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计划生育工作安排
灵丘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灵丘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结2010年,县人口计生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工作方法,统筹全社会力量,全面落实“一个中心、三个重点、三个深入、五项推进”的1335工作思路,各项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30日,全县共出生人口2716人,出生率11.2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5.47‰,两项指标均低于市下达的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的目标,低生育水平持续稳定。
二、主要工作(一)一个中心: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定低生育水平是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首要任务,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基础,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主要保证。
全县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人口计生工作,始终坚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摆在首要位置,把解决好人口问题放在重要战略地位,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放在重要议事日程。
一是年初县委、县政府把年度人口计生工作会议与全县农村经济工作会议安排在一起召开,与各乡镇及25各个计生领导组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了职责,强化了责任。
会后,全县各级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
各级按照责任书的要求,积极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各司其职的工作机制,确立了奋发向上的工作导向,形成了创先争优的工作势头,营造出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奋进一流的工作局面。
二是严格认真落实人口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
年内人口计生局先后对80个评先评模集体和79个评先评模先进个人、193名干部任用进行了严格审查,对未完成年度责任制的3个集体和2名个人进行了否决。
三是健全稳定增长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
县委、县政府逐年增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的投入,纳入公共财政投入保障范围,年内全县人均计生事业经费达到17.52元。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1.11•【字号】冀人口发[2010]1号•【施行日期】2010.01.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冀人口发〔2010〕1号)各设区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人口计生局,委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现将《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安排全年工作,突出重点,真抓实干,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0年工作要点2010年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七届五次全会以及李克强副总理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人口计生工作,按照“保稳定、惠民生、强服务、促统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体制机制,在继续把稳定低生育水平作为首要任务的同时,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作来抓,增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服务功能,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全面提升全省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为推动我省科学发展、实现富民强省的奋斗目标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继续把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一)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层倡导和综合协调。
全面贯彻落实李克强副总理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通过举办全省人口计生工作研讨班、召开座谈会、邀请专家辅导,深入学习领会李克强副总理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认识。
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宣传阵地,大力宣传李克强副总理讲话精神,在全省形成高层倡导、群众参与的工作氛围。
充分发挥省人口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实行例会制度,推动各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07•【字号】内政发[2010]29号•【施行日期】2010.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内政发[2010]29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为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发〔2006〕22号,以下简称《决定》)、《内蒙古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意见》(内党发〔2007〕2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加快形成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一盘棋”格局,全面提升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水平,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人口流动是工业化、城镇化发展的内在需求。
流动人口的大量涌现,不仅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也给政府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带来了巨大挑战。
当前,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已进入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关键时期,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既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关键。
《决定》将完善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体系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五大任务之一,明确提出了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引导人口有序流动的政策措施,强调必须深化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和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协调配合、统一管理和优质服务的新体制,为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条例》的颁布施行,为新时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为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新体制奠定了法制基础,为维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2010计生协会工作汇报

三门峡市计划生育协会2009年度工作汇报一年来,我市的计生协会工作在省计生协的正确指导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口计生委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总目标,以“生育关怀”行动为主线,加强队伍和基层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协会植根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优势,利用网络健全、人才众多的特点,协助政府在推进计划生育、倡导生育文明、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争创文明幸福家庭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明显成效。
一、领导重视,为协会工作提供保障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协会工作,把计生协和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全市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全市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做到计生协工作和人口计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
市委常委会、市长办公会先后两次听取人口计生和协会工作汇报,研究协会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今年以来相继召开了三门峡市计划生育协会二届五次理事会、计划生育保险工作会议、村民自治工作现场会,举办了“关爱女性健康、呵护生命摇篮”为主题的慈善工程启动仪式,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对2009年的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市委常委、统战部长、市计生协会长赵艳,市长助理、计生协副会长张万斌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二是坚持协会领导联系点制度,市协会主要领导赵艳、张万斌定期不定期的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市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晓环、专职副会长赵军保经常深入基层协会、基层流动人口协会进行调研指导,使整体工作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上档升级。
“双节”期间市人口计生委主任、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晓环深入到卢氏、灵宝深山区慰问困难群众、并对基层协会工作提出了要求。
4月中旬,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协副会长薛孟生带队,市协会、宣传科、中心站、药具站人员组成的优质服务小分队到卢氏范里镇开展计划生育“三下乡”活动,7月上旬,赵陕新副主任、协会主管领导朱瑞阳到各县(市)区对7.11世界人口日宣传活动的开展进行协调指导。
领导的重视为计生协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0年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征求意见稿)

2010年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征求意见稿)宣传教育工作一、深入推进和谐家园工程建设1、大力宣传、普及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和生殖健康知识,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对新型生育文化的需求。
