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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发文字号】兰政办发[2018]94号【发布部门】兰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5.16【实施日期】2018.05.1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兰州市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兰政办发〔2018〕9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部门,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兰州市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5月16日兰州市教育脱贫攻坚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央教育精准扶贫政策和《甘肃省关于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意见》、《兰州市完善落实“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的工作方案》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脱贫攻坚工作水平,切实发挥教育扶贫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扶贫攻坚教育先行和扶贫先扶智的要求,实施好“一户一策”措施,切实增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针对性,提高教育扶贫帮扶成效,突出教育扶贫“造血”功能,努力从源头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超常规的力度,坚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精准聚焦,精准施策原则。

按照“全市一方案”、“一县一清单”、“一户一对策”的要求,深入分析因学致贫主要原因,找准教育脱贫路径,推动教育脱贫政策精准实施、脱贫资金精准投放。

精准对接贫困村户和贫困学生,因地制宜,因村谋划,因生施策。

(二)坚持补齐短板,育人为本原则。

努力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不断提升贫困地区教育质量。

突出教育扶贫的“造血”功能,通过帮扶贫困家庭子女顺利完成学业和就业创业,带动贫困人口素质提升,助推贫困人口脱贫。

2024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

2024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

2024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____年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进入新时代以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

到2024年底,全国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012年的10.2%下降到2024年的0.6%以下。

然而,随着越来越少的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进入到了“深度贫困”阶段,脱贫攻坚的难度增大,也对考核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工作目标通过有针对性的考核检查,确保脱贫攻坚任务的完成情况真实、准确、全面,推动各地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完善工作措施,不断优化扶贫政策,加强脱贫攻坚工作的衔接和推进,确保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工作方案1. 组织机构:(1)成立脱贫攻坚考核检查领导小组,由相关中央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各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中央部门和省级政府推荐,经批准后确定。

(2)设立脱贫攻坚考核检查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

2. 工作流程:(1)确定考核检查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

根据脱贫攻坚工作的需要,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估方法,制定全面、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

(2)确定考核检查任务和时间安排。

根据年度脱贫攻坚目标和任务,制定年度考核检查计划,并将计划分解传达到各级政府和单位。

(3)组织实施考核检查工作。

按照计划部署,由国家、省、市三级政府组织开展考核检查工作,包括实地检查、座谈交流、数据核实等,确保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4)综合评估考核检查结果。

各级政府将考核检查结果上报给上级政府,并将结果进行分析研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脱贫攻坚工作。

3. 考核内容:(1)脱贫攻坚目标完成情况。

(2)脱贫攻坚政策和措施的实施情况。

(3)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情况。

(4)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5)脱贫攻坚成效的巩固和持续发展。

4. 考核结果利用:(1)及时通报考核结果。

根据考核结果,及时通报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促使其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和加强。

民政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的通知

民政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8.07.26•【文号】民发〔2018〕91号•【施行日期】2018.07.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民政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的通知民发〔2018〕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各司(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全面履行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责使命,坚决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关任务,民政部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民政部2018年7月26日民政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全面履行民政部门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责使命,坚决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关任务,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刻认识中央制定《指导意见》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采取了一系列超常规举措,形成了全党全社会扶贫的强大合力。

党的十九大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新的部署。

几年来,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决定性进展,农村贫困人口显著减少,贫困发生率持续降低,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迈出坚实步伐,贫困地区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群众获得感显著增强,创造了我国减贫史上的最好成绩,谱写了人类反贫困史上的辉煌篇章。

当前脱贫攻坚形势依然严峻,未来3年还有3000万左右农村贫困人口需要脱贫,“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脱贫难度大,还存在一系列影响脱贫攻坚有效推进的制约因素。

财政部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财政部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

财政部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作者:来源:《当代农村财经》2019年第02期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精神,制定财政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实施方案如下。

一、准确把握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总体要求(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

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思想内涵丰富,内容博大精深,深刻揭示了中国扶贫开发工作的基本特征和科学规律,精辟阐释了当前及下一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发展方向和实现途径,是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推动新时代我国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就,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根本遵循、精神动力和行动指南。

