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社会控制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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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法律思想中的社会控制理论管见的开题报告

商鞅法律思想中的社会控制理论管见的开题报告

商鞅法律思想中的社会控制理论管见的开题报告商鞅法律思想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内容包括法律理论、刑法理论、刑罚制度等方面。

其中,商鞅法律思想中的社会控制理论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

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一、商鞅法律思想的背景和基础商鞅是战国时期齐国的名臣,在齐国首倡法家思想,他主张以法治国,认为只有法律才能保证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商鞅的法律思想得到了秦国法家的继承和发扬,成为秦国的法律基础,对中国古代法律思想和现代法律思想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二、商鞅法律思想中的社会控制理论的主要内容商鞅法律思想中的社会控制理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刑罚威慑与社会秩序商鞅认为,刑罚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可以通过威慑作用来防止犯罪行为的发生。

商鞅主张实行“重罚轻赏”的刑罚政策,从而达到威慑犯罪分子的目的。

2. 集权与统一法律制度商鞅认为,只有通过加强中央政府的集权和实行统一的法律制度,才能有效地控制社会。

他主张实行一系列中央集权的政策,如实行“三公九卿”的中央行政官制度,实行法律统一制度等。

3. 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商鞅认为,惩罚犯罪者不仅仅是为了报复,更重要的是为了通过惩罚,使犯罪者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改正错误。

因此,商鞅主张在刑罚中加入教育的因素,从而达到更有效的社会控制效果。

三、商鞅法律思想中的社会控制理论的启示商鞅法律思想中的社会控制理论,对于我们认识现代法律理论和实践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首先,商鞅的法律思想表明了法律在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中的作用和地位。

其次,商鞅的社会控制理论强调了法律和刑罚的威慑和惩罚作用,这也是现代法律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目标。

最后,商鞅强调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社会控制策略,也告诉我们要重视犯罪分子的改造和教育工作,这对于推动现代法律实践的有效性和人性化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综上所述,商鞅法律思想中的社会控制理论,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价值和影响,对于推动现代法律思想和实践也具有重要的启发意义。

社会控制理论视域下在校学生帮信罪生成机理与纾困之策

社会控制理论视域下在校学生帮信罪生成机理与纾困之策

社会控制理论视域下在校学生帮信罪生成机理与纾困之策目录1. 内容概要 (2)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2)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3)1.3 目的与假设 (5)2. 社会控制理论框架 (5)2.1 社会控制理论概述 (7)2.2 社会控制理论与帮信罪的关联分析 (9)3. 社会控制理论视角下帮信罪生成机理 (9)3.1 家庭因素 (10)3.2 学校因素 (12)3.3 同伴因素 (13)4. 帮信罪学生群体的特征分析 (15)4.1 人口学特征 (17)4.2 学校学业特征 (19)4.3 家庭经济状况 (20)4.4 心理情态及价值观 (21)5. 纾困之策 (23)5.1 基于社会控制理论的帮信罪预防策略 (24)5.1.1 加强家庭教育与引导 (26)5.1.2 改善学校教育模式,构建积极的校园文化 (27)5.1.3 强化社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促进学生归属感 (29)5.1.4 普及网络法律知识,提升学生辨别网络欺诈能力 (30)5.2 帮信罪学生心理疏导与干预机制构建 (31)5.2.1 建立心理咨询服务渠道 (32)5.2.2 开展心理教育和辅导 (33)5.2.3 构建社会支持网络 (34)6. 结论与建议 (35)6.1 研究结论 (37)6.2 今后的研究展望 (39)1. 内容概要本段落旨在概述研究旨在从社会控制理论的角度出发,探讨在校学生为何会参与到帮信罪中,并分析影响其参与行为的多种因素。

我们会探讨由不确定的社会地位、缺乏有效榜样、负面同侪影响、教育资源不均衡及其对自我身份构建的影响,以及网络匿名性带来的风险感知差异。

此研究将进一步深入,识别出个体参与帮信罪的阶段性特征,从而为设计预防和干预措施提供理论基础。

本文的最终目标是提供一套策略和建议,旨在通过加强校园网安教育、优化网络监管力量、提升家庭和社会的参与度,以及构建一个有利于正面社会价值观发展的环境来对抗帮信罪。

这部分不仅强调了研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也预示了将从多个层面对帮信罪生成机理进行深入分析,并提供解决的社会控制策略。

