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析:Indofood International Finance Ltd V JP Morgan Chase Bank NA_ London Bran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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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费廷案例分析

福费廷案例分析

福费廷案例分析出口中长期贸易融资福费廷案例分析案例1:多重款项让渡关系下福费廷融资案开证行:I银行;申请人:A公司;受益人:B公司;出口商:G 公司;交单行:N银行B公司是一家设计、制造以及销售各式液晶显示屏产品系列的公司,产品热销欧美等发达国家,并经常成为国内同行追赶及模仿的目标。

G公司是一家资本雄厚的国有进出口贸易企业,深谙对外贸易操作流程,并与N银行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一直希望拓展有关电子数码产品的出口业务。

尽管B公司自身拥有进出口经营权,但因其缺乏对外贸易操作经验,故涉及海关及税务方面的运作多数情况下均委托专业外贸公司G公司办理,为此B公司与G公司双方签署合作协议,B公司将其出口信用证项下的应收帐款收款劝利全额让渡给G公司,由G公司负责办理货物报关出口以及出口退税核销手续。

2009年,N银行收到I银行开出的金额为120万美元,付款期为见票后90天承兑的信用证一份,其中信用证申请人为A公司,受益人为B公司。

为加快资金周转,并享有提前办理出口退税等外管政策优惠,B公司与G公司商讨后致电A公司,要求A公司将信用证受益人由原来的B公司改为G公司,但遭到A公司拒绝,在多方努力仍无法得到解决方案情况下,B公司与G公司向N银行求助。

针对B公司与G公司的业务需求,N银行为B公司与G公司量身定做了一套涉及多重款项让渡关系下的福费廷融资方案,若你是N银行的信贷员,请解释你的融资方案。

案例2:福费廷业务无追索权案例业务类型:远期议付信用证项下中介型福费廷;议付行:N银行;开证行:A银行;包买商:F银行;开证申请人:A公司;信用证受益人:B公司2008年8月5日,出口商B公司向N银行提交了两笔由澳大利亚A银行开立的信用证及其项下单据,付款期限为提单日后120天。

8月8日,N银行收到了A银行的承兑报文,将承兑事宜及时通知了B公司。

随后B公司向N银行申请福费廷业务,N银行审核并同意办理中介式的福费廷业务。

随后,N银行联系包买商进行了询价、报价、定价等一系列工作,通过包买商办理该笔福费廷业务。

国际债券投资案例

国际债券投资案例

国际债券投资案例国际债券投资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外国政府或企业发行的债券来获取收益的行为。

在全球化的今天,国际债券投资已经成为投资者分散风险、获取更高回报的重要手段之一。

下面我们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来了解国际债券投资的具体操作和风险控制。

案例背景:某投资者A,拥有一定的投资资金,并且对国际债券市场有一定的了解。

在寻找投资机会时,A发现了一家欧洲企业B发行的高收益债券,该债券的评级较高,且有一定的信用保障。

A决定考虑购买这只债券作为自己的投资组合的一部分。

投资分析:在决定是否购买这只国际债券之前,A首先进行了对企业B的基本面分析。

A查阅了企业B的财务报表、经营情况以及行业发展前景,发现企业B具有稳定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发展前景,这增加了A对该债券的信心。

其次,A还对欧洲经济形势进行了分析,发现欧洲经济整体稳定,国际债券市场也较为活跃,这为A的投资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最后,A还对该债券的到期收益率、剩余期限、付息方式等进行了综合考虑,最终决定购买该债券。

投资风险控制:尽管该国际债券具有较高的评级和一定的信用保障,但A仍然意识到国际债券投资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控制风险,A采取了以下措施,首先,A将投资资金进行了分散,不只是投资于一只国际债券,而是选择了多只具有不同特点的债券进行投资,以降低个别债券违约的风险。

其次,A还密切关注国际政治、经济、金融市场的动态,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以应对市场的变化。

最后,A还做好了投资组合的长期规划,不盲目追求短期收益,而是注重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经过一段时间的持有,该国际债券的收益表现良好,企业B按时兑付利息,并在到期时按约定支付了本金。

A获得了稳定的现金流收益,同时还享受了债券价格上涨所带来的资本收益。

整体而言,A的国际债券投资取得了较好的投资收益,提升了投资组合的整体回报率。

结论: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国际债券投资虽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但通过对企业基本面的分析、外部环境的研究以及风险控制措施的实施,投资者可以获得稳定的收益。

