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城市总体规划
重庆各区规划详细图

环境保护措施
推广绿色建筑,减少能源消耗 加强垃圾分类,提高资源回收率 推广清洁能源,减少污染排放 加强环境监测,确保环境质量
Prt 05
重庆市各区规划效果预期
经济效果预期
促进经济增长:通过规划实施, 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高区域经 济水平
提高居民收入:规划实施后,居 民收入将得到提高,改善生活质 量
旅游景区规划
重庆洪崖洞:打造世界级旅游 地标,提升旅游品质
重庆磁器口古镇:保护历史文 化遗产,发展特色旅游
重庆南山风景区:优化生态旅 游环境,提升游客体验
重庆长江索道:打造空中观光 线路,提升城市形象
Prt 04
重庆市各区规划实施措施
政策措施
加强土地资源管理,保障城市建设用地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 加强环境保护,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推进产业升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加强社会治理,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资金保障措施
政府财政投入:加 大财政投入,确保 规划实施的资金需 求
社会资本参与:鼓 励社会资本参与, 拓宽资金来源
创新融资模式:探 索创新融资模式, 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优化资金分配:合 理分配资金,确保 规划实施的均衡性 和可持续性
土地利用措施
合理规划土地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 推进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提高土地质量 鼓励土地流转和集约化经营,促进农业现代化
生态规划布局对重庆市发展 的影响
生态规划布局与城市规划的 关系
Prt 03
重庆市各区重点区域规划
中心城区规划
渝中区:重点发展金融、商 贸、文化创意等产业
添加标题
沙坪坝区:重点发展教育、 科研、文化旅游等产业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9.18•【字号】璧山府办发〔2015〕121号•【施行日期】2015.09.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15〕121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单位:《璧山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9月18日璧山区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9号),加强质量、标准和品牌建设,构建“放、管、治”质量提升新格局,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5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5〕101号)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质量强区战略的意见》(璧山府发〔2015〕30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简政放权,充分发挥企业质量主体作用(一)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推进质量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质量领域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承接好市级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提升对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服务能力。
积极推行网上行政审批,探索开展行政审批定量考核,有效缩短行政审批周期。
规范质量安全监管执法,健全问责机制,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监督。
(区级有关工作部门和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
继续实施劳动者技能素质提升行动计划、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积极开展人才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6.05.09•【字号】璧山府办发〔2016〕52号•【施行日期】2016.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16〕52号璧城街道、璧泉街道,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璧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5月9日璧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为完善城市功能,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璧山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副区长张献强任组长,区城乡建委主任张玉平任副组长,高新区管委会、绿岛新区管委会、区规划局、区国土房管局、区市政园林局、区建设集团、区城投公司、璧城街道、璧泉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乡建委,由区城乡建委主任张玉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做好指导、协调、督查和服务工作。
二、实施步骤2016年3月底前,由璧城街道、璧泉街道牵头,区国土房管局、区规划局配合,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完成调查摸底;4月底前,由区城乡建委牵头明确改造方式及责任单位;5月底前,相关单位完成改造工作;6月上旬,由领导小组组织检查验收,并移交相关单位进行常态化管理。
三、明确职责1.对已出让但未开发建设的地块由区国土房管局督促用地单位按规定留出绿化用地后修建隔离围墙,并按要求配置施工围挡。
2.对已征用但未建设的公共绿地、道路绿化用地的改造工作由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实施。
3.公租房、廉租房、定向经济适用房小区内的改造工作由建设单位负责。
农民还建房及老旧居民小区内的改造工作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29•【字号】璧山府办发〔2015〕174号•【施行日期】2015.12.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璧山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璧山府办发〔2015〕174号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有关单位:《璧山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29日璧山区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为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标准化管理体制机制,提升标准化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5〕5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标准化现状标准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利矛坚盾,也是政府调控经济运行的重要抓手。
