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山环境质量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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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季度安徽环境质量状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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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季度安徽省环境质量状况2017年第1季度,全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全省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2.1%。

有3个城市出现酸雨,全省降水pH均值为5.46,酸雨频率为14.1%。

全省地表水总体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6%。

各市功能区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为80.6%。

一、环境空气(一)总体状况2017年第1季度,全省未连续出现影响范围广、持续时间长的空气重污染过程。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1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26.7%(宿州)~94.4%(黄山)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52.1%,轻度、中度重度和严重污染天数比例分别为35.4%、7.9%、4.5%和0.1%。

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

与上季度相比,全省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下降15.4个百分点;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下降6.0个百分点。

表1 2017年第1季度城市空气达标天数比例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合肥44.4 蚌埠44.4 六安78.9铜陵48.9 淮北41.1 阜阳27.8 马鞍山65.6池州37.8 亳州36.7 淮南44.4 芜湖77.5安庆50.0 宿州26.7 滁州54.4 宣城61.1黄山94.4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综合指数评价,第3季度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3位城市是宿州、亳州和淮北;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3位城市是黄山、宣城和六安。

表2 2017年第1季度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排名城市综合指数最大指数排名城市综合指数最大指数1 黄山 3.64 1.06 9 池州 6.49 2.492 宣城 5.69 2.11 10 淮南 6.75 2.37排名城市综合指数最大指数排名城市综合指数最大指数3 六安 5.71 1.74 11 蚌埠 6.89 2.344 芜湖 5.75 1.60 12 铜陵 6.91 2.205 马鞍山 5.84 1.91 13 阜阳7.44 2.896 滁州 6.16 2.09 14 淮北7.48 2.667 安庆 6.18 2.3115 亳州7.50 2.698 合肥 6.48 2.2616 宿州7.54 2.94(二)主要污染物状况PM2.5季均浓度在37微克/立方米(黄山)~103微克/立方米(宿州)之间,平均为78微克/立方米。

姜堰区二0一七年环境质量简报

姜堰区二0一七年环境质量简报

姜堰区二0一七年度环境质量简报2017年度,姜堰区环境监测站对姜堰区的大气(含降尘、降水)、噪声、地表水等环境要素进行了监测。

现将监测结果简介如下:一、环境质量(一)环境空气1、12月环境空气质量12月份共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日报31期,监测项目为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

根据监测结果,十二月份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1.3%,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

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统计及日均值浓度统计分别见表1和表2。

与2016年同期比较,臭氧(O3)浓度有所降低,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一氧化碳(CO)和细颗粒物(PM2.5)浓度有所升高。

统计情况见图1。

表1 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统计表表2 环境空气污染物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毫克/立方米图1 十二月份大气主要污染物月均值与去年同期对比2、1-12月环境空气质量1~12月,根据环境空气质量AQI评价结果显示,全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75.1%,较去年同期降低2.3个百分点,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统计及日均值浓度统计分别见表3和表4。

与2016年同期比较,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有所降低,二氧化硫(SO2)、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有所升高。

统计情况见图2。

表3 1-12月环境空气质量日报统计表表4 环境空气污染物监测结果统计表单位:毫克/立方米注:1.一氧化碳为一氧化碳(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浓度,单位:毫克/立方米;2.臭氧为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数浓度。

图2 1~12月大气主要污染物月均值与去年同期对比(二)降尘姜堰区设降尘测点4个,其中气象站为清洁对照点,全区降尘均值为4.66吨/平方公里·月,去年同期5.59吨/平方公里·月。

