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介绍及解读(周安寿)

合集下载

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介绍及解读周安寿

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介绍及解读周安寿

02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03
职业病防治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法条)
第十八条(第二款):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02
第十七条(第三款):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规定监管部门在特定情况下对有争议资料作出判定的职责。
01
修正案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等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机构应当提请负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调查,由该部门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状况作出判定;有关部门应当配合。
02
明确诊断机构在法定情形下应当参考劳动者的自述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
01
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的,诊断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等,作出职业病诊断结论。
01
修正案调整重点内容
完善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04
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原则
修前
01
修后
02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03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关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3)

《修订职业病防治法》课件

《修订职业病防治法》课件

3
案例三
一个工会组织通过宣传和教育,提高劳动 者对新修订法的认识和理解,增强了他们 的法律意识。
总结和展望
《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在职业病预防和保护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我们希望该法对劳动者的健康 和生活质量起到积极的影响,未来将继续努力推动职业病预防工作,为劳动者创造更加安全和健康的工作环境。
新修订法将有效保护劳动者 的健康,提高他们的生活质 量。
企业遵守新修订法将赢得员 工和社会公众的认可和信任。
案例分析: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的实际应用
1
案例一
一家制造业企业通过全面实施新修订法,
案例二
2
职业病发病率下降20%,劳动者生活质量得 到显著改善。
一家建筑公司积极推行新修订法的预防措
施,工地事故和职业病发病率均大幅降低。
《修订职业病防治法》 PPT课件
随着现代劳动力的不断增长和工作环境的不断变化,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的重 要性愈发显现。本课件将介绍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的背景、作用以及其对工作 场所和员工的影响。
修订职业病防治法的背景
职业病问题日益严重
职业病对劳动者和社会的危害 越来越大,亟需质变。
法律框架需要更新
原有职业病防治法已无法满足 现代工作环境的需求,需要进 行修订。
国际经验的借鉴
其他国家在职业病预防方面有 着成功的经验,需要借鉴和引 入。
新修订法的重要性和作用
确保劳动者的健康与安全
新修订法将强化对工作环境和劳动 者健康的保护,最大限度减少职业 病发生。
加强防控措施的落实
新修订法将规定企业必须配备和使 用必要的防护设施和装备。
加强职业病诊断和治疗
新修订法将加强职业病的早期诊断 和治疗,提高劳动者的健康水平。

通过案例分析认识新版职业病防治法

通过案例分析认识新版职业病防治法

通过案例分析认识新版职业病防治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周安寿我们下面讲职业病诊断与案例分析。

第一个案例,某年 4 月,××科技有限公司清洗车间女工,她是一个 20 岁的女工,发现自己的手指发麻,并有触电感; 5 月份又先后有二名工人出现相同症状,但未引起厂方注意;至了 7 月份已先后有 40 多人感到手足发麻、吃饭不好,走路也困难。

这些工人就强烈要求厂方给予检查和治疗,厂方这种形势迫于工人的要求的情况下,先后送 18 比较重的人到当地的非公立医院进行治疗,但病情未见好转。

因此,工人联名向当地劳动和卫生部门投诉,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

到了 8 月份的时候省、市、区卫生部门联合到该厂进行调查,认为这是一起正己烷职业中毒事故。

我们简单来分析下它的原因 : 这个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外资独资的企业,以生产液晶显示器为主的工厂。

1993 年 11 月投产, 1995 年搬入新厂,现有工人 1100 人。

它的生产流程为 : 贴合玻璃─切割─插槽到最后是灌液─封口─清洗─…包装其中灌液和清洗车间需用有机溶剂,但是这个企业它在投产的时候使用氟里昂,氟利昂大家都知道我们空调里边都是氟利昂现在。

