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财政工作措施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7.31•【文号】农办计财〔2019〕54号•【施行日期】2019.07.3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近年来,各地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17〕19号)文件要求,组织实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支持农业生产托管发展,加快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大格局,有效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力推动了服务规模经营和农业绿色发展。
但在项目任务落实过程中,部分地方和单位还存在认识不够到位、重点不够突出、操作不够规范等问题。
为进一步做好以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推动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九大指出,要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2019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意见》强调,要健全面向小农户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加快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小农户生产托管促进工程,不断提升生产托管对小农户的覆盖率,将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
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安排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以下简称“项目任务”),支持小农户通过农业生产托管为主的服务方式,广泛接受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对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意义重大。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

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12.10•【字号】哈财绩〔2018〕750号•【施行日期】2018.12.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预算、决算正文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哈财绩〔2018〕750号市直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及《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预〔2018〕167号)有关要求,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按照省财政厅三年内实现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的部署,现将我市2019年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2019年开展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的市直部门包括: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市司法局、市环境保护局等50个部门(详见附件1)。
二、实施内容(一)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有关部门在年度预算编制时,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针对主要职责、重点工作设定绩效目标,填写《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表》,报送财政部门。
绩效目标要全面准确、科学规范,整体反映部门预期工作目标和效果;要尽可能量化,达到可审核、可监控、可评价、可公开。
财政部门要加强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的审核,未按要求设定绩效目标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安排预算,并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批复下达。
(二)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有关部门要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支出进度,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
(三)开展绩效自评和结果应用年度预算执行终了,有关部门要对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自评,填写《部门整体自评表》,撰写自评报告,对未完成目标的要分析原因,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并将评价结果报送财政部门。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9年第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9年第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1.30•【字号】北政办〔2019〕15号•【施行日期】2019.0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海市2019年第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工作方案的通知北政办〔2019〕1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涠洲岛旅游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北海市2019年第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9年1月30日北海市2019年第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工作方案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我市被列为沿海开放城市35周年。
做好今年的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为实现我市2019年第一季度经济发展“开门红”,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按照“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深入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五个扎实”新要求和打造向海经济新任务,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求,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工作,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建美管好滨海城市,深化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打造好向海经济,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收官打下决定性基础,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力争第一季度我市经济增长8%左右,实现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开局。
二、第一季度主要经济指标目标及工作措施(一)农林牧渔业增加值1.目标:同比增长5%左右。
2.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
(1)积极推动农业农村工作。
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发展工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深入乡村、企业考察调研。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青财绩〔2019〕1号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正文:----------------------------------------------------------------------------------------------------------------------------------------------------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青财绩〔2019〕1号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机制,按照《预算法》、《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青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及财政部有关工作部署,现就做好市级专项资金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以下简称“绩效运行监控”)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重要意义绩效运行监控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财政部门、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依照职责,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开展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活动。