中国环境标志(十环认证)2017年5月获证企业

中国环境标志(十环认证)2017年5月获证企业

92 四川九红教学设备有限公司 93 烟台富华达精密电子有限公司 94 光宝电子(广州)有限公司 95 广东华展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96 丰林亚创(惠州)人造板有限公司 97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98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99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100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101 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 102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103 立邦涂料(中国)有限公司 104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105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106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107 兄弟(中国)商业有限公司 109 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 110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111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112 上海三银制漆有限公司 113 常州市君悦建筑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114 广西鼎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15 北京雨昕阳光太阳能工业有限公司 116 淄博金友钢木家具有限公司 117 宏碁股份有限公司 118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19 上海震旦办公自动化销售有限公司 120 汉高粘合剂有限公司 121 中国惠普有限公司 122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123 广东壮丽彩印股份有限公司 124 浙江高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5 沈阳旭日印刷有限公司 126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127 福建省台华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128 广东华润涂料有限公司 129 成都九鼎柜业有限责任公司 130 广西高峰五洲人造板有限公司 131 湖南省美如画彩色印刷有限公司 132 北京云浩印刷有限责任公司 133 山东福特家具有限公司 134 上海佳鹭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35 四川省永亨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36 济南格芬石墨烯矿物环保涂料有限公司 137 广东信源彩色印务有限公司
44 柯尼卡美能达办公系统(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市
46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47 广州立邦涂料有限公司 48 华新水泥(郴州)有限公司 49 富士通信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50 富士通信息系统(深圳)有限公司 51 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52 广东联塑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53 陕西赛雅工贸有限公司 54 陕西赛雅工贸有限公司 55 广东卡诺亚家居有限公司 56 深圳市中龙旗科技有限公司 57 清投智能(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8 广东联友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59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60 波士胶(上海)管理有限公司 61 成都壹品欧迪家具有限公司 62 深圳市东方中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3 理光(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64 紫荆花涂料(上海)有限公司 65 海尔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66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67 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8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69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70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71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72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73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74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75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76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77 联想(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8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79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80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81 爱普生(中国)有限公司 82 戴尔(中国)有限公司 83 联想(北京)有限公司 84 鹤山市知墨印刷粘合材料有限公司 85 江门市科益五金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86 温州市凯业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87 四川川科塑胶有限公司 88 成都华鑫凯美佳科技有限公司 89 济南翔龙办公家具有限公司 90 深圳市立捷家具有限公司 91 广州市名伟家具有限公司

2017年佳木斯市环境质量简报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7年佳木斯市环境质量简报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17年佳木斯市环境质量简报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17年,佳木斯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到和好于二级的优良天数为324天,达标比例为88.8%;污染天数为41天,其中轻度污染为21天,中度污染为8天,重度污染为8天,严重污染为4天。

佳木斯市环境空气中,首要污染物主要为细颗粒物(PM2.5)、其次为O3-8h。

从综合污染指数看,采暖期综合指数明显高于非采暖期,表明佳木斯市采暖期空气污染重于非采暖期。

各项污染物年均值除细颗粒物(PM2.5)超标外,其余项目均不超标,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38μg/m3,超标0.09倍;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氮、臭氧日均值均有超标现象。

空气质量没有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017年,佳木斯市各项污染物年均浓度与2016年相比,6项污染物中细颗粒物(PM2.5)升高15.2%,可吸入颗粒物(PM10)升高18.8%,其余项目均有所下降或持平。

2017年达标天数比例较上年下降2.4个百分点。

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一)、水质状况(理化指标)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文件,对松花江佳木斯段及各断面水质进行评价,结果显示:2017年松花江干流各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水质状况良好。

支流汤旺河口内断面水质类别为Ⅳ类,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满足其水体使用功能;梧桐河口内断面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状况良好,优于其Ⅳ类水体的使用功能。

从水期看,松花江干流三断面各水期水质类别均符合Ⅲ类水质,水质状况良好;支流汤旺河口内断面枯水期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水质状况良好,平、丰水期水质符合Ⅳ类水质,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和化学需氧量;梧桐河口内断面枯水期水质为Ⅳ类水质,水质状况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和化学需氧量,平、丰水期水质符合Ⅲ类水质,水质状况良好。

珠海通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珠海通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珠海通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珠海通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联系人***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珠海中电高科技产业园4栋1-B单元联系电话1370233**** 传真—— 邮政编码519080建设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珠海中电高科技产业园4栋1-B单元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C2770卫生材料及医药用品制造;C3589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占地面积(平方米)2326.07建筑面积(平方米)2326.07总投资(万元)3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7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57%评价经费(万元)1.2 预期投产日期2018年8月工程内容及规模:一、项目由来珠海通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位于珠海市香洲区唐家湾镇科技七路1号珠海中电高科技产业园4栋1-B单元(厂区中心坐标为东经113°33′46.44″,北纬22°23′42.40″)。

本项目占地面积2326.07平方米,建筑面积2326.07平方米。

本项目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发及生产。

年计划生产颅内取栓器0.5万个、颅内弹簧圈5万个、颅内导管系统8万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 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 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及《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2年第四次修正)》中有关规定的要求,建设单位现委托广州市番禺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对“珠海通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项目”编写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请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二、工程内容及规模1、工程内容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租赁面积2326.07m2,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的研发及生产。

年计划生产颅内取栓器0.5万个、颅内弹簧圈5万个、颅内导管系统8万个。

2017年环保三个十佳

2017年环保三个十佳

2017年环保三个十佳一、十佳青年环境友好使者(按姓氏笔画排序)1.王子璇:锡伯族少女种下环保“根与芽”出生于1995年的锡伯族女孩儿,现就读于大连民族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是该大学“绿翼21-根与芽”社团副社长,2016年加入大连市环保志愿者协会。