到了 95 年的时候大家都知道氟利昂不符合环保要求,当地的环保部门就要求它把这个使用的氟利昂改为正己烷,它等于修改了一种生产工艺或者是原材料,它每天消耗的正己烷是 600 公斤左右 , 这里我要说一下它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第 16 、 17 、第 33 条关于申报、评价的要求,我们底下在后面看看这几条法律是怎么规定的,这个灌液车间面积约60m2, 因生产要求室温要保持在 22 ~ 25℃,故为密闭房间,有中央空调;单丝通风不好;因灌液前需清洗,清洗车间无任何排毒设施;面积约为 48m2, 有 6 个清洗槽,槽上虽有排气装置,但效果极差。

槽对面有一报警器,厂方他自己设了一个值调为 500ppm 相当于1760mg/m3 大家想想看我们国家规定的正己烷的规定的作业场所的浓度是多少PC-TWA100mg/m3 , PC-STEL180mg/m3 ,它自己设定一个值是 (1760mg/m3) ,超了多少倍,所以长方自己调了一个报警,所以工人和管理人员反映,他说生产时打开槽门经常报警。

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订

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订

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订
摘要:
1.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背景和目的
2.职业病防治法的主要内容
3.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历程
4.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效果和意义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而制定的法律。

该法于2001 年10 月27 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历经多次修订,最新一次修订于2018 年12 月29 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职业病防治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其中,总则明确了职业病防治的目的和适用范围,前期预防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采取的措施,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规定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规定了职业病的诊断标准和职业病病人的待遇,监督检查规定了有关部门的职责和权限,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的法律责任,附则则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的修订历程体现了我国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推进。

从2001 年首次通过,到2011 年、2016 年、2017 年和2018 年
的多次修订,每一次修订都对法律进行了完善和补充,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新要求。

职业病防治法的实施效果显著,对于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健康和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

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

源头控制。我们将在部分省市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开
展职业卫生许可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定职业卫生许可证监 督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许可证发放标准、发证流程 和监督管理等程序,全面启动职业卫生许可工作。加强对职 业卫生许可证发放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严把准入关,从源头
上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2019/2/5
18
高世民(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司长): (八)组建职业卫生专家队伍,利用专家加强职业卫生监
督管理工作。为提高职业卫生监管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
公正性,拟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专业协会遴选职业卫生 专家,建立专家队伍。发挥职业卫生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
参与职业卫生监管工作,如政策咨询、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职业病救济基金。请问立法机关是怎么考虑这个问题的?
2019/2/5
职业病防治法2011/12/31
23
滕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室主任滕炜):
我国是1996年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的,工伤保险基金覆盖了
对职业病人的救治和康复。工伤保险基金是用人单位必须缴纳 的社会保障资金,是强制性社保资金。但在实践中,一些用人
职业病防治法2011/12/31
16
高世民(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司司长):
(六)抓好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工作,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护
意识和能力。我们将加强安监系统职业卫生监管人员的培训, 提高他们的职业卫生监管水平。加强用人单位负责人和职业 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职业卫生管理能力。 研究制 定职业卫生领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办法,对职业病危害严 重岗位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实行强制培训。同时,我们将通过 各种宣传媒介,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相

解读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

解读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

解读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根据卫生部门公布的数字,2010年全年共报告的职业病病例是27240人,其中,尘肺病病例是23812例,增加了64.3%。

近年来,随着职业病病人的不断显现,职业病防治越来越受到关注。

在民众的视线里,“开胸验肺事件”的阴影格外沉重,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呼声也日渐高涨。

2011年的最后一天,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138票赞成、1票反对、5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

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此次职业病防治法修订的一大特点,就是进一步明确和理顺了相关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监管职责。

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将原来规定的“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修改为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据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其中,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组织制定并公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二是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三是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鉴定、救治;四是对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等。

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可申请救助由于职业病的隐匿性比较强,从接触职业病危害到发病需要一段时间,有的甚至几年、十几年之后才有可能暴露出来。

那些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应当怎样求助?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此前,也有常委委员和专家提出,应建立专门的职业病救治基金,解决这部分人的救治问题。

