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成立技术顾问委员会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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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健康专家顾问委员会章程

全国健康专家顾问委员会章程

全国健康专家顾问委员会章程总则第一条:本会全称为“《健康导报》社全国健康专家顾问委员会”,是健康导报社聘请的医药卫生、保健营养、新闻出版、科学技术、健康环保等方面领导和专家组成的常设机构,下设各专业委员。

第二条:本会是以“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共同建设和谐社会”为指导思想,以“促进全民健康,实现资源共享,携手发展壮大”为工作目标。

第三条:本会的任务是:普及医药、卫生、保健、环保科普知识,增进大众身心健康,推动《健康导报》社健康发展。

第四条:本会会址设在北京广渠门内大街16号环境大厦健康导报社组织机构第五条:本会采用会员制,包括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

第六条:本会个人会员若干,包括名誉主任委员5名,主任委员10人,副主任委员20人,常务委员15人,委员若干。

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5人。

本会下设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设名誉主任委员3名,主任委员5人,副主任委员8人,委员若干。

第七条:本会团体会员若干,包括主任委员单位、副主任委员单位和委员单位。

第八条:本会和各下设专业委员会名誉主任委员、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由《健康导报》社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健康导报》社聘请,并颁发证书。

第九条:本会委员任期三年,可连任。

第十条:《健康导报》社向本会派出秘书长,负责与本会联系,承担本会文书及事务性工作。

活动内容第十一条:本会每年第四季度择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

会议期间听取《健康导报》社工作汇报,审议报社工作计划,提出审议意见、工作要求和建议。

《健康导报》社充分尊重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和会议纪要提出的要求、建议,在下次工作汇报中逐项报告落实情况。

第十二条:本会委员可参与《健康导报》社下述工作进行指导:学术交流研讨,培训,专家技术咨询服务;重要报道内容的审议;合作企业的考察和合作项目审议;与政府职能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沟通、协调。

第十三条:本会不定期举办各种形式的高层学术交流会、报告会、研讨会及论坛会,加强拓展医药保健界政、企高层的来往和沟通。

外聘专家顾问管理办法(暂行)

外聘专家顾问管理办法(暂行)

****有限公司外聘专家顾问管理办法(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转型发展需要,更好地贯彻实施公司的十四五发展战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聘用化工、建设、材料领域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国企事业单位等相关行业的专家作为业务顾问,并成立外聘专家顾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以促进公司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聘专家顾问管理,确保公司专家委员会以及顾问有效发挥作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外聘专家顾问。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主任由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专家顾问担任(其中:公司分管技术业务副总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专家顾问担任。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部,负责组织专家顾问调研并做好工作协调、联络及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一)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对公司发展的影响,提出管理咨询建议;(二)分析公司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情况,评估公司战略和经营管理、技术创新发展管理现状,提出诊断咨询和改进建议,促进公司管理提升;(三)收集、整理和传输重要产业政策动态,为公司制订战略发展规划、市场经营策略、技术成果引进、技术创新开发项目运行实施意见等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四)对公司重大科技发展、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项目攻关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咨询和建议;(五)根据公司安排,进行管理提升、重要课题研究,提出咨询和建议;(六)指导公司技术专家顾问开展工作。

第六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所属单位可以向专家委员会申请聘请专家顾问。

选聘的专家顾问在专家委员会管理下,开展有关课题研究、咨询和技术支持工作,服务于公司各单位。

第三章专家顾问选聘管理第七条专家顾问选聘条件(一)精通产业政策、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二)具有丰富的基础设施、化工及新材料制造等行业从事相关业务的生产、经营、技术开发等,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及管理实践经验;(三)高级职称,身体健康;(四)业内公认的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专家、教授或企业家;(五)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高校参加上海高校技术市场的通知-沪教委科[2009]3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高校参加上海高校技术市场的通知-沪教委科[2009]37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高校参加上海高校技术市场的通知正文:----------------------------------------------------------------------------------------------------------------------------------------------------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高校参加上海高校技术市场的通知(沪教委科〔2009〕37号)各有关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国家自主创新战略,进一步发挥高校科技资源的优势,增强产学研的创新合力,运用“三区联动”的机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引导和促进高校更好地为社会经济发展服务,市教委与市科委、杨浦区政府共同组建了上海高校技术市场。