国际投资学案例分析

国际投资学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11998年4月6日,在全球金融界享有盛誉的花旗银行宣布同专长与保险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的旅行者集团合并,合并涉及的资本总额高达820亿美元,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金融合并案。

花旗银行与旅行者集团合并后,将新公司定名为花旗集团,但沿用旅行者集团的商标,因为这是美国保险服务行业最有信誉的商标之一。

用花旗之名,用旅行者之商标,这样的结构安排体现出两大公司的合并是平等的合并。

合并后的花旗集团的总资产为7100亿美元,年净收入为500亿美元,年营业收入为750亿美元,股东权益为440亿美元,股票市值超过1400亿美元。

其业务遍及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客户达到10000万个以上,成为全球规模最大,服务领域最广的全能金融集团。

这次合并并未受到美国司法、法院和国会的反对,这对美国银行业务范围的进一步拓展,开展实质性的混业经营具有开创性的重大意义。

试根据以上案例分析近年来跨国银行购并趋势的背景和动因。

案例分析2IBM,西门子和东芝公司在1992年为在20世纪末开发256兆位芯片而结成战略技术联盟。

来自3个公司的200位工程师在IBM高级半导体技术中心共同工作,并向东芝的管理人员汇报,所有开发芯片所需的基本投入先由IBM公司投资,然后把发票寄给西门子和东芝,账单和支出由每一公司安排在其他两家公司的雇员控制。

这3家公司共同研制新产品的机构包括IBM技术中心和西门子,东芝在美国的总部。

试结合所学国际投资学的知识,对此案例作简要分析。

案例分析3耐克公司是美国著名的运动鞋公司,它是1964年由美国俄勒冈大学的长跑运动员费尔和他的教练波曼合伙组建的,两人初始投资是各300美元,委托日本的一家鞋厂按波曼的设计试制了300双球鞋。

最初的球鞋储存在费尔父亲家的地下室里,每逢比赛,由费尔和波曼带到田径运动场上去推销。

1972年,奥运会田径预赛在美国俄勒冈举行,费尔和波曼说服了部分马拉松运动员穿着耐克鞋参赛。

结果,其中有四名进入预赛前七名。

浅谈主要发达国家对“受益所有人”概念的税收实践案例分析

浅谈主要发达国家对“受益所有人”概念的税收实践案例分析

浅谈主要发达国家对“受益所有人”概念的税收实践案例分析作者:王佳来源:《经营者》 2019年第13期王佳摘要:“受益所有人”概念在发达国家税收司法判定中时常出现,主要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对其认定也存在差异。

本文通过对美国和英国“受益所有人”概念的司法案例分析,浅谈美国和英国对“受益所有人”认定的相关要求。

关键词受益所有人税收事件案例美国和英国一、英国对“受益所有人”概念的税收实践案例分析印多食品公司(PT Indofood Sukses Makmur TBK,简称印多食品)是一家从事食品生产和分销的印度尼西亚集团公司。

该公司为了在海外筹措资金,在毛里求斯成立了一家名为印多金融公司(Indofood International Finance Ltd,简称印多金融)的全资子公司。

印多食品公司以该公司为发行主体,于2002年6月18日在境外发行借款票据,母公司印多食品作为该笔借款的担保人。

同时,印多金融公司与其母公司印多食品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印多金融公司将筹借的2.8亿美元以几乎同样的贷款条件转借给母公司印多食品。

JP摩根大通银行伦敦分行(JP Morgan Chase Bank NA,London Branch,简称摩根)作为该笔融资的承销商和托管商,负责定期向印多金融公司收取利息及本金,并支付给借款人。

该借款票据规定了提前赎回条件。

如果印尼与毛里求斯之间的税收协定发生变化,导致印多食品公司承担超过10%的预提所得税,且印多食品公司和印多金融公司无法采取合理的措施(reasonable measures available)避免预提税率提高,则该票据可以按面值提前赎回。

2004年6月24日,印尼政府发表公告表示将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终止印尼与毛里求斯之间的税收协定。