对此,立法机关表示,我国是1996年建立工伤保险基金的,工伤保险基金覆盖了对职业病病人的救治和康复。

所以,不宜用设立全国性基金的办法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新职业病防治法解读课件

新职业病防治法解读课件

--加强能力建设,提高防治监管水平
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监管网络,完善体 系,提高监管能力;
重点加强对中小企业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 理;
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比2008年提高20% 以上;
严重职业病危害事件查处率达到100%。
--健全防治技术服务网络
国家、省、市、县4级职业病防治网络; 基本职业卫生服务逐步覆盖到社区、乡 镇; 加强化学中毒和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建设 和管理; 不断提高职业病防治、应急救援能力。
建设项目分类管理;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对从事放射、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行 特殊管理;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
--综合治理
是指在职业病防治活动中采取一切有效的 管理和技术措施,如立法、行政、经济、 科技、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等,并将其纳 入到法制化统一监督管理的轨道,对职业 病危害所进行的治理。包括政府的规划 管理与组织领导,以及有关部门在各自 的职责范围内分工监督管理、用人单位 自律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会组 织的督促及劳动者的民主监督等。
(四)明确诊断机构在法定情形下应当 参考劳动者的自述作出职业病诊断结 论。
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 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的,诊断 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 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 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等,作出职业 病诊断结论。
修正案调整重点内容
职业病防治监管相关职责法定化; 强化用人单位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的 职责,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强调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中的监管 责任; 完善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进一步方便劳 动者; 加大了监督处益倾斜。为保证职业病诊断
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护劳动者权益,修正案对职业病 诊断中提出的劳动仲裁规定了特殊的程序要求:

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解读

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解读
整理ppt
用人单位
•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
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
督。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
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调整并公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
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整理ppt
7、第四十条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 生保护权利
•:

(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
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
整理ppt
四 历史遗留的职业病劳动者进入 立法者视野。
• 二读稿新增:对于用人单位已不存在或者 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对地 方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 面的救助。
整理ppt
4、破解防治职业病“三难”“三无”
• 三部门都有监管职责
难监管、
• 诊断鉴定机构可以进行工作场所调查,也可 难鉴定 以由安监部门组织调查。
5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觃定已经对劳动者生命健康造成严重损害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觃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幵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整理ppt
三是增强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确定的职责,负 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 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 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卫
生行政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 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 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 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仲裁过程中,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
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主张有关的证据, 仲裁庭应当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 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 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拟向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职业病诊断、鉴 定程序结束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诉讼 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职业病待 遇规定的途径支付。
的职责,从源头上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 害;
强调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中的监
管责任;
完善职业病诊断鉴定制度,进一步方便
劳动者; 加大了监督处罚力度。
职业病定义及适用范围
修前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
修后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
指企业、事业单位和 个体经济组织(以下 统称用人单位)的劳 动者在职业活动中, 因接触粉尘、放射性 物质和其他有毒、有 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规划总目标:
◈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 建立政府统一领导 部门协调配合 用人单位负责 行业规范管理 职工群众监督 ◈显著提高职业病综合防治能力 ◈增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职业病防治意识 ◈改善工作场所作业环境 ◈使职业病高发势头得到基本遏制 ◈劳动者健康权益得到保障。
职业病防治规划
职业病控制目标:
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中的地位
第四十一条(第一款):工会组织应当督 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 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 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 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 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 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政府职业病防治责任(法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职业病防
治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组 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 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 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 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 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本法, 支持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三)规定监管部门在特定情况下对有
争议资料作出判定的职责。
修正案规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
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资料等有异议,或 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 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机构应当提请负 责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的部门进行调 查,由该部门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 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状况作出判定;有关部门 应当配合。
5、负责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 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 监护、相关职业卫生检查等管理制度;监督 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者健康损害与 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关系等相关证明材 料。 6、负责汇总、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评价、劳动者健康监护监管信息,向相关部 门和机构提供职业卫生监督检查情况。
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介绍及解读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所 周安寿 zhouanshou@
职业病防治法修正案的主要思路
修改职业病诊断制度
1、进一步强化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中的责任,通过
具体制度倒逼用人单位自觉履行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 资料进而落实预防措施的义务。 2、按照方便劳动者、简化程序的总体要求,区别情况, 运用劳动仲裁、行政判定等方式解决职业病诊断所需 资料的争议问题。 3、通过制度设置向保护劳动者权益倾斜,有针对性地 解决劳动者在职业病诊断中可能遇到的困难。
职业暴露评估;
评估报告; 报告审定。
--安全监管总局的职责:
1、起草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规,制定用 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相关规章。组织拟 订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的用人单位职业 病危害因素工程控制、职业防护设施、 个体职业防护等相关标准。 2、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依法监督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 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查 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全国总工会职能: 负责代表职工反映诉求,参与调查, 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劳动者 合法权益。

