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基础知识讲义
法律基础知识讲义.共99页

31、只有永远躺在泥坑里的人,才不会再掉进坑里。——黑格尔 32、希望的灯一旦熄灭,生活刹那间变成了一片黑暗。——普列姆昌德 33、希望是人生的乳母。——科策布 34、形成天才的决定因素应该是勤奋。——郭沫若 35、学到很多东西的诀窍,就是一下子不要学很多。“不可能”这个字(法语是一个字 ),只 在愚人 的字典 中找得 到。--拿 破仑。 37、不要生气要争气,不要看破要突 破,不 要嫉妒 要欣赏 ,不要 托延要 积极, 不要心 动要行 动。 38、勤奋,机会,乐观是成功的三要 素。(注 意:传 统观念 认为勤 奋和机 会是成 功的要 素,但 是经过 统计学 和成功 人士的 分析得 出,乐 观是成 功的第 三要素 。
2024 法考 内部讲义

2024 法考内部讲义律师资格考试(法考)是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评估法律专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
以下是2024年法考的内部讲义概览: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1. 法律基本概念和法律体系- 法律的定义和特点- 国家法律体系的组成和层级关系2.宪法法律知识- 国家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内容-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3. 行政法律知识- 行政法的基本概念和原则- 行政行为和行政机关的法律规定4. 刑法法律知识- 刑法的基本原则和刑罚制度- 罪名和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5. 民法法律知识- 民法的基本原则和权利义务关系- 合同法和侵权责任法的基本规定第二部分:法律实务知识1. 诉讼法律实务- 民事诉讼程序和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流程- 证据的收集和举证质证的方法2. 合同法律实务-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3. 公司法律实务- 公司设立和运营的法律规定- 公司合同和股权转让的法律问题4. 劳动法律实务- 劳动合同的签订和解除-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5. 知识产权法律实务- 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的法律保护- 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处理方法第三部分:法律职业道德和法律职业素养1. 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律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和行为规范- 法官和检察官的职业道德规范2. 法律职业素养- 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要求- 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发展和继续教育以上是2024年法考的内部讲义的大致内容概览。
请注意,具体的讲义内容可能会根据教学需求和考试要求进行调整和补充,请以实际讲义为准。
2023法考内部讲义

2023法考内部讲义第一章:法律基础知识1.1 法律的定义与分类法律是指由国家或社会制定和实施的,用于规范人们行为的强制性规则的总称。
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等多个领域。
1.2 法律的来源与层级法律的来源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
在层级上,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司法解释等多个层次。
1.3 法律解释与适用法律解释是指对法律的含义和适用范围进行解释和说明的行为。
法律适用是指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确定适用哪条法律以及如何适用的过程。
第二章:民事法律知识2.1 民事主体与民事行为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民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通过意思表示等方式产生的行为。
2.2 民事权利与义务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权益,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2.3 民事责任与赔偿民事责任是指因侵犯他人民事权益而承担的法律责任,赔偿是一种常见的民事责任形式。
第三章:刑事法律知识3.1 刑法基本原则刑法基本原则包括法定性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疑罪从无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等。
3.2 刑事责任与刑罚刑事责任是指违反刑法规定,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人。
刑罚是国家依法对刑事犯罪行为人采取的强制措施。
第四章:行政法律知识4.1 行政行为与行政法规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对象作出的具体行政决定。
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具有普遍适用性的规范性文件。
4.2 行政机关与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是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国家机关。
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法律规定对特定行为人作出的具体许可决定。
第五章:经济法律知识5.1 公司法与合同法公司法是调整公司组织和运作的法律规范,合同法是调整个人和组织之间经济交往行为的法律规范。
5.2 市场经济与反垄断法市场经济是指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反垄断法是调整市场竞争行为的法律规范。
法律知识完全版讲义

