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方案
合肥市建设特色小镇的对策建议

随着“一带一路”、创新型城市等发展战略的相继实施,合肥市作为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不断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2017年8月《合肥市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方案》出台,提出打造一批特色小镇样板,为全省乃至全国小镇建设创造出示范路径,为加快建设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打造“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一、合肥市建设特色小镇的现状(一)坚持科学规划,凸显市场主体第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实现创新、产业、文化、旅游和社区功能有机融合。
第二,小镇规划面积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核心建设面积控制在30%~50%。
第三,实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调动社会力量,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参与建设运营。
(二)突出产业特色,实现分类发展合肥实行“一镇一业”,在细分市场中构建小镇大产业。
合肥特色小镇根据产业不同可以分为:一是文化小镇,如长临河军事题材影视小镇等。
二是旅游小镇,如汤池镇温泉旅游特色小镇等。
三是科创小镇,如撮镇VR小镇等。
四是智造小镇,如机器人特色小镇等。
五是金融小镇,如滨湖金融小镇等。
六是商贸小镇,如综合性通航小镇等。
七是健康小镇,如巢麓小镇等。
八是农业小镇,如大圩农业物联网小镇等。
(三)加快体制改革,加大政策支持在财政资金方面,安排特色小镇建设奖补资金,对国家、省级、市级培育的特色小镇,予以财政资金支持。
在土地要素方面,统筹安排特色小镇建设用地,保障合理用地空间。
在融资渠道方面,鼓励运用PPP模式开展特色小镇项目建设。
在人才保障方面,对进入特色小镇的创新创业人才,给予重点支持。
(四)建立联动机制,落实创建工作省级层面上,成立安徽省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市级层面上,成立合肥市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做好各地动态跟踪和协调服务。
县(市、区)级层面上,编制各县(市、区)特色小镇建设规划方案,筹划配套政策和下一步思路。
(五)完善功能配套,创新区域协同合肥建设特色小镇注重加强沟通交流和协同创新。
安徽省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特色小镇申报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特色小镇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7.07.03•【字号】•【施行日期】2017.07.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特色小镇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有关部门:为加快推进省级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根据《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决定开展第一批省级特色小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程序各县(市、区)政府或设区市政府直管的开发区管委会是省级特色小镇责任主体,负责初选本地区特色小镇,组织项目单位编制申报材料,核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各市发改委要严格把关,严防脱离实际、盲目立项、过度举债,对存在以房地产为单一产业、规划未达法定要求、破坏生态、浪费资源等问题的小镇不得申报。
各市人民政府汇总筛选后,按照要求向省特色小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二、申报材料(一)申报文件。
特色小镇所在市以文件形式向省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附拟申报的特色小镇名单并排序。
(二)建设方案。
包括基本情况、产业定位、空间布局、投资计划、土地利用、建设主体情况、重大项目安排以及所在市县扶持政策,附《安徽特色小镇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一)申报条件。
符合《实施意见》中关于产业基础、生态环境、公共设施、规划布局等申报条件。
(二)申报数量。
合肥、芜湖、安庆、蚌埠、阜阳、黄山6个中心城市申报6个以内,其他省辖市4个以内,条件不成熟的市可以暂不申报。
(三)申报时间:2017年7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十份送省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窗口申报(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窗口联系电话:*************),并发送电子邮件。
联系人:省发改委发展规划处杨洋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附件:安徽特色小镇基本情况表安徽省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2017年7月3日。
2024年风情小镇建设工作方案(2篇)

2024年风情小镇建设工作方案____年风情小镇建设工作方案摘要:近年来,风情小镇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发展模式,备受社会关注。
本文以____年为时间节点,提出了风情小镇建设工作方案。
方案包括了风情小镇的定位与发展目标、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旅游产品开发和营销推广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促进风情小镇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旅游业的质量和效益。
一、风情小镇的定位与发展目标风情小镇作为一种融合了传统文化、休闲娱乐和旅游观光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可以提供给游客们全新的旅游体验。
因此,风情小镇的定位应该充分利用当地的历史、文化和自然资源优势,打造独具特色的旅游产业。
根据当地情况,我们制定了以下发展目标:1.成为全国知名的风情小镇,吸引大量的游客和投资者;2.打造世界级的旅游景点,提升当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3.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提高居民的生活水平;4.搭建创新创业平台,吸引优秀的人才各地前来创业。
二、规划设计1.风情小镇的区位选择:根据评估,我们选择了位于当地的一个适合发展风情小镇的区域。
该区域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自然环境资源。
2.区域规划:风情小镇的规划设计应该充分考虑到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当地的特色文化。
我们将区域划分为不同的功能区:文化展示区、休闲娱乐区、商业服务区等,来满足游客的不同需求。
