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北京市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
2016年最新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权威版)

2016年最新北京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企业缴纳部分
个人缴纳部分
【2015年各项数值】
1、2015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
2、缴费基数上限按照北京市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最高不超过21258元
3、参加养老和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最低不低于2834元
4、参加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低不低于4252元
5、北京市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时,个人可选择三个档次作为缴费基数,分别为北京市2015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7086元、4252元和2834元。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2015年月平均工资的70%,即4960元。
北京市2016年社会保险最新比例表,历年比例表

基数及比例表
失业 4.18 4.18 0.00 4.18 工伤 15.67 15.67 15.67 15.67 生育 25.07 25.07 25.07 25.07 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 单位缴费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合计 合计 792.83 792.83 792.83 792.83 236.98 236.98 232.80 236.98 总计 1,029.81 1,029.81 1,025.63 1,029.81
2014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及比例表
户别 外埠城镇 本埠城镇 外埠农业 本埠农业 缴费基数 3476 3476 3476 3476 2317 2317 2317 2317 2317 2317 2317 2317 3476 3476 3476 3476 3476 3476 3476 3476 医疗 347.60 347.60 347.60 347.60 72.52 72.52 72.52 72.52 养老 463.40 463.40 463.40 463.40 185.36 185.36 185.36 185.36 23.17 23.17 23.17 23.17 失业 医疗60% 养老 40% 失业40% 工伤60% 生育60%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
2016年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及比例表
户别 外埠城镇 本埠城镇 外埠农业 本埠农业 缴费基数 4252 4252 4252 4252 2834 2834 2834 2834 2834 2834 2834 2834 4252 4252 4252 4252 4252 4252 4252 4252 医疗 425.16 425.16 425.16 425.16 88.03 88.03 88.03 88.03 养老 538.54 538.54 538.54 538.54 226.75 226.75 226.75 226.75 22.68 22.68 22.68 22.68 失业 医疗60% 养老 40% 失业40% 工伤60% 生育60%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 个人缴费 单位缴费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学生儿童大病医疗
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公布日期】2010.06.24
•【字号】京医保发[2010]38号
•【施行日期】2010.06.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关于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有
关问题的通知
(京医保发〔2010〕38号)
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时间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0〕132号)文件规定,2009年至2010年学年度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时间延至2010年12月31日。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于2010年7月1日前办理2009年至2010年学年度特殊病种审批的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其《医保手册》上打印的特殊病种审批有效截止日期由原来的“2010年8月31日”自动延至“2010年12月31日”,参保人员不必办理特殊病种的续批及打印手册首页。
二、2010年7月1日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升级,对于在此之后办理特殊病种审批的学生儿童参保人员,其特殊病种的审批期限为审批之日至2010年12月31日。
请各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各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做好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就医及费用审核报销工作。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2016社保缴费标准北京

2016社保缴费标准北京2016年社保缴费标准北京。
2016年,北京地区的社保缴费标准有了一些变化,这对于广大职工来说是一个重要的信息。
社保缴费标准的调整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有必要了解相关的政策和规定。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2016年北京地区的社保缴费标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的规定,北京地区的社保缴费标准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方面。
其中,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比例20%,个人缴费比例8%,医疗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比例10%,个人缴费比例2%,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为单位缴费比例1%,个人缴费比例0.5%,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由单位承担。
其次,我们需要了解的是,2016年北京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地区的社保缴费基数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职工工资水平和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调整。
一般来说,社保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的上年度工资水平确定的,而且在一定范围内有最低标准和最高标准。
另外,对于企业来说,他们需要了解的是2016年北京地区的社保缴费标准对企业的影响。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
因此,企业需要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合理合法地为职工缴纳社保费用,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最后,我们需要强调的是,了解2016年北京地区的社保缴费标准对于每个职工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
只有了解了相关政策和规定,我们才能合理合法地享受社会保障制度所带来的福利和保障。
因此,我们应该密切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了解最新的社保缴费标准,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总的来说,2016年北京地区的社保缴费标准是一个关乎每个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我们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规定,合理合法地享受社会保障制度所带来的福利和保障。
希望本文对您有所帮助,谢谢阅读!。
2016年度居民医保学生参保办法

2016年度居民医保学生参保办法
1、凡是在校生,都应参保,每生交80元。
2、上年度已参保的同学,只需交钱,班主任交款时提供电子版的
电子表格,注明该生姓名一定与上年度参保姓名及户口本上登记的名字相符,初一的请在姓名后注明原毕业学校(**小学)。
3、上年度未参保的请提供,复印件及照片。
复印户口本的第一联
(带公章的)、检索联(全家的那一联)、学生自己的那一联、一个监护人的那联、以上可以复印到一页上也可多页。
一寸彩色白底的免冠照片。
4、一定宣传给每一名同学,期间有请假的请一定设法通知到,实
在不参保的请家长在固定的格式上签字,交给我存档。
5、相关资料及电子表、80元钱,请一定在10月12日周一下午
放学前交齐,10月14日前我整理后要报道医保办,请给与配合、理解谢谢。
新入学儿童到校缴医保