2004年8月24日,印多金融公司通知摩根请求提前赎回该债券。

2004年11月22日,摩根拒绝了印多金融公司提前赎回债券的请求。

财务报表分析-第一次案例

财务报表分析-第一次案例

财务报表分析-第一次案例1、ThefollowingtrialbalancerelatestoQuincyasat30September20 14:$’000$’000Revenue(note(i))213,500Costofsales136,80 0Distributioncosts17,500Administrativeexpenses(note(ii))19,000Loannoteinterestpaid(note(ii))1,500Investmentincome4 00Equitysharesof25centseach60,0006%loannote(note(ii))25,000Retainedearningsat1October20134,300Landandbuildi ngsatcost(landelement$10million)(note(iii))50,000Plantandequipmentatcost(note(iii))83,700Accumulateddepreciatio nat1October2013:buildings8,000plantandequipment33,700E quityfinancialassetinvestments(note(iv))17,000Inventoryat30September201424,800Tradereceivables28,500Bank2,900C urrenttax(note(v))1,100Deferredtax(note(v))1,200Tradepayables36,700––––––––––––––––382,800382,800––––––––––––––––Thefollowingnotesarerelevant:(i)On1October2013,Quincysol doneofitsproductsfor$10million(includedinrevenueinthetrialbalance).Aspartofthesaleagreement,Quincyiscommitte dtotheongoingservicingofthisproductuntil30September201 6(i.e.threeyearsfromthedateofsale).Thevalueofthisservicehasbeenincludedinthesellingpriceof$10million.TheestimatedcosttoQuincyoftheservicingis$600,000perannuman dQuincy’snormalgrossprofitmarginonthistypeofservicingis25%.Ignorediscounting.(ii)Quincyissueda$25million6%loa non1October2013.Issuecostswere$1millionandthesehaveb eenchargedtoadministrativeexpenses.Interestispaidannually on30Septembereachyear.Theloanwillberedeemedon30Septe mber2016atapremiumwhichgivesaneffectiveinterestrateon theloanof8%.(iii)Non-currentassets:Quincyhadbeencarrying landandbuildingsatdepreciatedcost,butduetoarecentriseinpropertyprices,itdecidedtorevalueitspropertyon1October2013tomarketvalue.Anindependentvaluerconfirmedtheval ueofthepropertyat$60million(landelement$12million)asatthatdateandthedirectorsacceptedthisvaluation.Theproperty hadaremaininglifeof16yearsatthedateofitsrevaluation.Quincywillmakeatransferfromtherevaluationreservetoretainedearningsinrespectoftherealisationoftherevaluation.Ignoredeferredtaxontherevaluation.On1October2013,Quincy hadaprocessingplantinstalledatacostof$10millionwhichisincludedinthetrialbalancefigureofplantandequipmentatcost.Theprocesstheplantperformswillcauseimmediatecontami nationofthenearbyland.Quincywillhavetodecontaminate(clea nup)thislandattheendoftheplant’sten-yearlife(straight-linedepreciation).Thepresentvalue(discountedatacostofcapitalof10%perannum)ofthedecontaminationis$6million.Qu incyhasnotmadeanyaccountingentriesinrespectofthiscost.Allotherplantandequipmentisdepreciatedat12?%perannumu singthereducingbalancemethod.Nodepreciationhasyetbeenc hargedonanynon-currentassetfortheyearended30September2014.Alldepreciationischargedtocostofsales.Otherthanreferredtoabove,therewerenoacquisitionsordisposalsofnon-curren tassets.(iv)Theinvestmentshadafairvalueof$15·7millionasat30September2014.Therewerenoacquisitionsordisposalso ftheseinvestmentsduringtheyearended30September2014.(v) Thebalanceoncurrenttaxrepresentstheunder/overprovisionof thetaxliabilityfortheyearended30September2013.Aprovisionforincometaxfortheyearended30September2014of$7·4mi llionisrequired.At30September2014,Quincyhadtaxabletemp orarydifferencesof$5millionrequiringaprovisionfordeferredtax.Anydeferredtaxadjustmentshouldbereportedinprofitor loss.TheincometaxrateofQuincyis20%.Required:(a)Prepare thestatementofprofitorlossandothercomprehensiveincomef orQuincyfortheyearended30September2014.(20%)(b)Prepare thestatementofchangesinequityforQuincyfortheyearended30 September2014.(10%)(c)Commentonwhichperspectivemayb emoreusefultousersofQuincy’sfinancialstatements.(70%)Note:Su ggestyouuseaccountingratios,commonsizeverticalanalysisand otherindexestomakethecommentsfreely,youshouldtakeconsi derationofdifferentstakeholderssuchasoutsiderandinsider(us ersoffinancialstatements),thecontentsshouldbemorethan100words.Answer(a)Quincy–Statementofprofitorlossandother comprehensiveincomefortheyearended30September2014$’000Revenue(213,500–1,600(w(i)))211,900Costofsales(w(ii))(146,400)––––––––Grossprofit65,500Distributioncosts(17,500)Administrativeexpenses(19,000–1,000loanissuecosts(w(iv)))(18,000)Lossonfairvalueofequityinvestments(17,000–15,700)(1,300)Investmentincome400Financecosts(1,920+600)w(iv))(2,520)––––––––Profitbeforetax26,580Incometaxexpense( 7,400+1,100–200(w(v)))(8,300)––––––––Profitfortheyear18,280OthercomprehensiveincomeGainonrevaluationofland andbuildings(w(iii))18,000––––––––Totalcomprehensiveincome36,280––––––––(b)Quincy–Statementofchangesinequityforthey