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一、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的内容。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安全生产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以及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一)学时要求:

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高危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山东省规定其他企业从业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小微企业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组织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二)教育培训内容

1、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工段、区、队)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3、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七)其他情况

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要求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要求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10 页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要求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教育的相关管理内容及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入厂施工,参观,学习,实习等所有进入公司现场和单位的人员。 2职责 2.1 公司安全质量环保科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 2.2 各施工项目部配合做好本部门的安全教育管理。 2.3 各直属项目安全部门负责本部门职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 2.4 基层项目负责本项目职工及外来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管理。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3.1 安全教育必须贯彻全员、全过程的原则,内容包括安全思想、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以达到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目的。 3.2 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a)安全思想和安全意识教育; b)国家及股份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c)与本岗位和工作相关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知识; d)事故案例的学习与事故预案的演练; e)消防气防知识; f)工业卫生知识。 3.3 安全教育组织及要求 第 2 页共 10 页

3.3.1 公司各科室管理人员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科及公司经营科共同组织,其主要教育内容为: a)国家、股份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b)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c)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 d)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e)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程序文件。 3.3.2 公司到各基层项目、队的各级安全监督必须要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任职。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120学时。 对安全监督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质环科共同组织进行培训、教育、考试。其主要内容: a)国家、股份公司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劳动卫生标准,工伤保险法律、法规;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及消防技术、职业卫生、安全文化; c)火灾、爆炸基本知识,压力容器及附件的安全管理; d)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e)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基本知识和相关技术; f)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程序文件。 3.3.3 其他管理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由公司安质环科共同组织进行培训、教育、考试,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其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a)国家、上级部门及本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 3 页共 10 页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6篇)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6篇)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上级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落实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及有关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 2、所有在岗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3、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法规、消防知识和灭火逃生能力、岗位操作规程等。

4、新职工要进行岗前教育培训,掌握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基本知识、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应急救援,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演练及防范措施、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 5、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教育不能一劳永逸,必须经常不断地进行。经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已经掌握了的知识、技能,如果不经常使用,可能会逐渐淡忘;随着生产技术进步,生产状况变化,有新的安全知识、技能需要掌握;已经建立起来的对事故预防工作的深厚兴趣,随着时间的推移会逐渐淡漠;在生产任务紧急情况下,已经树立起来的“安全第一”思想可能发生动摇,安全态度会发生变化。因此,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二)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防范伤亡事故,减轻职业危害,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___《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培训规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篇一」 一、为增强企业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提高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人员。 三、公司劳资教育部门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四、公司全体员工必须参加定期或不定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1.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每年参加建设部或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 2.安全专业管理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40学时。 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省、市安全培训学习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工人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训练学习时间每人不少于20学时。 5.上述人员的学习成绩记录在安全教育培训卡上,成绩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新工人入场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一级、工程项目二级、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1.公司一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主要内容为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 2.工程项目进行第二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工地制度、现场环境、工程特点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等。学习时间不少于15学时。 3.班组进行第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主要内容:本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事故教训、本班制度等,学习时间不少于20学时。 4.以上教育培训考核成绩作为录用先决条件。 六、变换工种的职工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拟到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作业环境、劳动纪律、技能训练,经考试合格者方可变换。 七、特种工程(电工、焊工、架子工、机操工、起重工、打桩和机动车司机、塔吊司机及指挥、人货两用电梯和起重司机,司炉工、爆破工及其他从事特殊作业的工人)取得特种作业证的,仍然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每年一次,时间不少于15学时。 八、根据本制度,每年由劳资(教育)部门列出培训计划,进行培训教材和师资准备,并监督实施。 九、凡是经教育培训的人员考试不合格者应参加第二次学习(学习时间误工费和学费自理),如果二次不合格。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制度 3.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各类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求 一、主要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的内容。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培训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的内容。 三、培训时间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2、其他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 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的范围包括: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煤矿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冶金(有色)安全生产作业、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安全作业以及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其他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五、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一)学时要求: 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高危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山东省规定其他企业从业人员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小微企业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对组织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二)教育培训内容 1、厂(矿)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厂(矿)级安全培训除包括上述内容外,应当增加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内容。 2、车间(工段、区、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五篇)