王子璇的家乡是有“鱼米之乡”美誉的齐齐哈尔市泰来县,这里的国家湿地公园泰湖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东方白鹳,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天鹅、白琵鹭等,这在王子璇心中深深埋下了环保的种子。

刚进入大学,她就选择加入学校环保公益社团——绿翼21-根与芽。

课余时间,王子璇积极参加环保活动:绿色植物领养、“衣”路有你、大学生生态环保论坛中都有她的身影;她组织的“国家级湿地泰湖公园环境调研”活动,评为委民族大学暑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先进团队、“翼21-根与芽”社团2016年荣获大连民族大学五星社团荣誉、荣获大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先进集体称号、荣获2016年度全国“根与芽项目成就奖”。

2.王羿宁:改良底拖网保护海洋资源1991年生,现为大连海洋大学海洋科技与环境学院捕捞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自担任“大连市绿色港湾环保协会”负责人以来,王羿宁积极组织并参加各项环保活动。

他组织举办“蔚蓝海洋·绿色梦想”节能环保主题系列活动、“我身边的海洋”海洋知识科普系列活动等大小活动一百余次,协会学生由几年前的200余人扩展至1000余人,2014年9月,王羿宁作为大连地区使者代表赴北京参加全国千名环境友好使者汇报会,讲述大连环保故事。

他相信科技力量,积极带领协会成员进行诸如《贝壳蟹壳的商业化利用》《小区卫生处理系统》《新型公交车拉手》《“废”常不一样个性DIY创意大赛》等多个环保创意项目,并且在辽宁省思想教育成果评选、大连市大学生创意创新作品大赛以及大连海洋大学创业项目大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

他撰写了论文《黄海北部单囊底拖网选择性研究》,实现了对拖网网具的改良,将拖网网眼进行合理放大,保护更多鱼类,对保护海洋生态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镇宁自治县2017年环翠片区一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镇宁自治县2017年环翠片区一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

编号:____________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试行)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2017年环翠片区一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镇宁自治县兴镇土地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17年11月贵州大学科技园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2017年环翠片区一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单位镇宁自治县兴镇土地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胡伟联系人严章俊通讯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原计生局大楼联系电话180****0225传真邮政编码561200建设地点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办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房屋建筑业(E4700)占地面积(平方米)20000绿化面积(平方米)7000.04总投资(万元)40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75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0.69%评价经费(万元)预期投产期2018年11月工程内容及规模:⑴项目背景棚户区建设年代长久,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区域的水电、交通、环卫等公共设施不够完善,给当地居民带来了许多“麻烦”。

一是雨季淹水严重。

二是道路标准低。

区域内的道路与周边道路标准不统一,既狭窄、路面又不平整,经常引发交通堵塞。

房屋在高矮、新旧、外形、用材,以及前后排列、朝向等方面非常杂乱,特别是违章搭建情况非常严重。

区域内基本没有绿化和休闲场所,不是狭窄的道路,就是拥挤的房屋,居民们房前、屋后见空建房,房屋建筑面积在不断延伸,到处都是“一线天”、“握手楼”、“贴面楼”。

居民们在一些边角地或耕种菜地或辟为露天粪坑;生活垃圾清倒不规范、不及时;房屋密度大,采光和通风性能很差。

因此,镇宁自治县兴镇土地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拟在镇宁自治县环翠街道办建设镇宁自治县2017年环翠片区一期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是集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安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的“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污染防治【发文字号】中府办函[2018]75号【发布部门】中山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4.18【实施日期】2018.04.1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府办函〔2018〕75号)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8日中山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4号),为指导开展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摸清全市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一)普查时点。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普查对象为中山市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污染源。

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15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

