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设计技术指引研究资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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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管理办法-粤公路函〔2015〕729号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管理办法-粤公路函〔2015〕729号

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管理办法正文:----------------------------------------------------------------------------------------------------------------------------------------------------广东省公路管理局关于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管理办法(广东省公路管理局2015年9月24日以粤公路函〔2015〕729号发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公路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计、施工、养护、增设、撤除、变更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以人为本,安全至上,充分发挥路网功能。

第四条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属于公路附属设施、交通安全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

第五条省交通运输厅主管全省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工作。

省公路管理局负责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监督管理以及全省高速公路、国道交通标志和标线管理的具体工作。

各市、县交通运输局(委)主管辖区内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工作。

各市、县公路(管理)局及地方公路管理(总)站负责所管辖公路的交通标志和标线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从事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七条公路新建、改建或大中修时,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应当与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公路交通标志和标线未经交工验收或者交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章设计第八条设计单位应当进行详尽的路网调查,掌握路网中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城市主干道、相交叉道路的情况,对周边路网已有交通标志信息、道路指引影响因素等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设计总体方案(重点是远、中、近端地名信息的选取,互通立交、相交路段之间的相互指引),建设单位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公路管理机构备案。

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设计技术指引研究资料精

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设计技术指引研究资料精

项目名称: 广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和设计指引研究(之三) ——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设计技术指引研究委托单位: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主编单位: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所广州至信交通顾问有限公司编制时间:2008年2月~2009年3月前 言道路交通指路标志是保障交通流按照既定的交通组织方案顺畅运行、实现交通管理目标的重要交通设施。

目前,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的设置主要依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管理,由于现行国标对城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的设置主要是针对颜色、形状、字符规格等方面提出原则性的规定,而对信息内容组成及其协调设置等方面缺乏详细描述和具体准确的指导。

为了适应广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的交通引导功能,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的规划建设,提高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服务水平,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所和广州至信交通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开展《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设计技术指引研究》的编制研究工作。

本《指引研究》针对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及GB5768-XXXX报批稿)、《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等法律法规、国标和行标为基础,在吸取大量国内外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同时,紧密结合广州市城市道路网络系统的特点,制定了高速公路、快速路、一般城市道路以及重要场所、旅游景区的指路标志系统设置方法,有效弥补了现行国标在指路信息选取、信息协调设置等方面的不足。

在指引的研究过程中,也充分吸取了我市环城、内环及海珠区等指路标志系统改善工作的成功经验,通过这些改善项目的反馈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技术指引,有效地提高了技术指引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广州市市政道路建设指南(试行)

广州市市政道路建设指南(试行)

市政道路建设指南(试行)广州市市政园林局2008-09发布前言(1)为使广州市城市道路建设达到美观统一,保证质量,突出特色,特制定本指南。

(2)本指南针对广州市市政道路工程的道路元素设置提出统一要求。

原则上广州市新建道路及旧路升级改造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应遵照本指南相关条款执行。

(3)本指南包括市政道路工程中道路、交通工程、照明、排水、综合管线、桥梁及隧道等方面的内容,并按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支路四个等级进行了划分。

(4)各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原则应遵照本指南规定执行,本指南无规定者可参照有关规范执行。

(5)本指南由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归口管理,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人员沟通,以便于根据实践效果不断对本指南进行完善。

第一部分机动车道路面总体效果图交叉口总体效果图1.1 路面 1.1.1 新建路面(1)适用于城市快速路和城市主干道的路面结构;透层油1cm 乳化沥青下封层粘层油粘层油粘层油适用于城市快速路和城市主干道的路面结构(2)适用于城市次干道和城市支路的路面结构:透层油1cm 乳化沥青下封层粘层油粘层油粘层油1.1.2 旧路改造对于旧沥青或混凝土路面改造采用挖铺、刨铺或是表面微处理的方式进行改造。

适用于新旧路面高差10~18cm玻纤格栅粘层油粘层油粘层油适用于新旧路面高差18~26cm1cm 乳化沥青下封层适用于新旧路面高差26~41cm1.1.3 建议粘层油粘层油玻纤格栅(1)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及骨料级配应在下一阶段中进行专门设计予以确定。