上海高校技术市场是政府搭建的常年设立的推进产学研结合的公共服务平台,集聚企业技术攻关项目需求发布、高校科研成果供给、技术成果交易等功能于一体,同时通过建立信息网络与社会有关各方发生迅捷广泛的联系。

建设上海高校技术市场是大学与城市结合、科学与市场结合的创新举措。

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在建设和运行中将积极大胆地探索和把握技术成果交易的规律,探索和完善技术市场的体制和机制。

市教委、市科委、杨浦区政府三方都对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建设给予必要的资源支持,包括人、财、物的支持和相关政策支持,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出台扶植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的新政策的支持。

上海高校技术市场还将争取列入市政府的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和科技部、教育部产学研公共服务平台专项,得到配套支持。

建设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已得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和科技部火炬中心领导的鼓励、肯定。

上海高校技术市场设有“上海高校技术市场领导小组”,由主办三方的分管领导担任正副主任,并设立上海高校技术市场顾问委员会,全面指导上海高校技术市场的运作和积极探索技术交易的规律,还成立科技成果供给、技术需求和技术交易服务等三个工作指导委员会,指导和组织推进市场的三大参与主体工作。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拟成立的山西省新型智慧城市标准化技术专家组进行公示的通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拟成立的山西省新型智慧城市标准化技术专家组进行公示的通知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拟成立的山西省新型智慧城市标准化技术专家组进行公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3.03.13
•【字号】
•【施行日期】2023.03.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正文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拟成立的山西省新型智慧城市标准化技术专家组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经研究,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成立山西省新型智慧城市标准化技术专家组。

山西省新型智慧城市标准化技术专家组拟由17名委员和2名顾问组成,闫中立任主任委员,张骞任副主任委员,李艳萍任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

秘书处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推进中心承担。

山西省新型智慧城市标准化技术专家组主要负责全省新型智慧城市(不含工程建设)领域标准体系的研究和编制、地方标准的组织起草、技术审查和归口解释、标准的实施、实施效果评估和复审等工作。

与全国城市可持续发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67)工作领域相对应,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现对拟成立的山西省新型智慧城市标准化技术专家组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

地址: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管理处
邮编:030006
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山西省新型智慧城市标准化技术专家组委员名单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XX公司外聘专家顾问管理办法

XX公司外聘专家顾问管理办法

xx公司外聘专家顾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高速发展需要,更好地贯彻实施XX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的发展战略,集团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聘用矿业及能源、法律咨询、财务管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国内外相关行业的专家作为业务顾问,并成立外聘专家顾问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以促进集团公司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聘专家顾问管理,确保集团公司专家委员会以及顾问有效发挥作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若干名。

主任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副主任由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专家顾问担任(其中: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由专家顾问担任。

第四条专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技术招标管理室,负责组织专家顾问调研并做好工作协调、联络及服务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专家委员会主要职责(一)研究分析国内外经济形势、市场形势和国家产业政策对公司发展的影响,提出管理咨询建议;(二)分析公司贯彻国家有关政策情况,评估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项目发展管理现状,提出诊断咨询和改进建议,促进公司管理提升;(三)收集、整理和传输重要产业政策动态,为公司制订战略发展规划、安全生产、节能环保、项目运行实施意见等提供政策咨询和技术支持;(四)对公司重大科技发展、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和项目攻关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咨询和建议;(五)根据公司安排,进行管理提升、重要课题研究,提出咨询和建议;(六)指导公司各级技术专家顾问开展工作。

第六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集团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可以向专家委员会申请聘请专家顾问。

