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龙潭田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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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龙潭田煤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

(湘华信矿评字〔2010〕第063号)

一、评估对象: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龙潭田煤矿采矿权。

二、评估委托人:曲靖市麒麟区龙潭田煤矿。

三、矿业权人:曲靖市麒麟区龙潭田煤矿。

四、评估机构:湖南华信求是地产矿产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五、评估目的: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龙潭田煤矿拟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的延续登记手续,该采矿权属国家出资勘查探明矿产地,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云南省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价值进行评估并处置采矿权价款。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提供“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龙潭田煤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公平、合理的市场价值参考意见。

六、评估基准日:2010年8月31日(储量估算基准日2006年9月30日)。

七、评估日期:2010年9月29日—10月18日。

八、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

九、评估主要参数:

矿区范围内储量评审基准日(2009年12月31日)St,d≤3%的各类保有资源储量206.39万吨,其中:(111b)117.87万吨,(122b)18.03

万吨,(331)1.34万吨, (332)1.76万吨, (333)67.39万吨。2006年9月30日至2009年12月31日动用资源储量12.09万吨,2006年9月30日保有资源储量218.48万吨,可供评估利用资源储量215.0万吨,设计损失量69.87万吨, C15、C16煤层采区回采率为80%, C13、C14、C16-1、C17煤层采区回采率为85%,2006年9月30日可供评估的可采储量114.32万吨,生产规模3.0万吨/年,储量备用系数1.4,矿山可服务年限27.22年;产品方案为原煤,原煤不含税价为316.94元/吨,固定资产投资459.60万元(净值),总成本费用282.38元/吨原煤;经营成本费用267.18元/吨原煤,折现率为8%。

十、评估结果:评估人员在充分调查、认真分析评估对象和市场行情的基础上,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经过计算,确定“曲靖市麒麟区龙潭田煤矿采矿权”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评估价款为人民币365.89万元,大写叁佰陆拾伍万捌仟玖佰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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