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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的管理流程,确保数据备份工作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提高数据备份的效率和可靠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信息系统数据备份工作。

三、主要内容1.数据备份周期根据数据的重要程度和变动频率,制定合理的备份周期,包括日备份、周备份、月备份等,以满足不同级别数据的备份需求。

2.数据备份策略制定合理的备份策略,包括全量备份和增量备份两种方式。

全量备份是指每次备份时将所有数据全部备份,适用于数据量较小或变动频率不高的情况;增量备份是指每次备份时只备份变动的数据,适用于数据量较大或变动频率较高的情况。

3.备份存储介质选择合适的备份存储介质,确保备份数据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常见的备份存储介质包括硬盘、磁带和云存储等。

4.备份设备管理确保备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可靠性,包括备份设备的选择、采购、安装、调试和维护等,定期检查备份设备的状态,及时修复故障,并制定备份设备维护计划。

5.备份数据管理制定备份数据管理流程,包括备份数据存储位置的选择、备份数据的加密和压缩、备份数据的传输和存储等。

备份数据应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命名规则进行管理,确保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易于恢复。

6.数据备份测试定期进行数据备份测试,验证备份数据的完整性和可恢复性,并记录测试结果。

测试可以包括恢复部分备份数据、恢复全部备份数据等。

7.数据恢复管理制定数据恢复流程,包括数据恢复的权限管理、数据恢复的操作流程和恢复后的验证等,确保在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数据恢复。

8.监督和评估建立数据备份的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数据备份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数据备份管理的效率和可靠性。

四、责任与义务1.信息技术部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制定备份计划和策略,并监督备份工作的执行。

2.各部门负责根据备份计划和策略进行数据备份,并妥善保管备份数据。

五、附则1.本制度于公布之日起施行,并不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制度

公司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制度第一条为防止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漏、丢失与被破坏,确保数据的有据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保密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数据管理范围包括所有利用计算机进行输入、存储、处理、再加工及输出的数据,它包括文字材料、报表、各类原始凭证、图形、图像等输入处理对象,又包括存储于计算机内部及传输的各类数据,还包括计算机输出的磁存储、光存储、电存储及各类打印数据。

第三条数据必须是有据的,能够辨认数据的内容、用途和使用方法;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和规定的渠道采集、加工、处理和传播数据;数据应只用于明确规定的目的,未经批准不得它用;采用的数据范围应与规定用途相符。

第四条数据管理者应承担保存或处理数据的保护职责,防止数据的丢失、误用或破坏;特殊或重要数据,应采用多种记录手段异地保存,免遭意外风险。

第五条数据使用者有权查阅被授权的数据,索取数据记录复制件,更正有关自身的任何不准确数据;享受有限次数规定的有问必答权利。

第六条根据使用的不同系统制订相应的数据存取细则,采取措施防止数据被非法修改,堵塞管理操作的疏忽或蓄谋窃取数据的漏洞。

第七条无正当理由和有关批准手续,不得通报数据内容,不得泄漏数据给内部或外部的无关人员,不得篡改数据库数据内容,必要修改时,应经由部门主管及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提交数据管理部门,经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数据管理员进行修改。

第八条不应造成可从发布的统计数据中推断出保密或敏感的信息。

第九条不同数据用途建立适当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与数据有关的个体和数据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第十条有新系统上线或升级时,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做好上线或升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应查验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或开发人员提交的有关运行维护资料,并负责监督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对相关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

制定科学的上线计划和新旧系统数据切换方案,考虑应急预案,确保新旧系统顺利切换和平稳衔接。

系统上线涉及数据迁移的,还应由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并经由数据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信息系统数据使用规章制度

信息系统数据使用规章制度

信息系统数据使用规章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信息系统数据的使用和管理,提高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确保数据的合法和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信息系统数据或数据处理的单位和个人。

三、数据使用权限1. 数据使用权限根据工作需求来确定,权限由系统管理员进行分配和管理。

2. 不得擅自超越自己的权限进行数据访问和使用。

3. 数据的访问和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且需经过合法授权。

四、数据安全保护1. 使用信息系统数据时,必须遵循数据保密原则,不得私自泄露、篡改或删除数据。

2. 对于涉密数据,必须加密存储和传输,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3. 不得利用信息系统数据进行非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抄袭、破坏等行为。

4. 如发现数据泄露或损坏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配合进行调查和处理。

五、数据备份和恢复1. 对于重要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2. 在数据丢失或损坏后,应及时进行数据恢复,同时分析原因,防止再次发生。