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目的 为了搞好企业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素质,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为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产生、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出现的基本措施。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可牢固树立员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术语和定义 企业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包含。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特殊工种教育,事故案例教育等。 三级安全教育指新入公司员工的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三、职责分工 1、公司安监站负责公司员工的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的实施。 2、公司安监站负责新员工及外来施工人员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培训的实施及相关管理等。 3、财劳部负责协调安排新员工接受各级安全教育并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设施;按要求明确从业人员岗位标准。 4、其它相关部室负责协调安排外来施工人员接受相关安全教育,各部室负责对口外来参观、学习人员的培训教育。 5、财劳资产部负责安全教育培训相关费用的保障 四、管理组织

1、培训教育管理 (1)、各厂点、部室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2)、目标和要求。公司所有在岗人员全部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每年按要求完成再培训规定学时;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全部经过相应的培训。 (3)、每年____月份,各生产单位及部门根据实际培训需求情况,制定翌年《安全培训需求计划》并报公司的财劳部。 (4)、公司安监站根据各生产厂点及部室的需求情况,结合上级管理要求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各生产厂点及部室按照公司培训计划,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车各自培训计划。 (5)、财劳部每年制定安全培训教育预算,各相关部门保证培训所需人员、资金、设施。 (6)、公司为从业人员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做到一人一档。各厂点、部室严格全员三级安全教育管理,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7)、通过开展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逐步确立安全终身教育观念,提高人员安全意识和能力。 2、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1篇)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精选 21 篇〕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规章制度的含义 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展劳动治理的规章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章,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治理的各个方面。依据 1997 年 11 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治理、工资治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治理规定。 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催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表达权利与义务全都、嘉奖与惩罚结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赐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精选 21 篇〕 在布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日,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维护公正、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精选 21 篇〕,欢送大家共享。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 一、结合各学科教学的有机渗透,使消防学问走进课堂。在日常学习中潜移默化的受到安全教育的熏陶。 二、通过校园播送、电视、板报等对学生进展消防学问宣传教育。 三、通过班队会开展消防学问论坛、作文竞赛、做手抄报等活动。让学生亲身感受到消防安全要从“我”做起。 四、定期聘请县消防官兵到学校进展消防学问讲座,指导消防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 姓名:XXX 部门:XXX 日期:XXX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经营单位方针、目标,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安全生产教育制度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进行事故预防的重要而且有效的手段,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经营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 《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作出明确规定: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考核不得收费。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第 2 页共 4 页

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第五十条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为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文件《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和《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对各类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作出了具体规定。 第 3 页共 4 页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 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职业道德,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仅需要工作场所的管理人员,也需要员工和个人作为巡视员。因此,根据标准操作程序和实际情况制定一个培训计划以确保所有员工在工作中能够做好安全生产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他们的人身安全以及企业的利益。 1.培训目的和范围 首先,要明确培训的目的和范围,必须要对员工进行充分的安全意识教育,使其明确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掌握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同时,让员工能够克服安全隐患,正确应对突发情况,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公司生产生产效率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2.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内容包括企业安全、职业卫生、劳动保护、应急处理等重要方面。针对不同的岗位和不同的工艺流程,制定适当的培训课程,注意针对不同的员工分别介绍不同的培训内容,使员工能够熟悉和理解各种安全措施、应急处理措施和程序。 培训方式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讲座、培训、演示、讨论、研讨会等。要鼓励员工参与其中,并通过实战演习等方法让员工获得更真实的安全工作场景和技能技巧。 3.培训周期和要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该定期进行并加以实施。具体制定培训计划时应根据员工的需求以及企业的经营业务进行合理的安排。培训计划要定期进行检查并适随着后续工作场景和技术

