地制宜、分类推进的原则,科学有序开展低碳社区试 点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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