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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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吉沙尚检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安全工器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严格管理和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保护工作人员在生产活动中的安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工器具是指用于防止工作人员高空摔跌、物体打击、触电和化学有毒有害气体防护用品的工器具.
第三条本规定规范了电力安全工器具的验收、试验、使用、保管、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四条公司生产管理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在验收、试验、使用、保管及监督等工作中贯彻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新能源公司。
第二章安全工器具的种类
第六条电气安全工器具是指:绝缘(拉)杆、验电器、绝缘手套、绝缘鞋、验电笔、接地线等.
第七条机械及化学安全工器具:梯子、安全带、防坠器、安全帽、安全绳、登高板、脚扣、防护眼镜、防护面罩、防毒面具等。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八条安生部安全管理人员管理职责:
1、负责制定本单位的管理制度。
2、督促指导各风电场、光伏场开展安全工器具的培训工作。
3、监督建立安全工器具台帐。
4、监督检查安全工器具的试验、使用、保管和报废工作。
第九条风电场、光伏场管理职责:
1、建立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做到帐、卡、物相符,试验报告、检查记录齐全。
2、公用安全工器具由安全员保管,保管人应定期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发现不合格或超试验周期的应另外存放,做出不准使用的标志,停止使用。保管人应做好发放和收回日期的登记;人员变动要办理移交手续;报废工器具按要求履行报废手续。
3、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及维护培训,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正确使用安全工器具。
4、每月对安全工器具全面检查一次,做好检查记录。
第四章安全工器具的发放和管理
第十条安全工器具的发放范围根据工作需要而定。使用期限根据其技术标准而定.
第十一条各风电场、光伏厂需及时检查安全工器具遇有缺失及时补充。
第十二条员工领取安全工器具时,必须在“物品领用单"上签字,以备存查。
第十三条凡因员工个人原因造成安全工器具丢失、损坏的,应由本人负责。经本人提出申请,班组、风电场证
明,安全生产部批准,可按规定办法赔偿后予以补发。赔偿办法如下:
不足规定使用期1/3时,按原价赔偿。
不足规定使用期的2/3时,按原价的1/2赔偿。
第十四条因抢险救灾、异常和事故处理造成安全工器具损坏的,经本人提出申请,风电场证明,应及时补发,新补发的安全工器具使用期限从发放日期开始计算。
第十五条生产现场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应列为值班人员交接班项目按班检查,并按交接班制度移交。
第五章安全工器具的试验
第十六条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检查、试验周期及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下列情况应进行不定期检验、试验:
1、规程要求进行试验的安全工器具;
2、新购置和自制的安全工器具;
3、检修后或关键零部件经过更换的安全工器具;
4、对其机械、绝缘性能发生疑问或发现缺陷的安全工器具;
5、出了质量问题的同批安全工器具。
第十八条安全工器具试验后应贴合格证,合格证应注明试验人、试验日期及下次试验日期.试验不合格的安全工器报安全生产部及计划物资部进行报废处理,不得投入现场使用.
第十九条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作如下检查、试验:
(1)绝缘手套每次使用前均要做外观检查和充气挤压法试验,不得有漏气现象。
(2)携带型接地线每次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断股、护套破损或线夹断裂、松动等。
(3)橡胶制品的安全工器具应定期检查,应无空隙、无杂质、不发粘、不发脆.
(4)绝缘安全工器具使用前应擦拭干净。
第六章安全工器具的检查及使用
第二十条检查及使用的一般要求:
1、定期组织电力安全工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凡是在工作中需要使用电力安全工器具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接受定期培训。
2、安全工器具的使用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和发电厂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等规程和产品使用要求,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时应戴绝缘手套。
第二十一条安全帽
1、安全帽的使用期,从产品制造完成之日起计算:植物枝条编织帽不超过两年;塑料帽、纸胶帽不超过两年半;玻璃钢(维纶钢)橡胶帽不超过三年.对到期的安全帽,应进行抽查测试,合格后方可使用,以后每年抽检一次,抽检不合格,则该批安全帽报废.
2、使用安全帽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安全帽的帽壳、帽箍、帽衬、下颚带、锁紧卡等组件应完好无损,帽壳与顶
衬缓冲空间水平间距为5~20mm,垂直间距应≤50mm(国标)。
3、使用安全帽时应将锁紧卡调整到合适位置,系好下颚带,防止工作中前倾后仰或其他原因造成滑落。
4、严禁坐压安全帽,防止损坏变形。
第二十二条安全带(绳)
1、使用频繁的安全带(绳),要经常做外观检查,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更换.安全带使用期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2、安全带的腰带和保险带、绳应有足够的机械强度,材质应有耐磨性,卡环(钩)应具有保险装置,安全带(绳)使用长度在3米以上的应加缓冲器,也可与速差式自控器和自锁勾串联使用.
3、安全带(绳)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项目如下:
(1)组件完整、无短缺、无伤残破损;
(2)绳索、编带无脆裂、断股或扭结;
(3)金属配件无裂纹、焊接无缺陷、无严重锈蚀;
(4)挂钩的钩舌咬口平整不错位,装置完整可靠;
(5)铆钉无明显偏位、缺失,表面平整.
4、安全带应系在牢固的物体上,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在棱角锋利处。安全带要高挂或平行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