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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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业的现状和未来发展分析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的保险业得到了巨大发展,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是客观来讲,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

我国保险业的现状

取得长足进步

1、主营业务快速增长

主要表现在:首先,保费收入快速增长。1980年,我国保费收入仅4.6亿元,到2009年,全国年保费收入达11137.3亿元,年均增长近30%。第二是险种不断丰富。由1980年的30多个发展到今天的1000多个,类型上由单一的人寿保险发展到今天财产保险、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齐头并进、共同发展的局面。2、市场体系逐步健全。

保险行业由1980年时的仅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发展到今天的包括24家中资保险公司和37家资保险公司的61家保险公司。按业务性质分,其中财产保险公司25家,人身保险公司30家,再保险公司5家,政策性保险公司1家。此外还有6家保险集团(控股)公司,2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3、投资渠道稳步拓宽

保险业积累资金的运用渠道不断拓宽,由以往单一的银行存款,国债,投向企业债、证券投资基金、股票等更广阔的金融市场。2008年10月后开放保险资金投资未上市股权。2009年2月,新修订的保险法又首次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

4、法制监管不断提高

1995年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是新中国第一部保险法,标志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步入了新的、有法可依的历史阶段。

1998年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为中国保险业的健康、规范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001年,为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国务院颁布了《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中国保监会积极清理了与世贸组织规则不符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002年颁布实施了新的保险法,与此同时中国保监会依据新保险法的有关规定,先后制定、修改了保险公司管理规定等一系列配套的规章和制度。

至此,一个适合中国保险市场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已经逐步形成。

5、对外开放进一步加深

外资保险公司已在上海、广州等城市设立了18个营业性机构。我国保险公司也同时在海外设立机构,积极拓展海外保险市场。

仍然存在问题

1、保险业的发展程度较低

第一,从保险业的规模上看,我国保险公司的数量、保费总收入和资产总量都相对很少。

第二,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都很低

保险深度是指当年保费总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2011年我国的保险密度为3%,仍未达到世界平均水平。

保险密度是指人均保费,2011年我的人均保费仅为1062元人民币,与发达国家的2000-3000美元相距甚远。

第三,民众保险意识淡薄

我国民众对保险的意义和功能认识还不够,导致人均保险费低,民众购买保险的比例低。主动买保险的个人寥寥无几,迫使百万保险推销大军四处奔波,推销保险产品。

2、市场结构问题多多

第一,寡头垄断

中国保险市场虽然初步形成了竞争的格局,但少数几家国有保险公司占据了绝大部分的市场份额,形成了以少数国有独资保险公司高度垄断市场的局面。

第二,结构分布不均

从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机构的分布而论,30家中外保险公司的总部多数又集中在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和城市,这就造成了保险市场发育不均衡性。第三,市场还未形成完整体系。

目前中国保险市场相对来说两头大中间小,即保险主体与保险市场发展很快,而中介组织发展缓慢。到目前为止,按照规定程序正式批准的专业保险代理公司仅9家、经纪公司3家。与众多的保险机构和快速发展的保险市场不相适应。

3、保险行业自身问题

第一,保险从业人员专业素质不高

我国保险从业人员中真正受过系统保险专业教育又有保险专业水平的保险专业人才不到30%,其中既了解国际保险市场又懂得精算和计算机技术的高级人才更是毛凤鳞角。

第二,缺乏创新

目前,各家保险公司已经开发和销售的产品寿险产品品种并不少,但产品结构雷同,销售方式单一和保险责任不足是普遍存在的问题。

4、法制监管仍需加强

在法律法规建设方面,虽然我国的《保险法》的已经颁布实施,但是,相对于迅猛发展的寿险业务来说,许多新的问题在《保险法》和相关管理办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仍然缺乏严密、完善的成套法律法规。

在保险业的监管方面,我国目前还基本上处于被动的监管状态,监管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不够。

中国保险业的未来发展分析——机遇和挑战并存

从具体的行业发展来看,我国的保险业在未来将会:

1、发展水平迅速提高

第一,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恩格尔系数的不断降低,保险品作为一种特殊的金融消费品必然会逐步伴随收入的增加而日益提高。

第二,随着我国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保险业必将随着金融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提高不断增加。

第三,在我国社会经济发生重大变革转型时期,民众对于保险在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势必会有更深程度的认识。

2、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第一,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的竞争程度,激烈的市场竞争会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下滑。

第二,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必定会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

第三,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

3、结构更加合理,体系更加健全

我国保险市场体系的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国家将会着重解决国资保险公司垄断,市场缺乏活力,体系两头大、中间小,再保险公司少等问题。在未来,一个体系完整、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将会建立。

4、业务经营更加专业。专业化主要表现在第一,为了适应同外资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我国保险业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将会有很大提高。第二,将会涌现出更多专业服务于某一类型保险的专业化保险公司。

5、市场监管更加规范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程度的加深,向西方不断学习先进技术理念和自身经验的不断积累,我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将会越来越健全。同时保监会也会不断完善自身的监管不足,发挥越来越重要和积极的作用,变现在的被动监管为真正的主动监管。

5. 保险创新。

创新永远是金融的主题,保险也不例外。在未来的保险业发展过程,我国的保险创新应从产品开发、营销方式、业务管理、电子技术、等多方面进行创新。以满足更多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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