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论文正文
对新生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的调查与思

对新生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的调查与思第一篇:对新生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的调查与思对新生弱势群体社会保障问题的调查与思考衡海深摘要:当前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加快和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弱势群体的范围越来越广,规模也越来越大, 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与社会发展的重要风险因素之一。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生弱势群体,如何解决好这一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最大程度的降低社会风险,维系社会的长治久安,成为一个重要现实问题。
关键词:新生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随着我国社会转型的加快和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在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过程中出现的新生弱势群体,引发了社会的关注。
这部分弱势群体是主要由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城乡低收入人员等组成, 他们普遍存在着“六难”,即就业难、生活难、住房难、医疗难、子女教育难和法律救助难。
他们的广泛存在已经对我国社会的健康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使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和政治秩序稳定面临严峻现实。
一、弱势群体生活现状地处丘区的南部县是百万人口的国家级贫困县,目前我县弱势群体对象约有151140人左右,占全县总人口的11.6%,弱势群体对象主要包括:一是农村低保对象和农村低收入人群93301人;二是城镇低保人员和困难职工24759人;三是农村五保对象12667人;四是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退役军人75744人;五是残疾人20413人。
人员众多、结构复杂、分布广泛。
调查表明,以上五类弱势群体目前的生活状况存在以下共性:一是生活困难。
多数家庭的收入只能维持温饱,达不到当前我县农民人均纯收入4283元的标准,更远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523元。
二是住房难。
部分人仍然住在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修建的房屋,且危房居多,面积偏小;三是子女上学难。
30%的家庭因缴不起学费,子女不得不放弃高中、大学学业;四是看病难。
虽然有医保和大病救助机制,但金额偏小,自费的比例仍然巨大,很多项目并在不报销之列,导致40%以上的病人无钱进医院,采取拖磨和打游击的冶疗方式,陷入贫病交加的困境。
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政策研究

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政策研究社会保障政策是指国家为了保障全体社会成员的基本福利而实施的政策。
其主要目标是消除社会不平等现象,缩小社会福利差距,加强社会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提高全体居民的生活质量。
弱势群体是社会保障政策重点照顾的对象,包括老年人、残疾人、失业人员、低收入人群等。
本文将从弱势群体的背景、现实问题、社会保障政策和存在问题等多个方面,探讨如何完善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政策。
一、弱势群体的背景1.1老年人中国作为一个传统的尊老爱幼的国家,老年人一直是社会保障政策的重点。
但随着人口老化和社会变化,老年人面临诸多问题,包括权益受损、养老保障不足、医疗保障不健全等。
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老年人口已达到1.15亿,占总人口的8.7%。
到2030年,预计老年人口将超过3亿,占总人口的近25%。
1.2残疾人据统计,我国残疾人口数量已超过8500万,其中绝大多数残疾人面临碍于残疾导致无法就业、缺少专门的康复设施、生活自理困难等问题。
目前,我国实施了合理的社会保障政策,提高了残疾人的生活质量。
1.3失业人员当前,我国失业人员数量众多,而且失业人员有一定的复杂性,包括飘摇职工、下岗职工、新丧失劳动能力职工、返乡下岗职工等。
针对不同类型的失业人员,国家也不断出台新的社会保障政策以打造一个良好的失业保险制度,以确保失业人员获得基本生活保障和重返职场的机会。
二、弱势群体现实问题2.1老年人中国的养老保险现状亟待改善,高龄社会所导致的抚养负担加大,给老年人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此外,医疗保障问题也十分突出,老年人的医疗费用总是相当高的,有很大一部分人需要进行特殊养老处理。
除此之外,人权、社会关系、环境等因素,也会导致老年人的社会保障问题。
2.2残疾人有关残疾人问题的讨论时,相对于早期的残疾定义,主要是强调残疾人的自我支配权,旨在保障残疾人的基本权益、鼓励自我解放、自我救济和自我发展。
但残疾人在现实中仍面临着短缺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劳动就业、基本医疗保障等问题,让这个不幸的群体生活不易。