截至目前,我区主导或参与起草国家标准32项、行业标准49项,参与起草地方标准1项,制定农业标准规范10项、企业标准1020项,建成4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标准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为助推我区“三区一美”建设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
但从经济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需求来看,标准体系不健全、标准水平不高、实施效益不显著、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突出,标准化意识薄弱、人才建设滞后、无标可依、有标不依情况依然存在,标准化作用仍未充分有效发挥,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
当前,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调整优化经济结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迫切需要发挥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迫切需要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制度作用;加快迈进质量时代、提升我区开放型经济水平,迫切需要发挥标准的战略引领作用。
璧山区城市总体规划 2020【VIP专享】

《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012年修改》·说明项目名称:《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012年修改编制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覃继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总规划师:彭瑶玲(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设计总负责:赵芾(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所长:赵芾(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石力(工程师)项目编制人员:规划专业:石力(工程师)余焱(工程师)道路专业:马俊波(工程师)管网专业:陈忠(工程师)项目审查人员:规划专业:赵芾(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管网专业:陈治刚(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道路专业:蒋航(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目录第一部分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说明 (1)一、修改背景 (1)(一)西永微电园拓展区快速发展的需求 (1)(二)规划建设用地时序适时调整 (2)二、修改的依据 (3)三、修改的原则 (3)(一)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原则 (3)(二)不改变强制性内容的原则 (3)(三)城市建设时序协调的原则 (4)(四)远期预留控制原则 (4)四、修改的目的 (4)五、修改内容 (4)六、修改前后各组团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变化情况 (5)七、修改前后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变化情况 (7)八、原总体规划文本的修改 (9)第二部分附表 (16)第三部分相关图纸 (21)第一部分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说明一、修改背景2006年,《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2009年璧山县组织对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为璧山县城市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实施以来,该总体规划有效地指导了璧山的城市建设。
近期,由于市级重点项目的实施和用地需要,西永微电园拓展区笔电配套产业的发展需求,需要对原总规进行修改。
经市政府同意后开展《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2012年修改》方案编制工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璧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璧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府[2011]53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6.10
【实施日期】2011.06.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璧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渝府〔2011〕53号)
璧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审批璧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璧山府文〔2009〕244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璧山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璧山县是重庆市主城重要拓展区,是长江上游的新兴工业基地、优质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西部教育高地的拓展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较低,耕地后备资源不足,社会发展与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等矛盾日益突出。
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
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璧山区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项目名称:《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2012年修改编制单位: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覃继牧(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总规划师:彭瑶玲(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设计总负责:赵芾(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所长:赵芾(教授级高级工程师)项目负责人:石力(工程师)项目编制人员:规划专业:石力(工程师)余焱(工程师)道路专业:马俊波(工程师)管网专业:陈忠(工程师)项目审查人员:规划专业:赵芾(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管网专业:陈治刚(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道路专业:蒋航(副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目录第一部分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说明 (1)一、修改背景 (1)(一)西永微电园拓展区快速发展的需求 (1)(二)规划建设用地时序适时调整 (2)二、修改的依据 (3)三、修改的原则 (3)(一)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总量不变的原则 (3)(二)不改变强制性内容的原则 (3)(三)城市建设时序协调的原则 (4)(四)远期预留控制原则 (4)四、修改的目的 (4)五、修改内容 (4)六、修改前后各组团规划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变化情况 (5)七、修改前后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变化情况 (7)八、原总体规划文本的修改 (9)第二部分附表 (16)第三部分相关图纸 (21)第一部分总体规划局部修改说明一、修改背景2006年,《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2009年璧山县组织对总体规划进行局部修改,为璧山县城市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实施以来,该总体规划有效地指导了璧山的城市建设。
