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医疗废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理和利用的单位和个人。
1.3 医疗废物管理应遵循分类收集、安全运输、集中处理、资源利用的原则。
1.4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体系,提高医疗废物管理水平。
二、医疗废物的分类与标识2.1 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感染性废物: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感染性的废物,如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等。
(2)病理性废物:指在医疗、预防、保健、科研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病理性特征的废物,如废弃的尸体、器官、组织、病理切片等。
(3)损伤性废物:指具有损伤性危险的废物,如废弃的针头、刀片、玻璃瓶等。
(4)药物性废物:指废弃的药品及其包装物、废弃的消毒剂、消毒物品等。
(5)化学性废物:指具有化学性危险的废物,如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化学药品等。
2.2 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进行标识,标识应清晰、明显,便于识别和管理。
三、医疗废物的收集与包装3.1 医疗废物应按照分类进行收集,分别设置废物容器,不得混合收集。
3.2 医疗废物容器应具备以下要求:(1)材质应坚固、耐用,能防止废物外泄;(2)容器应有足够的容量,满足收集需求;(3)容器应有密封性能,防止废物泄露;(4)容器应有明显的标识,便于识别。
3.3 医疗废物应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包装,确保废物在包装过程中不会污染环境和人体健康。
四、医疗废物的运输与储存4.1 医疗废物运输工具应具备以下要求:(1)专用运输车辆,具备防渗、防盗、防晒等功能;(2)运输工具应定期进行消毒处理;(3)运输工具应有明显的医疗废物标识。
4.2 医疗废物运输应遵守以下规定:(1)运输过程中应确保废物容器密封,防止泄露;(2)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废物受到污染、损坏;(3)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确保安全。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医疗废物的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和公共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废物的定义本制度所称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学等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第三条管理原则(一)医疗废物管理应当遵循预防为主、分类管理、安全处置、环保合规的原则。
(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环节的管理措施。
第四条组织机构(一)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立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二)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等工作。
第五条医疗废物的分类(一)医疗废物分为以下五类:1. 感染性废物:包括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废弃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等。
2. 病理性废物:包括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病理切片等。
3. 损伤性废物:包括废弃的针头、输液器、注射器、牙科钻头等。
4. 药物性废物:包括废弃的药品、药剂、疫苗、血液制品等。
5. 化学性废物:包括废弃的化学试剂、化学消毒剂、化学放射性物质等。
(二)医疗废物应当根据其种类进行分类收集、运输、贮存、处置。
第六条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一)医疗废物应当采用黄色防渗漏的塑料袋或者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并在包装物上贴上明显的警示标识。
(二)医疗废物应当在产生后立即进行分类收集,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包装、标记。
(三)医疗废物应当由专人负责运输,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运输工具,防止医疗废物泄漏、扩散。
(四)医疗废物应当在专门的贮存场所进行贮存,贮存场所应当符合环保、卫生等相关要求,防止医疗废物泄漏、扩散。
第七条医疗废物的处置(一)医疗废物应当交由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确保医疗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责任主体1. 医院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组织、协调、督促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工作。
2. 产生医疗废弃物的临床科室负责生成、收集、暂存和分类投放医疗废弃物,并组织好相应的培训。
3. 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医疗废弃物的搜集、集中存放、转运和最终处理,并负责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4. 技术科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制定废弃物处理的方案,并负责废弃物处理设施的运行和维护。
5. 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执行工作。
三、医废分级管理1. 感染性废弃物:将其分为三个等级,分别是高风险废弃物、中风险废弃物和低风险废弃物。
高风险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中风险废弃物可以与普通医疗废弃物混装集中暂存,低风险废弃物可以按照一般医疗废弃物的处理方式进行处理。
2. 化学性废弃物:将其分为酸性废弃物、碱性废弃物、有机溶剂废弃物和其他化学品废弃物。
不同类型的化学性废弃物需要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单独收集、暂存和最终处理,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安全处理和监督。
四、收集、暂存和运输1. 收集:临床科室应将医疗废弃物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并将收集的废弃物及时交给环境卫生部门。
2. 暂存:医疗废弃物暂存应采取密闭、防腐蚀、防污染的措施,确保其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伤害。
暂存时间不得超过72小时。
3. 运输:环境卫生部门负责将暂存的医疗废弃物进行转运,转运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并确保运输过程中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污染和伤害。
五、最终处理1. 常规医疗废弃物:常规医疗废弃物可进行化验焚烧、高温蒸煮消毒或其他无害化处理方式。
2. 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感染性废弃物和化学性废弃物应委托专业的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3. 放射性废弃物:放射性废弃物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委托专业的机构进行安全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5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1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工作制度1、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医疗废物分置于黄色塑料容器内,并认真检查有无破损。
2、医疗废物按照医疗废物分类进行收集不能混装。
3、隔离传染病人生活垃圾归在感染性废物中,并用双层黄色塑料袋密封。