社会控制理论在犯罪研究中的应用

社会控制理论在犯罪研究中的应用

社会控制理论在犯罪研究中的应用引言:犯罪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管理犯罪行为,犯罪学家们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理论。

其中,社会控制理论是相对较为全面且深入的一种犯罪理论。

它认为,社会控制是指个体以及整个社会通过各种方式来阻止和制约犯罪行为的力量。

本文将探讨社会控制理论在犯罪研究中的应用,并分析其优势和局限。

一、社会控制理论的基本观点和要点社会控制理论强调个体在决定是否从事犯罪行为时,会受到身边社会力量的制约。

具体而言,社会控制力量包括家庭、学校、社会、以及法律和道德规范等。

这些力量通过监督、规范和惩罚等手段,使个体倾向于遵守社会规则和法律,从而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社会控制理论认为,个体在决定是否犯罪时,会通过评估犯罪的后果和收益来权衡风险。

如果犯罪行为可能导致惩罚、损失和社会排斥等后果,个体就会倾向于摒弃犯罪行为。

二、家庭对犯罪的控制作用家庭作为个体最早接触到的社会环境,对其行为具有重要影响。

家庭教育方式和家庭环境直接影响着个体的品行道德和社会行为。

研究发现,一个稳定、和谐的家庭能够提供良好的情感交流、家庭纪律和严格的道德规范,从而有效降低个体从事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此外,家庭的离婚率、矛盾纠纷和父母的监管水平也与犯罪行为存在一定的关联。

三、学校的犯罪控制功能学校作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对个体的道德建立和行为养成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

学校能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规范的教育体制,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道德观念。

在社会控制理论中,学校的教育力量被认为是预防犯罪的重要因素之一。

研究发现,受过高质量教育的个体更容易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形成积极的人生目标,减少犯罪倾向。

四、社会影响因素对犯罪的抑制作用除了家庭和学校,社会环境和社会关系也对犯罪行为产生影响。

社会信任、人际关系、社交网络等因素都会影响个体是否从事犯罪行为。

在一个社会中,当个体感到他们在社会中的认同感和被接纳感时,他们更有可能遵守社会规则和法律。

社会控制理论

社会控制理论

社会控制理论(social control theory)亦称“社会键理论”。

解释人为什么不犯罪的理论。

美国犯罪学家T.赫希提出。

基本观点:人性本来就是恶的,每个人都有可能犯罪,犯罪是缺乏社会控制的产物。

T.赫希在《少年犯罪的原因》(1969)中认为,人是不道德的动物,每个人都有犯罪的自然倾向,故无需解释人为什么会犯罪,而应解释人为什么不犯罪。

认为人之所以不犯罪,是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各种社会控制机制(社会键)的结果。

社会键有四种成分:
(1)依恋,即个体对父母、学校和同辈朋友的感情依恋。

这种感情依恋越强烈,人就越不可能犯罪;
(2)奉献,即个体对传统的生活目标的追求。

若人渴望获得社会承认的、传统的成功,就不可能冒损害自己前途的危险去违法犯罪;
(3)参与,即参加传统的活动,如学术活动、体育运动等。

人若用全部的时间和精力参与传统的活动,就不可能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4)信仰,即对社会的道德、法律规范等的尊重。

人若尊重道德与法律规范,就不会出现违反这些规范的行为。

庞德社会控制理论研究

庞德社会控制理论研究

庞德社会控制理论研究作者:付罗芬来源:《法制与社会》2010年第33期摘要社会控制论是庞德法律思想的核心,研究庞德的这一理论有助于全面理解庞德的法律思想。

本文从社会控制的主体、客体、手段、目的、作用机制五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庞德社会控制论的内容。

关键词社会控制控制主体控制手段中图分类号:C9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0)11-283-02社会控制理论是庞德社会学法学思想的核心思想。

在庞德的著作《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中,庞德是通过论述文明与社会控制的关系来论述社会控制的。

他认为“文明是人类力量不断地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

在庞德的对文明的这一定义中,他将文明分为人类对外在的或自然界的控制以及人类对自身本性的控制两方面,而对内在的或人类本性的控制即社会控制,对人类内在本性的支配是“通过社会控制来保持的,是通过人们对每个人所施加的压力来保持的。

施加的这种压力是为了迫使他尽自己的本分来维持文明社会,并阻止他从事反社会的行为,即不符合社会秩序假定的行为。

”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是一套严谨、紧密联系的社会控制体系,这个体系不是一个孤立的社会现象和过程,而是一个由控制主体、控制客体、控制手段和控制目的等要素组成的系统。