新入学儿童到校缴医保北京市社保中心昨日通告称,凡参加北京新一年度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的非在校生、散居婴幼儿,应在8月31日前缴纳参保费用。
今年新入学、入托的学生儿童则应到学校及托幼机构缴纳保费。
缴费标准仍为每年50元据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介绍,依照北京市“一小”大病医保参保规定,每年非在校生和散居婴幼儿集中参保缴费的期限为6月1日至8月31日。
其中,凡2007学年度已参保缴费且连续在街道参保的人员,应于今年6月1日至8月24日期间足额缴纳2008学年度大病医疗保险费。
缴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50元。
假如采取“托付银行代扣”方式,应由本人或其亲属及时到银行足额存入应缴费的数额;采取“现金缴费”方式的,由本人或其亲属到参保地的街道社保所缴费。
市社保中心昨日还公布规定,原在街道社保所参保缴费,但今年6月以后将要入托(含已入托的)或上小学、中学、大学的这部分学生儿童,一律到托幼机构及学校缴纳2008学年度大病医疗保险费。
新申请参保8月20日截止关于2007学年度符合参保条件但未参保的人员,如申请参保,可按社保中心规定在2008年6月1日至8月20日期间,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若超过上述期限,社保所将停止办理2008学年度的参保缴费手续。
★相关新闻8类情形停止街道缴费2008年上小学或入托的(含已入托的);参加2008年高考的本市复读生;2008年5月31日前满16周岁的非在校生;在外地就读且2008年毕业的大学生;曾在外地就读目前回本市上学的中小学生;个人要求停保不连续缴费的;已死亡的;因其他专门情形申请停止缴费的。
参保人员若符合8种情形之一,须在7月23日往常到街道社保所说明情形或告知,并办理手续。
北京市学生儿童医保参保可委托银行缴费
北京市学生儿童医保参保可委托银行缴费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提醒学生儿童参保家长,为了保障社保基金安全,方便本市在校、就托学生儿童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2015年起,在校、就托学生儿童的缴费方式发生变化,由原来的“个人现金缴费”变更为“委托银行缴费”。
参保学生儿童家长在通过学校或托幼机构上报有效的手机号码后,可以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csibiz),通过获取手机验证码的方式注册,并提交银行扣款账号等相关信息。
网上采集缴费银行账户的时间为2015年7月至2015年11月,每月的5日-25日,每天6:00点-22:00点均可以办理,但11月的网上办理时间截止到11月20日22:00点,请家长们一定要在这个时间以前完成相关工作。
据介绍,为了方便参保学生儿童家长进行“一小”的银行缴费扣款,2015年与社保经办机构合作的“一小”缴费银行已由原来的北京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3家扩展至12家,新增的9家合作银行分别是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民生银行。
参保学生儿童家长可以选择其中任一家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用于每年的“一小”参保缴费。
在开立缴费银行账户时,可以用孩子本人的账户进行缴费,也可以用孩子家长的账户代缴费。
家长需注意的是,在进行网上注册和采集缴费银行账户信息时,接收验证码需要使用通过学校或幼儿园上报的有效手机号码。
放假前尚未提交有效手机号码的家长们也不用着急,2015年9月开学后,根据学校或幼儿园的统一安排再上报、注册。
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每月20号将自动扣款一次。
家长们还可在“北京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查询2016年度缴费情况,完成缴费才能确保参保、续保成功。
另外,需要提醒家长们注意的是,2016年度的“一小”医保费为每人每年160元。
建议各位家长多存10元,即170元;也可以多存几个年度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避免以后因遗忘缴费而影响享受医保待遇。
2016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
2016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社保缴费基数,其实就是是确定单位及个人社保各类保险缴费具体金额的依据。
2016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备受人们关注。
下面聘才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
欢迎大家阅读!!2016年北京社保缴费基数最低标准北京市社保中心发布了《关于统一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文中指出,2016年北京市职工的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比2016年的6463元提高了623元。
2016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要参考这个平均工资。
从2016年7月份开始执行。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京人社规发[2016]102号)文件,2016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5038元,月平均工资为7086元。
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086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125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96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52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34元。
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6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6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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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6年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精神及我市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定额缴费的相关规定,结合全市城乡居民实际收入情况,考虑参保人经济承受能力,2016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仍维持最低缴费标准为年缴费100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年缴费7420元。
现予以发布。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4月12日
——结束——。
