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托盘标准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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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工业标准:联营托盘
2002-09-10 15:18:40
本网专稿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多种行业及各种运输工具相互通用并具有互换性的木制联营托盘和塑料制联营托盘(以下简称“托盘”)。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一部分。这些标准的引用标准也适用于本标准(包括其补充件)。
JISA 5508钉
JISZOl06托盘术语
JISZ0602平托盘试验方法
JISZ0604木制平托盘
3.定义
本标准所采用的术语定义的依据为JISZ0106。
4.尺寸、型式、种类、代号及最大承载质量
4.1尺寸、型式、种类、代号(详见1)
4.2最大承载质量托盘的最大承载质量为1吨。
5.强度
托盘的强度根据JSZ0602进行试验,其试验要求见表2。
6.构造、质量
托盘的构造、质量要求如下:
a)由于托盘是反复多次使用的器具,应不存在凹凸、翘曲、瑕疵、裂纹及其它不便使用的缺陷。
b)托盘具有正方形承载面和叉孔。承载面原则上应与接触地面平行。
c)托盘的承载面应不易使承载货物滑动。
d)木制联营托盘的四角应落地。
e)木制联营托盘的含水率应以不影响其使用为原则。
f)木制联营托盘的外观要求见JISZ0604中的9.2(外观)。
g)木制联营托盘部件间联结,应采用]ISZ 0604中6(3)规定的螺纹钉。
h)木制联营托盘所使用的螺纹钉的长度应在65mm以上,容许误差应在JISA 5508规定的圆铁钉范围之内。
另外,钉柱、钉头强度参见JISA 5508规定的圆铁钉标准,或用与其同等强度以上的铁钉。
i)木制联营托盘的螺纹钉的排列(图略)。
另外,部件相接处不应有间隙,螺纹钉的头部应低于底板面约1mm;螺纹钉与灰板及纵梁边距原则上为钉柱直径的5倍以上,钉与钉之间的距离为钉柱直径的10倍以上。
j)塑料制联营托盘与货叉之间不易滑动。
k)如塑料制联营托盘的承载面设置有间隙间隙的短边长度应在50mm以下。
7.尺寸
7.1木制联营托盘木制联营托盘的各部分尺寸、叉孔高度及尺寸的容许误差如下:
a)各部分尺寸托盘的各部分尺寸见图1和图2。
b)叉孔高度:托盘叉孔的高度为100±lmm。
c)尺寸容许误差制造时托盘的尺寸容许误差为长+-mm,宽和高
+-2mm,各部件的尺寸容许误差见表3。
d)两对角线的长度差托盘的两对角线的长度差应小于
8mm。
7.2塑料制联营托盘塑料制联营托盘的各部分尺寸、叉孔高度及容许误差如下:
a)各部分尺寸见图3。
b)叉孔的高度托盘的叉孔高度应大于74mm。
c)尺寸容许误差托盘的尺寸容许误差为:长和宽+-3mm,高+-2mm。
8.材料
8.1木制联营托盘
托盘应使用的树种为:红松、黑松、洋松、落叶松、日本铁松、山羊榉,或使用不小于这些树种强度的其它树种。
8.2塑料制联营托盘
塑料制联营托盘的塑料原料应使用能再生利用的聚乙烯;聚丙烯及不饱和聚酯,或同等质量以上的材料。
9.检验
托盘应按3~8节的规定进行检验。另外,塑料制联营托盘的尺寸检验+-2℃的条件下,放置48小时后进行测量。
10.托盘制成品的名称。
托盘制成品的名称依据其种类、标准号、型式或代号而定。
例如:二向进叉两面使用A型木制联营托盘,或JISZ0601T11W-A;二向进叉两面使用塑料制联营托盘,或JISZ0601T11P。
11.显示
在托盘易见处用不易消失的方法,显示出如下事;
a)尺寸及种类或其代号;
b)制造商或其缩写;
d)制造年月或其缩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