实施绩效运行监控是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加快预算支出执行进度、确保绩效目标按计划顺利实现的重要手段,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优化资金配置的重要保障。
市直预算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绩效运行监控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绩效运行监控作为提升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
二、绩效运行监控的组织方式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结果运用、及时纠偏”的原则,绩效运行监控由市财政部门统一组织,市直预算部门分级实施。
市直预算部门(单位)是实施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的主体,负责组织部门本级开展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对所属单位的绩效运行监控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按照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绩效运行监控结果。
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预算执行单位(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负责开展预算绩效运行日常监控,定期对绩效运行监控信息进行收集、审核、分析、汇总、填报,分析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并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9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9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9.09.18•【字号】黑财规审〔2019〕10号•【施行日期】2019.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9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19〕10号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省农垦总局:现将《黑龙江省2019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
黑龙江省财政厅2019年9月18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补贴对象、标准及依据第三章补贴资金发放及管理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五章附则黑龙江省2019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安全、规范、有效,保障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基本收益和合法权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玉米和大豆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7〕118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稻谷补贴的实施意见》(财建〔2018〕405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印发〈目标价格补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30号)和《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9年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财规审〔2019〕5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是指中央财政拨付,用于保障玉米、大豆和稻谷生产者基本收益的补贴资金。
省政府统筹部分资金的分配、拨付、管理及绩效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省财政厅负责补贴资金管理,具体负责测算补贴标准,分配并拨付补贴资金,监督指导补贴资金管理发放,对补贴资金使用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总结(2)5篇

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总结(2)5篇第1篇示例: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总结一、总体情况2024年,我国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全年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支出合理安排,财政预算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各级政府严格按照预算法和财政法的规定,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
以下是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总结。
二、财政收入情况2024年,全国财政总收入为XX亿元,同比增长X%。
收入结构优化,税收收入持续增长,非税收入稳步增加。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主要税种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势头。
地方财政收入也有所增加,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024年,全国财政总支出为XX亿元,同比增长X%。
支出结构合理,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
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支出得到充分保障,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好的公共服务和保障。
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了长足进展,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预算执行监督情况2024年,各级政府加强了对财政预算执行的监督,完善了预算执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预算法和财政法的规定。
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的监管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确保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加大预算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审计力度,发现并及时纠正了一些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保障了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尽管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部分地方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着“支出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现象,导致了部分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不足和民生保障不到位。
二是一些地方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着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部分财政资金使用不符合预算规定,需要加强监督和管理。
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总体情况良好,取得了显著成绩。
但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和管理,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高效使用,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我国财政预算执行工作将会取得更加辉煌的成绩。
2019年武侯区城管理局

2019年武侯区城市管理局部门预算目录第一部分武侯区城市管理局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第二部分武侯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名词解释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一、部门预算收支总表二、部门收入总表三、部门支出总表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科目表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表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表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第一部分武侯区城市管理局概况武侯区城市管理局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基本职能城管局本级: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及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规范。