3.建筑风格与景观设计:建筑风格和景观设计是风情小镇的核心,应该创造出浓厚的历史文化氛围和独特的风情韵味。
通过研究当地传统建筑和文化特色,我们可以设计出适合风情小镇的建筑和景观。
三、基础设施建设1.道路交通:道路交通是风情小镇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决定着游客的出行体验。
我们将加大对道路的投资,提高道路的通行能力和安全性。
2.水电供应:水电供应是风情小镇正常运行的基础设施。
我们将投入资金,建设完善的供水和供电系统,确保供应的稳定性和质量。
3.通信网络:为了满足游客和居民的通信需求,我们将加大投资,提高通信网络的覆盖范围和信号质量,为大家提供更好的网络体验。
特色小镇建设施工方案(文化与经济发展结合)精选两篇

《特色小镇建设施工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们对生活品质的追求不断提高,特色小镇建设成为了推动区域经济发展、传承文化、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
本特色小镇旨在将丰富的文化资源与经济发展紧密结合,打造一个集文化旅游、创意产业、生态宜居为一体的综合性小镇。
小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周边自然景观丰富。
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传统的建筑风格和独特的民俗风情为小镇的建设提供了丰富的素材。
通过特色小镇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升当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的游客和投资,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施工步骤1. 规划设计阶段(1)组织专业的规划设计团队,对小镇进行全面的勘察和调研,了解地形地貌、文化资源、交通状况等情况。
(2)根据调研结果,制定详细的规划设计方案,包括小镇的功能布局、建筑风格、景观设计等。
(3)邀请专家和相关部门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论证,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 土地平整阶段(1)对小镇建设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平整,清除杂物和障碍物,为后续施工做好准备。
(2)根据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场地填方和挖方,确保场地的平整度和标高符合要求。
3. 基础设施建设阶段(1)建设道路、给排水、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确保小镇的交通和生活便利。
(2)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4. 建筑施工阶段(1)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建筑施工,包括传统建筑的修复和新建建筑的建设。
(2)注重建筑的质量和安全,采用优质的建筑材料和先进的施工技术。
5. 景观打造阶段(1)进行景观设计和施工,包括公园、广场、绿地等公共空间的打造。
(2)注重景观的生态性和文化性,融入当地的自然景观和文化元素。
6. 文化设施建设阶段(1)建设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文化设施,展示当地的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
(2)举办文化活动和展览,丰富居民和游客的文化生活。
7. 产业培育阶段(1)引进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产业等相关产业,培育小镇的经济增长点。
合肥古镇未来规划方案

合肥古镇未来规划方案1.引言1.1 概述引言部分概述了本文要探讨的话题——合肥古镇未来规划方案。
文章将分为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分别介绍合肥古镇现状、未来规划的必要性以及可行性分析。
在结尾部分,将总结现有问题并提出未来规划方案,并展望未来发展。
文章的目的是为了探讨合肥古镇的发展现状和问题,并提出未来规划方案,为古镇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1.2 文章结构文章结构:本文主要包括引言、正文和结论三个部分。
在引言部分,我们将对合肥古镇的现状进行概述,解释为什么需要进行未来规划,并明确文章的目的。
在正文部分,将对合肥古镇的现状进行描述,并分析未来规划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在结论部分,将总结现有问题,提出未来规划方案,并展望未来发展。
1.3 目的目的:本文旨在通过对合肥古镇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未来规划的必要性,并提出可行的规划方案,以期促进古镇的可持续发展和保护。
同时,旨在引起社会各界对合肥古镇未来发展的关注,为古镇未来规划提供参考和支持。
3 目的部分的内容2.正文2.1 合肥古镇现状合肥古镇位于合肥市郊区,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的古老城镇。
古镇地处交通要道,环境优美,拥有许多保存完好的古建筑和古迹,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和丰富文化的古老城镇。
然而,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合肥古镇面临着诸多问题。
城镇规划混乱、环境污染严重、旅游资源开发滞后等问题日益凸显,古镇发展面临着许多挑战。
首先,合肥古镇的规划不够科学合理。
在城市化进程中,一些不合理的建筑规划和土地使用,导致了古镇内部的交通、环境等问题严重。
城镇规划混乱,给古镇的发展带来了很多不利因素。
其次,古镇的环境污染问题比较严重。
在城市化进程中,一些工业废气、废水等排放,导致了古镇的环境质量下降。
大量的污染物对居民的健康和古镇的旅游资源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另外,古镇的旅游资源开发滞后,未能完全释放出其巨大的旅游潜力。
一些重要的古建筑、历史遗迹等并未得到有效保护和利用,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
合肥市特色小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合肥市特色小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培育新动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到2021年,全市将培育和建设30个左右市级特色小镇。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安徽省特色小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7〕1496号)、《合肥市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建设的实施方案》(合政办〔2017〕60号)精神,设立市级特色小镇专项资金,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特色小镇专项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主要用于支持市级特色小镇培育发展。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竞争择优、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引导带动,统筹支持、注重绩效”的原则,根据各特色小镇建设情况,安排至所在县(市、区)、开发区。