法律知识完全版讲义【正文】法律知识完全版讲义第一章概论法律是指由国家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规范,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利益,并解决社会矛盾。
作为公民,了解法律知识是我们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法律知识的完全版讲义。
第二章法律的分类法律可分为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经济法、劳动法、商法等多个领域。
以下将对其中几个主要领域进行详细阐述:2.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等基本制度,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其他法律都必须遵守宪法的规定。
2.2 民法民法主要规定了公民之间的财产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等。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接触到的合同、借贷、婚姻等问题都属于民法范畴。
2.3 刑法刑法是规定和规范犯罪行为的法律,主要目的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人身、财产等权益。
它界定了不同罪行的性质和对应的刑罚,并规定了刑罚的执行方式。
第三章具体法律知识3.1 合同法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实现一定目的而订立的协议,合同法主要规定了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事宜。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权利义务,同时遵守合同的履行要求。
3.2 婚姻法婚姻法规定了夫妻关系的建立、权利和义务、离婚等方面的问题。
了解婚姻法可以帮助我们在婚姻关系中维护自身权益,正确处理夫妻之间的矛盾。
3.3 劳动法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定了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福利的支付等内容。
了解劳动法可以使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3.4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是保护公民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的法律,主要规定了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情况下的法律责任和赔偿方式。
了解侵权责任法可以在发生损害时及时维权。
第四章法律实操技巧4.1 法律文书的书写在处理法律事务时,我们需要了解法律文书的书写规范,包括起草要求、格式要求等。
正确的书写可以增加文书的合法性和可信度。
4.2 法律程序的应对在法律程序中,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正确应对各类法律程序,如诉讼、调解、仲裁等。
《法律基础》讲义

第二节法的结构一、法律体系二、法律部门三、法律四、法律规则五、法律概念第三节法的结构法的作用表现为法影响或改变其它事务的能力。
法的作用可以分为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
一、法的规范作用法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等规范作用。
(一)指引作用是指法通过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责任告诉、指示人们如何行为。
确定的指引不确定的指引(二)评价作用法作为人们对他人行为的评价标准所起的作用。
法的评价的特点:1.突出的客观性2.普遍的有效性(三)预测作用人们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预先知道人们互相将如何行为以及行为的后果。
(四)教育作用法通过在社会中的实施、传播而对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的影响(五)强制作用制裁违法行为。
是法的权威性、约束力的重要保证二、法的社会作用(一)维护社会秩序1.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1)分配和界定权利义务(2)建立和完善的司法制度2.建立和维护经济秩序(1)设定经济主体资格(2)设定和保护财产权利(3)规范经济主体的行为3.建立和维护权利运行秩序(二)捍卫社会正义1.确立权威性的社会正义标准2.惩罚违反社会正义的行为(三)推动社会变革1.通过法律的社会变革是一种秩序化的、制度化的变革,是通过程序实现的。
2.通过法律的社会变革具有合法性和正当性3.通过法律的社会变革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
三、法的局限性和消极作用(一)法的局限性1.法律并不能干预或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
2.法律作用的发挥依赖一系列社会条件。
(二)法的消极作用1.法律的运作成本巨大。
包括公共成本和私人成本。
2.法律具有保守性、僵化性和限制性。
第四节法的运行一、立法任何立法活动都必须包括以下四个要素:(一)立法主体我国享有立法权的主体包括: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国务院4.国务院各部门5.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6.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7.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8.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二)立法主体立法是依据一定的规则而进行的有序活动。
第一章 法律基础知识课件