这些要素之间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的:社会控制目的在社会控制系统中起着导向作用,社会控制主体根据社会控制的目的,同时依据系统的反馈信息,运用必要的控制手段或形式,发挥社会控制的作用机制,作用于社会客体,从而形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整体结构。

通过分析我们将会发现,这些要素在庞德的社会控制论中都有充分体现。

一、社会控制的主体所谓控制主体,既可以是一个社会、国家,也可以是一个集体、组织、家庭甚至是某一个人。

个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控制,国家也是如此,只不过国家的决策系统、规范性系统和执行系统都不是个人,而是某些组织、机构和广大民众。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书笔记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读书笔记

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读《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罗斯科·庞德,20世纪美国社会学法学的奠基人,其法学思想兼收并蓄,系统而稳健,博采众家之长,既承继霍姆斯法学思想中实用主义的倾向,又极为推崇耶林的目的论思想、利益学说。

庞德首次提出“社会工程”这一概念是在《法律史解释》一文中,后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和《法律的任务》中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其社会控制理论结合了柯勒法律与文明关系的学说和罗斯的社会控制学说。

《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一书共分四章,分别是文明和社会控制、什么是法律、法律的任务、价值问题。

一、文明和社会控制作者通过对法律的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中各法学家不同观点的比较,说明其为什么要从法律的理想成分来探讨法律,为什么从文明的观念、从作为维护文明之方法的社会控制的观念和从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一种手段或一个方面的观念出发来探讨法律。

庞德以文明为起点提出社会控制理论,他认为,文明是各门社会学科的出发点,是人类力量不断地完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者物质自然界和对人类目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本性最大限度的控制。

(P10)究其根本,社会科学需要研究的是人类自我扩张的本性的控制,一方面要控制个人欲望使之保持在合理范围内,另一方面是通过控制使人类内部协调一致借以实现对自然的控制,即是通过对每个人施加压力来迫使其保持其本分来维护文明社会,同时制止他做反社会的行为。

庞德根据历史经验总结主要有三种社会控制的手段,分别是道德、宗教和法律,这三者在特定的历史时期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在血亲组织社会中,法律的任务是维护个血亲集团之间的和平,对于集团内部的关系处理依靠其内部纪律解决,在这种情形下大部分社会控制由血亲集团的内部纪律、共同的伦理习惯、宗教组织处理。

随着血亲集团的消失,道德的作用渐趋减弱;尽管政治组织社会已然建立,由于有教会、教皇等有效组织(教会法院和教会法律体系)的支持宗教仍然是社会控制的有效手段。

(英国直至宗教改革才逐渐减弱宗教的影响;西罗马帝国覆灭直至十二世纪)自十六世纪以来,社会政治组织已经位于首要地位,政治组织具有事实上的对强力的垄断地位,社会控制首先是国家的职能,并通过法律来发挥作用,其他社会控制手段从属于法律,法律成为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

社会控制理论视域下的农民工犯罪解读与预防

社会控制理论视域下的农民工犯罪解读与预防

社会控制理论视域下的农民工犯罪解读与预防介绍:农民工犯罪是指在城乡转移就业过程中,从事非法活动、违反法律法规而引发的犯罪行为。

在中国,农民工犯罪问题牵涉到社会经济、法律制度等多个方面的因素。

本文将从社会控制理论的视角出发,对农民工犯罪进行解读,并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社会控制理论的概述:社会控制理论是犯罪学中的一种重要理论,试图解释个体为什么不犯罪以及如何预防和减少犯罪行为。

社会控制理论认为,社会对个体的控制是抑制犯罪行为的关键因素,包括内部控制和外部控制。

内部控制是个体因为内心价值观、信仰等而自觉抵制犯罪的力量;外部控制则是指社会对个体的严格法律、道德规范、监管机制等手段对犯罪行为的制约和打击。

农民工犯罪解读:1. 经济因素:农民工由于经济压力和收入不稳定,常常无法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

一些农民工为了谋生或改善生活状况,可能选择从事非法活动,如盗窃、诈骗等。

这属于经济动机驱使下的农民工犯罪现象。

2. 社会因素:农民工作为新兴城市人口群体,常常面临着社会融入的问题。

由于文化、教育背景的差异和种种不利因素,他们可能长期处于社会边缘地位,缺乏社会支持和认同感,这种边缘化现象容易导致农民工的犯罪倾向。

3. 心理因素:一些农民工可能因为受到农村与城市之间文化差异的冲击,心理状态不稳定,缺乏自控能力和适应能力。

他们可能对社会规范、道德价值出现认知偏差,从而更容易选择非法手段获得个人利益。

农民工犯罪的预防措施:1. 教育培训:加强对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竞争力和收入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经济压力大的问题。