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魏世龙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均GDP翻了好多倍,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地区发展不够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特征仍比较明显,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体收入很低甚至没有收入,缺乏基本的生活保障,是社会中一些生活困难、能力不足或被边缘化、受到社会的排斥。
关键词:弱势群体保障研究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我国每年还要出现数百万的失地农民,目前总量已经达到4000万—5000万人。
由于很多失地农民缺乏必要的非农产业谋生技能,加之征地补偿中存在一些不公正现象,他们的生产生活也面临较大困难。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至今已向社会释放出下岗职工约3000万人。
目前,包括困难下岗失业人员等在内的城市低保对象约2200万人。
此外,1亿多进城农民工的基本权利维护和社会保障问题也迫切需要寻求解决之道。
一、弱势群体的界定:一般认为,弱势群体,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简称,即指社会上经济能力薄弱、知识水平老化、信息贫乏、处于社会底层、抵御风险能力弱、发展困难的一类人的总称。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1 、失业者(下岗者) ;2 、体制外人员,即那些从来没有在国有单位工作过,靠打零工、摆小摊养家糊口的人;3 、残疾人和孤寡老人;4 、一部分进城的农民工;5 、较早退休的“体制内”人员;6 、还没有脱贫,或虽已脱贫但很快又返贫的农民。
二、弱势群体的基本现状:我国人口众多,疆域宽广,加之近20 多年来社会急剧转型,弱势群体问题日益凸现。
弱势群体问题在改革开放以前就存在,只不过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阶层的嬗变和利益在社会各阶层的重新分配,估计,我国目前弱势群体约有八千万之多,对他们的制度保护和法律救济显得急切而又重要。
三、弱势群体的构成:1、城乡贫困人口贫困人口是构成社会弱势群体的主体组成部分,它一般因收入极低或无收入来源造成,这些人口由于缺乏收入来源,其生活往往处于极端贫困状态,通常需要国家和社会提供相应的救助才能维持最低或最起码的生活。
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与救济毕业论文

社会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与救济毕业设计(论文)原创性声明和使用授权说明原创性声明本人郑重承诺:所呈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是我个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成果。
尽我所知,除文中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不包含其他人或组织已经发表或公布过的研究成果,也不包含我为获得及其它教育机构的学位或学历而使用过的材料。
对本研究提供过帮助和做出过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了谢意。
作者签名:日期:指导教师签名:日期:使用授权说明本人完全了解大学关于收集、保存、使用毕业设计(论文)的规定,即:按照学校要求提交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本;学校有权保存毕业设计(论文)的印刷本和电子版,并提供目录检索与阅览服务;学校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数字化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论文;在不以赢利为目的前提下,学校可以公布论文的部分或全部内容。
作者签名:日期:目录一、我国弱势群体分析 (2)(一)弱势群体的界定 (2)1.弱势群体的含义 (2)2.我国社会弱势群体的构成 (2)(二)我国弱势群体形成的原因 (2)1.社会原因 (2)2.个人原因 (3)(三)加强弱势群体保护的必要性 (3)二、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弱势群体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3)1. 法律体系不完善 (3)2. 救助对象存在不公平性 (3)3. 救灾救济面还存在很大局限性 (3)4. 救助水准偏低 (3)三、健全与完善我国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机制 (3)(一)就业保障机制 (3)1.政府推动:积极预防失业 (4)2.社会保障:失业补救 (4)3. 提高个人素质:积极寻找再就业途径 (4)(二)医疗保障机制 (4)1.应建立对危、急、重病人的医疗救助制度 (4)2.健全适用农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的社区卫生保健制度 (5)(三)完善教育机制 (5)(四)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机制 (5)1. 正确定位政府在农村社会保障中的职责 (5)2.制定合理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原则 (5)【内容摘要】目前弱势群体已成为一个规模较大,具有自身特征的复杂群体,在社会中处于极低的地位,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不和谐,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弱势群体问题的关键,应通过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健全社会救助制度等措施完善弱势群体社会保障体系。
论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