earended30September2014ShareRevaluationRetainedT otalc apitalreserveearningsequity$’000$’000$’000$’000Balanc eat1October201360,000nil4,30064,300Totalcomprehensiveincome18,00018,28036,280Transfertoretainedearnings(w(iii))(1,000)1,000nil–––––––––––––––––––––––––––––Balanceat30September201460,00017,00023,580100,580–––––––––––––––––––––––––––––(forreference1)Quincy–Statementoff inancialpositionasat30September2014Assets$’000$’000 Non-currentassetsProperty,plantandequipment(57,000+14,400+ 35,000(w(iii)))106,400Equityfinancialassetinvestments15,700––––––––122,100CurrentassetsInventory24,800Tradereceivables 28,500Bank2,90056,200–––––––––––––––Totalassets178,300––––––––EquityandliabilitiesEquityEquitysharesof25centseach 60,000Revaluationreserve17,000Retainedearnings23,58040, 580–––––––––––––––100,580Non-currentliabilitiesDeferredtax(w(v))1,000Deferredrevenue(w(i))800Environmentalprovision( 6,000+600(w(iv)))6,6006%loannote(2016)(w(iv))24,42032,820–––––––CurrentliabilitiesTradepayables36,700Deferredrevenue(w(i))800Currenttaxpayable7,40044,900–––––––––––––––T otalequityandliabilities178,300––––––––(forreference2)(i)Thecarryingamountofproperty,plantandequipmentat30 September2014(from(b))is$106·4million.Thecarryingamount ofproperty,plantandequipmentat1October2013basedonthet rialbalancefigureslesstheacquisitionofthenewplantduringtheyearis$82million(seebelow).Thustheincreaseinproperty,plantandequipmentfromtheperspectiveofthestatementof financialpositionis$24·4million.$’000Landandbuildings(50, 000–8,000)42,000Plantandequipment(83,700–10,000–33,700) 40,000–––––––82,000–––––––(ii)Theincreaseinthecarryingam ountofproperty,plantandequipmentfromacashflowperspecti vewouldbeonly$10,000,beingthecashcostoftheprocessingplant;therevaluation,capitalisationofthecleanupcostsanddepreciationarenotcashflows.Thusthestatementoffinancialposi tionshowsanincreaseinvestmentinproperty,plantandequipm entof$24·4millionwhereasthecashinvestmentismuchlessat$10million.Althoughbothfiguresaremeaningful(butdohavediff erentmeanings),inthiscase,usersarelikelytofindthecashinvestmentfigureamoreintuitivemeasureofinvestmentasthee ffectsoftherevaluationand,particularly,thecapitalisationofenvironmentalcostsaremoredifficulttounderstand.Theyarea lso(subjective)estimates,whereasthecashpaymentisanobject ivetest.Workings(figuresinbracketsin$’000)(i)Salesmadewh ichincluderevenueforongoingservicingworkmusthavepartof therevenuedeferred.Thedeferredrevenuemustincludethenor malprofitmargin(25%)forthedeferredwork.At30September2014 ,therearetwomoreyearsofservicingwork,thus$1·6million((600x2)x100/75)mustbetreatedasdeferredrevenue,splitequallybetweencurrentandnon-currentliabilities.(ii)Costofsales$Pertrialbalance136,800Depreciationofbuilding(w(iii))3,000Depreciationofplant(1,600+5,000w(iii))6,600––––––––146,400––––––––(iii)Non-currentassetsLandandbuildings:Thegainonrevaluationandcarryingamountofthelandandbuildings is:LandBuildingCarryingamountasat1October201310,000(4 0,000–8,000)32,000Revaluedamountasatthisdate(12,000)(60,000–12,000)(48,000)Gainonrevaluation2,00016,000Buil dingdepreciationyearto30September2014(48,000/16years)3, 000Thetransferfromtherevaluationreservetoretainedearning sinrespectof‘excess’depreciation(astherevaluationisrealised)is$1million(16,000/16years).Thecarryingamountat30Se ptember2014is$57million(60,000–3,000).Plantandequipment:$ProcessingplantCashcost10,000Capitalisecleanupcosts(envi ronmentalprovision)6,000–––––––Initialcarryingamount16,000Depreciation10-yearlife(1,600)–––––––Carryingamountasat30September201414,400–––––––Carryingamountasat1October2013(83,700–10,000–33,700)40,000Depreciationat12?%perannu m(5,000)–––––––Carryingamountasat30September201435,000–––––––(iv)LoannoteandenvironmentalprovisionThefinancecost oftheloannoteischargedattheeffectiverateof8%appliedtothecarryingamountoftheloan.Theissuecostsoftheloan($1million)shouldbedeductedfromtheproceedsoftheloan($25 million)andnottreatedasanadministrativeexpense.Thisgivesa ninitialcarryingamountof$24millionandafinancecostof$1,920,000 (24,000x8%).Theinterestactuallypaidis$1·5million(25,000x6%)and thedifferencebetweentheseamounts,of$420,000(1,920–1,500),isaccruedandaddedtothecarryingamountoftheloannote.T hisgives$24·42million(24,000+420)forinclusionasanon-currentliabilityinthestatementoffinancialposition.Theunwindingo ftheenvironmentalprovisionof$6millionat10%willcauseafinancec ostof$600,000.(v)Deferredtax$Provisionrequiredasat30Septemb er2014(5,000x20%)1,000Lessprovisionb/f(1,200)––––––Credittostatementofprofitorloss200––––––2。

