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废油销售协议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废油销售协议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乙方回收甲方工厂内废油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收购的废油范围为工厂内清洗管道、油罐以及生产过程中油品转换、破损等产生的混合油。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工厂内所产生的废油提供给乙方,废油中不得掺水。

2.在乙方收购过程中,甲方应尽量提供协助。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保证所收购的废油仅用于工业用途而不用做食用,不将废油用于食品加工或销售给其他人用于食品加工。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四、在协议签订当日内,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作为协议履行的保证金。协议终止时,如乙方完全适当地履行了协议义务,此保证金由甲方退还给乙方或抵作最后一次的废油收购费用。

五、违约责任

1.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的损失,则违约方还应赔偿不足的部分。

2.乙方如逾期未支付收购费用,须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每天人民币壹佰元。

六、协议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如未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续约,本协议自动终止。

七、对于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对本协议的任何补充、变更,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确立并于本协议第六条所述日期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日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