同时,加强法律、道德教育,提高农民工对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表达能力。

2. 社会支持:建立健全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更多的福利待遇和社会支持,减少农民工的边缘化现象。

加强组织和社区建设,提高农民工的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

3. 治安防控:加强对农民工聚集区的治安巡逻和管控,加强对传销、盗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法社会学范式

法社会学范式

法社会学范式法社会学是指研究法律与社会关系的领域,这个领域已经发展了很多不同的理论和范式。

这些理论和范式不仅仅是学术上的研究,还对社会政策、司法实践和民众意识产生着重要的影响。

其中最早的范式是国际知名的“法律利益学派”,该派别的代表人物是美国法学家罗斯科·康多森。

他们认为,“法律就是一种客观存在”,法律的制定器只是在客观事实的基础上加以组织和表达。

其核心观点是,法律的存在是为了维护权利和利益,从而保障社会的稳定和公平。

虽然这个范式的影响力正在逐渐减弱,但仍然是学者们探讨法律和社会关系的基础。

另一个流行的范式是马克思主义法社会学。

这个领域的代表人物包括法国的阿兰·滕纳和德国的尼科·杜勒马特。

马克思主义法社会学强调阶级和权力的作用,在此基础上研究法律的社会角色和功能。

他们认为,法律是支配阶级所制定的规则,乃至于资本主义社会维持其本身的制度。

因此,在这个范式中,法律的阶级性和政治性是被强调的。

“方法反实义学派”则注重对法律的符号学分析和建构主义视角,认为法律始于叙述、解释和习惯的共同构建中,而不是存在于客观事实上。

法律的符号理解和不同社会与文化环境下的不同解释和实践,推导出法律变化的观点。

这个学派的代表人物是美国法学家R.C.伯肯。

他们认为,法律不是对现实的反映,而是对现实的建构和定义。

“社会控制理论”则重视法律与社会控制的关系,这个范式强调对法律背后的力量和势力的研究。

其中“社会规范控制理论”与“集体行为控制理论”是重要分支,前者集中研究如何通过社会规范来控制个人行为,后者则关注如何通过集体行动来控制个体和集合体的行为。

社会控制理论的代表人物是美国犯罪学家特维斯基和哈特。

他们关注法律如何融入社会中共同构建的控制机制中,以及社会控制机制的多样性和演化过程等。

以上仅是法社会学的范式中极小部分,它们在探讨法律和社会关系方面各有侧重,但也有各自的问题和局限性。

因此,学者们需要以开放和批判的态度面对这些理论,并在实践和研究中寻找自己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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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论文名称:法律的社会控制理论——从社会学的角度认识法律选课号:LAWS120001.03姓名:樊雨轩学号:14300130119 学院:新闻学院专业:新闻传播大类法律的社会控制理论——从社会学的角度认识法律内容摘要罗斯科·庞德的“法律的社会控制论"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具影响的法律思想,它是美国社会学法理学的核心理论。

随着资本主义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社会各种矛盾开始激化,传统的法律制度已经不能解决现行的社会问题。

庞德借鉴社会学研究方法,在批判三种法学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该理论,其基本点为,法律是一种用最小的消耗来调和人们的利益冲突以达到控制社会的工具。

本文分别从文明、法律和利益三个角度来认识这一理论。

并简要分析了它的意义与局限性,以及试图分析该理论对当代中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词社会学法理学社会控制罗斯科·庞德文明秩序一、庞德与美国社会学法理学罗斯科·庞德是社会学法理学在美国的“第一发起人”,他被公认为现代美国法学的泰斗。

庞德将社会学引入法学研究领域,将法律的社会效果作为评价法律作用的标准,由此创立了社会学法理学。

这一理论居现代西方三大法学理论之首(另两派理论是自然法学和分析法学),自本世纪30年代开始形成,到目前为止,已统治美国社会达60多年,其影响已扩展到西方各主要国家。

1庞德的“法律的社会控制论"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最具影响的法律思想,是庞德法学思想的浓缩,它以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为线索构建了一个逻辑体系,从而涵盖了庞德的整个社会学法学思想。