层层上传 , 也许被 过滤 掉 , 也许就积压在某一层级而被遗忘 , 他们也就享受不到 国家 的社会保 障政策 。 ( 二 )社会保 障的公 平性 有待加 强 根 据 目前的情况 ,实行社会保 障政策后 , 我 国的贫 富差 距仍在扩大 , 这是一 个必须值得认真对待并需下大气力解决 的大 问题 。据 国家统计 局调查 ,养老 、医疗 、住房 、实物福 利等几项人均福利收入 ,富裕户 比贫困户高 8 7 %,其 中养老
城市农民工的社会歧视。第二 , 贫困性是弱势群体在经济利 益 上所 面临 的共 同困境 。“ 弱势群 体 ”这个 概念虽然 不能完 全与 “ 贫 困人 口”这 个概念 画等号 ,但 至少是 高度重 叠的 。 第三 , 在 社会和政治层面 ,他们也往往 处于弱势 的地位 。这
主要 是表现在他们表达 和追求 自己利益 的能力较低 。他们 掌 握 的资源很 少 ,尽 管可能人 数众多 ,但 他们 的声音很微 弱 , 他们对 利益的表达很难在社会 中发 表出来 ,在涉及他们 的利 益的时候 ,往往要靠政府和大众媒体来为他们说话 。 二 、当前 弱势群体在社会保 障方面存在 的主要问题 尽管党 和政府 十分重视对弱势群体 的社会保 障问题 , 先 后制 定并出台 了许多对于 弱势 群体 给予特别优惠 的政策 ,比 如不 准拖欠农 民工工 资就是 一个很 好的例子 。但是 ,我 国老 百姓普遍 对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心存疑虑 。 对于老百姓来说 , 不怕 差距 大 ,就怕没保 障 ,问题 的关键 在于我 国的社会保 障 制度不健全 ,对弱势群体 的保 障还存在一些 问题 。归纳起来 主要 有如下几个方面 : ( 一 )社会保障 面过低 由于我 国弱势群体的规模大 、分布广 ,以及 一些 人的道 德问题 ,一部分地 区仍然存在 上级下达 的一些有关优 惠政 策 很难 落实到地方基层 的每一个 人。基层 的大部分弱势群体 不 能充分享受或不能享受 到优惠 ,他们的生活状况也就得不 到 改善。有时政府提供 的社会保 障总体虽多 ,但除 以数 目巨大 的分 母 ,每个人得到 的保 障金 就很 少 了。因此 ,仍不足 以维 持一 些人的最低生活保 障。与城镇 相 比,农村弱势群体 的规 模 和程度更大 ,经济状况更拮 据 ,而他们 的权益得不 到保 护 的情 况却更严重 , 大部分农村 居民不能充分享受社会保 障权 利 。因为他们缺少基本 的法律 意识 ,他们的意见 和要求经 过
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政策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政策的问题与对策研究在社会发展的进程中,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弱势群体包括老年人、残疾人、贫困人口等,他们面临着生活困境和社会排斥。
社会保障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至关重要。
然而,当前的社会保障政策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并提出对策。
首先,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政策的问题之一是覆盖面不足。
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社会保障制度,但是仍然有许多弱势群体无法享受到相应的保障。
比如,一些农村地区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交通不便等原因,无法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保障政策,导致他们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政策宣传和服务力度,提高他们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其次,当前的社会保障政策在资金来源和分配上存在问题。
社会保障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然而,目前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拨款,缺乏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方式。
这导致了社会保障资金的紧张和不稳定。
另外,社会保障资金的分配也存在不合理现象,有些地区和群体的社会保障待遇较低,无法满足他们的基本需求。
因此,我们应该探索多元化的社会保障资金筹措方式,如引入社会捐赠、企业责任等,同时加强对资金的监管和分配公平性的监督。
第三,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政策的问题还体现在服务质量和效率方面。
虽然政府加大了对弱势群体的关怀力度,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服务质量和效率仍然不够高。
一方面,一些社会保障机构的工作人员素质和服务态度有待提高,导致群众的申请和咨询遇到困难。
另一方面,一些政策执行中存在着繁琐的手续和程序,增加了群众的负担和等待时间。
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社会保障机构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同时,简化手续和程序,提供便利的服务渠道,减少群众的负担。
最后,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政策的问题还涉及到社会关怀和支持的缺失。
弱势群体在生活中面临着诸多困难和挑战,需要社会的关怀和支持。
然而,目前社会对于弱势群体的关注度还不够高,一些人对于弱势群体的歧视和排斥现象依然存在。
浅谈残疾人社会保障权的论文

浅谈残疾人社会保障权的论文浅谈残疾人社会保障权的论文残疾人作为特殊的社会弱势群体,他们的生存和发展日益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不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制度建设上,残疾人的社会保障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但我们对残疾人社会保障的研究成果进行梳理后发现,学界对此问题的研究目前存在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偏重现状分析和对策研究,忽视对基本理论的研究。
