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新生法律知识讲座
法律讲座案例生动(3篇)

第1篇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我国某大学法律系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讲座。
讲座邀请了知名律师张律师,他以生动的故事案例,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讲解了法律知识。
以下是讲座中的一个案例,名为“小明的‘误会’之路”。
---一、事件背景小明,一个阳光帅气的青年,在某知名企业担任市场部经理。
他性格开朗,工作能力强,深受领导和同事的喜爱。
然而,一次意外的事件让他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那天,小明在商场购物时,不小心撞到了一位老人。
老人声称小明撞伤了自己,要求赔偿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
小明感到十分委屈,认为自己并没有撞到老人,但考虑到老人年纪较大,且商场监控设备不完善,小明还是选择了和解,赔偿了老人5000元。
二、误会的产生事情发生后,小明始终觉得委屈,他怀疑老人是在敲诈勒索。
于是,他开始收集证据,试图证明自己的清白。
在调查过程中,小明发现了一些疑点:老人在事发前曾多次与商场保安发生争执,且老人家中经济条件并不差。
小明越想越觉得老人是在无理取闹。
然而,小明没有意识到,他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
他收集证据的过程,实际上是在侵犯老人的隐私权。
三、法律知识的普及张律师在讲座上针对小明的案例,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
1. 侵权责任法: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小明与老人达成和解,赔偿了老人5000元,已经履行了民事责任。
2. 隐私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小明在调查过程中,未经老人同意,收集老人隐私,侵犯了老人的隐私权。
3. 自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本案中,老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要求小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案例分析1. 小明的过错:小明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轻易赔偿了老人5000元,导致自己陷入了被动。
法治讲座大学生心得体会(2篇)

第1篇作为一名大学生,我深知法治意识对于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
近日,我有幸参加了一场以“法治精神与大学生成长”为主题的讲座,这场讲座不仅让我对法治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让我对自身成长有了新的思考。
以下是我对这次讲座的心得体会。
一、法治精神的内涵讲座伊始,主讲人详细介绍了法治精神的内涵。
法治精神是指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生活中,以法律为准绳,尊重法律、信仰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以法律手段解决矛盾和问题的精神。
法治精神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
在讲座中,主讲人强调了法治精神的核心要素:法律至上、公平正义、尊重人权、民主参与。
这四个方面构成了法治精神的基石,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理解并践行这些原则,对于自身成长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法治精神与大学生成长1. 培养法治观念讲座指出,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应具备较强的法治观念。
法治观念是法治精神的体现,是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遵循法律、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内在要求。
在讲座中,主讲人通过案例分析,让我们认识到法治观念对于个人成长的重要性。
2. 提高法律素养大学生应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法律素养不仅包括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更包括对法律精神、法律原则的把握。
在讲座中,主讲人强调,大学生要关注时事热点,关注社会现象,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将来投身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3. 增强法律意识讲座指出,大学生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法律意识是法治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内在驱动力。
在讲座中,主讲人通过案例警示我们,增强法律意识对于预防违法犯罪、维护自身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4. 培养社会责任感法治精神要求我们关注社会问题,关心民生福祉。
大学生要培养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在讲座中,主讲人强调,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关注社会现象,关注弱势群体,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
大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大学生法律知识讲座引言大学生作为社会的栋梁,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掌握对于他们的成长和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因此,本次讲座旨在向大学生普及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正确处理。
为什么大学生需要法律知识?1. 维护自身权益在日常生活中,大学生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与法律有关的问题,比如租房合同、消费维权、职场纠纷等等。
只有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大学生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避免受到不公平对待。
2. 遵守法律规定作为社会的一员,大学生有义务遵守法律规定。
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他们可以更好地了解法律的底线和红线,避免违法行为的发生,保持良好的行为习惯。
3. 培养法治意识法律不仅仅是一种规定和制度,更是一种精神和意识。
了解法律知识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法治意识,使他们在思维和行动上都能够符合法律的要求,成为积极向上的公民。
法律知识的学习途径1. 课堂教育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选修法律相关的课程来学习法律知识。
这些课程往往系统全面地介绍法律的基本原理和相关法规,是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良好起点。
2. 法律常识书籍法律常识书籍是大学生自学法律的重要途径之一。
通过阅读这些书籍,大学生可以了解到更多的法律知识,并学会如何在具体情境中运用这些知识。
3. 法律培训班和讲座除了在学校学习和自学,大学生还可以参加一些法律培训班和讲座。
这些培训班和讲座通常由专业的法律人士讲解,内容丰富且贴近实践,能够帮助大学生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
法律常识梳理在接下来的内容中,将重点介绍一些大学生常见的法律问题和相关的解决方法。
希望通过这些案例的讲解,让大学生们更加理解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应用方法。
1. 租房合同纠纷租房合同是大学生经常面临的一个问题。
当遇到合同纠纷时,大学生应该怎么办呢?首先,大学生应该在签订合同之前,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并和房东进行充分的沟通。
如果发现合同中存在模糊或不合理的条款,可以和房东进行协商,尽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大学新生法律知识讲座