第四条特色小镇所在县(市、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本地区特色小镇建设,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
第五条专项资金支持范围主要包括:特色小镇规划编制;主导产业培育;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
第二章专项资金申报及分配第六条每年市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特色小镇申报工作通知,明确申报程序、内容、时间和方式等。
县(市、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初选本地区特色小镇,组织项目单位编报申报材料,并对材料进行核验后,按要求报送市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对经履行规定程序列入年度培育名单的市级特色小镇,给予一次性财政支持。
市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按规定确定补助项目,约定预期绩效目标,拟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审定。
经审定后,市发改委就分配方案正式行文市财政局,市财政局据此下达专项资金。
第三章专项资金使用第八条专项资金采取“借转补”方式下达至特色小镇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由市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与特色小镇所在县(市、区)、开发区签订“借转补”协议。
第九条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项管理。
所在县(市、区)、开发区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按照小镇项目建设进度拨付资金。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支持和促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意见

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支持和促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7.06.02•【字号】皖国土资〔2017〕110号•【施行日期】2017.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支持和促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意见各市、县国土资源局:为支持和促进我省特色小镇建设,提升特色小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国土资源管理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各地在调整和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做好与县域乡村建设规划、村庄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适当增加特色小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合理布局特色小镇各类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转型发展。
在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要围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重点保障特色小镇旅游、健康及其他产业用地。
对符合省级预留指标使用条件的特色小镇用地,由省按照规定程序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
特色小镇建设要按照节约集约用地的要求,充分利用存量建设用地。
二、实施差别化用地政策(一)支持新产业发展。
依据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相关服务指导目录》、《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等国家鼓励发展的新产业、新业态政策要求,优先安排用地供应。
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开发互联网信息资源,利用存量房产、土地资源发展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开展线上线下融合业务的,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
过渡期满,可根据企业发展业态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是否另行办理用地手续事宜。
(二)支持乡村旅游和文化产业发展。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其他单位和个人共同举办乡村酒店、特色民宿以及其他乡村旅游项目。
镇和乡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从事旅游、文化项目经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8.10•【字号】合政办〔2017〕60号•【施行日期】2017.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政办〔2017〕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10日合肥市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市党代会和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决策部署,以特色产业为核心,以产城融合为重点,以创新机制为保障,重点围绕培育新动能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宜业宜居宜游的特色小镇,为加快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不断开创“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新局面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产业引领,培育“隐形冠军”。
把培育成长性好的特色产业放在首位,瞄准高端产业和高端环节,聚焦产业细分领域,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延伸全产业链条,注重培育“四新经济”,实现业兴镇兴。
——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综合功能。