尤其是过于关注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制度构建,如保障体系的重构、保障模式的选择、针对具体保障内容的对策分析等,而对支撑制度的相关理论问题涉猎较少。
在这里,我们认为将残疾人的社会保障纳入权利视野,重视残疾人社会保障权,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残疾人各项权益的现实路径。
一、残疾人社会保障的权利维度残疾人社会保障,是指国家给予残疾人特别扶助,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的一种制度安排,它是一国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从世界范围来看,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为解除或预防贫困以及某些经济和社会灾害对社会成员造成的威胁,维护人格尊严,通过立法和一系列措施,为社会成员基本生活的安全提供保护。
从表面看,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一定社会问题的一种手段,实质上,我们认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是对公民社会保障权的确认,是为保障社会成员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条件。
因此,国家有责任、有义务去建立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公民社会保障权的实现。
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的理论基础是公民社会保障权的存在。
社会保障权是指国家立法强制规定的,由国家和社会出面举办,对公民在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生育、家人死亡、遭遇灾害、面临生活困难等情形下给予物质帮助,旨在保障公民个人和家庭基本生活需要并提高生活水平、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进步的制度。
主要包括社会救济、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四个方面的内容。
[1]从这一定义可以看出,社会保障权的权利主体当然地包括残疾人群体,而且残疾人生存和发展的困境完全是因为其生理或心理上的缺陷造成的,因此与健全人相比,他们更需要国家的帮助和扶持。
浅析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

三、 建立和完善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建议 忽视弱势群体 ,在产品和服务上多考虑弱势群体的实际 社会保障制 度是现代 国家重要的社会 经济制度之 需要。另外 ,弱势群体的政治权利也应得到保障,确保
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可以促进弱势群体 自身的发展 和转化 ,解除弱势群体成员的后顾之忧。 1 、建 立和 完善 综 合 性 的 弱 势 群体 社 会 救 助 系 统 . ()进 一 步完 善 城 市居 民最低 生 活保 障 制 度 。城 市 1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整个社会救助系统的核心。它 的实施标志着我 国的社会救助制度从人道主义的层面上 升 到人 权 的 高 度 ,从 慈 善 性 的救 济 转 变 为 制 度 性 的救 助 。而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 当前必 须着力并首先做好的一项根本性的制度建设 ,加大最低 生 活保 障 资金 的 投 入 。坚 决把 所 有符 合 条 件 的弱 势群 体 纳入保障范围,建立一个有效的、有度的、合理的统计
一
。
弱势群体参政议政的权利 ,让他们在人大 、政协、工会 都具有 自己的代表席位 。制度问题需要立法的确立和保 护,这是一个政治问题 ,保障弱势群体的政治权利 ,才 能使得制度真正有效的贯彻执行 ,而不是朝令 夕改 ,立 而不行。这也是 “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 “ 构建和谐社 会”等发展战略的重要体现。 作 者 简介 :徐程 ,东北 大学文法 学院社会 保障专
调 查 系统 ,坚 决贯 彻 各项 方 针政 策 ,逐 渐扩 大 最低 生 活 保障覆盖范 围,加快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化、制度化 进 程 。 ( )加 强 弱 势 群 体 各项 救 助措 施 的 执 行 力 度 。 2 弱 势群 体 最 大 的特 征是 贫 困 。贫 困使 得 弱势 群体 产 生许 多顾虑 ,如有病不敢医,孩子成绩好但却不能就读好的 学校 ,住房狭 窄 ,三代同堂 、四代同堂的现象屡见不 鲜。弱势群体支出的主要方向就是基本生活、医疗、教 育和 住 房 ,所 以 ,对 弱 势 群体 的 救 助应 重 点放 在 医疗 、 住房 和 教 育上 。弱 势群 体 的 弱势 表 现在 物 质和 收 入方 面 是 显 而 易 见的 ,归根 结 底还 是 在 于 知识 的 贫 乏 。知识 贫 乏使得弱势群体处于弱势境遇具长期性和潜在性。对教 育进 行投 资 是 解决 这一 问题 的 关键 。 2 、政府应完善社会保障法制规范 ,加 强监管 . 社会 保障制度的基本特征之一就在于社会保障的强制性 ,这 强制性 必须通过国家立法 才能得到有效的体现 。 目 前 ,中国存在 的社会保障制度覆盖面窄和社会保障基金 征缴率低等问题 ,很大程度上是 由于社会保障的立法滞 后造成的。事实证明,主要依靠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和经 办机 构 通过 行 政 手 段和 宣 传动 员的做 法 来 推行 社 会 保障 制度的完善,只能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因此 ,政府现 在一个重要职能就是规范制度 。