案例分析(附答案

案例分析(附答案

20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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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购买4份日元看涨期权
– 执行期权:购买5000万日元共花费 4×(1250万 ×0.008055+1250万/100×0.0278) = 41.67万美元
– 放弃期权:购买5000万日元共花费 5000万/115 +5000万/100×0.0278 = 44.87万美元
7月8日: 卖出期货合同 JPY 1= USD 0.008850
亏损: 5000万× (1/125 – 1/115) = 3.48万USD 盈利: 4 ×1250万× (0.008850 – 0.008055 ) = 3.975万USD
▪ 总成本:5000万/125 – (3.975万 – 3.48万 ) = 39.505 万 USD
20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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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和许多日本出口商一样,爱德华 ·爱德华兹公司
的供应商也要求以日元来支付货物价款。贸易条 件比较宽松 ,即出货后120天支付货款。
▪ 深知日元对美元汇率的波动会影响其进口成本,
于是,爱德华兹先生与达拉斯第三银行的国际业 务专家简诺斯 ·克拉斯进行了一次会面,商讨可 能的避险方法。
202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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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购买外汇期货合约:
– 7月8日在现货市场购买5000万日元花费43.48万美金
– 在期货市场上平仓 – 9月份交割的日元期货合约3月 份的买入价格为 JPY1=USD0.008055,7月8日价格 为USD 1=JPY113 / (JPY1=USD0.008850), 平仓后盈 利 4 × 1250万日元 × (0.008850 – 0.008055) = 3.975 万美金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

国际税收案例分析国际税收案例分析[案例1]某跨国公司总部设在A国,并在B国、C国、D国分设甲、乙、丙三家子公司。

甲公司为在C国的乙公司提供布料,假设有1000匹布料,按甲公司所在国的正常市场价,成本为每匹2600元,这批布料应以每匹3000元出售给乙公司;再由乙公司加工成服装后转售给D国的丙公司,乙公司销售率20% ;各国税率水平分别为:B 国50% ,C 国60% ,D 国30%.该跨国公司为逃避一定税收,采取了由甲公司以每匹布2800元的价格卖给D 国的丙公司,再由丙公司以每匹3400元的价格转售给C 国的乙公司,再由C国乙公司按总价格3600000元在该国市场出售。