对国家级、省级开发区中的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等进行登记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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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细颗粒物(PM2.5) 2017 年中山市细颗粒物日 均 值 范 围 在 5-107 微 克/立 方 米 之 间 ,年 平 均 值 为 33 微 克/ 立方米,细颗粒物日均值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值为 75 微克/立 方 米 ,达 到《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 2012)》二 级 标 准 , 监 测 数 据 有 效 天 数 365 天 ,达 标 天 数 347 天 ,达 标 率 达 到 95.1% 。
1. 二氧化硫 2017 年中山市二氧化硫日 均值范围在 4-28 微克/立方米 之间,全市二氧化硫年平均值为 10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日均 值第 98 百分位数浓度值为 24 微 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 标 准(GB3095- 2012)》二 级 标 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 365 天,达 标 天 数 365 天 ,达 标 率 达 到 100%。
3. 可吸入颗粒物(PM10) 2017 年中山市可吸入颗粒 物日均值范围在 9-131 微克/立 方米之间,全市年平均值为 49 微 克/立 方 米 ,可 吸 入 颗 粒 物 日 均 值 第 95 百 分 位 数 浓 度 值 为 102 微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二 级标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 365 天,达标天数 365 天,达标率达 到 100%。
9. 城市降水监测结果 2017 年两个降水监测采集 点降水 pH 范围在 4.72~7.14 之 间,全年降水 pH 均值 5.68,高于 5.6 的酸雨界限,比去年下降了 0.26 个 pH 单位。酸雨 pH 均值为 5.22,比去年下降了 0.09 个 pH 单 位。
1. 饮用水 2017 年中山市两个饮用水水源 地 ( 全 禄 水 厂、马 大 丰 水 厂) 水 质 每 月 均 达 到《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Ⅱ 类 水 质 标 准 ,水 质 为 优 ,饮 用 水 源 水 质 达 标 率 为 100%。
2. 二氧化氮 2017 年中山市二氧化氮日 均值范围在 6-122 微克/立方米 之间,全市二氧化氮年平均值为 36 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日均 值第 98 百分位数浓度值为90 微 克/立方米,超出《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超标倍数为 0.12,监测数据有效
天数 365 天,达标天数 352 天,达 标率为 96.4%。
与 2016 年 相 比 ,鸡 鸦 水 道 、小 榄 水 道 、磨 刀 门 水 道 、横 门 水 道 、洪 奇 沥 水 道 、前 山 河 水 道 、泮 沙 排 洪 渠 和 中 心 河 水 质 均 无 明 显 变 化 ,石 岐 河 水 质 有 所 变 差 ,兰 溪 河 水 质 明 显变差。
2. 主要河流及水库 2017 年鸡鸦水道、小榄水道、磨 刀 门 水 道 、横 门 水 道 和 洪 奇 沥 水 道 水 质 均 达 到 Ⅱ 类 标 准 ,水 质 为 优 。 前 山 河 水 道 水 质 达 到 Ⅳ 类 标 准 ,水 质 为 轻 度 污 染 。石 岐 河 水 质 为 Ⅴ 类
标 准 ,水 质 为 中 度 污 染 ,主 要 超 标 项 目 为 氨 氮 。兰 溪 河 、泮 沙 排 洪 渠 和 中 心 河 水 质 为 劣 Ⅴ 类 标 准 ,水 质 为 重 度 污 染 ,主 要 超 标 项 目 均 为 氨 氮和总磷。
5. 臭氧 2017 年中山市臭氧日最大 8 小时平均值范围为 7-294 微克/ 立方米。臭氧日最大 8 小时滑动 平均值的 90 百分位数浓度值为 181 微克/立方米,超出《环境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 2012)》二 级标准,超标倍数为 0.13,监测 数据有效天数 365 天,达标天数 301 天,达标率达到 82.5 %。
7. 降尘 2017 年中山市降尘月均值 在 4.21-6.01 吨/平方公里·30 天 范围之间,年均值为 4.95 吨/平 方公里·30 天,较去年(5.35 吨/ 平方公里·30 天)有所下降,优于 省推荐标准(8 吨/平方公里·30 天)。
8. 空气质量日报情况 2017 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 指数(AQI)介于 20~206 之间,全 市监测有效天数为 365 天,空气 质量为优的有 145 天,占 39.7%; 良为 140 天,占 38.4%;轻度污染 为 60 天,占 16.4%;中度污染为 13 天,占 3.6%;重度污染为 7 天,占 1.9%,未出现严重及以上污染天 气。2017 年中山市环境空气首要 污 染 物 主 要 以 臭 氧 为 主 ,占 49.8%。
●2018 年 6 月 3 日 星期日 ●责编:陈吉春 视觉设计:蔡文强
专版
3
2017 年中山市环境质量报告书
环境质量
(一)大气环境
(二) 水环境
2017 年中山市城市二氧化 硫、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的 年均值及相应的日均值特定百 分位数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 标 准 ,一 氧 化 碳 日 平 均 特 定 百 分位数浓度值达到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 准 ,二 氧 化 氮 年 均 值 达 到 环 境 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二 级 标 准 ,但 二 氧 化 氮 日 均 值 特定百分位数浓度超出环境空 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 级标准,臭氧日最大 8 小时滑动 平均特定百分位数浓度值超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 级 标 准 ,降 尘 达 到 省 推 荐标准。
6. 一氧化碳 2017 年中山市一氧化碳监
测日均值范围在 0.5-1.6 毫克/ 立 方 米 之 间 ,一 氧 化 碳 日 均 值 第 95 百分位数浓度值为 1.3 毫 克/立方米,达到《环境空气质量 标 准(GB3095- 2012)》二 级 标 准,监测数据有效天数 365 天, 达 标 天 数 365 天 ,达 标 率 达 到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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