2庞德最早于1923年在《法律史解释》一书中提出,指明法律是一种“社会工程”,后来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和《法律的任务》等书中得到丰富和发展。

3二、“法律的社会控制论”的提出在社会学法理学兴起之前,自然法学和历史法学并行盛行于美国,二者都认为法律是被发现出来的,而不是按照人类需要创造出来的,因此都偏向保守主义。

然而19世纪末20世纪初,不论是美国还是整个世界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国际关系1何勤华:《美国法律发达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版,第29页。

2马可:“庞德‘法律的社会控制论’研究”[D].重庆大学,2011.3许伟华:“法律与社会控制一一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解读”,载《法制与社会》2008年04期,第87—上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在 1929~1933 年经济大危机之前的资本主义社会,尤其是美国社会,占据优势地位的经济理论是以马歇尔为代表的新古典派自由放任学说,主张经济的自由发展,国家很少去对经济生活主动干预。

这与自然法学派所主张的人的自由权利不谋而合。

4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进入了经济高速发展的“柯立芝繁荣”时期。

经济上的高速发展引起了美国社会的巨大变革。

19 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从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社会各种矛盾开始激化。

在这一历史性变革的过程中,更新更尖锐的冲突等社会问题随之而来。

传统的法律制度已经不能解决现行的社会问题。

正如庞德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中所说的“全世界的法律现在正处在一种困难的情况下……他们感到法律一直没有在合法地运行,特别在应付许多新问题和力图保障一个正在变化的经济秩序中许多新产生的迫切利益方面,法律不符合人们对它的期望。

”5因此,罗斯科·庞德在批判19世纪的三种法学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法律的社会控制论”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法律的社会控制论”的提出是顺应了时代的潮流,适应了社会的变迁,是历史的必然结果。

而事实上,罗斯科·庞德提出的这一理论也有其理论背景:在思想渊源上,威廉·詹姆斯的实用主义、罗斯的社会控制学说、耶林的利益学说等对庞德建构社会控制理论产生了极为深远的影响。

三、法律是一种社会控制的手段法律是什么,这是一个牵涉到庞德社会学法理学整体的法律观的本体论命题。

不满于自然法学和历史法学的法律定义,庞德从社会学家罗斯那里找到了社会学法理学的社会学起点。

该理论基本点为,法律是一种用最小的消耗来调和人们的利益冲突以达到控制社会的工具。

探讨“法律是什么”,社会学法理学为我们提供了三个角度:文明、社会控制、利益。

当然,庞德首先界定了他所探讨的法律是指包括法律制度、法律文书和司法行政过程在内的最宽泛意义上的法律。

他认为:“如果这三种意义可以统一起来的话,那就是用社会控制的观念来加以统一。

我们可以设想一种制度,它是依照一批在司法和行政过程中使用的权威性法令来实施的高度专门行使的社会控制。

64陶永峰:“庞德社会控制论研究”[D].湘潭大学,2007.DOI:10.7666/d.d131136.5罗斯科·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8页。

61.文明庞德法律观的逻辑路线是沿着“文明一社会控制一法律”展开的,文明是庞德探讨其法律观的逻辑起点。

7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是从文明的概念演发而来。

而要弄明白文明的概念,首先要明确庞德对于人性的理解。

庞德认为人有合作和个人主义的双重性,合作的本能使他们组成社会,而个人主义的本性又使他们互相争夺,只顾自己的欲望或要求,而不惜牺牲别人来满足自己,并且这种本性在每个人身上都存在,因此,要使社会存续下去,就必须对人的这种扩张性进行控制。

8庞德认为“文明是人类力量不断地更加完善的发展,是人类对外在的或物质的自然界和对人类口前能加以控制的内在的或人类本性的最大限度的控制。

”9文明的进步在于对自然界和人类本性进行控制,对人类本性的控制就是社会控制。

社会控制的目的就是尽力维护并发展文明社会,使绝大多数人不做反社会的行为。

2.法律那么,人类进行社会控制的手段是什么?庞德从历史和社会现实角度出发,对这个问题作了回答。

庞德开宗明义的讲到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是道德、宗教和法律。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手段起到主要作用。

而在16世纪以后,法律逐渐成为最重要的手段。

那么法律作为社会控制手段与其他两种的区别在哪里呢?庞德解释说:“我认为,在某种意义上,法律是发达政治组织化社会里高度专门化的社会控制形式—即通过有系统、有秩序地适用这种社会的暴力而达到的社会控制。