我们来分析这样做对各国税负的影响:(一)在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甲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600)×1000×50%=200000(元)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000×20%×1000×60%=360000(元)则对此项交易,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额合计=200000十360000= 560000(元)(二)在非正常交易情况下的税负:甲公司应纳所得税=(2800-2600)×1000×50%=100000(元)乙公司应纳所得税=(3600000-3400000)×60%=120000(元)丙公司应纳所得税=(3400-2800)×1000×30%=180000(元)则该跨国公司应纳所得税合计=100000 120000 180000=400000(元)比正常交易节约税收支付:560000-400000=60000(元)这种避税行为的发生,主要是由于B、C、D 三国税负差异的存在,给纳税人利用转让定价转移税负提供了前提。

[案例2]A国的跨国甲公司在B国和C国有乙、丙两家子公。

乙公司当年盈利3000万元,按5%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3000×15%=150万元;公司当年盈利2000万元,按4%的固定股利率,年终应向甲公司支付股息征收20%的所得税。

国际投资法律案例分析(3篇)

国际投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国际投资日益频繁,各国之间的经济联系愈发紧密。

国际投资法律作为调整国际投资关系的法律规范,对于保护投资者权益、促进国际投资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以中澳自由贸易协定为例,分析国际投资法律的相关问题,以期对国际投资法律实践提供借鉴。

二、案例背景中澳自由贸易协定(China-Australia Free Trade Agreement,简称CAFTA)于2015年12月20日正式生效,是中国与澳大利亚之间的一项双边自由贸易协定。

该协定旨在消除双方之间的贸易壁垒,促进两国间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加强两国在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合作。

三、案例分析1. 投资保护(1)协定内容CAFTA在投资保护方面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1)最惠国待遇:双方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即一方给予另一方的任何利益、优惠、特权或豁免,也适用于另一方。

2)国民待遇:在投资领域,双方相互给予国民待遇,即一方的投资者在另一方境内的投资应享有与另一方投资者相同的待遇。

3)投资待遇:双方承诺给予投资者的投资以公平和公正的待遇,并保护投资者的投资免受不必要的干预。

(2)案例分析CAFTA的投资保护条款充分体现了国际投资法律的基本原则,为双方投资者提供了较为稳定的投资环境。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1)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协定中关于最惠国待遇的适用范围较为广泛,但在具体操作中,可能会出现争议。

2)国民待遇的例外情况:协定中规定了部分例外情况,如国家安全、公共道德等,但在具体案例中,如何界定这些例外情况,尚需进一步明确。

2. 投资争议解决(1)协定内容CAFTA设立了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仲裁:双方投资者之间的投资争端,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

2)仲裁机构:仲裁机构由仲裁庭组成,仲裁庭由双方各指定一名仲裁员,再由双方共同指定一名仲裁员担任主席。

(2)案例分析CAFTA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为双方投资者提供了较为公正、高效的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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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事融资与税收》课程论文案例解析(Indofood International Finance Ltd V JP Morgan Chase Bank NA, London Branch)一、案情介绍原告:印多福国际金融有限公司(Indofood International Finance Ltd,以下简称“印多福金融公司”)被告:JP摩根大通银行伦敦分行(JP Morgan Chase Bank NA, London Branch,以下简称“摩根大通银行”)第三人:印多福食品有限公司(PT Indofood Sukses Makmur TBK,以下简称“印多福食品公司”)印多福食品公司是一家印度尼西亚公司,其主营业务是生产、销售食品。

2002年,为了扩展业务,该公司以向国际市场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

根据印尼的法律,如果债券持有人的利息收入来源于印尼境内,则持有人应当按利息收入的20%向印尼政府缴税,该税款应当在发行人向债券持有人付息之前作为预提税由发行人代为扣缴。

同时,假如印多福食品公司在毛里求斯境内设立一个子公司代为发行债券,则根据印尼与毛里求斯之间的双重征税协定,印多福食品公司在本国所应支付的预提税率就可以降到10%。

于是,印多福食品公司在毛里求斯境内设立了一家全资子公司,即印多福金融公司。

2002年6月18日,印多福金融公司向国际市场发行债券,债券总额为2.8亿美元、利息率为10.375%。

同一天,印多福金融公司将所筹集的资金转借给印多福食品公司。

根据双方之间的贷款协议,印多福食品公司既是借款人,也是印多福金融公司的对外债务担保人。

与此同时,印多福金融公司与摩根大通银行的伦敦分行达成委托代理协议,摩根大通银行成为发行人印多福金融公司的受托人(trustee)和第一支付代理人(principal paying agent)。

按照相关协议的安排,作为债券发行人的印多福金融公司每年分两次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印多福食品公司则应在每个利息支付日的前两天将相应资金转移给印多福金融公司,印多福金融公司接着应在利息支付日的前一天将资金转移给摩根大通银行,最后再由摩根大通银行在利息支付日向债券持有人支付。