(2)应加强对新材料、新技术再沥青路面方面应用的研究与尝试。

1.2车行道上排水、供水检查井井盖1.2.1 检查井井盖基本要求(1)井环井盖的材质采用球墨铸铁,并且具备防沉降、防盗、防跳、防噪音的功能。

(2)井盖须配“雨A”(沉砂井配“雨B”)、“污A”字、“供水”,以作区分。

1.2.2 车行道上采用的可调式防沉降防盗井盖样式尺寸:Ø700可调式防沉降防盗井盖(一)可调式防沉降防盗井盖(二) 1.2.4工程实施效果图车行道上的雨水井盖1.3 车行道上雨水口1.3.1 雨水口类型:采用侧入式、平入式和平侧结合进水口:1.3.2 根据不同道路的等级,确定雨水口的类型(见下表)。

交通标志设计说明

交通标志设计说明

交通标志设计说明1.设计原则1)道路上的标志具有法律效力,应根据交通管理法规及有关标准,正确地设计与设置标志。

2)标志的设计应根据公路的交通量及其构成,计算行车速度,平、纵面线形,桥涵、隧道等构造物的位置,投资与自然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

3)标志的设置不得侵占公路建筑限界。

标志牌应确保净空高度。

4)标置的设置数量应平衡、均匀,避免信息过载或疏漏。

重要信息可重复设置。

在某些情况下,应根据交通标志的重要性划分层次,保障重要标志的位置。

在路况较好的长直路段也应设置一些提示性的标志。

5)以不熟悉该公路及周围路网体系但对出行路线有所规划的公路使用者为设计对象,交通标志的设置应充分考虑整个路网和该公路之间的关系,特殊路段考虑高密度路网交通指引和多路径交通指引。

6)在设置交通标志时,应注意与交通标线的配合使用。

交通标志的设置还应周围环境等其它沿线设施的协调配合。

7)公路全线应采用统一的设置标准、版面规格,在特殊情况下,交通标志的设置位置与统一性发生矛盾时,应优先保证交通标志的可读性和视认性。

8)交通标志的版面设计应以驾驶人员在计算行车速度下行驶时能及时辨认标志信息为基本原则,同时力求使版面美观、醒目。

9)交通标志的设计应符合“充分满足功能要求、尽量考虑美观、统一规格并降低造价”的原则。

2.计内容2.1 交通标志种类本工程交通标志主要有如下几类:1)警告标志,如:合流警告标志、ETC专用标志等;2)禁令标志,如:禁止非机动车通行标志、限制高度标志、限制速度标志等;3)指示标志,如:大型车辆靠右侧车道行驶标志;4)指路标志,如:地点方向标志、入口预告及入口标志、出口预告及出口标志等。

5)旅游区标志,为吸引和指示人们从高速公路前往邻近的旅游区,在通往旅游景点的立交前设置旅游标志,使旅游者能方便的识别前往旅游区的方向和距离,原则上仅考虑4A级及以上旅游景点设置。

6)其他标志①分车道限速标志: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交通厅关于规范我省高速公路车辆限速和车辆行车道的通知》〔川公发〔2006〕140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执法总队)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进一步规范四川省高速公路限速标志设置相关工作的通知》(川交高管[2019]122号)等通知内容,特增设分车道限速标志。

道路交通标识ppt课件

道路交通标识ppt课件

05
道路交通标识的改进建议
提高认知度
增加标识的显眼程度
加大标识的尺寸、使用鲜明的颜色和简单的图形设计,使驾驶员 更容易注意到标识。
提供明显的反差
在背景和标识之间形成明显的对比,以提高视觉冲击力。
文字清晰易懂
确保标识上的文字简洁明了,易于理解。
优化设置方案
合理布局
根据道路类型、交通流量和路况 等因素,合理安排标识的位置和 方向,确保驾驶员能够及时获取
弯道警告
表示前方有弯道,提醒驾 驶员减速慢行,一般设置 在弯道前50-100米处。
施工警告
表示前方有施工路段,提 醒驾驶员注意安全,一般 设置在施工路段前50-100 米处。
指示标识
直行指示
表示该车道为直行车道, 用于指示车辆按照规定方 向行驶。
转弯指示
表示该车道为转弯车道, 用于指示车辆在前方转弯 。
04
交通标识的未来发展
智能化交通标识
总结词
通过技术手段提升交通标识的智能化水平,提高道路安全和效率。
详细描述
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交通标识与车辆、行人等交通参与 者的智能交互,包括实时感知、信息共享、预测预警等功能。
动态化交通标识
总结词
根据道路交通的实时状况,动态调整交通标识的信息内容和提示方式。
道路交通标识ppt课件
目录
CONTENTS
• 交通标识概述 • 道路交通标识详解 • 不同类型道路的交通标识 • 交通标识的未来发展 • 道路交通标识的改进建议 • 道路交通标识案例分析
01
交通标识概述
定义与作用
定义
交通标识是用图形、符号、文字 等视觉元素向驾驶员传递道路交 通信息的标志。