”10而法律达致社会控制目的的理想的、具体的图景,是以最小阻力,最少浪费,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成员的利益。

11在这里,我想补充的是:庞德并没有排除除法律之外的其他手段的作用。

庞德指出:如果法律作为社会控制的一种方式,具有强力的全部力量,那么它也具有依赖强力的一切弱点。

他认为,法律作为今天社会控制的主要手段,“需要宗教、道德和教育的支持”12,几种手段应该相互配合起作用。

3.利益利益是社会控制论的基础。

特别是在近代以来,经济的发展,社会生活多样化,使得利益的主体呈多元化发展,利益内容也极大地丰富起来。

对于利益主体7杨博炜:“社会控制的法律之维”,载《法制与社会》2007年第11期,第807—808页。

8刘莉:“论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载《贵州工业大学学报》2005年第3期,第79—81页。

9罗斯科·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9页。

10罗斯科·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0页。

11陶永峰:“庞德社会控制论研究”[D].湘潭大学,2007.DOI:10.7666/d.d131136.12基于利益差别和利益矛盾而产生的利益纠纷和利益争夺,宗教与道德已经无法达到有效的控制,只有法律才能真正地控制人类自我扩张的本能。

事实上法律正是通过立法、司法、执法等途径对利益进行承认、确定和保障,从而达到控制人类的扩张本能从而控制社会正常秩序的目的。

所以,利益是社会控制产生的原因,而利益学说正是庞德的社会控制理论的基础所在。

13建立社会控制的目的在于以最少限度的摩擦和浪费而尽可能地满足人们的要求、愿望和需要,从而实现社会正义,这也是法律的价值所在。

这些要求、愿望或需要称为利益。

承认某些利益、确定承认和实现这些利益的限度,保障在此限度内承认和实现这些利益是社会控制的核心问题。

14由此,庞德提出了社会控制系统的作用机制即利益学说。

庞德认为,在“法律社会化阶段”,法律的目的在于以最低限度的阻碍和浪费尽可能地满足各种社会利益的需求。

15庞德在其著作中不仅对利益作出了界定,给出了关于利益的概念并对利益进行了分类,而且指出了依凭法律调整利益的方法以及衡量相互冲突的利益的价值标准原则。

通过对各种利益进行评价、平衡、制约、实施和保护,法律便能实现其目的。

四、该定义的意义和局限1、开创性的贡献庞德的“法律的社会控制论"对于法学思想的贡献是明显的。

在法学理论上,他引入社会学的视角来研究法律,从而开创了社会学法学学派,创立了十九世纪三大学派之外的另一新学派,并且对这个学派此后的两个发展阶段奠定了基础,他的利益学说和法律人的理性创造皆具有独创性的贡献。

16庞德首先承认了19世纪将法理学与其他社会科学完全相分离的做法乃是不可取的。

“它在很大程度上必定会充满各种缺陷,比如说,法律在达致社会目的方面的滞后性、法律人在承认或认知这些社会目的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迟缓或勉强、以及法律思想与大众思想之间就那场在20世纪头10年中表现得极为明显的社会改革等问题所表现出来的格格不入,等等。

全球范围对法律秩序的不满意这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前极为凸显而在又当下又开始重新表现出来,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法学思想模式所致,而且也是因为司法方法和法学方法所致,而我们知13吴燕萍:“庞德社会控制理论——对我国现阶段法治建设的启示”,载《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5年第11期,第86—90页。

14马可:“庞德‘法律的社会控制论’研究”[D].重庆大学,2011.15罗斯科·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35页。

16道,这些模式和方法实是法理学与其他社会科学之间缺乏‘团队作用’”17在此基础上,庞德在研究方法上,将社会学方法贯穿始终、突出使用分析比较的方法和功能主义方法、提倡法学流派“大联合”并汲取其他社会科学的成就,从而引入了社会学的视角,扩展了法理学的解释力,拓宽了其视域。

18这说明庞德研究的是与社会控制整体过程有关的所有意义上的法律,他放弃了法律的绝对性,而试图与其他社会科学共同合作,可以说是”法律的社会控制论”对更新法学方法论的贡献。

其次,庞德的社会学法学具有自由主义、改良主义、社会福利主义及实用主义的色彩,既符合“法律社会化”潮流,又体现关国法律制度的特点,所以在30年代以后,几乎成为关国法庭上的官方学说,对立法、司法和法学教育产生了重大影响,19这可以看作是理论对法制实践起到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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