根据债券上的背书条款,债券的发行、赎回等事项均受债券背书中所列条件的约束。

按照债券背书的内容,债券将在2007年6月18日以平价赎回;但是,如果印尼政府的法律发生变化,并因此导致印多福食品公司按照贷款协议所应支付的利息预提税率超过10%,同时经采取可能的合理手段后仍然难以避免,则发行人可以提前赎回债券。

2004年6月24日,印尼政府发出通知,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终止与毛里求斯之间的双重征税协定。

这就意味着,印多福食品公司在未来将承担更高的税负,即利息预提税率必须从先前税收协定下的10%的提高到印尼国内法上的20%。

在此情况下,2004年8月20日,印多福金融公司向摩根大通银行发函表示准备赎回债券。

2004年11月18日,印多福金融公司再次向摩根大通银行发出通知,并计划于2004年12月29日提前赎回债券。

2004年11月22日,摩根大通银行拒绝了印多福金融公司的债券赎回请求,理由是债券背书中的提前赎回条件没有达到,发行人无权提前赎回债券。

对此,发行人则认为债券赎回符合债券背书中的赎回条件,因而提前赎回并无不妥。

2005年2月15日,印多福金融公司将该争议提交到了法院。

2005年10月7日,初审法院最终支持了摩根大通银行的主张,判决印多福金融公司败诉。

印多福金融公司接着提出了上诉。

2006年3月2日,上诉法院做出判决,支持印多福金融公司的上诉请求。

二、案件审理1、一审法官:艾瑟顿·J(Etherton J),埃文斯·劳姆·J(Evans-Lombe J)艾瑟顿是最先受理本案的法官。

他认为:是否存在债券赎回条款中所载明的“合理手段”,使得印多福食品公司在不赎回债券的同时能够避免承受因利息预提税税率增加带来的负担,是一个有待查证的客观事实,这一事项的举证责任属于印多福金融公司。

由于相关的待证事实仍需要进一步查明,艾瑟顿法官最后宣布案件延期审理,并指示双方当事人继续补全证据。

对于艾瑟顿法官的意见,双方当事人后来都没有提出异议。

2005年7月22日,案件再次开庭审理。

在听取了双方当事人所提交的证据以及专家证言后,埃文斯法官最终判决,支持摩根大通银行的主张,驳回印多福金融公司的请求。

在其判决书中,埃文斯法官的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他认为:(一)确实存在这样的“合理手段”,使得印多福食品公司在不用赎回债券的情况下也能避免因印尼法律变动而带来的额外利息税负,这种“合理手段”便是在荷兰设立Newco公司;(二)采取这种“合理手段”对印多福食品公司来说是合适的、合理的,因为由此带来的收益要远远大于成本。

2、上诉审法官:安德鲁·莫里特·C(Andrew Morritt C),查德威克 LJ.(Chadwick LJ),彼得·吉布森(Peter Gibson)在上诉中,安德鲁法官、查德威克法官和彼得法官均支持了印多福金融公司的请求。

(1)安德鲁法官的观点在对埃文斯法官的判决进行评析的基础上,安德鲁法官认为,原审法院需要解决的问题有二:(一)设立Newco公司是否可以达到预期的目的,即降低印多福公司所应支付的利息预提税率;(二)对于印多福食品公司和印多福金融公司来说,设立Newco公司是否合适、合理和可行。

安德鲁法官还指出,虽然原审法院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并没有对案件的争议点做出这样的细分,但埃文斯法官的最终结论却表明,初审法院在以上这两个问题上的态度都倾向于支持摩根大通银行。

在此基础上,安德鲁法官认为,上诉法院需要解决三个问题:(一)让法官来对“合理手段”问题做出判定到底合不合适?(二)如果让法院来判定是合适的,那么Newco公司是不是实益所有人(beneficial owner),Newco公司是否必然是一个荷兰公司,印多福食品公司是否应该继续向Newco公司承担其依照贷款合同原本应向印多福金融公司承担的义务?(三)如果上面所提到的三个问题都对摩根大通银行有利,那么在印多福食品公司和印多福金融公司之间设立Newco公司是否适当、合理?在接下来的讨论中,安德鲁法官对以上几个问题分别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论述,并最终同意印多福金融公司的上诉请求。