广州市市政道路建设指南设计(试行)

广州市市政道路建设指南设计(试行)

市政道路建设指南(试行)市市政园林局2008-09发布前言(1)为使市城市道路建设达到美观统一,保证质量,突出特色,特制定本指南。

(2)本指南针对市市政道路工程的道路元素设置提出统一要求。

原则上市新建道路及旧路升级改造工程的设计与建设应遵照本指南相关条款执行。

(3)本指南包括市政道路工程中道路、交通工程、照明、排水、综合管线、桥梁及隧道等方面的容,并按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道、城市次干道、支路四个等级进行了划分。

(4)各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原则应遵照本指南规定执行,本指南无规定者可参照有关规执行。

(5)本指南由市市政园林局归口管理,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相关技术人员沟通,以便于根据实践效果不断对本指南进行完善。

第一部分机动车道路面总体效果图交叉口总体效果图1.1 路面 1.1.1 新建路面(1)适用于城市快速路和城市主干道的路面结构;透层油1cm 乳化沥青下封层粘层油粘层油粘层油适用于城市快速路和城市主干道的路面结构(2)适用于城市次干道和城市支路的路面结构:透层油1cm 乳化沥青下封层粘层油粘层油粘层油1.1.2 旧路改造对于旧沥青或混凝土路面改造采用挖铺、刨铺或是表面微处理的方式进行改造。

适用于新旧路面高差10~18cm玻纤格栅粘层油粘层油粘层油适用于新旧路面高差18~26cm1cm 乳化沥青下封层适用于新旧路面高差26~41cm1.1.3 建议(1)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及骨料级配应在下一阶段中进行专门设计予以确定。

粘层油粘层油玻纤格栅(2)应加强对新材料、新技术再沥青路面方面应用的研究与尝试。

1.2车行道上排水、供水检查井井盖1.2.1 检查井井盖基本要求(1)井环井盖的材质采用球墨铸铁,并且具备防沉降、防盗、防跳、防噪音的功能。

(2)井盖须配“雨A”(沉砂井配“雨B”)、“污A”字、“供水”,以作区分。

1.2.2 车行道上采用的可调式防沉降防盗井盖样式尺寸:Ø700可调式防沉降防盗井盖(一)可调式防沉降防盗井盖(二)1.2.4工程实施效果图车行道上的雨水井盖1.3 车行道上雨水口1.3.1 雨水口类型:采用侧入式、平入式和平侧结合进水口:1.3.2 根据不同道路的等级,确定雨水口的类型(见下表)。

广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计技术指引研究(第一部分)

广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计技术指引研究(第一部分)