一方面应充分依靠现有 法律 、法规 ,理顺和规范社会保障运行 ;另一方面,应 加快专项立法特别是加快地方立法 ,依法推进社会保障 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 同时 ,政 府 要 带头 杜 绝在 保 障 合法 权 益 方面 的 “ 政 不 行 作为”现象 ,完善法制,加强事前预警和事后监督 ,对 违规 操 作 者坚 决 依 法处 置 。并 加 强 对社 保 基金 的统 筹管 理 ,实 行 商业 化 运行 。 3 、逐步推进对弱势群体 的人文关怀措施 . 目前弱势 群体 对于学 习、健康 、旅游、购物等生 活向往 日益强 烈 ,这就 要 求 社会 应 该 一视 同 仁 ,不 歧 视弱势群体 的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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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论文正文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摘要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个社会制度体系,并不是只面向弱势群体安排的,它的保障对象是全体公民,但是社会保障制度与弱势群体之间存在着内在的紧密联系。
表现在弱势群体构成了社会保障制度最基本的对象,而社会保障制度又是以向弱势群体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为最基本的职责,进而以促使全体社会成员在免于沦为弱势群体的同时尽可能地过上平等幸福的生活为历史使命。
社会保障制度是对弱势群体进行社会保护的重要制度,在弱势群体社会保护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本文以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为理论基础,通过界定弱势群体的概念、分析弱势群体的形成原因和现状,得出弱势群体与社会保障之间的关系。
提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弱势群体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依据存在的问题提出健全与完善我国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机制的政策建议。
针对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足,建立健全相关的具体社会保障制度,为弱势群体提供一个分层合理、衔接紧凑、保障缜密的社会安全网。
关键词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制度和谐社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还比较低,地区发展不够平衡,城乡二元结构特征仍比较明显。
我国还有相当一部分群体在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权利维护和竞争能力等方面均处于劣势地位,他们就是人们通常所讲的弱势群体。
如果不能采取有效措施解决这些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使他们业有所就、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贫有所济,必然会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1、我国弱势群体目前社会现状对我国弱势群体构成及特征的分析,将为我国对弱势群体社会保障体制的制定提供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目前我国社会中的弱势群体主要是由如下的几个部分构成:贫困的农民、进入城市的农民工、城市中以下岗失业者为主体的贫困阶层。
目前我国弱势群体的一个很重要的特征,就是其同质性、群体性很强。
传统的弱势群体,往往分布在很不相同的人群当中,比如,残疾人在各个群体当中都有,但他们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与不同群体的正常人生活在一起的。
而处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中的弱势群体就不同了,他们的经历、特征都比较类似(也往往居住在一起,这就使得他们具有很强的同质性、集中性和群体性。
这些特征可能带来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由于这样的一些特点(他们表达和追求自己利益的能力要更强;另一方面,他们追求自己利益的时候(也可能带来更多的社会动荡因素。
2、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基本特征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主要是国家和社会给予弱势群体的一切支持和帮助,统称为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
针对弱势群体的不同需求,国家和社会给予弱势群体帮助和支持的措施有各种规模的扶贫活动、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弱势群体享受平等的教育机会、给予弱势群体住房保障、医疗救助、法律援助以及就业支持等。
其中,社会保障制度是弱势群体社会保护的一项重要措施和手段,主要为弱势群体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和支持。