选聘的专家顾问在专家委员会管理下,开展有关课题研究、咨询和技术支持工作,服务于集团公司各单位。

第三章专家顾问选聘管理第七条专家顾问选聘条件(一)精通产业政策、法规及行业有关规定和标准;(二)具有丰富的能源、矿业及从事相关业务的生产、经营专业知识和技术及管理实践经验;(三)高级职称,身体健康;(四)业内公认的国内外知名度较高的专家、教授或企业家;(五)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职称评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职称评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国资发法规[2009]37号关于贯彻实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各中央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资委:为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贯彻实施好《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权限和评审委员会的组建(一)国务院国资委负责指导中央企业一级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评审工作。

省级国资委负责指导本地区国有企业一级、二级、三级和助理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评审工作,并根据需要,可以组建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具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的中央企业应当组建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本企业一级、二级、三级和助理法律顾问职业岗位资格评审工作。

不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权的中央企业,可委托国务院国资委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进行,也可委托企业所在地省级国资委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一般由9-1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1-2人。

评审委员会应当包括法律、人力资源、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其中法律方面的专家人数占评审委员会人员总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

评审委员会专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企业总法律顾问或主管法律事务工作的负责人。

2.取得教授或研究员职称5年以上。

3.取得合伙人资格10年以上的律师。

4.各级国资委从事法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正处级以上负责人。

(四)经系统外单位委托,省级国资委评审委员会可以接受系统外单位的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

二、关于评审工作的备案和《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证书》的申领(一)中央企业、省级国资委应当及时将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情况报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备案材料包括:1.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工作总体情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成立全国温度计量技术委员会等四个委员会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成立全国温度计量技术委员会等四个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2.02.07•【文号】国质检量函[2002]73号•【施行日期】2002.0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量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成立全国温度计量技术委员会等四个委员会的通知(国质检量函[2002]73号)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关于成立全国电磁,温度,质量、密度等三个全国计量技术委员会的请示》(计量法发[2002]8号)、全国质量计量技术委员会《关于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换届筹备工作方案的报告》(国质技委[2001]12号)收悉。

经研究,批准成立全国温度计量技术委员会,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全国质量、密度计量技术委员会,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等四个委员会。

其中,全国温度计量技术委员会,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全国质量、密度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委员会组成名单见附件。

附件:一、全国温度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二、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三、全国质量、密度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四、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2002年2月7日附件一:全国温度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主任委员:段宇宁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副主任委员:沈正宇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委虽:季晓哗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副主任委员:李宏伟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秘书长:陈伟听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工程师委员:原遵东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廖理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第304所高级工程师魏寿芳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康志茹河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林鹏中国科学院理化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张加力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所工程师邱萍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陈乐中国计量学院副教授刘大木河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谵立新重庆仪表材料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孙淑兰山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朱家良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彭铁军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范铠上海自动化仪表研究所邓萍贵州省计量技术研究所毕俊国家电力公司热工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顾问:赵琪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继培上海自动化仪表研究所研究员崔志尚中国计量学院教授附件二:全国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主任委员:陆祖良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副主任委员:瞿请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副主任委员:张大建天津市计量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秘书长:邵海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委员:张江涛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工程师侯小京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张韧天津市计量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罗旭东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屠丽华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李建军湖北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宋建国陕西省计量测试研究所工程师唐虹辽宁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陈践北京市计量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陈传岭河南省计量测试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苏红云南省计量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曹曙光黑龙江省计量检定测试所研究员江义仙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程师宗建华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研究员王勤武汉高电压计量站高级工程师李照阳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谢少峰信息产业部电子第五研究所高级工程师顾问:张仲华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院士张德实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附件三:全国质量、密度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主任委员:李振民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副主任委员:罗志勇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惠程智上海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研究员秘书长:柳建民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委员:张泽光中国航空工业第一集团公司第304所高级工程师陈利湖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刘俊陕西省计量测试研究所工程师王卫忠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党正强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工程师马强大连市计量检定测试所高级工程师张志沈阳龙腾电子称量仪器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黄敢生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仁艳莉河北省计量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赖瑞锋广东省计量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魏进祥中国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姚弘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工程师丁京安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附件四:全国衡器计量技术委员会组成名单主任委员:王连生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副主任委员:王翔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工程师何小菊国家轨道衡计量站副研究员秘书长:阎宝珠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工程师副秘书长:唐煜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高级工程师腾怀昌青岛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级工程师委员:殷卫宁山西太行仪表集团公司高级工程师沈立人济南金钟衡器公司高级工程师陈日兴上海东昌大和衡器公司高级工程师惠程志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研究员刘国京中国衡器协会高级工程师王振文青岛衡器测试中心研究虽何广龙托利多常州衡器公司高级工程师甄正义机械部北京起重机械研究所研究员徐平均河南均衡衡器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党正强中国测试技术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顾问:施昌彦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茅庆潭交通部科学研究院研究员。