更新调整。 4.培训效果评估 对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效果,应该定期进行评估。这 可以通过问卷调查、仪器检测、教育培训过程记录、员工参与度等各种形式来进行。评估的结果应该反馈回给员工,让他们意识到自身在安全措施方面需要不断加强,同时让他们更有动力参与到企业的安全事务中来。 在实际工作场景中,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应该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措施、效果检查形成完整的闭环过程。同时,应该通过对安全员工的奖励和惩罚用以强化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通过这样的培训措施,不仅能够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也能够有效地保障安全生产,为企业的长远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通用10篇)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通用10篇)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1、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内容 主要包括安全消防思想(方针政策)、安全消防知识、安全消防技能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四个方面的内容。 1.1安全消防思想教育 思想认识和方针政策的教育。以提高安全消防重要意义的认识和全面理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并认真贯彻执行。 劳动纪律教育。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消防方针,减少伤害事故和火灾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1.2安全消防知识教育 所有员工都必须具备安全消防基本知识;尤其应加强对农民工的安全消防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本单位的安全消防基本概况及特点;生产工艺流程等生产概况;消防报警电话、危险部位及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安全消防注意事项;机械设备、消防设施及器材等相关安全消防知识;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知识等。 1.3安全消防技能教育 就是结合本单位或岗位专业等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及火灾的扑救、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等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技能

要求。安全消防技能知识是比较专门、细致和深入的知识;它包括安全技术、消防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及事故案例教育等;尤其是事故教育,可以从教训中吸取有益的东西,预防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1.4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教育 运用各种有效形式,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消防法律法规教育;从而提高员工的遵法、守法、懂法的自觉性,从而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2、安全消防教育培训的对象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消防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消防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消防技能。未经安全消防教育和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2.1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的安全消防培训工作,由政府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2.2各部门、班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教育培训。 新任职的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培训工作,由项目部负责。 在职各级负责人的安全消防轮训工作,随本部的 教育计划安排进行。 2.3外包工程项目(乙方)负责人及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合格证书》。

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和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和要求 第一篇: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和要求 2017年安全教育培训目标和要求 教育培训是单位安全教育的重要部分,教育培训的目的是训练职工的生产安全技能,以保证在工作过程中安全操作、提高工效;训练职工掌握安全生产的知识和规律。安全生产的需要决定了职工安全教育的知识体系。对于全员培训教育有如下目标和要求: 一、目标: 1、安全需求方面:珍惜生命,爱护健康,能主动离开非常危险的场所。 2、在安全意识方面: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拥护“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如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作业,能谨慎操作,不麻痹大意。 3、在安全知识方面:有较多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 4、在安全技能方面。有较熟练的安全操作技能,通过刻苦训练,提高可靠率,避免失误。 5、在遵章守纪方面。能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劳动纪律,并长年坚持。 6、在应急能力方面。若遇到异常情况,不临阵脱逃,而能果断地采取应急措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杜绝事故扩大。 二、要求: 1、有计划。编制符合实际、合乎规律的单位中长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纲,执行单位各级人员的阶梯式教育培训计划,每个年度应当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确保每一期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时间和教学质量,教育培训计划要有明确的针对性,并随单位安全生产的特点,适时修改计划; 2、有制度。建立健全单位职工全员安全教育制度及特种作业人员专项安全教育制度,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中所应当承担的职责,严格按照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进行各级员工安全生

