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2009届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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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2009届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

南京师范大学2009届毕业班教务工作安排

各学院:

2009届毕业生的学籍和成绩管理工作安排如下:

1、各学院要对毕业班学生成绩进行一次全面清查,•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每门课每学期均需有及格以上成绩,公共选修课必须有两门以上跨学科成绩,凡有不及格、缺考、旷考、作弊而又未补考或重修合格的,均不得毕业,缺考或不及格学分超过20学分按降级处理,20学分以内(含20学分)作结业处理,做结业处理的学生无补授学位的机会。

请将结业(不毕业)、及降级名单报教务处(使用教务处统一制作的不毕业名单表样,请同时上报电子稿以及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稿),在毕结业结论一栏内必须填写“结业”或“降级”。

已参加本学期插班重修最后尚未参加期末考试的学生在备注中注明“通过重修可毕业”,待期末考试公布后及时确定毕结业结论。需要降级的学生须在离校前及时办理学籍异动手续,达到结业要求但要求降级的学生必须由本人在毕业生离校前办理学籍异动手续,否则均按结业处理。达不到结业要求且未办理异动手续的均不进行电子注册。

2、根据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各学院需将不能获得学位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并标明不能获得学位的具体原因(使用教务处统一制作的表样)。

3、《学生四年成绩总表》各学院于6月12日前用“个人毕业成绩单打印”选项打印学生毕业成绩单,共一式三份,一份放入学生档案袋(•需交教务处审查并加盖教务处公章),一份交教务处存档,一份学院留存。学院另外用“个人成绩单打印”选项打印毕业生的在校成绩单一份留存。

4、《学士学位申请表》请各个学院组织好有学士学位申请资格的学生填写并签署意见6月12日前到教务处统一盖章放入学生档案。

5、毕业文凭、学位证书由教务处统一打印,各学院于6月15日到教务处领取毕业文凭、学位证书并粘贴照片,再到校办加盖学校钢印、公章和校长签名章。

6、毕业班所有教学活动6月8日前结束,并完成不毕业学生名单、不授学位名单上报,6月19日前完成毕业生离校手续。

7、学生毕业离校前按学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教务处负责收回学生证和校徽。遗失的每件交两元钱工本费。

8、凡今年结业的同学,需在下一学年参加补考或参加重修,待成绩合格后与下一届毕业生统一注册,换证可在次年7月前三个时段申请办理:1.院(系)暑假安排重修的当年9月份办理;2.下一学年第一学期参加补课或安排重修的

该学期结束办理(次年1月份);3.下一学年第二学期参加补考或安排重修的该学期结束(6月份)办理。

9、各学院应将毕业生的各种教务、教学文件整理归档(包括:学生名册、照片册、原始成绩单、班成绩卡、学生成绩总表、总教学计划、各学期开课计划等,考场记录、试卷分析、考试试卷归档封存(试卷于学生毕业四年后可以销毁),以备今后文档检查。

10、2006届以后毕业生中仅因为计算机等级考试或英语水平考试而未能获得学士学位的者,如在弹性学制内通过考试,则可补授学位,名单单独上报。(表格见后)。

学士学位补授时间:每学期学位英语成绩公布后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联系。

具体工作日期安排如下:

●6月8日前完成所有教学活动:

(1)6月8日前完成毕业班的各类考试及论文答辩;

(2)6月8日上报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不毕业学生名单、降级学生名单

报表,送审学位申请表,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及学位委员会章,取回后

放入学生档案。

●6月12日完成:

(1)按要求打印学生成绩单。

(2)收交学生校徽、学生证,每缺少一样缴纳2元工本费。

● 6月15日可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带回粘贴照片后到校办加

盖学校钢印、公章及校长签名章,凡未交齐学校各类费用的毕业证将由

财务处扣发,在毕业生离校后仍不缴齐者,除扣发毕业证外,同时取消

网上注册资格);

(3)送交学生在校四年总成绩

6月19日毕业生离校。

教务处

2009年5月19日

学士学位补授汇总表

学院:(盖章)20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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