近期,由于市级重点项目的实施和用地需要,西永微电园拓展区笔电配套产业的发展需求,需要对原总规进行修改。
经市政府同意后开展《璧山县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2012年修改》方案编制工作。
(一)西永微电园拓展区快速发展的需求璧山西永微电园拓展区是我市在“十二五”期间按照2+10”产业链集群建设方案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全力建设亚洲最大的笔记本电脑基地的主要配套产业园区。
重庆市城乡总体规划(2007-2020年)

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占用基本农田重点保护区。村庄和居民点建设应尽量少占农田,积极引导农村人口转移,加强土地整理。区域性的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选址,应尽量避让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严格控制农用地特别是耕地转用总量。
经济发展和土地资源保护与利用相统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根据城镇体系布局,合理确定城乡土地利用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完善土地利用政策机制,完善土地市场建设,加强城乡规划对建设用地总量的控制和土地开发与管制的引导。
都市区的规划区范围与都市区范围一致。
都市区以外的各城市、镇、乡、村庄的规划区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
(一)城市性质
重庆是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国家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西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
2、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禁止向长江、嘉陵江和乌江等江河及湖泊水库倾倒固体废弃物和排放处理未达标的废水。合理调整全市生产力布局,在缺水地区和水源上游地区严格控制耗水量大和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保护饮用水源,以城镇供水和农村人畜饮水功能为主的水库库区和水源保护区,严禁大规模开发利用,严禁布局污染性产业项目。加强地下水和温泉资源的保护。尽快对污染严重的次级河流进行综合整治。
3)东南部地区
东南部地区包括黔江、秀山、酉阳、石柱、彭水、武隆等6个区县(自治县),面积1.98万平方千米。依托乌江和渝湘高速公路、渝怀铁路等构成的东南线发展轴,形成以黔江为核心,以秀山为主要节点,其它城市和建制镇为基础的点轴状城镇发展区。
2、与周边省的协调发展
建立健全区域协作机制,构建成渝经济区,强化与南贵昆经济区、汉中经济区、武汉城镇群等的区域合作,进一步发挥重庆在长江上游经济带中的区位优势和增长极优势,发挥中心城市的战略支撑、对外交流和辐射带动功能,推动西部地区的整体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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璧山区城市总体规划
作为一个刚刚开展城市化进程的新兴区域,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璧山区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如何科学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有利于实现璧山区城市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一、城市总体规划的意义
城市总体规划是一份关系到城市未来发展的重要文件,目的是规定城市面貌、发展方向、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式,以实现城市的各种功能和目标。
规划的可行性和科学性,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尤其是对于新兴城市,更是需要科学的规划来确保城市发展顺利。
二、璧山区城市总体规划的背景和现状
璧山区位于重庆市西南部,是全市唯一一个县级市,全区总面积为1074平方公里,人口约为160万。
璧山区的城市建设起步较晚,基础设施薄弱,城市管理和规划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等问题和挑战都比较突出。
三、璧山区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和内容
针对璧山区的现状和发展需求,璧山区城市总体规划的目标和任务是:
(1)建设宜居城市。
着力解决城市面貌、生态环境、居民居住条件等问题,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2)打造经济发展区。
加大产业投资力度,完善基础设
施和公共服务,促进企业发展。
(3)创新生态发展模式。
重大事项,涉及如何保护和发
展绿色生态、自然景观、文化和旅游产业。
总体规划的具体内容包括:
(1)城市空间总体布局。
通过制定适当的空间布局,合
理配置城市资源,提高城市空间效率,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2)城市基础设施规划。
针对城市中人居环境、交通、
电力、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问题进行分析和设计。
(3)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
通过保护重要的自然
和文化景观,重生态优先,推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加强城市环保工作,实现城市的生态化发展。
(4)城市公共安全与城市管理。
充分考虑城市安全、治安、消防、救援等方面的问题,规划合理、安全、可靠的城市管理方案。
四、总体规划的实施
璧山区城市总体规划制定完成后,需要开展规划实施工作。
首先需要制定详细的工程实施计划,按照规划中的条文,逐步推进实施。
其次,需要设立合适的规划管理机构和人员,掌握规划实施和监督工作。
总体规划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注重和加强与市、县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合理思考未来的发展方向和长期计划,并不
断进行调整和完善。
权衡各种利益关系,吸引更多社会资源,推进城市发展进程。
五、总结
城市总体规划是新兴城市建设的重要一环,规划的正确性和科学性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璧山区始终坚持科学规划,标本兼治的思想,走科学、人性、环保和可持续生态发展模式,全力实现城市可持续和谐发展的目标。
希望未来璧山区城市门面更加美丽,居住环境更宜居,社会文化更加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