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法人的行为能力由经营范围决定 );2、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真实);3、不违 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的 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形式包括:口头、 书面、推定形式、默示形式)
无效民事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权利人以单方的意思表示变更或撤销已经 成立的民事行为的权利
属于形成权 变更权、撤销权的行使应向法院或仲裁机
构提出 除斥期间一般为一年
民事行为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 法律后果
返还财产 赔偿损失 追缴财产(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或返还第
三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
附条件的法律行为:在法律行为中指定一定的条 件,把该条件的成就(或发生)或不成就(不发 生)作为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终止的根据
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 有偿行为的行为人的责任更重 撤销权的主张不同 无偿行为的受益人无须有行为能力
法律行为的成立
当事人 意思表示 标的 (如为要式行为还须具备其他特殊事实,
如交付)
法律行为的生效
已经成立的法律行为因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效要件而取得法律认可的效力
成立是生效的前提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开始计算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再受
法律保护
诉讼时效的中止
诉讼时效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 行使请求权,暂时停止计算诉讼时效期间,以前经过的时 效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消失后,时效继 续进行
阻碍时效进行的事由为不可抗力和其他障碍(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 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能力的;继承开始后未确 定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权利人或义务人被其他人控制无 法主张权利的等)
法律基础知识课件

依法行政原则的内涵
(1) 职权法定 (2) 法律保留 (3) 法律优位 (4) 行为依法 (5) 权责统一
(三)法律适用 1、特征: 法定性 权威性 被动性 独立性 2、法律适用基本要求是正确、合法、及时
二、宪法的基本制度 (一)政治制度 (二)经济制度 (三)文化制度
政治制度:
1、国体:人民民主专政 2、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 4、爱国统一战线 5、政党制度 6、选举制度 7、基层民主制度 8、一个国家,两种制度
经济制度
(1)依法执政; (2)依法行政; (3)司法改革和司法公正; (4)切实处理好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
与依法治国的关系,在实践中做到三者的 有机统一。
(二)依法执政
(三)保障人权
1、2002年十六大报告,2004年宪法修正案 规定了保障人权
2、保障人权必须坚持全面、充分的原则
第一章 法学基础理论
这一部分教材包括四节,总共有三个方面 的问题
1、静态的法:10个概念
2、动态的法:两个环节——法的制定
法的实施
3、依法治国的理论和实践
一、基本概念——静态的法
这一部分总共涉及到10个概念,但是每一个 概念要求掌握的内容不尽相同
(一)法
1、法的本质——法的正式性
二者的区别
(l)内涵的差异 (2)价值取向的差异 (3)在与人治的关系上的差异 (4)在配套环境方面的差异
二、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动态的法
包括两个环节:制定和实施 (一)法律制定 1、立法活动的基本原则 (1)科学性原则 (2)民主性原则 (3)合宪性原则
法律讲稿基础知识