项目名称:广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和设计指引研究(之二) ——广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计技术指引研究委托单位: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主编单位: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所广州至信交通顾问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08年2月~2009年3月第一部分广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计技术指引研究编制说明目 录1.项目背景‐‐‐‐‐‐‐‐‐‐‐‐‐‐‐‐‐‐‐‐‐‐‐‐‐‐‐‐‐‐‐‐‐‐‐‐‐‐‐‐‐‐‐‐‐‐‐‐‐‐‐‐‐‐‐‐‐‐12.研究目标‐‐‐‐‐‐‐‐‐‐‐‐‐‐‐‐‐‐‐‐‐‐‐‐‐‐‐‐‐‐‐‐‐‐‐‐‐‐‐‐‐‐‐‐‐‐‐‐‐‐‐‐‐‐‐‐‐‐13.研究内容‐‐‐‐‐‐‐‐‐‐‐‐‐‐‐‐‐‐‐‐‐‐‐‐‐‐‐‐‐‐‐‐‐‐‐‐‐‐‐‐‐‐‐‐‐‐‐‐‐‐‐‐‐‐‐‐‐‐13.1具体内容‐‐‐‐‐‐‐‐‐‐‐‐‐‐‐‐‐‐‐‐‐‐‐‐‐‐‐‐‐‐‐‐‐‐‐‐‐‐‐‐‐‐‐‐‐‐‐‐‐‐‐‐‐‐‐‐‐‐‐‐‐‐‐‐13.2内容范围界定‐‐‐‐‐‐‐‐‐‐‐‐‐‐‐‐‐‐‐‐‐‐‐‐‐‐‐‐‐‐‐‐‐‐‐‐‐‐‐‐‐‐‐‐‐‐‐‐‐‐‐‐‐‐‐‐‐‐‐14.研究方法‐‐‐‐‐‐‐‐‐‐‐‐‐‐‐‐‐‐‐‐‐‐‐‐‐‐‐‐‐‐‐‐‐‐‐‐‐‐‐‐‐‐‐‐‐‐‐‐‐‐‐‐‐‐‐‐‐‐24.1研究思路‐‐‐‐‐‐‐‐‐‐‐‐‐‐‐‐‐‐‐‐‐‐‐‐‐‐‐‐‐‐‐‐‐‐‐‐‐‐‐‐‐‐‐‐‐‐‐‐‐‐‐‐‐‐‐‐‐‐‐‐‐‐‐‐24.2技术路线‐‐‐‐‐‐‐‐‐‐‐‐‐‐‐‐‐‐‐‐‐‐‐‐‐‐‐‐‐‐‐‐‐‐‐‐‐‐‐‐‐‐‐‐‐‐‐‐‐‐‐‐‐‐‐‐‐‐‐‐‐‐‐‐25.项目组织形式‐‐‐‐‐‐‐‐‐‐‐‐‐‐‐‐‐‐‐‐‐‐‐‐‐‐‐‐‐‐‐‐‐‐‐‐‐‐‐‐‐‐‐‐‐‐‐‐‐‐‐‐26.交通管理设施现状及问题‐‐‐‐‐‐‐‐‐‐‐‐‐‐‐‐‐‐‐‐‐‐‐‐‐‐‐‐‐‐‐‐‐‐‐‐‐‐‐36.1发展现状‐‐‐‐‐‐‐‐‐‐‐‐‐‐‐‐‐‐‐‐‐‐‐‐‐‐‐‐‐‐‐‐‐‐‐‐‐‐‐‐‐‐‐‐‐‐‐‐‐‐‐‐‐‐‐‐‐‐‐‐‐‐‐‐36.2存在问题‐‐‐‐‐‐‐‐‐‐‐‐‐‐‐‐‐‐‐‐‐‐‐‐‐‐‐‐‐‐‐‐‐‐‐‐‐‐‐‐‐‐‐‐‐‐‐‐‐‐‐‐‐‐‐‐‐‐‐‐‐‐‐127.项目调研‐‐‐‐‐‐‐‐‐‐‐‐‐‐‐‐‐‐‐‐‐‐‐‐‐‐‐‐‐‐‐‐‐‐‐‐‐‐‐‐‐‐‐‐‐‐‐‐‐‐‐‐‐‐‐‐‐137.1调研情况‐‐‐‐‐‐‐‐‐‐‐‐‐‐‐‐‐‐‐‐‐‐‐‐‐‐‐‐‐‐‐‐‐‐‐‐‐‐‐‐‐‐‐‐‐‐‐‐‐‐‐‐‐‐‐‐‐‐‐‐‐‐‐137.2启示与思考‐‐‐‐‐‐‐‐‐‐‐‐‐‐‐‐‐‐‐‐‐‐‐‐‐‐‐‐‐‐‐‐‐‐‐‐‐‐‐‐‐‐‐‐‐‐‐‐‐‐‐‐‐‐‐‐‐‐‐‐137.3相关标准规范的收集‐‐‐‐‐‐‐‐‐‐‐‐‐‐‐‐‐‐‐‐‐‐‐‐‐‐‐‐‐‐‐‐‐‐‐‐‐‐‐‐‐‐‐‐‐‐‐‐‐158.主要成果‐‐‐‐‐‐‐‐‐‐‐‐‐‐‐‐‐‐‐‐‐‐‐‐‐‐‐‐‐‐‐‐‐‐‐‐‐‐‐‐‐‐‐‐‐‐‐‐‐‐‐‐‐‐‐‐‐198.1总体情况‐‐‐‐‐‐‐‐‐‐‐‐‐‐‐‐‐‐‐‐‐‐‐‐‐‐‐‐‐‐‐‐‐‐‐‐‐‐‐‐‐‐‐‐‐‐‐‐‐‐‐‐‐‐‐‐‐‐‐‐‐‐‐198.2基本内容‐‐‐‐‐‐‐‐‐‐‐‐‐‐‐‐‐‐‐‐‐‐‐‐‐‐‐‐‐‐‐‐‐‐‐‐‐‐‐‐‐‐‐‐‐‐‐‐‐‐‐‐‐‐‐‐‐‐‐‐‐‐‐191 项目背景交通管理设施是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管理行为的重要体现形式之一。