创新宣传途径和方式,在全区开展“小手拉大手文明传递”行动,在幼儿园、中小学、高中、职校等开展系列宣传活动,改变传统的由计生干部向育龄群众作灌输性、单向性宣传的方式,由孩子向家长进行家庭内、群众间的互相宣传的方式,深化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的内涵,积极倡导新型的婚育观念、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2、注重发挥人口学校作用,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培训;与社会机构联合,开展独生子女的早期教育;加大“关爱女孩行动”的宣传力度。
3、继续加强对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的宣传,使计划生育家庭优先分享发展成果。
重点做好对企业实行计划生育的退休职工加发5%退休金的宣传工作。
4、依托“世代服务”网络体系,切实做好优生促进工程的宣传工作。
5、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深入企业、车站、工地等流动人口集中地,广泛宣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二、继续完善宣传阵地建设1、继续推进社区(村)宣传教育的基础建设,2010年所有的街道、社区(村)必须按照“六有四得到”的要求进行达标建设。
2、各街道必须有一个街道级或村居级的室外和室内精品宣传阵地。
三、不断加大信息报道工作的力度1、继续按照雨人口计字[2009]15号下发的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的要求,对各街道进行考核评比。
2、全年举办1——2期撰写信息和新闻稿件的培训班,切实提高全区计生干部的信息写作能力。
3、继续做好对省、市人口计生委网站、《江苏人口信息》、《南京人口》、《雨花信息》等的投稿工作。
4、进一步密切与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方面的联系与合作,加大对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
四、通过活动增强宣传的力度1、认真策划、积极组织“三下乡”活动及7.11世界人口日、9.25公开信发表纪念日、10.28男性健康日等重要纪念日的宣传活动;2、结合中国计生协成立30周年或主《公开信》发表30周年,举办一场大型的室外宣传活动;3、结合流动人口或生殖健康、优生促进工程等专项行动开展相关宣传行动。
河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2010年)

河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2010年)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30•【字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0号•【施行日期】2010.11.3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河北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2001年2月13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1〕第1号公布根据2010年11月3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0〕第10号修订)第一条为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控制人口增长,根据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具有本省户籍且离开户籍所在地到现居住地和不具有本省户籍来本省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已婚育龄流动人口。
前款规定离开户籍所在地,是指跨县(含县级市、自治县)以上的行政区域,属于人户分离但仍居住在同一城市市区的除外。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实行综合管理,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行政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五条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人民政府共同管理,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
第六条流动人口离开户籍所在地前,必须按照国家《办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方可办理《婚育证明》:(一)生育后未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二)计划外怀孕未采取补救措施的;(三)计划外生育未做处理的。
关于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的意见
新发…2010‟5号中共新安县委新安县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安排的意见(2010年2月28日)2010年,是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一五”规划目标的最后一年。
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线,以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为目标,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上台阶这一中心,突出“计生宣传教育”、“基—1—层基础工作”、“计生队伍建设”三个重点,更加注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利益导向、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和能力建设,全面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为新安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一、主要工作目标2010年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总的目标是:要确保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人口计生工作指标,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8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2%,出生统计准确率达到93%,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96%,避孕节育措施及时率达到81%,流动人口管理率达到92%,社会抚养费征收到位率达到73%,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基层服务网络健全,创建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
二、主要工作措施(一)推行目标管理,落实责任追究,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一是完善“党政线”、“部门线”、“计生线”三线目标管理责任制。
继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突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导向,突出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导向,突出优质服务的导向,突出奖惩政策落实的导向,把党政领导、—2—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计生服务中心等部门和个人的职责履行情况、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纳入其中,通过制定详细、便于操作的计划生育目标考核方案和记分办法,定期组织考核和督查。
二是健全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协调联动机制。
按照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特点,修订完善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体系,形成规范性文件,督促相关部门在人口入户、流入流出、出生死亡、婚姻登记和执行计划生育情况等方面建立互通互联信息制度,共同发挥好审核把关、管理制约、信息通报的作用,形成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强大合力。
井办字于印发《井冈山市2010年春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
通知井办字[2010] 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井冈山市2010年春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场党委,各乡镇人民政府、场,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井冈山市2010年春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中共井冈山市委办公室井冈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0年3月日井冈山市2010年春季计划生育服务活动方案为巩固前一阶段计划生育专项清理服务成果,进一步深入开展专项清理服务工作,及时消化处理清理出的各种问题,不断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全市计划生育整体工作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上下集中一个月的时间突击解决以往清理服务中不彻底和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出发点,突出重点、深入清理,强化服务,按照“抓清理、带四术、促规范”的总体要求,为计划生育工作上新台阶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任务(一)完成以二女户结扎为主的长效节育措施任务。
以二女户结扎为重点,带动其他节育措施的落实。
凡是应结扎和应上环的对象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相应措施。
落实率达到100%,因节育对象身体原因或其它特殊情况需降档改为落实其它避孕节育措施的,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善手续。
(二)完成以一男户环孕检为主的双检任务。
一是各乡镇要以一男户为重点,抓好乡镇环孕检工作,对外出务工人员要督促其及时寄回有效环孕检证明,环孕检率达100%。
二是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要按规定组织本系统、本单位职工及其配偶(包括请假、下岗人员)参加市服务站组织的见面环孕检,见面率达100%。
(三)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
按照新修订的《井冈山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强化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工作。
同时进一步清理清查计划外生育,坚决杜绝为降低社会抚养费征收任务而瞒、漏报计划外出生行为。
(四)清理党员干部违育现象。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修订)通知(2010)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修订)通知(201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2.01•【字号】海政发[2009]57号•【施行日期】2010.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修订)通知(海政发〔2009〕57号)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北京市海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海政发〔2003〕153号)进行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海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北京市海淀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规定(修订)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创建本区良好人口环境,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辖区范围内所有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