围绕人的城镇化,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促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补齐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打造宜居宜业环境,实现创新功能、产业功能、文化功能、旅游功能和社区功能的有机融合,放大叠加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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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美丽特色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规划〔2016〕212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7〕9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省、市党代会和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决策部署,以特色产业为核心,以产城融合为重点,以创新机制为保障,重点围绕培育新动能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态环境优美、体制机制灵活、人文气息浓厚、宜业宜居宜游的特色小镇,为加快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不断开创“大湖名城、创新高地”建设新局面注入新的发展动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产业引领,培育“隐形冠军”。
把培育成长性好的特色产业放在首位,瞄准高端产业和高端环节,聚焦产业细分领域,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延伸全产业链条,注重培育“四新经济”,实现业兴镇兴。
——坚持以人为本,完善综合功能。
围绕人的城镇化,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促进生产、生活、生态“三生融合”,补齐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短板,打造宜居宜业环境,实现创新功能、产业功能、文化功能、旅游功能和社区功能的有机融合,放大叠加效应。
——坚持市场主导,优化要素配置。
实行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集聚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积极创新建管机制和服务模式,鼓励有实力的大企业参与建设运营,千方百计调动社会力量。
——坚持分类施策,探索发展新路。
立足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积极对标先发地区,注重发挥比较优势,有效对接创新性供给和个性化需求,努力打造具有合肥特色的创新创业发展平台和特色小镇建设新模式。
(三)主要目标。
到2021年,培育和规划建设30个左右特色小镇,形成一批特色小镇样板,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小镇建设创出示范路径。
按主导产业定位,将特色小镇划分为Ⅰ类和Ⅱ类特色小镇,每个小镇的培育建设期为3年。
Ⅰ类主要包括信息经济类、金融基金类、双创示范类、电子商务类等特色小镇,主导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15%,3年建设期满后,每平方公里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亿元。
Ⅱ类主要包括文化类、体育类、旅游类等特色小镇,主导产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10%,3年建设期满后,每平方公里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实现小镇环境景观化。
所有特色小镇达到3A 级以上景区标准,其中文化、体育和旅游类特色小镇达到省级旅游小镇标准。
特色小镇内或周边拥有较为完善的产业配套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推进特色小镇建设运营主体专业化、日常管理服务精细化。
二、建设任务(一)突出产业创新。
根据区域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攻方向,适度发展新型工业,实行“一镇一业”(不含房地产),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促进产业跨界融合发展,在细分市场中构建小镇大产业,培育一批隐形冠军,带动扩大就业、集聚人口。
坚持因地制宜,结合新兴产业培育和导入、传统特色产业升级,以及依托高校院所等创新资源,打造一批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小镇。
支持各地以特色小镇理念改造提升产业集聚区和各类开发区(园区)的特色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二)推动“多规融合”。
按照“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有度、生态空间山青水秀”要求,梳理空间要素、优化空间秩序、提升空间价值。
支持特色小镇开展“多规融合”,科学编制概念性规划、控制性详规等,合理规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
小镇规划面积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核心建设面积控制在30%-50%。
相关县(市)区、开发区要引进高水平的专业机构,高起点做好特色小镇的规划设计。
(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三)完善功能配套。
加快道路、供电、供气、供排水、绿化、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特色小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加速构建普惠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加快光纤宽带普及提速工程,加速光纤入户,确保实现小镇免费无线网络全覆盖。
加强文化、旅游功能配套设施的建设和提升,完善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交通设施,做好与公共交通系统高效衔接。
强化校企合作、产研融合、产教融合,鼓励有条件的特色小镇探索发展国际教育、国际医疗、国际社区等,打造都市区国际化发展新平台。
(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责任单位:市城乡建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四)塑造特色风貌。
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等的保护,挖掘文化内涵,彰显独特风貌。
加强对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等方面的规划和管控。
根据产业特色、地形特点、历史文化,打造独特的建设风格、人文气息,在保留原汁原味自然本底的基础上,实现新老建筑的有机融合。
鼓励有条件的小镇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土地综合利用效率。
(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五)推广绿色低碳。
保护小镇特色景观资源,加强环境综合整治,构建生态网络。
深入开展水污染、垃圾污染防治行动,带动小镇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
有机协调小镇内外绿地、河湖、林地等,推动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互促共融、新型城镇化与旅游业有机结合,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优美环境。
(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旅游局)(六)创新体制机制。
