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航空航天的基本概念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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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航空航天的基本概念与范围

航空航天是人类利用载人或不载人的飞行器在地球大气层中和大气层外的外层空间(太空)的航行活动的总称。其中,大气层中的活动为航空,所使用的飞行器为航空器,如飞机等;大气层外的活动为航天,所使用的飞行器为航天飞行器,如卫星等。也有人将火箭和导弹单列一类,这种分法也有一定道理。因为火箭整个飞行范围包含大气层和太空;部分导弹是在大气层中飞行的(各种地面、海面和空中发射的近程战术导弹),另一部分是跨大气层飞行的。因此,这两种飞行器很难严格的归属于航空器和航天器的范畴。

大气层的外缘距地面的高度目前尚未完全确定,一般认为距地面90-100公里是航空和航天范围的分界区域。

太阳系以内的空间可以分为行星空间和行星际空间(图1.1.1)。太阳系以外的空间可以分为恒星际空间、恒星系空间和星系际空间(图1.1.2)。行星空间是指行星引力的作用范围,或行星磁层、大气层所涉及的范围。例如地球空间,若按地球引力的范围来确定,其半径为从地心向外约93万公里;若按地球磁层所及范围来确定,其半径为从地心向外约6.5万公里。一些国际组织规定,距地球约等于或大于地-月距离(约38.4万公里)的空间称为深空。

图1.1.1行星空间和行星际空间

图1.1.2 恒星际空间、恒行系空间和星系际空间

除火箭和导弹外,一些新的航空航天飞行器也很难简单按航空航天区分。例如,可以重复使用的空间飞行器(航天飞机等),虽然在大气层外的轨道上运行,但是,它们在进入太空和返回太空时都要像普通的飞机一样飞行,因此,在这些场合就没有必要对它们进行严格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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