关于公布中国安装协会第四届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和顾问名单的通知


黄 尚敏
文 庆 瑞 Ⅱ 闵泽 鹏 黄 伟 江 李子 水 胡 笳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福 建 省工 业 设备 安 装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建工 建筑 安 装 工程 有 限 公司 湖 南 省工 业 设备 安 装 公司 广 东 省工 业 设备 安 装公 司 四川 省工 业 设备 安装 公 司 成 都 市工 业 设备 安 装公 司 云 南建 工 安 装股 份有 限公 司
广 州 市机 电安 装有 限 公 司 青 岛 安装 建 设 股份 有 限 公 司
重庆 工业 设 备 安装 集 团有 限公 司 重 大土 木 工 程 学院 工 程建 造 系
总 工 总 工
副 总 工 系 主任
高 工 高 工
工程 师 副教 授
高工
管 道施 工 、无 损检 测 电力工程 施 工 与管 理
输 电工 程施 工
苏保 卫
姚 正鸿 任 俊和 张 成林 肖秋 生 江 小兵 张 建 利 贺 广利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男
中铁 电气 化 集 团第 一 工程 有 限公 司
总 工
高工
工程 师 授 高 授高 高工 授 高 授高 授 高
铁 路供 变 电、 电气 化 工程 施 工
水 电施 工 企业 管 理 机 械安 装 、 吊装 机 械安 装 、 吊装 机 械设 备 安装 水 利发 电机 设备 安 装 焊接 机械 设 备 、管道 安 装
中 国水利 水 电第 ).2 局 机 电制 造 安装 分局 分 局局 长 k 程 3 中 国建筑 第 一工 程 局 安装 公 司 中建 八局 工 业设 备 安装 有 限 责任 公 司 中 国人 民解 放军 9 5 1 队 63 部 中国 葛洲 坝 集 团公 司 天 津 机 电设 备安 装 公 司 河 北 省安 装 工程 公 司 总工 总 工 总 工 总 工 总 工 总工

211136482_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气与智能化分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会议在苏州

4 / 2023年第7期MEETING REPORT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气与智能化分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会议在苏州市成功召开供 稿/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采 编/马 晨成立大会由王顺亭秘书长主持。

首先,曹一丁处长宣读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成立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气与智能化分技术委员会的组成方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年第15号),并由各位领导为第一届电气与智能化分会委员颁发了证书。

随后,曹一丁处长、谭湘宁副总工程师先后在会上发表了讲话,电气与智能化分会主任委员、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岳文翀作了表态发言。

曹一丁处长在讲话中,介绍了国家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情况,肯定王顺亭秘书长主持会议曹一丁处长发表讲话曹一丁处长和谭湘宁副总工程师为岳文翀主任委员和林夫奎秘书长颁发证书谭湘宁副总工程师发表讲话2023年3月21日至23日,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气与智能化分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电气与智能化分会)成立大会暨一届一次会议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出席会议的有电气与智能化分会委员及委员代表、顾问、特邀代表及秘书处人员,共计46个单位55名代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曹一丁处长,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谭湘宁副总工程师,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顺亭等领导应邀出席了会议。

