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房产税计算方法和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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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计算方法和计税依据

房产税计算方法和计税依据如下所示:

 一、计算方法

 根据税法规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两种:

 (一)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30%)×1.2%

 (二)按租金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年租金收入×适用税率(l2%)

 二、计税依据

 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因此,凡按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11,应以房屋原价按规定减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没有记载房屋原价11,按照上述原则,并参照同类房屋,确定房产原值,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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