产教育培训的登记、培训、考核、发证、资料存档等工作,环环相扣,层层把关,规范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对象必须涵盖到单位每一级的员工,真正做到全员培训取证上岗,定期培训提高的教育培训管理目标; 3、有教材。编制企业各级安全教育培训教材,根据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不断发展,及时变更或修正培训教材的内容,不断提高企业各级员工的安全意识和知识技能,提高企业安全技术水平; 4、有师资。建立形成相对稳定的教育培训师资结构,且须采取内外培训相结合的组织形式,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方法,力求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寓教于乐,提高教育效果。对于现场生产作业等的基层人员,开展培训时应多采用互动式的“双向沟通”,就是在培训过程中,给职工一定的发言权,将他们的疑惑摆出来,大家共同分析,授课者在此基础上,有重点地加以引导,找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法,从而达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效果; 5、有考核。树立“安全第一”的教育培训观念,定期开展各种专业技术技能的教育培训工作,而每一项次的专业教育培训教材都必须含有相应的安全培训的内容,每一项次的专业教育培训活动都必须同时进行相应的安全知识技能教育培训,并进行相应的严格考核管理盐城市阜宁船闸管理所 2017年2月10日 第二篇:培训目标要求 一.综合形象,综合实力; 二.Ppt简介,公司综合,行业(设计\服务\样板\) 三.执行(三个闭环) 四.营销案例,实际沟通(新晋员工培训) 五.客户分析:营销总监\采购总监\采购主管\采购员 第三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要求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要求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安全管理水平、防止事故发生和使职工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章程,特制定以下制度:

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求

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求 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是指为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降低事故风险,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的一系列培训活动。安全教育培训是企业实施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对于提升员工安全素质、有效防范事故具有重要意义。下面将从教育培训的目标、内容、方式、要求等方面详细介绍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要求。 教育培训的目标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目标是增强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员工安全技能,使其具备正确的安全工作态度和行为习惯,能够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事故。具体目标包括:提高员工安全生产知识水平,熟悉和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流程;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激发员工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员工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和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员工应急响应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 教育培训的内容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需要根据企业的特点进行具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包括国家和地方的安全法规政策、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的学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程的学习,包括企业的安全责任制度、操作规程、紧急救援预案等;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培训,包括对企业内部各类危险源的识别和风险评估能力培养;事故案例分析和教训吸取,通过案例剖析和经验总结,教育员工按照正确的方式处理事故;安全技能训练,针对员工的具体工种和工作环境,进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

教育培训的方式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可以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开展安全培训讲座,邀请安全专家或相关部门人员进行讲解,解答员工的安全疑惑;开展安全生产知识考试,通过考试的方式检测员工对安全知识的掌握程度;开展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会,邀请企业内部员工进行经验分享,促进员工之间的学习与交流;组织安全演练和实操培训,模拟真实情况,让员工在实际操作中学习安全技能;使用多媒体技术进行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直观、生动地向员工传递安全知识。 教育培训的要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效果与员工的参与度密切相关,所以要求企业要重视安全教育培训,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质量和实效性。以下是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 1. 知识传授和技能培养相结合。不仅要让员工了解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更要让其掌握实际操作的相关技能; 2. 分层次分类培训。根据员工的不同工种和工作性质,制定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将安全知识与具体工作实际相结合; 3. 定期进行培训。安全培训不能是一次性的,应定期进行巩固和更新,以保证员工对安全知识的持续掌握; 4. 实用性和可操作性要强。培训内容要贴近实际,与员工的具体工作密切相关,培养员工的实际操作能力; 5. 培训过程全程记录。对教育培训的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以备后续检查和整改使用; 6. 持续改进和提升。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进和优化培训内容和方式,提升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相关要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相关要求 1.2.2现场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内容: 作业场所及作业过程危险告知,作业程式、操作方法、留意事项、应急处置方法,个人防护知识、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装置(工具)安全效能及劳动纪律等。 2.培训相关要求 2.1 新入场人员(含外协队和临聘人员)由所辖单位(专案、部门)组织对其进行“”安全训练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 根据《建筑业施工企业职工安全培训训练暂行规定》,新进场人员一级培训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二级培训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培训训练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2.2 从事电气、起重、司炉、焊接、切割、爆破、压力容器、高空作业、厂内机动车驾驶、大型机械操作及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种作业的人员,除满足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年龄、安康、学历及知识技能的规定要求外,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上岗。 2.3离岗90天以上的员工,转场或调换工种的员工,重新上岗前必须根据入场安全培训训练的要求,承受队(厂、科室)和班组两级安全培训训练,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上岗。