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补交费用的通知
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补交费用的通知
根据人社部发【2011】26号及长医险【2011】38号文件关于“2011年各统筹地区人均缴费最低不得低于每人50元”的规定,从2012年9月1号开始,大学生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由原来的每人每年4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50元。
据此,我校在校学生(本、硕、博)按参保年限每人每年补交医保费差额10元。
此次补缴费用时间为5月1号至6月30号,由各二级学院及研究生培养单位统一收取,在7月10号前将补交金额、电子档及纸质文档(学院需盖章)交大学生医保办。
未在规定时间内补交费用的同学将视为自动放弃,市医保将不再续保。
为了不影响同学们的参保,请大家予以重视并积极配合。
附:《补交费用标准一览表》
大学生医保办
2012年4月26号
补交费用标准一览表
注:1、08级以前老生(含08级)四年学制以上还在参保范围之内的,根据参
保年限补交费用。
2、10级2.5年学制研究生因入学时少收20元(应缴费用120元,实缴费用100元),故此次共补交30元。
3、弃保学生退费时间为:2012年9月1号-2012年9月30号,个人到大学生医保办办理。
4、具体缴费金额以学生医保办发放的收费明细单为准,该表在各学院辅导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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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北京市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
尊敬的家长:
您好!无论您的孩子是否在我校参保,都请您阅读本通知,务必按通知要求于9月7日下午1点到4点或9月8日上午8点到11点,将回执(尽量打印出来填好、签好字,有困难的也可以家长来教务处填写)等材料交回学校教务处。
我校学生参保情况分为以下几种,请根据学生本人情况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第一种情况:去年在我校参保的学生。
第二种情况:去年未在我校参保的之前已参保过的学生,借读学校如果可以负责参保的话在借读学校参保即可,填好回执按规定时间交回我校教务处即可;借读学校如果不能负责参保的话可以回我校参保,按规定时间将所需材料交回我校教务处。
第三种情况:从未参过保,准备新参保的学生。
新参保的条件及所需材料见后。
第四种情况:不符合参保条件,不能参保的学生。
仅需填写家长回执。
第一种情况:
步骤一:填写家长回执。
步骤二:如果有的话,请提供有效期内的《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困难补助金领取证》的复印件。
步骤三:凡是参保信息需变更的(如参保人员的姓名、医院、户口、住址等信息),请家长同时将变更情况说明交学校。
第二种情况:
步骤一:来校填写“信息登记表”:只需填写表格中5项内容:学生姓名、所在部门、身份证号码、享受医疗财政补助标识、参保人家长手机。
步骤二:学生医保卡正面复印件1份。
步骤三:填写家长回执。
步骤四:如果有的话,请提供有效期内的《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困难补助金领取证》的复印件。
步骤五:凡是参保信息需变更的(如参保人员的姓名、医院、户口、住址等信息),请家长同时将变更情况说明交学校。
第三种情况:
步骤一:办理银行卡,交复印件。
今年起在校学生的缴费方式由原来的“个人现金缴费”变更为“委托银行缴费”方式。
所以请到邮政储蓄银行、北京银行办理学生本人姓名的个人结算账户(卡或存折)银行卡或存折,并存入至少一年的医保费(每人每年160元),为保证扣款成功请存入不少于200元。
将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交学校。
注:“低保”“重残”或“居民生活困难补助”的学生不用办理银行卡。
步骤二:准备参保材料。
1、《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页(印在一张A4纸上)复印件2份。
2、参保学生的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着深色衣服,请用铅笔在照片背后注明班级姓名,(照片不符合要求将导致医保卡办理不成功)。
3、来校填写信息登记表,登记表各项全部填写,不要漏项。
步骤三:如果有的话,请提供有效期内的《低保证》或《残疾证》或《困难补助金领取证》的复印件。
步骤四:填写家长回执。
新参保条件
(1)北京市户口学生:凡是从未参加过社保均为新参保。
包括从未办理一小保险的北京市户口的学生、从外地转入的北京市户口学生和外地户口变更为北京市户口的学生。
(2)非北京市户口的学生: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学生中可参保。
符合本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享受免收借读费的非本市城镇户籍的学生中,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①原北京知青子女,提交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具的原北京下乡青年子女身份证明。
②随军家属中的适龄儿童、少年,提交部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证明。
③在京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子女,提交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开具的介绍信和进站函。
④在京投资台商及其雇员(台胞)子女,提交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台胞子女在京就读批准书。
⑤本市引进人才子女、留学回国人员子女,提交父母有效期之内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复印件。
⑥在京接受义务教育的华侨适龄子女提交学生父母华侨身份证明和《华侨子女来京接受义务教育证明信》。
⑦父母一方有本市非农业户籍的学生儿童,提交父(母)的北京市户口簿及我市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学生与父(母)关系证明。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csibiz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热线:12333
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
北京市第龙潭中学
2015.9
2016年度北京市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家长回执
(请用签字笔填写)
班级: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长手机:
1、您的孩子属于以下那种情况:
①去年在我校参保学生 ( ),是否已完成网上注册及银行账户采集:是()否()
②今年新转入我校参保的已参保学生,是否已完成网上注册及银行账户采集:是()否()
若以上问题回答“否”,请务必说明具体原因:
③新参保学生()
④不参保学生()不参保原因:
注:凡是不在学校参保的学生,务必请家长在下方横线注明原因:(例如:某某虽符合参保条件但坚持不参加“一小”保险或某某不是北京市户口,不符合参保条件,无法参保等。
)
家长签字: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