交通工程标志设计方案(3篇)

交通工程标志设计方案(3篇)

第1篇一、设计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道路交通日益繁忙,交通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交通工程标志的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本设计方案旨在提出一套科学、美观、实用的交通工程标志设计,以提升我国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二、设计原则1. 安全性原则:交通标志设计应以保障交通安全为首要原则,确保驾驶员和行人能够准确、及时地获取交通信息,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

2. 标准化原则:交通标志设计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标志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3. 简洁性原则:标志设计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避免过于复杂的设计导致驾驶员注意力分散。

4. 美观性原则:标志设计应具有一定的艺术性,与周围环境相协调,提升道路景观效果。

5. 实用性原则:标志设计应充分考虑实际使用环境,如光照、气候等因素,确保标志的持久性和耐久性。

三、设计内容1. 标志类型(1)警告标志:用于提醒驾驶员注意前方道路情况,如限速、限高、弯道、陡坡等。

(2)禁令标志:用于禁止或限制某些行为,如禁止停车、禁止左转等。

(3)指示标志:用于指示道路方向、地点、地点等,如直行、左转、右转、终点等。

(4)指路标志:用于指明道路方向、地点、距离等,如国道、省道、县道等。

(5)旅游标志:用于引导游客前往旅游景点,如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等。

2. 标志设计(1)颜色:交通标志以黄底、黑字为主,黄底表示警告,黑字表示信息。

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需要采用其他颜色。

(2)形状:警告标志为三角形,禁令标志为圆形,指示标志为圆形或方形,指路标志为矩形,旅游标志为圆形或方形。

(3)图案:图案应简洁明了,易于识别,避免过于复杂的设计。

(4)字体:字体应清晰易读,采用规范的汉字。

3. 标志设置(1)标志设置应遵循“前置、侧置、后置”的原则,确保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能够提前发现并做出反应。

(2)标志设置应考虑驾驶员的视线高度,一般设置在距离地面2-4米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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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广州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和设计指引研究(之三) ——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设计技术指引研究
委托单位: 广州市建设委员会
主编单位: 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所
广州至信交通顾问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2008年2月~2009年3月
前 言
道路交通指路标志是保障交通流按照既定的交通组织方案顺畅运行、实现交通管理目标的重要交通设施。

目前,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的设置主要依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进行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和管理,由于现行国标对城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的设置主要是针对颜色、形状、字符规格等方面提出原则性的规定,而对信息内容组成及其协调设置等方面缺乏详细描述和具体准确的指导。

为了适应广州市城市道路交通建设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的交通引导功能,进一步规范和统一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的规划建设,提高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服务水平,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委托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所和广州至信交通顾问有限公司负责开展《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设计技术指引研究》的编制研究工作。

本《指引研究》针对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现状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及GB5768-XXXX报批稿)、《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等法律法规、国标和行标为基础,在吸取大量国内外先进理论和实践经验的同时,紧密结合广州市城市道路网络系统的特点,制定了高速公路、快速路、一般城市道路以及重要场所、旅游景区的指路标志系统设置方法,有效弥补了现行国标在指路信息选取、信息协调设置等方面的不足。