2.4 在重大节日前后,如“春节”“国庆”节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施工、消防、生活用电、交通、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安全培训训练。 2.5安全“三类人员”、工程技术及其他治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新入场人员、重新上岗及换岗人员、班组长及其他有关人员除按规定参加上岗资格培训训练外,每年还必须至少承受一次(班组长两次)专门的安全训练培训,培训训练时间不得少于以下规定学时。 2.5.1单位(专案)负责人、主管安全领导每年承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2.5.2专职安全治理人员除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承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5.3其他治理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每年承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5.6班组长每年承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五)特种(殊)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承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训练,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5.7其他员工每年承受安全培训训练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6临时聘用人员及外协队农民工必须纳入本单位安全培训训练体系,与本单位正式员工一样,同等地承受安全知识培训训练。 冬季施工规程及安全要求随着天气持续降温,冬季施工已经到来,

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规范和强化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外来人员包括视察或检查企业工作的领导、执法检查人员,参观学习人员、外来试验人员、厂家售后服务人员、非电力生产临时用工人员、外包工程队伍人员、实习人员等。 第三条外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才干进入生产现场。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发电企业。其它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安全教育培训 第五条对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不同类别的外来人员依据工作性质实施不同的教育培训方式。 第六条对来本企业视察或检查企业工作的领导、执法检查人员,参观学习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可通过观看

进入现场的“安全须知〞电视片、幻灯讲解片、“入厂安全须知〞手册等形式来进行。 电视片、讲解片和手册等材料内容应包括如何正确佩带安全帽等安全防护用具,如何识别现场安全标识、识别现 场危险因素,在现场应遵守的事项,如不得触碰的生产设备等。 第七条来本企业视察或检查企业工作的领导、执法检查人员,参观学习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后,必须有本企 业员工陪同,办理相关入场手续后才干进入生产现场。 第八条外来试验人员、厂家售后服务人员进 入生产现场必须接受以下安全教育培训: 〔一〕观看进入现场的“安全须知〞电视片、幻灯讲解片、“入厂安全须知〞手册; 〔二〕学习外来试验人员、厂家售后服务人员所参加工作的危险点分析及控制措施; 〔三〕工作负责人交代现场的安全措施及特别注意事项。 第九条企业必须安排人员监督外来试验人员、厂家售后服务人员按照指定路线,进入指定生产现场,未通过监 督人员许可,不得进入其它生产现场。 第十条非电力生产临时用工人员在签定用工 合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考试,考试合格后签定用工协议。安

安全教育培训法规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规定,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 第四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三)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四)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七)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