充分发挥社会力量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企业家创造力,支持企业参与小镇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
强化政府在规划引导、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等方面的作用,加快“放管服”改革,允许特色小镇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先行先试有关改革事项,依法下放特色小镇所在地各类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基层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
(牵头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配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编办)三、支持政策(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
市财政安排特色小镇建设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市级特色小镇的规划编制、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主导产业培育等方面,具体奖补办法另行制定。
对按相关程序评选出的市级培育特色小镇,予以财政资金支持,并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特色小镇。
对进入国家、省级培育名单的小镇,可叠加享受国家、省、市的扶持政策。
(牵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二)拓宽融资渠道。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特色小镇项目储备库内重点项目的信贷支持,量身打造特色金融产品。
探索建立由多方参股的发展基金,鼓励运用PPP模式开展特色小镇项目建设。
吸引支持开发性金融机构和政策性银行通过“投资、贷款、债券、租赁、证券、基金”等方式,参与特色小镇建设,提供多元融资支持。
(牵头责任单位:市金融办,配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三)加强土地要素保障。
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管控和引领作用,统筹安排特色小镇建设用地,保障合理用地空间。
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和未利用地,着力提升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各地按规定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及供地手续。
(牵头责任单位:市国土局,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四)强化人才保障。
对进入特色小镇的产业领军人才、大学生、大企业高管、科技人员创业者、留学归国人员等创新创业人才,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给予重点支持。
(牵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四、创建程序自2017年起,每年将按照“县(市)、区、开发区初选-办公室联审-领导小组审定”的程序,择优筛选一定数量的特色小镇进行培育,签订目标任务责任书,年度进行考核,培育期满经验收合格后予以认定为市级特色小镇。
(一)申报条件。
1.产业基础良好。
特色小镇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清晰,有一定的创新创业基础。
每个细分产业原则上只培育一个特色小镇。
Ⅰ类特色小镇已拥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著名商标、名牌产品,或建设期内有品牌创建的载体和基础,产业已有一定的知名度。
Ⅱ类特色小镇须拥有独特丰富的文化、旅游、体育资源,能够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的文化、旅游、体育产品和服务。
2.生态环境良好。
特色小镇生态条件较好,绿化面积较大,项目建设符合环保要求,镇内企业污染物达标排放。
具有打造成3A 级以上旅游景区的潜质。
3.配套设施完善。
小镇或周边已有一定的交通、给排水、教育、医疗、应急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产业配套设施等。
4.规划布局合理。
选址要符合城乡规划,相对独立于中心城区,原则上布局在城乡结合部、建制镇和有条件的村及社区。
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建设用地面积1平方公里左右。
要编制概念性规划和小镇设计,有明确的项目建设时间表和路线图。
(二)组织申报。
先由县(市、区)、开发区进行初选,再向市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
明确特色小镇的四至范围、产业定位、投资主体、投资计划、土地利用、重大项目安排等。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三)审核遴选。
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特色小镇评审表对其量化赋分,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一定数量的特色小镇列入审定名单,报市领导小组审定后公布市级特色小镇培育名单并授牌。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四)年度考核。
培育期内每年年底对进入名单的小镇进行考核评估,并针对不同产业类别,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
连续两年评估不合格的小镇,实行退出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五)验收认定。
通过3年的培育,对实现创建目标、达到特色小镇标准要求的,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报市领导小组同意后,认定为市级特色小镇,并从中梳理一批向上申报,争取成为国家和省级特色小镇。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对特色小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市特色小镇建设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支持特色小镇培育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责任单位: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二)推进责任落实。
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是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在规划编制、基础设施配套、资源要素保障、生态环境保护、招商引资等方面加大对特色小镇的支持力度,为入驻特色小镇企业和人才做好服务;要加强对特色小镇规划、申报、建设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结合地方实际出台配套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