在其判决书中,安德鲁法官给出了自己的判决理由:(一)在新的贷款协议下,Newco公司不可能成为印多福食品公司所付利息的实益所有人,因而荷兰双重征税下的税率优惠对Newco公司不适用;(二)从其本质上来说,Newco公司仍然是印尼公司,即使其在荷兰设立;(三)设立Newco公司并不是一个合理的方法,因为在实益所有人和Newco公司的国籍归属这两个问题上仍然存在很大的分歧,而这极有可能导致税收协定对Newco公司无法适用,从而也无法达到设立Newco公司的预期目的;(四)Newco公司的设立会导致新的贷款协议产生,这会影响到税收协定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Newco公司的适用;(五)假如Newco公司被认为是实益所有人,也是荷兰的居民公司,那么,创设Newco公司的所获得的收益也应该大于为此支出的成本。

以上五个方面,其中(四)、(五)两项在案件的实际争议中并没有涉及到。

为了使推论更充分,安德鲁法官才在最后做了补充。

(2)查德威克法官的观点查德威克法官的观点与安德鲁法官类似。

查德维克法官的判决理由有三点:(一)印多福金融公司所提供的证据表明债券赎回的条件已经得到满足,因而完全可以按照债券上的赎回条款赎回债券;本案中并不存在所谓的“合理手段”;至于Newco公司,因为它并非实益所有人,因而也不能适用税收协定中的税率优惠。

(二)为了逃避本国的纳税义务而在税收协定的另一缔约国设立导管公司,从而达到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目的,这种避税行为违背印尼的税收政策和双重征税协定的基本精神;(三)按照印尼税务总局的观点, Newco公司在本质上就是一个导管公司。

此外,查德维克法官还认为,在讨论“合理性”问题时,不应当把调查取证的费用和诉讼费牵扯进来。

(3)查德威克法官的观点彼得法官的观点与另外两名法官基本一致。

不过,在Newco公司的居所问题上,彼得法官认为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是没有必要的,这一点也与前两位法官的观点有所不同。

三、案件解析:1、本案的主要争议点在本案中,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印多福金融公司是否可以提前赎回债券?对此,印多福金融公司主张其有权提前赎回债券,理由是债券赎回的条件已经形成,因为印尼法律的变动(即印尼政府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终止印尼与毛里求斯之前的双重征税协定)增加了利息预提税税负,并且也不存在解决这一问题的“合理手段”(reasonable measures)。

与此相对,摩根大通银行则否认印多福金融公司有权提前赎回债券,其理由是存在所谓的“合理手段”,即印多福食品公司可以在荷兰设立一个新公司,即Newco公司,从而可以适用印尼与荷兰之间的双重征税协定,这样就可以避免税负的增加。

具体而言,本案中双方争议的中心点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第一,对于债券上所载明的债券赎回条件中的“合理手段”应该如何理解?具体而言,这一问题又可以分解为两个方面:1、何为“合理手段”?2、对于特定的手段,它的“合理性”又如何判定?第二,如果设立Newco公司的方法是可行的,那么:1、Newco公司是否必须是荷兰公司?2、Newco公司是否是债券利息的实益所有人?3、在Newco公司设立后,印多福食品公司与印多福金融公司之间的借款协议对Newco公司是否仍然适用?(换言之,印多福食品公司和Newco公司之间是否存在不同于原借款协议的新协议?)2、对本案的评析对于本案,本人认同上诉法院的观点,即发行人有权提前赎回债券,印多福金融公司的上诉请求应该得到支持,现进行如下评析:(1)对于债券赎回条件中“合理手段”的理解。

根据债券背书中的赎回条件,如果存在所谓的“合理手段”(reasonable measures),则债券发行人就不能提前赎回债券。

那么,这里的“合理手段”究竟如何理解和把握呢?在初审中,摩根大通银行就指出,至少有三种“合理手段”,即发行人转移(即将发行人转移到另外一个与印尼存在双重征税协定的国家)、替换发行人、在发行人和其母公司之间设立一个新公司(这个公司可以设立在荷兰、卢森堡或英国)。

在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对三种方法进行比较之后,我们不难看出,第三种方法是最为切实可行的。

不过就其本质来说,上面的这几种“合理方法”都是避税的手段。

如果适用不当,则容易产生“偷税”、“逃税”的嫌疑。

虽然债券背书中对于“合理手段”的内容及“合理性”本身都没有做出具体的解释和说明,从公平合理的一般法理出发,这里至少有两点我们是可以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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