安全教育类别与内容要求

安全教育类别与内容要求 1、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 1.1、三级安全教育内容 1.1.1、厂级教育 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通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文化的基本知识,本企业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及状况、劳动纪律和有关事故案例等项内容。 1.1.2、车间(部门)级教育 车间(部门)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和规章制度,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 1.1.3、班组级教育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卫生事项,典型事故案例,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等内容。 1.2、新职工教育培训时间≥72小时,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教育时间≥42小时,全员教育时间≥36小时。 1.3、教育培训效果的检测,采取理论与实际统一考评,并作为职工晋级奖励的考核内容和依据。行政部门必须建立“三级”教育台帐、“三级”安全教育卡、考试卷,做到与办公室人力来源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其他教育的时间、内容应当与三级教育相同。 2、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教育: 2.1、培训程序 2.1.1、对从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锅炉工、压力容器工、起重机械(起重工)、电梯、厂内车辆司机、电工、金属焊(割)工、架子工,冲压工)等岗位特殊作业人员,在上岗前须经(身体、文化程度、热爱本工作)资格审查合格。 2.1.2、针对的特种作业岗位一般安全(内容根据其所任工种要求)教育,学徒或实习期间必须确定(由原特殊作业人员)师傅进行传、帮、带六个月,在帮、带期间不得单独操作。 2.1.3、定期经有资质单位(机构)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安全操作证,方能独立操作。 2.2、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由行政部提出,行政部门组织(联系),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安全监督管理局等资质单位实施。 2.3、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授课时间不少于48学时(一般厂内理论)。 2.4、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率必须达到100%。 2.5、行政部门、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台帐,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完整。 2.6、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定期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落实培训责任,加大培训力度,推进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提高职工队伍安全技术水平,达到本质安全型和安全高效型矿井。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局XX 年第20号令)、《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培训遵循“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培训、教考分离”的原则,以人为本、依法培训、全员参与、保证质量、突出重点、整体提升。 3、安全培训采用的主要形式是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并重,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 4、脱产培训包括上级下达的安全培训计划、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的临时必脱产培训。 5、业余培训的主要形式是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和现场技能培训,同时要充分运用网络教育、电化教育、远程教育等各种现代化教育培训手段,拓展教育培训的广度和深度,实现职工全员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安全技能和职工行不规范的全面提升。要纳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范畴。 6、脱产培训的对象主要包括矿井主要负责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地面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工种的作业人员、新聘用人员以及其他需要脱产培训的人员。 7、矿井主要负责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井下电钳工、井下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掘进机司机、主提升司机、监控维检员

等十大特种作业人员,地面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的工种,是国家监管的持证人员,按上级要求进行 脱产培训。 8、矿长、副矿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含大专)以上学历,其他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煤矿主体相关大专以上学历,煤矿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按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取得合 格证书目。 9、地面单位的行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以及其他上级单位发证的作业人员,准入条件及培训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10、新聘用人员必须接受脱产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在本 矿井下从事作业的外包队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入矿后首次安全培训和 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具备与其从事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相应的知 识和能力,取得《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合格证书》(以下简称 合格证书)。煤矿井下和地面从业人员必须与老工人签订至少一年一对一 的师徒合同,在老工人的带领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实施条例》规定实习四个月后,经考核合格,在老工人的指导下,独立上岗作业。 11、“三违”人员的培训按各单位制定的相关处罚条例和管理办法执行。 12、临时指定的脱产培训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13、所有生产一线队、班组必须强化班前安全培训,针对现场实际讲 任务,针对任务讲安全,针对安全讲培训。要加大现场实际操作培训抽考 的力度,使安全知识培训与实际操作技能培训融为一体,共同提高。班前 会要对特殊工种的上岗情况进行排查,确保上岗人数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 施工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目录 一、安全教育制度 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 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目的及范围 四、三级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安全教育制度 为保证安全生产,使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能够熟悉和自觉遵守安全生产中的各项规章制度,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一、凡新进场或调换工种的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入场操作。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参加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三、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每月对作业人员进行一次安全专业知识教育培训。 四、安全教育主要内容有: 1.贯彻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定。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本工程(包括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4.各工种平安技术操纵规程。 5.高处作业、机械设备、电气安全基础知识。 6.施工生产中危险域和安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及预防措施。 7.防火、防毒、防尘、防爆及紧急情况平安防患与自救。 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 平安出产保证体系的胜利实施,有赖于施工现场全体职员的参与,需要他们具有良好的平安意识和平安知识。保证他们得到恰当的教育和培训,是实现施工现场平安保证体系有效运行,达到平安出产目标的重要环节。施工现场应在项目平安保证打算中确定对员工进行教育和培训的需求,指定平安教育和培训的义务部门或义务人。 平安教育和培训要体现全面、全员、全过程的原则,覆盖施工现场的所有职员(包括分包单位职员),贯穿于从施工准备、工程施工到竣工交付的各个阶段和方面,通过静态控制,确保只有经过平安教育的职员才能上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