大学新生法律知识讲座引言大学是一个自由开放的环境,作为新生,我们需要了解一些根本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权益,遵守法律,建立良好的法律意识。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一些大学新生需要了解的法律知识。
1. 高校纪律和校规大学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组织,有一定的纪律和校规需要遵守。
这些规定通常是由学校制定的,包括行为准那么、考试制度、学术标准等等。
新生需要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以便在大学期间能够防止违法纪和违反校规的行为。
2. 个人隐私保护在大学期间,我们会涉及到很多个人信息的交互和共享。
为了保护个人隐私,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个人信息保护意识:要加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认识,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
•网络平安:在使用电脑和互联网时,要注意个人隐私的保护,使用平安的密码,防止访问不明网站和下载不明软件。
•合理使用社交网络:在社交网络平台上,要谨慎发布个人信息和照片,防止给不法分子钻空子。
3. 知识产权保护大学期间,我们可能会涉及到各种学术研究和创新工程。
为了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我们要了解以下几点:•学术道德:在进行学术研究时,要尊重知识产权和学术道德,不抄袭他人研究成果。
•版权意识:在使用他人作品时,要遵守版权法,尊重作者的权益,引用和署名他人作品。
•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在需要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时,可以申请专利、商标等权益,防止他人侵权。
4. 校园暴力和性骚扰校园暴力和性骚扰是一种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是违反法律和道德的行为。
我们要积极拒绝和抵抗这些行为,保护自己和他人的权益。
如果遇到校园暴力和性骚扰行为,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适宜的措施保护自己。
5. 平安意识和防范措施大学生活中,我们也需要注意自己的人身平安和财产平安。
下面是一些平安意识和防范措施:•宿舍平安:保持宿舍门窗的关闭,不随意进入陌生人,注意贵重物品的保管。
•个人财产平安:注意保管自己的钱包、手机等贵重物品,不随意存放在公共场所。
•个人交通平安:遵守交通规那么,不酒驾、不超速,注意行人优先。
法制安全知识讲座稿

法制安全知识讲座稿生命只有一次,要学会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遵守文明安全的规则和秩序。
下面就由店铺为你分享法制安全知识讲座稿,欢迎欣赏。
法制安全知识讲座稿篇【1】老师,同学们,大家下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安全教育。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
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大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
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和政府十分关心和高度重视青少年的成长。
我国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青少年犯罪率在世界上一直是比较低的。
但近年来由于各种消极因素和不良环境的影响,我国青少年犯罪率日渐突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和巨大的不幸,也对实现依法治国的战略目标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应当具备的自我防范能力及心理素质,应当自觉抵制的不良行为,树立正确的的人生观和学会自我保护。
我们的同学很有必要了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的一些规定,因为学习了这些法律就知道哪事情是违法的,是不能去做的。
比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规定12周岁以上才能骑自行车上路,所以我们未满12的同学最好不要踩单车上学。
大学生法律知识讲座