4、在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及容器外外表贴有警示标识和标签〔标签上注明: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备注〕。
5、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物及时消毒后运送。
二、医疗废物内部运送工作制度1、运送人员在转运前检查包装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虽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
2、运送人员每天在上午:8:30-9:00,下午4:30-5:00用专用工具医疗废物运送至集中暂存地点。
3、运送医疗废物要防止渗漏、遗撒,运送人员做好自我防护。
4、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转移联单工作制度1、护理部〔组〕保存与市环保局签定的处理医疗废物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2、责任人保存与签定的处理用后一次性医疗用品合约和收集处理转移联单,转移联单保存3年。
3、各科室与责任人交接医疗废物时登记日期、种类、数量、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保存3年。
四、医疗废物职业平安防护工作制度1、教育职工提高对医疗废物管理的认识。
2、对从事收集、运送、处置等人员进行培训。
3、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4、掌握专业技术、平安防护、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和紧急处理知识。
5、对从事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体检,必要时进行免疫接种。
6、工作中被锐器刺伤时,按锐器刺伤处置要求进行处理。
五、医疗废物暂存场所管理工作制度1、医疗集中医疗废物暂存地必须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处。
2、医疗废物暂存处要有严密和封闭措施,防止渗漏,防止阳光直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由专人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5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产生的所有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工作。
第三条医疗废物是指在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质和污染物,包括医疗设施和器械、医疗用品、药品包装物、病人排泄物、医疗废液和其他相关废物。
第四条本单位应设立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工作。
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小组的成员由单位领导、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医疗废物的分类和包装第五条根据医疗废物的特性和危害程度,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并采取相应的包装方式。
第六条医疗废物的类别和包装方式如下:(一)有感染性的医疗废物,包括病人排泄物、手术废物、分娩废物等,在产生时应立即用黄色垃圾袋进行包装,并进行标识。
(二)有化学性的医疗废物,包括过期药品、药品包装物等,应将其分别放入不同的密封容器中,并进行标识。
(三)有放射性的医疗废物,包括核医学检查和治疗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并进行标识。
(四)有刺激性和腐蚀性的医疗废物,包括化学药品和有机溶剂等,应将其放入特殊的密封容器中,并进行标识。
(五)其他医疗废物,包括医疗设施和器械、医疗用品等,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并进行标识。
第七条医疗废物的包装标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医疗废物的类别和名称;(二)产生单位和日期的标识;(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标识。
第八条医疗废物的包装应符合环境保护、卫生安全的要求,确保不泄漏,不扩散,不污染。
第三章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第九条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应由专业的医疗废物处理单位承担,收集和运输人员应经过相关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在收集和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的分类,采取相应的收集和运输方式。
第十一条医疗废物的收集容器应具有密封性和防漏性,能够阻隔病原体的扩散,防止污染。
第十二条医疗废物的运输车辆应符合相关的要求和标准,装载医疗废物的容器应固定牢固,防止泄露和扩散。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分类收集:各科室对产生的医疗废物按《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分类收集,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
医疗废物要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
2 .登记制度:使用后的一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和环保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处置单位统一收集处置。
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它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3 ,运送与贮存: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
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叫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实、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造撒。
4 .危险品处理:批量报废的化学试剂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批量报废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械要交专门机构处理。
5 .高危废物处理: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6 .禁令:任何部门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
7 .事故处理: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蜂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并定期对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备进行消毒和清洁。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 .处罚与追责: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造成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是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制度还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5篇)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一、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医院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护士长兼职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和监控;科室院感质控小组组长为科室医疗废物管理责任人。
各级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三、医疗废物由科室指定专人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的包装物或容器内,每日按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往医疗废物暂贮存地。
四、建立医疗废物交接制度。
各科室送往医疗废物暂贮存点和运往特垃场的医疗废物都要认真进行交接登记。