会议承办单位苏州汇川技术有限公司驱动IPMT 薛斌峰总裁出席会议并致了欢迎辞。

了起重机械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所取得的成绩,传达了《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两个“纲要”的有关精神,并围绕支撑起重机械领域的装备智能化、高端化发展,对电气与智能化分会52023年第7期 / MEETING REPORT电气与智能化分会成立大会会议现场电气与智能化分会一届一次会议现场岳文翀主任委员为顾问颁发证书全体与会人员合影的标准化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摆正智能化与安全的关系,务必确保以安全为底线开展起重机械智能化标准化工作。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七届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七届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04.16•【文号】农办农[2013]22号•【施行日期】2013.04.1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成立第七届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的通知(农办农[2013]22号)第七届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各位委员:肥料登记管理是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三定方案赋予农业部门的重要职能。

肥料登记评审是保持肥料登记科学性、客观性、公正性的重要环节。

第六届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2003年9月成立,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和《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章程》开展肥料登记评审工作,完成了3年任期的工作目标。

为更好适应新时期肥料登记评审工作的需要,把好登记产品的质量关和安全关,规范肥料新品种技术标准,科学评价肥料的有效性、适用性和安全性,更有针对性地解决登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请示领导同意,对第六届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进行换届调整,成立第七届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

本届委员会下设肥料登记管理协调组、肥料登记评审组和微生物肥料登记评审组,共有53名委员组成。

现将第七届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名单(附件1)和《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章程》(附件2)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该章程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做好肥料登记评审工作。

附件:1.第七届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名单2.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章程农业部办公厅2013年4月16日附件1第七届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名单名誉主任委员:余欣荣农业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主任委员:叶贞琴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司长副主任委员:何才文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副巡视员肥料登记管理协调组委员(14名)许发辉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耕地与肥料管理处处长董洪岩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标准处处长辛景树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土壤肥料监测处处长/推广研究员张文明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调研员周琳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处长王军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监督司处长罗怀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农林城建资源环保法制司处长樊慧群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农资局处长/高级经济师田昭莹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业食品标准部处长刘淑兰中国氮肥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修学峰中国磷肥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高级工程师王道龙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郑玉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副所长/研究员仲鹭勍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耕地与肥料管理处副处长肥料评审组委员(19名)王旭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常务副主任/研究员李荣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土壤肥料技术处处长/高级农艺师陈金强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党委书记/研究员黄鸿翔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陈同斌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环境修复中心主任/研究员施卫明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植物营养与肥料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席北斗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研究员刘宝存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植物营养与资源研究所所长/研究员陈新平中国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教授任连海北京工商大学环境系主任/副教授聂立水北京林业大学水土保持学院教授廖宗文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高瑞杰山东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站长/推广研究员徐茂江苏省耕地质量保护站站长/推广研究员钱晓华安徽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推广研究员黄铁平湖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推广研究员曾思坚广东省耕地肥料总站站长/推广研究员许宗林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主任/推广研究员刘红芳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肥料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研究员肥料评审组秘书:孙蓟锋、保万魁国家化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微生物肥料评审组委员(17名)李俊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常务副主任/研究员杨帆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土壤肥料技术处副处长/高级农艺师朱彧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技术处处长/高级农艺师徐明岗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朱昌雄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研究员燕永亮中国农业科学院生物技术研究所副研究员东秀珠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员贺纪正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万康林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研究员宋渊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张瑞福南京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教授孙明华中农业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李永涛华南农业大学资源环境学院教授贾小红北京市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推广研究员李金凤辽宁省土壤肥料总站副站长/推广研究员王忠良湖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副站长/推广研究员沈德龙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副主任/研究员微生物肥料评审组秘书:姜昕农业部微生物肥料和食用菌菌种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附件2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章程第一条为了加强肥料登记管理,坚持科学、规范、民主、公正的原则,规范肥料登记评审程序,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成立农业部肥料登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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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TY INTERNATIONAL GROUP LIMITED
耐力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0660)
http://www.0660.hk
有關成立技術顧問委員會之公告
茲提述日期為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就有關以下兩項建議收購之本公司公告。

首項建議收購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日,本公司及偉俊與賣方訂立首份框架協議書,據此,本公司及偉俊將分別向賣方收購第一目標公司已發行股本之78%及22%。