在指引的研究过程中,也充分吸取了我市环城、内环及海珠区等指路标志系统改善工作的成功经验,通过这些改善项目的反馈情况不断修订和完善技术指引,有效地提高了技术指引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在研究过程中,项目组多次邀请相关部门和有关专家进行讨论,市规划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公路局等部门的交通工程专家对技术指引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在此表示诚挚的感谢。

由于水平有限,参阅者如发现错漏及需要修改补充之处,恳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编制单位,以便修正和补充。

二〇〇九年三月
目 录
1. 总则 (1)
2. 指路标志设置的一般规定 (9)
2.1 颜色与形状 (9)
2.2 信息文字及形式 (12)
2.3 版面布设 (20)
2.4 牌面规格 (23)
2.5 支撑方式 (25)
3. 指路标志系统分类及信息分类体系 (30)
3.1 广州市行政区划 (30)
3.2 广州市路网系统 (31)
3.3 指路标志系统分类 (34)
3.4 信息要素分类 (34)
4. 高速公路(含封闭式快速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37)
4.1 适用范围及标志类型 (37)
4.2 信息选取设置 (45)
4.3 牌面规格及信息排版 (59)
4.4 指路标志的设置 (63)
4.5 支撑方式选用 (69)
5. 快速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71)
5.1 适用范围及标志类型 (71)
5.2 信息选取设置 (77)
5.3 牌面规格及信息排版 (90)
5.4 指路标志的设置 (94)
5.5 支撑方式选用 (96)
6. 一般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的设置 (99)
6.1 适用范围及标志类型 (99)
6.2 信息选取设置 (102)
6.3 牌面规格及信息排版 (114)
6.4 指路标志的设置 (117)
6.5 支撑方式选用 (121)
7. 重要场所、旅游景区指路标志的设置 (123)
7.1 重要场所、旅游景区信息种类 (123)
7.2 指路标志的设置 (124)
7.3 牌面规格及信息排版 (130)
7.4 支撑方式选用 (132)
1. 总则
1.1 为了规范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的实施工作,科学、合理地设置指
路标志系统,充分发挥指路标志系统的交通引导功能,使广州市道路网络交通能够安全、有效地运行,以适应城市道路交通发展需要,特制定“广州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设计技术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随着城市布局的拓展和城市建设的加快,广州市城市交通设施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由高快速路、主干道和次干道组成的层次分明、功能明确立体化道路交通网络得到了进一步完善,但作为道路工程重要的配套设施,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系统的建设和更新显得相对滞后。

目前,广州市道路交通标志的设置主要依据是《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由于现行国标中关于城市道路指路标志的有关规范和标准不够细化,尤其是对牌面信息方面的内容尚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新国标(报批稿)虽然提出了指路标志的信息分级、信息选取原则、设置示例等,但尚未给出具体的信息选取设置方法,且尚未正式推行;此外不同设计、施工单位在实施国标有关标准时也存在一定差异,造成现有指路标志系统在牌面形式、信息表现等方面都很不统一,出现整体布局性差、信息连贯性差、信息指示不足等问题,给道路使用者带来混乱和不便,严重降低了道路交通网络的使用功能和效率。

编制本指引的目的在于融合广州市的实施经验,就城市道路交通指路标志的设置问题在国标的基础上进行细化和补充,以求归纳适合广州市特点的实施技术指引,为今后广州市指路标志系统的设计、施工和管理提供操作性较强的规范指引,从而使广州市指路标志系统逐步趋于完善。

1.2 本“指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及新国标报批稿)、《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广州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所明确的有关原则及规定,并参照国内外城市交通管理设施规划设计及实施的经验制定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z第二十五条:…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准确、完好。

根据通行需要,应当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道路交通信号。

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道路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

z第二十八条:…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z第二十九条;道路、停车场和道路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并根据交通需求及时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z第三十条:交通标志分为指示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道路施工安全标志和辅助标志。


z第三十七条;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不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容易发生辨认错误的,交通标志、标线的主管部门应当及时予以改善。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
国标是本指引编制的重要依据,引用及参考的条文包括:指路标志一般规定,一般道路指路标志和高速公路指路标志中关于道路或地点信息标志的相关内容,以及旅游区指引标志的相关内容。

《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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