3.负责全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依法对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市容环卫设施的拆除、迁移项目方案的审核,参与本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的环卫配套设施方案的审核和竣工验收;拟订实施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度的具体方案;监督管理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和生活垃圾压缩中转场地的运营管理;按照市场经济规律,组织、引导、监督和管理全区市容环境卫生专业化服务企业的日常运行。
4.负责本区城市市容景观的规范管理,编制全区非公共载体户外广告设置详细规划;负责本区户外广告和招牌定点设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利用园林绿化设施和建筑物、构筑物等占用城市空间和立面而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拟订全区城市夜景灯饰设置总体实施方案,监督检查夜景灯饰使用单位的维护工作;负责城市夜景灯饰规划、建设方案和商招店招升级改造方案的审查和检查验收。
5.负责组织开展植树造林、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全区公共绿地、风景园林的管理养护,参与全区公共绿地、风景园林规划建设方案的审查;负责全区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6.负责全区综合执法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对全区综合执法人员岗位培训、管理和考核;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牵头组织全区性城市管理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活动;受理市民有关城市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2023财务工作计划及目标-通用5篇

2023财务工作计划及目标-通用5篇2023财务工作计划及目标--第1篇20xx年即将开始,在上年财务管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细致分析我校以后发展形势,制定财务工作计划如下:1、进一步巩固会计核算改革工作搞好会计核算是做好学校财务工作的基础,因此,必须在巩固会计核算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的水平。
2、进一步加强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去年年底陆续上了单位工资、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及年初上了单位预算编制系统软件,因此要加强财务人员计算机操作水平,加强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3、加强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会计人员的整体核算水平4、管好、用好各种经费尤其管好、用好中央下拨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不得用于人员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偿还债务等。
5、做好收费工作做好两学期的学生收费工作,严格按照一费制收费标准收费,做到收费标准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增强学校财务收支的透明度每季度公示一次,让每一位教职工心里有数。
并在教代会上作财务工作报告,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
2023财务工作计划及目标--第2篇为了全面完成市局及镇党委、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财政经济良性循环,使我镇的财政工作能够得到进一步提高,特制定2019年度我所财政工作计划及总体目标如下:一、积极抓好财政收入,提高收入质量,促使我镇财政收入稳中有增(2019年财政收入确保突破800万,力争达到900万)。
同时,努力压缩非正常开支,保证工资发放和必要的事业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不留缺口。
二、巩固和完善农村改革成果,加强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征管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税法的宣传,加大契税、占用税的清理力度,全面做好农税征管等的各项服务工作。
三、加强涉农补贴资金的管理,做好惠民直达工程工作,严把政策关,规范操作。
加强惠民直达工程的宣传力度,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做好日常维护工作,按时完成种粮农民信息完善录入工作,按月做好各项补贴的工作目标及计划信息录入、清册公示、资金发放及数据上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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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财政工作措施 20**年财政工作措施篇一 一、努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严格执行年初预算,确保全年收支平衡。 20**年,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在今年市财力趋于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将努力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年初做好资金预算的编制上报,年中严格按照年初市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指标合理安排和使用资金,年终做好部门决算和财政决算工作,务必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积极培植税源,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 20**年,市财政将重新实行“税收分层”财政体制,为增加财政收入,镇财税所将与国税二分局、富新税务所一道,对本镇辖区内的所有涉税事项和纳税人进行全面摸底(),积极培植新的税源,制定相对科学合理的乡镇纳税体系;加强税法宣传和对纳税人员教育,为顺利完成税收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加大税收征管力度,狠抓零星税源的管理。 三、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镇财政所将继续坚持客观、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资金拨付程序,明确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合法性和合规性,有效促进全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及其他项目顺利推进。 四、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增强镇级财力。 20**年,在保障日常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我们还要寻求新的发展,为此,镇财政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密切联系,力求上级部门的支持和政策倾斜,多方筹措资金,不断增加可支配收入,为我镇各项事业的发展和进步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五、严格执行《机关内务管理制度》,加强镇级财务管理。 (一)费用开支管理 镇财政的所有开支必须坚持先请示后开支的原则,凡遇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必须由具体经办人以书面报告的形式,造好预算,报分管领导核实,经书记、镇长签字同意后方可开支,且开支额度必须控制在审批范围内;其他日常零星开支在报销时,必须发票正规,填写规范,票面相符,报销凭证由经办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再由财政所所长对票据的规范性进行审核签字,并于一周内到镇长处签批,最后到财政所进行报销。 (二)拨款管理 镇财政所对在镇上有拨款的单位、村(居)的拨款事项及额度做到心中有数,针对类似村级转移支付的拨款事项要编制好拨款计划,并报书记、镇长知晓。在拨付款项时,坚持会计管印鉴,出纳管支票的原则,由出纳根据领导签批的款项及额度开据转账支票后,再交会计审核盖章后方可办理。在拨付财政专项资金时,镇财政所做好参谋,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三)票据管理 镇级财政票据管理实行领退制,从市财政局统一购买,用完后再到市财政局统一核销。为加强票据管理,财政票据由镇财政所出纳负责管理,机关各办所、村(居)委会需开票时,只能在镇财政所代开,不予领用。 六、进一步加强村(居)财务的监管和督查。 加强对村(居)财务的监管和督查力度,X月份,将组织镇财政、农业中心(农经站)相关人员,对各村(居)财务管理进行一次专项财务审计;定期不定期的对村(居)各项资金拨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督查。为提高镇村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今年内将对各村(居)会计、专业会计进行一次财务专业培训。 做好各类涉农补贴项目的登记、核查、上报和发放工作。 1、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项目 做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小麦油菜水稻良种补贴项目的面积核查登记工作,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无误,与信用社密切配合,通过“一折通”及时将各项补贴发放至农户手中。 2、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项目 按照上级财政、商务部门的要求,继续做好家电、摩托车下乡补贴的核实、申报和兑付工作,对补贴事项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及时将补贴事项进行系统录入;保证每周向市财政局上报一次补贴事项,确保农户(商家)及时领取补贴款项。 八、尽快适应财政“大平台”的操作规程,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到位。 20**年,市、镇划拨预算资金、工资直发申报全面启用“大平台”操作系统。为合理安排好财政资金,镇财政所将结合镇上历年月份的开支情况,制定出预算资金的分月拨付计划,确保财政资金及时到位、合理使用。同时每月X日前完成工资直发的修改、审核等申报工作。