六、数据管理和监控1. 数据管理员应定期审查数据的使用情况,保证数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 数据使用记录应及时保存并备份,以备日后查阅。

3. 数据的监控由系统管理员负责,对于异常情况应及时报警并处理。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雇等处罚。

2. 如有犯罪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附则1. 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信息系统管理部门所有。

2.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信息系统数据使用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各单位和个人认真遵守,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合法使用。

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制度

23 信息系统数据备份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保护重要信息系统的数据运行安全,规范数据备份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重要信息系统范围内,服务器端和客户端数据的备份管理。

第三条服务器端的数据备份由系统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共同实施,备份介质则由介质管理员负责保存。

第四条客户端的数据备份由各网络用户自行实施,备份介质则由用户或介质管理员负责保存.第五条服务器端的数据备份包括对应用软件的数据备份和对用户数据的备份两部分,客户端的数据备份则主要是对用户数据的备份,包括用户的软件、文档、专业数据信息等。

第六条服务器端的数据备份主要采用磁带备份和光盘备份两种方式,客户端的数据备份则可视数据和网络资源情况灵活选择,常用的方式包括活动硬盘备份和光盘备份.第七条服务器端的应用软件备份包括磁带备份和光盘备份两种方式,光盘备份主要针对软件的安装数据,磁带备份主要针对软件的运行数据;用户数据则主要采用磁带备份的方式.第八条服务器端的光盘备份在应用软件安装以前进行,备份以后的光盘由介质管理员进行存放。

第九条服务器端的磁带备份必须根据相应的备份策略和实施方案(在备份管理软件中定义),确定备份内容、备份时间、备份周期等,如每天执行一次完全备份,每三小时执行一次增量备份;备份以后的磁带由介质管理员存放。

第十条为了便于对服务器端的系统软件进行应用与管理,机房中须备有与系统软件有关的应用手册和各种指南等资料,以供运行、维护人员查阅,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带出机房。

第十一条所有的数据备份必须登记在“数据备份记录表”中,包括备份方式、原数据的存储路径、备份数据存储介质的密级标识、备份起止时间、备份者等(见附表l《数据备份记录表》).第十二条应用软件的源程序除了在磁介质上备份以外,程序员可根据需要进行打印备份,以防应用程序发生意外、难以恢复。

第十三条应用软件开发人员应将项目的调研资料、各阶段的设计说明书、图表、源程序、应用系统运行流程图等进行分类归档,以便查阅。

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制度1、存放备份数据的介质必须具有明确的标识。

备份数据必须异地存放,并明确落实异地备份数据的管理职责;2、注意计算机重要信息资料和数据存储介质的存放、运输安全和保密管理,保证存储介质的物理安全。

3、任何非应用性业务数据的使用及存放数据的设备或介质的调拨、转让、废弃或销毁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逐级审批,以保证备份数据安全完整。

4、数据恢复前,必须对原环境的数据进行备份,防止有用数据的丢失。

数据恢复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数据恢复手册执行,出现问题时由技术部门进行现场技术支持。

数据恢复后,必须进行验证、确认,确保数据恢复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5、数据清理前必须对数据进行备份,在确认备份正确后方可进行清理操作。

历次清理前的备份数据要根据备份策略进行定期保存或永久保存,并确保可以随时使用。

数据清理的实施应避开业务高峰期,避免对联机业务运行造成影响。

6、需要长期保存的数据,数据管理部门需与相关部门制定转存方案,根据转存方案和查询使用方法要在介质有效期内进行转存,防止存储介质过期失效,通过有效的查询、使用方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可用性。

转存的数据必须有详细的文档记录。

7、非本单位技术人员对本公司的设备、系统等进行维修、维护时,必须由本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现场全程监督。

计算机设备送外维修,须经设备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

送修前,需将设备存储介质内应用软件和数据等涉经营管理的信息备份后删除,并进行登记。

对修复的设备,设备维修人员应对设备进行验收、病毒检测和登记。

8、管理部门应对报废设备中存有的程序、数据资料进行备份后清除,并妥善处理废弃无用的资料和介质,防止泄密。

9、运行维护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经常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查,发现病毒及时清除。

10、营业用计算机未经有关部门允许不准安装其它软件、不准使用来历不明的载体(包括软盘、光盘、移动硬盘等)。

2024年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信息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第一条为明确岗位职责,规范操作流程,保障本中心信息系统安全、有效运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有关规定,结合信息统计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目的:使信息化建设工作规范化进行,做到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使用范围:适用于本中心信息化建设。