2(1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救助性社会救助是国家及社会对遭受自然灾害、不幸事故等和生活在贫困线或最低生活标准下的个人和家庭进行救济和援助,以维护这些弱势群体的基本行政权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救助是面向全体公民,没有资格限定,特别是弱势群体在生活无以为继的时候都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取帮助与支持的权利,它主要满足救助对象的最低生活需求,直接面向弱势群体,包括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灾害救济、城乡福利院以及其他社会救助措施(如医疗救助等),这一层次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发点是解除因各种原因陷入生活困境难以自拔者的生活危机:2(2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福利性社会福利是在保障全体社会成员享受基本生存权的基础上,能够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而提高生活水平,增进社会成员个人福利的一项社会制度。
社会福利囊括了除社会保险、社会救助之外的所有社会保障的内容。
社会福利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社会福利是“普通福利”的意思,指整个社会的福利制度;狭义的社会福利主要为社会弱势群体所提供的带有福利性的服务与保障措施。
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福利性是指各环节不以赢利为目的,它不仅无偿给予被保障的弱势群体资金,而且提供社会服务。
弱势群体一般不直接交付全部保障费用,由实施的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筹集经费,或政府缴纳和社会各方面的捐赠。
社会保障不能以营利为目的。
2(3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保险性对低收入的劳动者及因年老、疾病、伤残者、生育、失业等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而减少或失去工资的人群,以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水平为标准,国家制定了以下几项社会保险制度:(1)社会养老保险是由国家依法强制实施的、面向全体劳动者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这项制度,劳动者达到一定的条件如年龄、身体状况、工龄或参保期限等,即可从有关国家保障机构领取养老金,从而使自己年老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例如:在2013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认为养老问题关键是确立政府资金投入主渠道作用,应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困难老人、高龄老人津贴制度。
将此种养老制度普遍推广,有利于老年人安享晚年,使老年人真正感到老有所养。
(2)医疗社会保险是在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而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并失去经济来源时,国家和社会有责任按照有关立法,对受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和一定的收入补偿。
(3)失业社会保险是国家或政府通过有关立法、对因非本人意愿而失业并失去了收入来源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或现金补助,以帮助其维持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4)工伤社会保险是由国家和社会统一立法强制实施的,对劳动者因在生产过程中遭受的意外伤害或由于特殊工种而引发的职业性疾病进行有效治疗并提供其基本生活保障及家庭经济补偿的社会保险制度。
(5)生育保险是妇女劳动者因怀孕、生育子女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得到医疗服务和现金补助的制度。
它是社会对广大劳动妇女和人类种族繁衍的关怀和爱护,也是生育子女这一家庭事务得到社会承认和资助的标志。
2(4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社会性弱势群体社会保障是指按统一的标准和原则,依法对全体公民的年老、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意外灾害等风险予以保障。
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对象是社会的少数人,覆盖在全体社会成员之中。
社会保障作为普遍性的“安全网”,是现代生产的产物,是典型的社会行为。
2(5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互济性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具有以丰补歉、同舟共济的特点,即通过所有社会成员的互助共济实现对少数弱势群体或遇风险成员的收入损失等予以补偿。
而商业保险则按“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原则,根据投保人的财产或利益多寡来确定保障水平,保障待遇因保险合同而异。
可见社会保障与商业保障有一定的关联性、互济性。
2(6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不可逆性众所周知,社会保障给付带有特别强的不可逆性,或日刚性。
一旦将社会保障水平确定在一个较高的水准之上,要将其降下来是非常困难的。
否则就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和经济问题。
3、我国目前的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现状目前我国共有包括残疾人、农村贫困户、灾民、城市低保对象、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和城乡失业者等社会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救助面小、救助水准低、求助对象不公平、救助工作者集中在民政部门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求助程序不规范。