有关部门要在国务院职业病防治工 作部际联席会议框架下,协调配合, 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中的地位
第四条(第三款):工会组织依法对 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 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 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 制度,应当 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分类管理
是指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
毒性、危害程度及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 害后果确定类别,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 主要内容有: 建设项目分类管理;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对从事放射、高毒、高危粉尘等作业实 行特殊管理;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
--综合治理
是指在职业病防治活动中采取一切有效
职业病防治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法条)
第十二条:有关防治职业病的国家职业卫 生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制定 并公布。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重点职 业病监测和专项调查,对职业健康风险进 行评估,为制定职业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 治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防治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法条)
第二条(第三款):职业病的分类和目 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制 定、调整并公布。
公众高度关注的职业健康问题需要
尽快解答的; 国务院有关政府部门提出需求的。
关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2)
以下情形可不予进行风险评估:
通过现有监督管理措施可以解决的; 通过职业卫生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
素检测可以得出结论的;
相关国际组织和政府组织已有明确
资料对其风险做过评估的。
关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3)
3、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 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 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负责监督管理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4、负责依法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 颁发工作。 负责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 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有关职业卫生培训 工作。
政府职业病防治责任(法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
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 普及职业病防治的知识,增强用人单位 的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劳动者的职业 健康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行使职业卫 生保护权利的能力。 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 工,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护管 理措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行使职权, 承担责任。
指企业、事业单位和 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 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 活动中,因接触粉尘、 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 毒、有害因素而引起 的疾病。
职业病防治工作管理原则
修前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
பைடு நூலகம்
修后
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方针,实行分类管 理、综合治理。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方针,建立用人单 位负责、行政机关监 管、行业自律、职工 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 制,实行分类管理、 综合治理。
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检测等技 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定和监督管理;审 批承担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的医 疗卫生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规范职业 病的检查和救治。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加 强职业病防治机构建设;
5、负责医疗机构放射性危害控制的监督 管理。 6、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组织 开展职业病防治科学研究。 7、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 知识的宣传教育,开展职业人群健康促 进。
政府职业病防治责任(法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
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 防治情况进行统计和调查分析。 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国家对从事放射性、高毒、高危粉 尘等作业实行特殊管理。具体管理 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 构的建设。
职业病防治规划
第十七条(第三款):建设项目职业病危 害分类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第二款):职业病危害严重的 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 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能: 1、负责劳动合同实施情况监管工作, 督促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2、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 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
职业病防治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法条)
第十六条:国家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 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部门制定。
职业病防治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法条)
的管理和技术措施,如立法、行政、经 济、科技、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等,并 将其纳入到法制化统一监督管理的轨道, 对职业病危害所进行的治理。包括政府 的规划管理与组织领导,以及有关部门 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分工监督管理、用 人单位自律管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 工会组织的督促及劳动者的民主监督等。
职业病防治相关部门监管职责(法条)
主要内容与措施
(一)消除职业病诊断的受理门槛
明确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
使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都可以取得 职业病诊断机构资质,增加劳动者自主 选择诊断机构的机会;
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