第三条利用信息系统实施内部控制至少应当____下列风险:(一)信息系统缺乏或规划不合理,可能造成信息孤岛或重复建设,导致中心管理效率低下。

(二)系统开发不符合内部控制要求,授权管理不当,可能导致无法利用信息技术实施有效控制。

(三)系统运行维护和安全措施不到位,可能导致信息泄漏或毁损,系统无法正常运行。

第四条职责:(一)信息统计中心负责中心信息化管理总体规划,建立统一的信息化建设标准、规范。

负责中心各科(所)信息化项目总体协调及中心办公自动化网络和系统软硬件的维护工作。

(二)各科(所)负责指定专人担任本专业信息化网络工作,并负责本科(所)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作要求:(一)各科(所)在开展涉及信息化建设及申报信息化建设项目之前,需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将业务需求、建设规划等报信息统计中心,信息统计中心应按照中心信息化建设规划及相关要求进行审核。

(二)经信息统计中心审核同意后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由信息中心提出信息化技术要求及软硬件需求,同意规划整合后报市卫生局信息中心。

(三)各科(所)申报的信息化项目批准后,信息统计中心技术人员全程参与项目的招标、实施、验收。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开发第六条信息统计中心根据信息系统建设整体规划提出项目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人员配备、职责分工、经费保障和进度安排等,按照规定的流程报批通过后配合相____司实施。

信息统计中心负责监督开发流程,明确系统设计、____调试、验收、上线等全过程的管理要求。

第七条信息统计中心需要深入了解各个业务科(所)的业务流程、关键控制点、处理规则、用户范围以及手工环境下难以实现的控制功能等较为核心的信息系统需求点。

信息中心数据保密及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信息中心数据保密及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信息中心数据保密及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河源市教育信息网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实现全市学校联网,为保证我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和管理服务,根据《____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联入的所有教育单位和个人用户以及拥有____信箱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执行本办法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信息负责。

严禁利用国际联网进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____、损害____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活动及其它一些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条建立河源市教育系统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教育系统计算机国际联网的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____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计算机信息及互联网的保密法律、规章、____宣传教育、制订保密制度及防范措施、依法进行保密检查,查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____问题。

第四条下列内容不得进行国际联网传输或存储。

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党委、政府的____文件、资料,中央和地方____领导人未公开发表的讲话,各种内部的文件、资料及相关的信息;国家委托的攻关科研____信息;获省、部级以上奖的科学技术____信息;特殊渠道掌握的科技资料及相关信息;与境外合作中经____、批准合法向对方提供的____信息或内部信息,双方共同约定不对第三方公开的信息;不宜公开或可能损害学校____利益的信息;非本单位产生的____及其他不宜公开的内部信息。

第五条本局资源进行国际联网的保密____实行分口把关,各单位对上网的信息应事先根据业务归口进行保密____(私人邮件除外),经同意后方可上网。

第六条涉及国家____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进入国际联网,并采取与国际联网完全隔离的保密技术措施。

本局内部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要从管好科技____、工作____、维护教育局的利益出发,采取保密防范措施。

第七条网络中心负责运用技术设备和手段,防范联网运行中的____行为及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损害教育系统的____利益。

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数据库管理制度

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数据库管理制度

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及数据库管理制度为规范医院业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工作,降低数据被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中数据是指业务信息系统中的各种医疗业务数据、财务数据和管理数据。

2、本制度中数据库是指业务信息系统的后台数据库。

3、本制度所指数据管理包含涉及数据修改、导入、提取,数据处理过程中对数据真实性的保证,数据内、外部传输的工作。

4、本制度所指数据库管理包含数据库的备份、转存、清理、优化。

5、医院各种业务数据须在线保存不少于5年,超过5年进行转存,转存后的离线数据须保存不少于15年。

超过15年的数据须医院业务部门和医院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进行后续处理。

6、重要的业务数据要保证物理上的安全,存放数据的介质必须放在安全的地方,非授权人员不得访问。

7、业务数据库必须定期备份,并建立2份及以上数据冗余,数据库管理员必须定期检查数据备份的情况,保障数据备份正常进行,和备份数据可用。

8、数据导入、导出指信息科指定的IT人员应数据拥有部门要求,通过后台数据库,将数据导人、导出运行环境的操作。

9、数据修改指信息科指定的IT人员应数据拥有部门要求,对医院业务信息系统中的数据在后台数据库中进行的修改。

数据修改包含数据内容的修改以及数据库结构的变更。

数据导入/导出/修改需分管长审批后方可进行。

10.数据导人导出/修改通过审批后,由数据库管理员自己或联系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进行数据导入/导出/修改操作。