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深入持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宏大使命情怀,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所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对标对表,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履行好财政扶贫职责使命。

及时总结各级财政部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支持脱贫攻坚的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交流借鉴。

(部内各单位,驻各地专员办和各省级财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各省级财政部门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下同)(二)充分发挥财政在脱贫攻坚中的职能作用。

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决定》《指导意见》的各项要求,切实履行好财政支持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坚守中央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和标准,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确保脱贫攻坚焦点不散、靶心不变。

坚持把脱贫攻坚摆在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地位,确保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脱贫攻坚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6〕126号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脱贫攻坚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6〕126号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脱贫攻坚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方市脱贫攻坚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6〕12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东方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直属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东方市脱贫攻坚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东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10月21日东方市脱贫攻坚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东方市服务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办发〔2016〕60号),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实,坚决打赢今年脱贫攻坚战,市扶贫办决定于2016年9月1日-12月31日在全市扶贫系统开展脱贫攻坚百日大行动。

一、目标任务(一)全面完成2559户11048人贫困人口减贫任务。

人均纯收入超过现行贫困线标准,“两不愁三保障”基本解决,经得起第三方考核和评估。

(二)全面完成8+1个整村推进贫困村脱贫出列。

其贫困人口要全部列入年度脱贫对象、危房改造要全面完成,生产生活设施明显改善,贫困发生率低于2%。

(三)全面完成革命老区项目建设任务。

老区项目建设,实施项目完工率100%,项目村的生产生活设施明显改善。

(四)全面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全市计划完成120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302户,全面完成无房户建设任务,项目完工率100%。

二、组织领导(一)成立推进领导小组。

由市政府副市长符茂才担任组长,市政府王龙志主任科员、市扶贫办罗少华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乡镇长、市华侨经济区管委会主任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罗少华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负责日常工作(见附件1)。

XX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XX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XX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X XX 民政局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民发〔20xx〕90 号)和 XX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X 民发〔20XX〕X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坚持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救尽救,坚持正确引导、统筹衔接、综合施策。

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性扶贫措施,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作用,切实保障好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二、主要措施(一)实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分类保障。

结合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和低保动态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认定工作,将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并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其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无经济收入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类对象,按照农村低保标准全额发放低保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有一定经济收入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二类对象;对有可能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对象,认定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三类对象;二、三类对象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差额发放低保金。

(二)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制度。

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重病重残对象纳入低保的政策办法。

新闻出版广电局2023年“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新闻出版广电局2023年“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新闻出版广电局2023年“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局发布了2023年“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旨在加强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激发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全面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此次活动实施方案,将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一、加强党员干部培训。

通过开展集中培训、专题学习和业务研讨等形式,提升党员干部对脱贫攻坚工作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其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发挥媒体优势。

利用新闻出版广电媒体的传播力,全面宣传脱贫攻坚的工作成效,推出一系列反映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新闻报道、专栏文章和电视节目等,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深入贫困地区调研。

加强对贫困地区的实地调研,认真听取当地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具体情况,为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脱贫攻坚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四、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加大对新闻出版广电系统领导班子的考察和评价力度,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提高领导班子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五、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

通过建立健全脱贫攻坚作风建设考核评估机制,对新闻出版广电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脱贫攻坚工作的顺
利推进。

以上是新闻出版广电局2023年“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这次活动实施,有助于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为落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

脱贫攻坚整改方案1. 引言脱贫攻坚是中国政府长期以来的重要战略目标之一。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在减贫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就。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解决。

本文档旨在提出一套全面有效的脱贫攻坚整改方案,帮助政府和相关机构更好地推动贫困地区的发展。

2. 背景分析贫困地区的发展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2.1 教育和技能培训不足贫困地区的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居民普遍教育程度较低。

同时,缺乏职业技能培训机会,导致贫困人口难以获得就业机会,限制了他们的收入增长和经济状况的改善。

2.2 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贫困地区的交通、供水、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限制了当地产业和经济的发展。

