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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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资料: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

课程资料: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1)

第三节应纳税额的计算一、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能力等级3)(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元-其他规定扣除2.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薪收入-(3500+1300)元-其他规定扣除外籍、港澳台在华人员及其他特殊人员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即月扣除1300+3500=4800元)【提示】其他规定扣除包括法定的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和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

【解释】附加减除费用所适用的具体范围是:(掌握,能力等级3)(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4)财政部确定的其他人员。

华侨、港澳台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执行。

(二)适用税率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从3%~45%。

(三)应纳税额计算公式按月计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四)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问题1.全年一次性奖金包括内容: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2.基本计税规则(P337)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1)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2)将雇员个人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按上述第1条确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征税。

【案例】中国公民肖某2016年12月份取得当月工薪收入4800元和2016年的年终奖金36000元。

肖某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3534元。

计算过程:①肖某12月份4800元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4800-3500)×3%=39(元)②36000元年终奖金平摊12个月找税率:36000/12=3000,适用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105;36000×10%-105=3495(元)肖某12月份应纳个人所得税=39+3495=3534(元)。

第16讲_个人所得税法(1)

第16讲_个人所得税法(1)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五章习题强化课程目录:一、本章命题常规二、本章新增易考知识点三、本章重要考点示例四、跨章节知识点组合一、本章命题常规本章是《税法》考试比较重要的一章,平均分值约为10分。

本章可命制各种题型。

在主观题方面,既可以单独出计算题,也可以和其他税种综合出计算或综合题。

二、本章新增易考知识点1.增加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居住时间判定标准。

【例题·多选题】境内工作期间按照个人在境内工作天数计算,在境内工作的天数包括()。

A.境内实际工作天数B.境内工作期间在境内外享受的公休假、个人休假天数C.境内外接受培训的天数D.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答案】ABC【解析】在境内、境外单位同时担任职务或者仅在境外单位任职的个人,在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按照半天计算境内工作天数。

2.增加多项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一个纳税年度内在船航行时间累计满183天的远洋船员,其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调整非居民个人和无住所居民个人有关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例题】兰伯特为境内无住所个人,是甲国A母公司派至中国子公司的一名产品质量专员(非高层管理人员),同时为母子公司工作,2020年3月来华,短期从事质检工作,4月,兰伯特先生的境内工作时间是18天,境外工作时间是12天。

其取得的当月工资收入(折合人民币):境内工作期间,甲国A公司支付1万元,中国子公司支付2.8万元;境外工作期间,甲国A公司支付3.5万元,中国子公司支付2万元。

计算兰伯特4月境内工资薪金收入额。

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1+2.8+3.5+2=9.3(万元)境内支付工资薪金数额=2.8+2=4.8(万元)当月境内工作18天,4月公历天数30天。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是什么意思是要交钱吗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是什么意思是要交钱吗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是什么意思?是要缴费吗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是指对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在高等教育机构取得的学位等进行继续教育的支出,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一种情形。

这一政策的初衷是鼓励税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知识技能,以增强其在社会中的竞争力,并为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贡献。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的范围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参加职业培训课程的学费; - 购买教材、参考书和资料的费用; - 参加学习技能提升班、专业知识增值课程等的费用; - 申请和更新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的费用; - 接受高等教育机构的进修或继续教育的学费。

在以上范围内,个人支出的费用可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进行抵扣,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从而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税负。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个人在发生继续教育支出后,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具体的扣除比例和额度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调整,需要纳税人及时关注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变化。

同时,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的相关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必须是真实、合法的支出,并需保存相关的支出凭证和证明文件,以备税务部门查验和核实。

否则,将面临可能的处罚和税务风险。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的重要性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是税务人员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和获得专业认可的一个重要渠道。

通过参加继续教育活动,个人可以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结构和技术能力,提高自身在职场的竞争力,为个人的职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同时,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政策的实施也有助于激发个人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和发展,推动各行各业人才的培养和成长,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繁荣和稳定。

结语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是一项有益于个人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不断提升个人技能和知识水平,不仅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少个人负担,还可以为个人的职业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积极贡献。

个人所得税 继续教育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 继续教育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继续教育包括哪些
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国家都会征收的税种之一,其范围涵盖了个人收入的各个方面。

在我国,个人所得税有着复杂的税法规定,其中有一项涉及到继续教育的相关条款。

那么,个人所得税中的继续教育包括哪些内容呢?
继续教育是指个人在工作学习之余主动参与各类培训、学习活动,以提升自身的知识水平和技能。

在个人所得税中,继续教育费用是可以在纳税申报中列为抵扣项目的。

一般来说,继续教育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教育:包括参加各类学位课程、本科、硕士、博士等课程的学习费用。

•非学历教育:指参加各类培训、研讨会、讲座以及职业资格认证考试等相关费用。

•外语培训:学习外语的费用也可以计入继续教育费用中,包括学习费用和考试费用等。

•技能培训:包括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软件培训等,只要是能够提升自身技能的培训都可以列入继续教育范围。

•专业资格认证考试:准备并通过各类专业技能认证考试的费用也可以计入继续教育费用中。

此外,对于企业提供的员工培训、教育机构提供的课程等费用,也可以列入继续教育费用中进行抵扣。

综上所述,继续教育的范围十分广泛,涵盖了各个领域的学习和培训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继续教育费用的抵扣,有一定的限制条件和标准,需要根据税法规定和相关政策来具体执行。

因此,在享受继续教育费用抵扣的过程中,个人需要了解相关规定,保留好相关费用凭证,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申报表格。

总之,继续教育是一个不断学习、提升自我能力的过程,同时也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政策来减轻个人负担。

