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的通知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启用《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名称
代码册》的通知
教学司[2006]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省(市)科委(科技干部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各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方便研究生招生工作,现将《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册》(以下简称“代码册”)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代码册”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00年3月重新修订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编制。
二、本“代码册”将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学科、专业分列,编制了新的代码,其学科、专业名称不变。
三、本“代码册”作为招生单位编制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依据,从2007年开始启用。
特此通知
附件: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册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OO六年六月三十日
附件:
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
名称代码册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OO六年六月
说明
1、《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册》(以下简称“代码册”),与《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学科、专业)的代码表示方法一致,即分别为二位、四位和六位阿拉伯数字。
2、本“代码册”对“专业目录”中可授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学科、专业编制了新的专业代码(第3位均为“7”)。
3、本“代码册”中学科、专业名称后括号内四位和六位数字为该学科在“专业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代码。
4、各有权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的招生单位,自主设置二级学科代码的规则是:二级学科代码的前四位与该二级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相同,后两位从“20”开始依次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