第一部分法律基础知识一、法律的概念(一)狭义法律包括全国人大和及其常委会制定颁布的法律,分为根本法、基本法律、一般法律。
根本法是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和修改,其他机构无权制定和修改。
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全国人大常委没有制定修改的权利,但可以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这种补充和修改不得与制定法律的基本原则相冲突。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
其他的事项,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法律。
对于国家主权的事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民族区域自治、特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犯罪和刑罚制度;对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民事基本基本制度;基本经济制度、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外贸的基本制度、诉讼和仲裁的制度等只能通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但如果以上制度没有制定法律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去按理决定授权国务院根据实际需要对于其中部分事项先制定行政法规,但有关刑事犯罪,剥夺政治权利、人身自由、司法制度方面的事项不可以委托。
对于以上所说的就是狭义的法律,要求以主席令公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公报上刊登的为标准文本。
(二) 广义法律,指法律、法规、规章总和。
其中宪法属于母法,根本法,其效力最高,其他任何法律不可以和其有原则性或实质性的抵触,就效力而言,除宪法外,法律效力高于行政法规,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法规,地方法规高于本级或下级制定的规章。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的效力,在各自权限范围内适用。
二、法律适用的原则立法法第一个原则是: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的效力。
效力高的法为上位法,效力低的法为下位法,下位法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例如,根据立法法的规定,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等等。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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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范
• 1.按照法律规范的内容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授权性 规范(可以)和义务性规范。其中,义务性规范可分为命 令性规范(应当)和禁止性规范(不得)。
• 2.按照法律规范对人们行为规定或限定的范围或者程度 的不同,法律规范可以分为强行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 任意性规范(授权性规范)。
• 【例4】诉讼时效(时间的经过)属于法律事实中的“ 事件”。
经济法和经济法体系
•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发展经济 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
• 经济法体系:
– 1.企业组织管理法; – 2.市场管理法 – 3.宏观调控法 – 4.社会保障法
• 特别说明:本课程的内容主要是以一名商 务管理专业毕业生所应具备的经济管理方 面的基本法律知识而定,不完全依照也不 局限于传统经济法的体系范围,与法学中 的经济法体系没有必然关系。而是主要以 现行立法中的重要的民商法为教学内容, 重运用与实务,轻理论研究及学术探讨。
• B.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C.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D.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
为能力人
•C
法律事实
• 1.事件(与当事人的意志无关) • (1)人的出生与死亡 • (2)自然灾害与意外事件 • (3)时间的经过 • 2.人的行为 • (1)法律行为(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
为,如订立合同) • (2)事实行为(与意思表示无关的行为,如创作
行为、侵权行为)
• 【例1】甲公司和乙公司因订立有效合同(法律行为) 而发生合同关系(法律关系)。
• 【例2】因甲公司对乙公司的侵权行为(事实行为), 甲公司应当对乙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 【例3】因甲死亡(事件),其继承人乙继承了房屋的 所有权。
般有效。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0周岁以上(≥10周岁)的未成 年人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 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 纯获利益行为有效 – 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行为有效 – 超出民事行为能力范围而实施的合同行为为效力待定行为 – 超出行为能力范围而实施的单方民事行为为无效行为
• 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 理条例》
•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 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
• 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 账户管理办法》
•B
法律部门
• 3.按照法律规范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法律规范可以 分为确定性规范与非确定性规范。其中,非确定性规范包 括委任性规范与准用性规范。
• 【例1】《著作权法》第6条规定:“民间 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 另行规定。”此规定属于委任性规范。
• 【例2】《合同法》第148条规定:“供用 水、供用气、供用电力合同,参照供用电 合同的有关规定。”此规定属于准用性规 范。
• 空间效力:全部主权领域(领地、领空、领海) 、领域外的中国的船舶、航空器、驻外使馆
法的时间效力
• 生效时间:公布之日起、规定具体时间、规定一 定期限
• 失效时间:新法公布、新法取代旧法、完成历史 任务、本身规定终止时间到期、国家宣布废止
• 法的溯及力:一般不溯及,特殊情况溯及
法律解释
• 正式解释
• 特殊权利能力问题。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小于10 周岁)或者“完全不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益的行为并不因其无行为能力而无效,如
接受赠与;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处分小额零花钱的行为或简单民事生活行为一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以上(≥18周岁)的成年 人,或者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 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 下列关于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表述中,错误的 是( )。
• A.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能够以 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 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关系
• 是指根据法律规范产生的、以主体间权利与义务 关系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特殊社会关系。
• 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 始于出生,止于死亡。 • 出生时间认定:户籍证明===》医院出生证明===》其他相
关证明。 • 死亡时间认定:
– 自然死亡:医院证明或其他证明; – 宣告死亡:法院认定的死亡时间。
– 立法解释(主要指人大的解释,也包括其他法律制定 机关的解释)
–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 行政解释(行政机关)
法律解释
• 非正式解释
– 学理解释 – 任意解释
法的渊源
• 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 • 部门行政规章 • 地方行政法规 • 地方行政规章 •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 特别行政区法 • 司法解释 • 国际条约
法律基础知识
内容
• 1.法律的一般理论 • 2. 法律行为制度 • 3. 代理制度 • 4. 诉讼时效制度 • 5. 民事诉讼与仲裁制度
法的一般理论
本节内容
• (1)法律的概念、特征、效力及解释 • (2)法律渊源和法律部门 • (3)法律规范 • (4)法律关系 • (5)法律事实 • (6)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 (7)经济法和经济法体系
法的概念
•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 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法的特征
• 法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 •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具有国家意志性 • 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 • 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 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适用
法的效力
• 对人的效力:中国公民在中国、中国公民在外国 、外国公民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