五、医疗废物暂贮存点加锁由专人管理,其他非工作人员不得接触医疗废物。
六、对不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而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者,按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法规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医疗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输、处置等环节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操作程序。
以下是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分类管理:根据废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将医疗废物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感染性废物、化学药品废物、放射性废物等,对不同类别的废物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2. 安全收集和储存:医疗机构应配备专用的废物收集容器,并设置专门的废物储存区域,确保废物的安全收集和储存,防止废物对人员和环境的污染。
3. 运输管理:医疗废物的运输应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废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散落,防止对人员和环境造成危害。
4. 处置管理:医疗废物的处置应遵循环保要求和相关法规,经过合法的处置渠道进行处理,防止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5. 监督检查:相关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确保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规行为。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保护环境和健康,防止医疗废物对人员和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管理制度,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废物分类和管理意识,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篇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十篇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篇1(一)医疗废物处理管理制度一、由医院办公室、临床科室负责对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平安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学问的培训。
二、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中,由清洁人员定时收集,院内用密封容器按固定线路进行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集中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应请环保部门准时运走,如无法准时运走的生活垃圾,必需置密封容器中存放。
三、治疗室内的废物筒应加盖或置存放柜内,分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利器盒等。
未被污染的废弃物(如药品外包装、盐水瓶、青霉素瓶等)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处置。
敷料、棉签等放置黄色垃圾袋、玻璃安瓿、玻璃器皿、一次性注射器及针头等置于套有黄色垃圾袋的锐器盒中,当心处理以免损伤。
放射性废物置红色垃圾袋中。
四、临床产生的医疗废物必需置黄色垃圾袋中,当装满3/4时扎紧袋口后放入专用医疗废物暂存容器中,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应防渗漏,外表面粘贴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标签。
科室内的医院废物暂存地应粘贴医疗废物标志。
五、废弃后的注射器与输液器的针头等利器、被血液和体液污染的注射器与输血器等应放入利器盒内,定时由保洁公司的专职人员运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削减工作人员刺伤的发生。
六、清洁人员收医疗废物时,应记录,临床科室签名认可。
科室收集总量应与运出医院的总量进行核对,以免流失。
七、被血液、体液污染的口罩、帽子、鞋套、中单、尿布、便盆等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病原体的培育基、菌种等高危废弃物,应先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化学消毒剂消毒后,再按医疗废弃物处理。
九、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废物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垃圾包装袋,并准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各类废物不得取出。
包装物或者容器外表面被污染,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十一、禁止将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合,如不慎将生活垃圾混入医疗废物中,那根据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十二、医疗废物由医院专人、定时、固定线路、密封容器进行收集、运送,不能污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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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组织,履行职责确保对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全院医务人员以及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处置等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教育。
三、各医疗单元须做到定位收集、存放使用后的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四、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全院统一规定医疗废物使用黄色医疗废物袋盛装,利器装入锐器盒密封,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中。
五、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医疗废物袋,并及时密封。
六、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
七、加强医疗废物的院内交接管理。
各医疗单元的医疗废物袋必须贴上医疗废物标识封扎袋口,指派专人每日与垃圾运送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记录。
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八、医疗废物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与暂存处人员进行交接并做好登记工作,登记资料保存3年。
每日应做好运送车辆的清洗、消毒。
九、医院设有醒目标志区分的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区,并在医疗废物贮存区进出口加锁,由专人管理,严禁拾捡垃圾。
生活垃圾区,医疗废物贮存处每日定时清洗,定期消毒,保持清洁。
十、由总务部门派专人负责每日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收集人员签收登记“医疗废物转移交接单”,医疗废物交接单保存期为3年。
十一、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工作人员应遵照“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主管部门。
十二、严禁任何个人或单位私自转卖医疗废物。
如有发生或有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以严厉的处罚。
医疗废物分类及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