希望每个人都能够不断充实自己的知识储备,提升个人能力,实现自身的发展和成长。

税务培训课程设计

税务培训课程设计

税务培训课程设计一、课程目标知识目标:1. 掌握税务基础知识,理解税收的概念、特征和功能;2. 了解我国税收体系的基本构成,掌握主要税种的特点和征税对象;3. 熟悉税收法律法规,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及其适用范围。

技能目标:1. 能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际经济活动中的税收问题,并提出合理的税收筹划建议;2. 培养税务核算能力,能够正确计算应纳税额,填写税务申报表格;3. 提高税收法律法规的解读能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情感态度价值观目标:1. 树立正确的税收观念,认识到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增强纳税意识;2. 培养遵纪守法的品质,自觉履行纳税义务,维护国家税收利益;3. 增强社会责任感,关注税收政策变化,积极参与税收宣传和普及活动。

课程性质:本课程为实用型税务培训课程,结合学生所在年级的知识深度,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旨在提高学生的税务知识和实践能力。

学生特点:学生具有一定的经济理论知识基础,但税务知识相对薄弱,需要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增强实际操作能力。

教学要求:教师应采用案例教学、互动讨论等多种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果。

同时,注重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能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通过课程目标的分解,为后续教学设计和评估提供明确的方向。

二、教学内容1. 税收基本概念与功能- 税收的定义、特征、功能- 税收的分类及税种特点2. 我国税收体系与税种- 我国税收体系的构成- 主要税种(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及其征税对象3. 税收法律法规- 税收法律法规体系- 主要税收法律法规解读- 税收优惠政策及其适用范围4. 税务核算与申报- 税务核算的基本原则与方法- 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务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5. 税收筹划与咨询- 税收筹划的基本原则与策略- 常见税收筹划方法及其应用- 税收咨询服务内容与技巧6. 纳税义务与税收遵从- 纳税人的权利与义务- 税收遵从的基本要求- 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教学内容安排与进度:第一周:税收基本概念与功能第二周:我国税收体系与税种第三周:税收法律法规第四周:税务核算与申报第五周:税收筹划与咨询第六周:纳税义务与税收遵从本教学内容根据课程目标,结合教材章节内容,确保科学性和系统性。

《税务会计》课程7个人所得税

《税务会计》课程7个人所得税

八、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应税所得额=转让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应税所得额×20%
九、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 应纳税额的计算 —— 按次计征 1、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次收入额
2、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所得税=次应税所得额×20%
(3)年薪制征税问题





某单位财务总监年薪200000元,每月发放5000元, 年底一次性发放140000元。 (5000—1600)×15%—125=385 385 ×12=4620 140000 ×20%—375=27625 27625+4620=32245 200000÷12=16668 (200000—1600) ×20%—375=39305
4、税收筹划
【案例】广东信达利公司税务总监2004年12月获得工资 所得5000元。因该年纳税管理和纳税筹划工作取得较
大成效,公司当月拟发放年终奖25000元给他。为合法
节税,该公司采取将年终奖中5000元作为“双薪”, 其余20000元作为奖金。

(1)纳税筹划前



①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600)×15%-125=385(元); ②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5000×15%-125=3625(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85+3625=4010(元)。 (2)纳税筹划后 ①工资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600)×15%-125=385(元); ②“双薪”应纳个人所得税=5000×15%-125=625(元); ③年终奖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10%-25=1975(元); 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385+625+1975=2985(元)。 以上两方案比较,后者比前者少纳个人所得税1025元(4010 -2985)。

个人所得税_教学目标(2篇)

个人所得税_教学目标(2篇)

第1篇一、教学背景个人所得税是现代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个人所得税已成为纳税人关注的焦点。

为了培养具备税收法律意识和税收专业知识的应用型人才,本课程旨在通过系统的个人所得税教学,使学生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基本理论、政策法规和实务操作,提高学生的税收素养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教学目标本课程的教学目标分为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和素质目标三个层次,具体如下:(一)知识目标1. 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 理解个人所得税的定义、征收范围和目的。

- 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基本概念。

- 熟悉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 熟悉个人所得税的税制结构:- 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税率结构、税前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方法。

- 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程序和税收征收管理。

3. 掌握个人所得税的具体税种和征收管理:- 熟悉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税种的征收管理。

- 了解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和风险管理。

4. 了解国际税收协定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理解国际税收协定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 掌握国际税收协定对个人所得税的具体规定。

(二)能力目标1. 分析个人所得税政策法规的能力:- 能够分析个人所得税政策法规的变化及其对纳税人的影响。

- 能够运用税收政策法规解决实际问题。

2. 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能力:- 能够准确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 能够根据不同税种的特点进行税收筹划。

3. 纳税申报和税务管理的能力:- 能够正确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 能够处理个人所得税的税务纠纷。

4. 沟通协调和团队合作的能力:- 能够与纳税人、税务机关等进行有效沟通。

- 能够在团队中发挥积极作用,共同完成税收工作任务。

(三)素质目标1. 树立正确的税收观念:- 培养学生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的意识。

课程资料:税法0529-【税法·习题】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

课程资料:税法0529-【税法·习题】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课后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B.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C.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D.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2.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A.劳务报酬所得B.工资、薪金所得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3.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时,下列费用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A.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B.税收滞纳金C.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D.赞助支出通过4.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甲某以工作考察的名义组织旅游活动,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其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则企业应根据所发生费用按照()项目代扣代缴甲某的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C.偶然所得D.其他所得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每次收入的确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A.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B.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C.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每次连载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D.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6.中国公民张某是某高校的一名教授,同时担任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4年10月取得董事费收入52000元,当即拿出1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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