20**年财政工作措施篇二 一、注重经济发展,奋力壮大地方财源 一是加大集贤产业园区建设扶持力度。紧抓国家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机遇,围绕“一城一园”建设的发展战略,建立招商引资奖励机制,加快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园区土地出让收入全部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及还贷,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多方筹措资本金,加大“一城一园”的融资力度,扶持企业做大做强,提升园区承载能力,促进工业经济发展,培植骨干财源。二是抓住政策机遇,扩建政策型财源。紧抓《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省市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等区域性政策机遇,利用我县被列为省财政直管县的有利条件,多方争取政策性支持,以政策落实拉动财源建设。三是全力参与“项目提升年”活动。认真做好项目前期的各项基础工作,继续运用税收、贴息等财税政策,扶持优势骨干企业,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积极配合促进重大旅游项目实施,大力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力争更多的项目纳入国家、省、市发展规划,提高企业税收对财政的贡献率,培植后续财源。 二、注重收支管理,努力做大财政“蛋糕” 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和分析。建立并完善税源动态监控体系,做到以票控税,继续实行财税库联席会议制度,挖掘增收潜力,拓宽增收渠道。建立财政收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确保收入持续较快增长。二是坚持依法治税,依率计征。进一步完善协税护税机制,大力清缴欠税、堵塞漏洞、确保应收尽收。成立契税直征大厅,落实契税实现较快增长的有效措施。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严格以票管费,积极实施非税收入收缴改革,规范收缴程序,分批将本级在预算外管理的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四是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执行。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增加,继续坚持财力向重点领域和民生倾斜。细化支出项目,严格预算约束,建立支出预算执行责任制度,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严肃性。五是加快支出进度,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均衡性。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重点的顺序,加强资金调度,妥善安排支出。做好公务员津补贴、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发放工作。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健全科学生财、聚财、用财的管理机制。 三、注重民生公益,着力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一是加大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力度。整合支农资金,加大“三农”投入,开展村级一事一议奖补机制试点,扶持猕猴桃、蔬菜、苗木花卉三大特色产业,支持农村小型水利设施、饮水安全等项目实施,多方筹措资金,重点支持万亩有机猕猴桃观光示范园建设,推进农业产业化。继续做好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等涉农补贴发放,促进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持续增长。二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争取上级支持,加快推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建设,提高新合疗财政补助标准,积极探索农村养老保险的路子。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医疗、养老、住房保障制度,做好城乡低保、救济救助等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三是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落实“民生八大工程”县级配套资金,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加大中小学校舍建设投入,逐步扩大“蛋奶工程”实施范围,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基层卫生服务设施建设,支持科技、文化体育、生态环境等社会事业蓬勃发展。 四、注重管理创新,全力深化财政改革 一要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二要完善部门预算编制制度。要细化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逐步实现“一上”预算编制全部细化到“项”级科目和落实到具体执行项目,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三要集中力量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大力推进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逐步将各类财政资金和各级预算单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确保年内在县级部门全面推开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建立起操作规范、运行良好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体系。四要加快实施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试点工作。建立国有资产网上动态监控体系,要认真把关,严格国有资产出租、出让、处置报批程序,严肃查处随意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五要做好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制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将绩效考评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增强绩效评价的实效性。六要积极组织推进政府采购改革。要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扩大“电子采购”范围和规模,不断优化政府采购程序,规范财政采购资金运作,推行“阳光采购”。七要加快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逐步建成横向连接同级预算单位、金库、银行、税务等相关部门的城域网,要加快预算编制、国库集中支付、县级预算执行、惠农补贴、乡财县管等系统的应用,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的系统支撑。 五、注重资金效益,竭力加强财政监督 一要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要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和预算编制、预算执行相互协调机制,建立事前审查把关、事中跟踪监控和事后检查评价相结合的财政监督运行机制,促进监督与管理相结合。二要不断推进财政监督检查制度化、规范化。要统筹全局财政监督工作,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步骤、规范监督检查报告,要密切配合、相互合作,树立财政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要及时制定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要将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重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改善民生投入等资金列为重点检查内容,有计划、有步骤的做好实施工作。三要自觉依法接受人大、审计监督。逐步细化报送人大审议的预算草案,认真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要继续开展《会计法》执法大检查,切实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要及时做好财政供养人员年检工作。要继续加大票据审核力度,不断提高核算水平。四要加大财政违规违纪资金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和工作规程,严格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财政违规违纪问题,营造良好的财政经济秩序,不断提升财政服务效率和依法理财水平。
20**年财政工作措施篇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