11、如需测试,要先在测试环境下进行方案测试。

系统管理员必须在数据导入修改之前对所影响的数据先做备份。

然后,依据最终确定的数据导入/导出/修改方案,监督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在运行环境中执行具体的数据导入/导出/修改操作。

12.数据导入/导出/修改流程中的申清、审批、操作工作需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

数据导入/修改操作只能由指定的信息科人员执行,导入/导出/修改权限须按照规范通过系统设定分配给指定人员。

13、本制度由医院信息科负责解释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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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防止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漏、丢失与被破坏,确保数据的有据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保密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数据管理范围包括所有利用计算机进行输入、存储、处理、再加工及输出的数据,它包括文字材料、报表、各类原始凭证、图形、图像等输入处理对象,又包括存储于计算机内部及传输的各类数据,还包括计算机输出的磁存储、光存储、电存储及各类打印数据。

第三条数据必须是有据的,能够辨认数据的内容、用途和使用方法;必须经过合法的手续和规定的渠道采集、加工、处理和传播数据;数据应只用于明确规定的目的,未经批准不得它用;采用的数据范围应与规定用途相符。

第四条数据管理者应承担保存或处理数据的保护职责,防止数据的丢失、误用或破坏;特殊或重要数据,应采用多种记录手段异地保存,免遭意外风险。

第五条数据使用者有权查阅被授权的数据,索取数据记录复制件,更正有关自身的任何不准确数据;享受有限次数规定的有问必答权利。

第六条根据使用的不同系统制订相应的数据存取细则,采取措施防止数据被非法修改,堵塞管理操作的疏忽或蓄谋窃取数据的漏洞。

第七条
第八条无正当理由和有关批准手续,不得通报数据内容,不得泄漏数据给内部或外部的无关人员,不得篡改数据库数据内容,必要修改时,应经由部门主管及公司分管领导审批,提交数据管理部门,经管理部门领导审批同意后由数据管理员进行修改。

第九条
第十条不应造成可从发布的统计数据中推断出保密或敏感的信息。

第十一条不同数据用途建立适当的监督、管理机制,保证与数据有关的个体和数据管理者的合法权益不被侵犯。

第十二条有新系统上线或升级时,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切实做好上线或升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应查验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或开发人员提交的有关运行维护资料,并负责监督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提供对相关岗位人员的技术培训。

制定科学的上线计划和新旧系统数据切换方案,考虑应急预案,确保新旧系统顺利切换和平稳衔接。

系统上线涉及数据迁移的,还应由设备厂商或软件开发商制定详细的数据迁移计划并经由数据管理部门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十三条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应该根据其重要性、密级、应用需求等分别实施相应的加密措施,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保密信息不得以明文形式存储和传送。

由信息所有者根据信息的重要性、密级规定及用途,决定操作人员的存取权限和存取方式。

所有的统计信息应根据其重要程度进行密级划分,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确定允许对外发布和交流的信息指标、报批权限和手续。

(1)备份的数据、打印出的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并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2)数据保管员必须用文件管理等方法,对数据进行登记管理。

(3)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禁止数据的外借,内部无权查阅和无正式批文的人员不得查阅。

对于经正式批文借出的数据必须登记,并由经手人签字,便于发生数据泄漏时分清责任人。

(4)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数据保管员不得修改所保管的任何数据。

(5)电脑操作人员要定期清理服务器中的数据,将过期的、作废的数据全部清除,每天作废的打印数据必须销毁。

(6)数据是公司的重要资料,必须按严格地制度进行数据备份。

(7)每天将所有数据备份到专门用于备份的工作站硬盘上和备
份服务器上。

(8)每周,将备份在工作站上的所有历史数据刻录在只读光碟上保存,备份数据一式三份,并用统一格式的标签和目录清单。

并必须异地存放。

(9)公司总部及其分支机构必须进行交易数据的多重备份。

备份数据应异地存放并送交一份至公司财务部门保管。

送交至公司财务部门保管的备份必须采用只读介质。

(10)数据备份及历史数据的存放应保证防火、防热、防尘、防潮及防磁。

磁记录介质应存放于距钢筋房柱或类似结构物十厘米以外处,以防雷电经钢筋传播时产生的磁场破坏所存数据。

(11)未经流程及领导许可,严禁修改历史数据。

(12)当软件更换或版本大的升级后,应做好原系统完整的程序和数据的备份,并写出详细的文档资料,记载超级管理员的操作号以及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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