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刑罚消灭制度)【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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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律硕士《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刑法学部分》过关必做习题集
第十二章刑罚消灭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2002年7月5日甲挪用本单位巨额资金,用于经营活动,直到2013年4月1日才归还。甲的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为()。[2015年真题] A.10年,从2002年7月5日开始计算
B.10年,从2002年10月5日开始计算
C.15年,从2002年7月5日开始计算
D.15年,从2013年4月1日开始计算
【答案】C
【解析】《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本题中,甲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成立挪用资金罪,应当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我国刑法中“以上”“以下”包括本数,故甲的行为的追诉时效为15年。《刑法》第89条第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由于挪用资金罪属状态犯而非继续犯,因此对挪用资金罪的追诉时效,应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成立之日为2002年7月5日。
2.甲因债务纠纷故意将张某打成重伤(法定刑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张某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以属于民事纠纷为由,不予立案。对甲的故意伤害犯罪()。[2012年真题]
A.追诉期限为10年
B.追诉期限为15年
C.追诉期限为20年
D.不受追诉期限限制
【答案】D
【解析】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但是也有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例外情形: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3.2000年3月1日,甲因犯盗窃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逃往外地。甲又因在2009年9月7日犯抢劫罪,于2010年6月7日被抓获。甲所犯盗窃罪的追诉期限()。[2013年非法学真题]
A.不受限制
B.应从2000年3月1日起计算
C.应从2009年9月7日起计算
D.应从2010年6月7日起计算
【答案】A
【解析】《刑法》第89条第1款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第88条第1款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本题中,甲犯盗窃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潜逃,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4.甲于2004年11月1日实施了引诱不满14周岁幼女卖淫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引诱不满14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不具备追诉时效中断
或延长的情况下,对甲的行为的追诉时效是()。[2008年非法学真题] A.5年
B.10年
C.15年
D.20年
【答案】C
【解析】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不再追诉。本题中,引诱幼女卖淫罪可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
5.甲于2001年1月20日对一处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进行破坏,情节严重。2006年1月21日甲因嫖娼行为被公安人员抓获,交代了上述破坏名胜古迹行为。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毁损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甲的破坏名胜古迹行为()。[2007年非法学真题]
A.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B.仍在追诉时效期限内,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C.应认为是对名胜古迹的持续破坏,不受追诉时效期限限制
D.虽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但可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案】B
【解析】《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5年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犯罪经过10年不再追诉。第99条规定,刑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故5年以下包括5年。本题中,甲破坏
名胜古迹行为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经过5年后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6.楚某1997年3月5日犯甲罪,追诉期限应为10年,2002年3月5日又犯乙罪,乙罪的追诉期限也是10年。这时甲罪的追诉期限应()。[2006年非法学真题] A.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20年,即以甲罪的追诉期限10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
B.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共计15年;即以甲罪追诉期限剩余的5年加乙罪的追诉期限10年
C.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有5年
D.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还是10年
【答案】D
【解析】《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本题中,楚某在甲罪的追诉期限内又犯乙罪,故甲罪的追诉期限应为从犯乙罪之日起计算,但期限仍为10年。
7.甲于2003年6月与乙合谋共同诈骗李某30000元,甲乙平分各得15000元。在审查本案期间,甲主动交代曾在1997年3月间诈骗张某4000元的犯罪事实。在处罚甲诈骗罪时其犯罪金额应为()。[2005年非法学真题]
A.34000元
B.30000元
C.19000元
D.1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