同时,基础设施不完善也影响了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的提供。

2.3 农业生产方式落后贫困地区大多以农业为主导产业,但农业生产方式较为落后,缺乏科技支持和高效管理。

这导致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农业发展受限。

3. 整改方案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以下是一些整改方案的具体措施:3.1 加强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加贫困地区教育投入,提高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的普及率;•建立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为贫困人口提供多样化的培训课程,提高其就业能力;•鼓励和支持企业在贫困地区设立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提供实践机会。

3.2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大财政投入,优先保障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支持和促进民间资本参与,通过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引入科技创新,探索新的节能环保、智能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方式。

3.3 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强农技推广,提供农业科技服务,引导贫困地区农民使用现代农业技术;•鼓励合作社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通过规模经营提高农业效益;•加强农产品市场的扶持和引导,促进农产品销售和加工。

4. 资源保障为了确保脱贫攻坚整改方案的有效实施,还需要加强资源保障:4.1 财政支持增加财政投入,优先保障脱贫攻坚项目的资金需求。

同时,探索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方式,如发行脱贫攻坚债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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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2017年10月18日全省集中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协调会会议精神。

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现就我区集中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为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从现在开始到11月15日前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推进脱贫攻坚任务落实,为迎接国家、省、市脱贫攻坚任务检查工作奠定基础。

二、工作重点
1.深入推进问题整改
针对省委巡视组巡视和市审计局审计等方面发现的问题,梳理出问题清单,逐一督办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委巡视办、区脱贫办、区审计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2.开展年度减贫任务核查
围绕年度脱贫目标任务,按程序、标准对任务完成情况逐一开展验收,并做到查验全覆盖,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并结合进一步精准识别后全区贫困人口现状,重新制定2018年、2019年、2020年脱贫计划。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部门、区脱贫办
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3.开展年度贫困人口精准识别
结合国务院扶贫办年末组织的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对全区贫困对象一一进行再识别;发挥大数据平台作用,对脱贫人口、新识别人口、清退人口、返贫人口等情况适时调整、适时监测,相关数据作为年终考核依据;依据省出台的精准识别追查问责意见,根据贫困人口错识率、错退率等,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部门、区脱贫办
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4.做好群众满意度评估调查准备
根据国家考核评估标准、程序和方式要求,对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的工作落实情况和贫因户、边缘户、清退户、脱贫户、其他农户五类群体脱贫攻坚满意度情况进行实地调查,做好迎接省第三方评估单位群众满意度评估调查准备。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各乡镇、区脱贫办
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5.做好年度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准备
对中央、省、市、区各级财政扶贫资金拨付、使用、效益等情况,全面开展审计核查,做好迎接省、市年度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准备。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脱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6.做好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专项督查准备
组成区联合督查组,对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做好迎接省、市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专项督查准备。

责任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住建局、区农林局、区脱贫办
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7.开展扶贫政策“落地入户”专项行动
各乡镇、包保部门研究制定每个贫困户帮扶政策,梳理出政策清单到户上墙、录入数据平台,让每个贫困户都掌握自已该享受和已经享受的政策。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包保部门、区脱贫办
完成时限:11月20日前
8.加大脱贫攻坚宣传力度
把脱贫攻坚纳入十九大系列宣传内容,聚焦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讲述扶贫好故事;挖掘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案例进行深度报道,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助推脱贫攻坚有效开展。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脱贫办、各乡镇
完成时限:11月底前
9.做好年度考核验收准备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2017年市县两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初步想法》(讨论稿)的各项指标,各乡镇、包保部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做好省、市对我区2017年度扶贫开发成效年度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区脱贫办、各乡镇、各包保部门
完成时限:11月20日
三、工作要求
1.集中力量
各乡镇、各部门要抽调专门人力,集中力量加快实施。

2.集中时间
原则上要在11月20日前完成上述任务措施的落实。

3.全员覆盖
对脱贫攻坚工作涉及到的项目、资金、政策、对象、措施等要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确保帮扶对象不落一人、扶贫资金不差一笔、危房改造不落一户。

4.明确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责任,推动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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