鑒於評估價值不低於8,980萬美元,本公司就78%權益所應付代價將為7,004.4萬美元(約為54,635萬港元),將以發行及配發新股份支付,而偉俊就22%權益所應付代價將為1,975.6萬美元(約為15,409萬港元),將以現金支付。

第二項建議收購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本公司與UMMC訂立第二份框架協議書,據此,本公司將向UMMC收購銷售股份。

本公司及UMMC同意,須待獨立估值師對銷售股份之估值不低於9,225萬美元後,本公司就第二項建議收購應支付之總代價將為9,225萬美元(約為71,955萬港元),其中4,500萬美元(約35,100萬港元)將以現金支付,尾款4,725萬美元(約36,855萬港元)將通過發行及配發新股支付。

鑒於此兩項建議收購,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成立技術顧問委員會負責展開技術論證及開發方案的評估,委員會首批技術顧問由八名專業人士組成,我們十分榮幸邀請了趙立志、李長寶、鄒健、邢新田、錢大都、柴清恩、林大揚及吳國強為本技術顧問委員會首批成員。

茲提述日期為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就有關以下兩項建議收購之本公司公告(「該公告」)。

除另外有指明外,本公告所有詞彙與該公告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首項建議收購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日,本公司及偉俊與賣方訂立首份框架協議書,據此,本公司及偉俊將分別向賣方收購第一目標公司已發行股本之78%及22%。

鑒於評估價值不低於8,980萬美元,本公司就78%權益所應付代價將為7,004.4萬美元(約為54,635萬港元),將以發行及配發新股份支付,而偉俊就22%權益所應付代價將為1,975.6萬美元(約為15,409萬港元),將以現金支付。

第二項建議收購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三日,本公司與UMMC訂立第二份框架協議書,據此,本公司將向UMMC收購銷售股份。

本公司及UMMC同意,須待獨立估值師對銷售股份之估值不低於9,225萬美元後,本公司就第二項建議收購應支付之總代價將為9,225萬美元(約為71,955萬港元),其中4,500萬美元(約35,100萬港元)將以現金支付,尾款4,725萬美元(約36,855萬港元)將通過發行及配發新股支付。

鑒於此兩項建議收購,董事會欣然宣佈,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成立技術顧問委員會負責展開技術論證及開發方案的評估,委員會首批技術顧問由八名專業人士組成,我們十分榮幸邀請了趙立志、李長寶、鄒健、邢新田、錢大都、柴清恩、林大揚及吳國強為本技術顧問委員會首批成員。

委員簡歷詳情載於下文:
委員會成員
趙立志,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的專家,高級工程師,原冶金工業部礦山設計研究院院長兼黨委書記,中國冶金科工集團公司高級顧問。

李長寶,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中國著名採礦專家及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原冶金工業部礦山設計研究院院長。

鄒健,中國冶金礦山協會理事長,北京科技大學兼職教授,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及中冶金礦業總公司總經理。

邢新田,中礦聯地勘協會會長,高級工程師。

錢大都,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及國家儲量評估師,長期從事礦產資源的勘查評估管理工作,曾工作於地質勘探隊,貴州省地質礦產局,曾任地質礦產部礦產勘查司司長職務。

柴清恩,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教授級高級工程師,曾任煤炭部技術諮詢委員會委員,中國煤炭學會第四屆理事會理事,中煤企協工業工程研究會副理事長,曾在多個煤礦項目內負責管理工作。

林大揚,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及國家儲量評估師,曾任甘肅煤田地質局146隊項目負責人及勘探隊隊長,亦曾任中國煤炭地質總局之地質處處長兼副總工程師。

吳國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及國家儲量評估師,曾任山西煤田114地質隊副總工程師,現於中國煤炭地質總局任職地質礦業部副主任。

承董事會命
耐力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主席
林清渠
香港,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 僅供識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由執行董事林清渠先生、岳學軍先生及陳偉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邵律先生、胡達先生及陳振偉先生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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