我国现有社会救助制度主体依靠群众和集体,国家处于辅助性地位,面对的只是一部分人。
目前,全国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救助水平最高为344元,最低100元左右,农村的社会救助水平更低。
传统的社会救助除了使鳏寡孤独病残者能维持基本生活外,大多数其他救助仅仅是象征意义的,或者说是一种道义上的支持和帮助。
我国目前城市化程度还比较低,因此,弱势群体大多在农村(而类似于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障等社会救助方式主要只是针对于城镇居民。
农村弱势群体病者无医疗救助。
失业者无失业救助(即使是遭灾,所得到的救助也并非“应保尽保”,往往只有16,,50,的贫困者能得到救济。
我国目前的社会保障还处于一种无法可依、无程序可循的无序状态,没有如《农村社会救助法》、《救灾法》等实体法,许多工作均依靠部门的规定或政策来确定,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4、如何完善我国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制度对弱势群体的支持,是政府的一项基本责任,随着我国经济实力和国家财力的逐步增强,要把解决、完善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
4.1、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推进农村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我国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缺乏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尚未全面推开,且受筹资水平的限制,报销比例较低。
疗保障制度的缺失使得他们无法负担疾病费用,形成因贫致病和因病致贫的恶性循环。
因此,必须加快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增加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设计和运行的参与,加强民主管理和社会监督(切实体现其“合作”特色,在此基础上鼓励农民适当提高缴费水平。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农村低保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保障贫困农民(包括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减轻农村养老工作面临的压力。
在对特困户救助、农村“五保”供养、口粮救济等制度进行整合的基础上,建立统一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贫困人口脱贫。
4.2积极探索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是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的产物。
从本质上是与小农经济和农村社会不相容的。
在目前我国大规模推行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还不具备经济实力的情况下(应积极探索,从实际情况出发,以家庭为主,同社区保障、国家救济、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等制度相结合(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可通过建立农村低保制度解决。
对贫困农民家庭制定制度化、规范化、长期化的救助办法。
4.3解决失地农民和进城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推进城乡社会保障统筹发展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既要针对其自身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因人而异,也要立足于现有的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框架。
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首先应着眼于促进其就业。
在实现就业的基础上,以企业职工或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来解决其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问题,符合条件的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城市医疗救助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
对无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
若领取土地补偿费后生活仍有困难的。
在城市规划区以内的,可优先考虑将其转为城镇户口,并按规定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城市医疗救助制度。
未转为城市户口的,符合条件的可按当地有关规定享受农村特困户救助和农村医疗救助。
还可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探索在整合养老保障、失业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等功能的基础上为失地农民建立基本生活保障,通过失地农民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建立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基金,在农民失地后逐月向其发放基本生活费,保障其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