第三条本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建立和完善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
实行“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决执行“一票否决”。
第四条区、镇(乡)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本地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完善工作机制,配备工作能力出色的专职工作人员,形成有效的管理网络。
第五条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全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核心机构。
负责根据市级规划并按照本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编制本区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制定本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口计生委。
具体负责本区的计划生育及相关人口工作,并负责对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的具体实施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信息反馈,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镇(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鲁政办发〔2009〕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人口再生产规律,2009年4月即进入2010年人口计划实施阶段,全省上下必须统一思想、坚定信心、超前规划、早做部署,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10年末总人口控制在9600万以内的目标。
现将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导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到2010年末总人口控制在9600万以内的任务能否完成,直接影响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各地、各部门要以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这个主题,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充分认识人口问题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切实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布局,纳入重大事项督查和政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努力把人口计生工作做得更实更好,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提供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核心,推进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2010年全省人口形势不容乐观,预计出生人口124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6‰,净增80万人左右。
近年来,全省违法生育出现反弹,稳定低生育水平的任务更加繁重。
各级、各部门必须把防止低生育水平反弹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稳定基层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创新人口计生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继续加强人口计划调控,严格执行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加大对党员干部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问题的治理力度,坚决遏止一些地方违法生育反弹的势头,确保生育公平和低生育水平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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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201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安排
2010年是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发展的一年,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强化优质服务,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利益导向机制,巩固基础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不断推进XX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XX201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深化认识,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计划生育工作和谐氛围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强化优质服务,坚持依法行政,健全利益导向机制,狠抓基础工作,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
以建立新型生育文化为突破口,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颁布九周年为主题的系列活动,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宣传。
坚持“三贴近”原则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通过举办研讨会、培训班、报告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学习宣传贯彻
《决定》、“一法四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政策法规知识,不断强化依法管理和依法行政的意识,加大对XX干部职工的学习、宣传力度。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工作全局,把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水平作为开展各项工作的突破口,努力构建和谐计生单位,全面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完善XX计划生育的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加强法制宣传与教育,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认识。
二、贯彻落实,强化责任,构建坚实的计划生育工作平台
1、进一步完善州农业系统对农民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惠政策,继续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相适应,有利于农民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保障制度。
2、加快建立XX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
在干部职工中积极实施“三大工程”为重点的生殖健康推进XX计划生育工作,为XX育龄干部职工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积极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合作,为干部职工讲解生殖常识,积极参与到全民预防爱滋病的工作中。
3、围绕5月29日中国计生协会成立三十一周年,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知识,使干部职工了解到自己所需要的生殖
保健知识。
4、围绕7.11世界人口日,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婚姻法》,了解中国人口发展趋势,利用图片、板报、宣传单等形式了解计划生育政策、优生优育,弘扬婚育新风。
5、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活动,在干部职工中营造男女平等,少生优生的舆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
提高女孩和女孩家庭的社会地位。
6、围绕10.28男性健康日,在干部职工中对男性宣传生殖健康知识、计生政策、法规、宣传新的婚育新风观念,让男性进一步了解科学的健康保健常识,促进婚育观念的转变。
7、按照精神文明单位的管理标准,做好单位职工及职工家属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工作,配合各社区健全“PIS系统信息采集卡”工作。
8、充分调动单位计生专(兼)职干部和各楼院物业小区计划生育义务信息宣传员的积极性,发挥他们的工作优势,协调社区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听取干部职工在生产生活、生殖健康等方面的需求。
9、完善计划生育台帐和信息,统计已婚育龄妇女节育情况,大力推行长效节育的避孕措施。
10、做好计划生育家庭独生子女保健费、晚婚晚育护理假、退休5%奖励金的协调落实。
三、依法行政,严格管理,不断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
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对新形式下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认识与能力,不断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制化建设,逐步完善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制体系。
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把计划生育普法与“五五”普法教育相结合,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增强法制监督、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程序。
四、加强领导,完善计划生育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XX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在单位工作的重中之重,列入重要议程,及时调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做到组织健全、分工明确。
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到各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加强领导、转变职能,建立健全计划生育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继续强化并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以新的举措大力推进XX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推进人口计生系统的精神文明建设。
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文明科室的活动,加强凝聚力工程建设,努力创造团结、向上、健康的工作环境,树立良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形象,维护好干部职工的合法
权益,以推进XX的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台阶。
昌吉XX
二○一○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