引言:概述:如今,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发展,法律知识已经成为每个人必备的知识之一。
作为当代大学生,他们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应该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主动了解并运用法律知识。
因此,举办大学生法律知识讲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影响。
正文内容:一、大学生法律知识的重要性1. 学习法律知识有助于培养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2. 法律知识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3. 大学生身处社会生活和法律运行的重要角色;4. 法律知识对提高个人素质和创造力有积极作用;5. 法律知识是未来职业发展的必备条件。
二、讲座的意义1. 宣传法治理念和法律意识,培养健康的法律文化氛围;2. 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解答大学生疑问,帮助他们解决法律问题;3. 帮助大学生明确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提高社会适应能力;4. 培养大学生团结协作、尊重法律的行为习惯;5. 为大学生未来的职业发展提供指导和支持。
三、内容设置1.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原则a. 法律的定义和特征b. 法律的主要原则c. 法律的分类和层级2. 大学生常见法律问题a. 饮酒和吸烟的法律问题b. 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c. 网购和消费维权问题d. 家庭暴力和性骚扰的法律对策e. 合同签订和违约纠纷解决3. 大学生的权益和义务a. 教育权益和学术纪律b. 劳动权益和实习就业问题c. 健康权益和医疗纠纷解决d. 婚姻权益和家庭纠纷处理4. 法律援助和维权渠道a. 法律援助的基本情况和申请流程b. 诉讼程序和法律代理问题c. 维权渠道和机构的介绍和运作方式5. 法治国家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a. 法治国家的基本特征和条件b.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原则和目标c. 法律从业者的角色和使命四、讲座的推广与总结1. 推广渠道和方式a. 学校内部推广:宣传校内公告、校园广播、班级活动等;b. 社会媒体推广:微信、微博、QQ群等;c. 学校与社会合作:邀请法律实务人员、法学专家等参与讲座活动;d. 传统宣传:海报、宣传册、宣传视频等方式。
大学生实用法律知识讲座

七、法律体系
• 〔一〕概念: • 它是指一国的全部现行法律,按照一定
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 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
• 〔二〕法律部门的概念 • 它是指依照法律调整社会关系的领域或
调整的手段为标准,对一国现行的法律进 行的一种分类。 但凡调整同一领域社会关 系或运用相同的调整方法的法律标准就构 成一个法律部门。
• 2、种类: • 刑事制裁 、民事制裁、行政制裁、违宪制
裁。
十三、法律监督
• 〔一〕法律监督的概述 • 1、法律监督的概念: • 又称法制监督,有广、狭两种理解。狭义的法律
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根本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
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 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 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局部补充和修改,但 是不得同该法律的根本原那么相抵触。
• 2、立法程序:
• 法律议案提出、审议、通过〔公布〕、生
效〔实施〕
• 或法系是指具有共同法律传统的假设干国
家和地区的法律,它是一种超越假设干国 家和地区的法律现象的总称。
〔二〕世界上的几大法系
• 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
印度法系、非洲法系和中华法系
五、法的渊源
• 〔一〕概念: • 法的渊源是指法的源泉、来源、源头,即
法的各种具体表现形式。法的制定机关不 同,其表现形式和法律效力都不同。
十、法的适用
• 〔一〕概念: • 它是指国家司法机关根据法定职权和法
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来处理案件的专门活 动。
• 〔二〕原那么: •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原那么; •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 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那么; • 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那么。
法律知识讲座的观后感

法律知识讲座的观后感法律知识讲座的观后感【篇1】今天在学校,听了王叔叔的对法律的介绍,我不由得陷入了沉思,我们对法律的了解,简直是太浅薄了,有的时候,常常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就已经迈向了罪恶的深渊,其实不光光是我们,很多大人对法律的认识还是一知半解,通常在犯罪后,还会疑问,我触犯法律了吗?因为不知道法律,使一些人吃下了苦果,然而他们,只能在高墙里反省自己的错误。
一个民族因为有了法律,而昌盛;一个国家因为有了法律,而和平!法律是维系整个世界的一条脉络,人们的生活受到了法律的保障,不再害怕自己的权益,人身安全,受到侵犯。
我不愿再看到,那些“法盲”促成两个家庭的悲剧,我不愿再听到,血案后,撕心裂肺的哭声,不要等到一切都已经成定局,才明白过来,自己铸就的错误,那样,是徒劳的。
因为世界上永远都没有“后悔药”。
这次的讲堂,是我心灵上的一次震撼,我从中知道了很多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这令我受益匪浅,法律宣传日快要到了,我再此倡导大家,学习法律知识,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法律知识讲座的观后感【篇2】在我们身边,一些同学老是犯错误,法律纪律观念淡薄,屡教不改。
认为:只要自己不去杀人放火就行了,犯点小错误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如果一个人从小就没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没有良好的法律纪律意识,随意做损坏公物,骂人,打人,甚至偷窃等坏事,不仅仅是给个人的形象抹黑,而且会渐渐腐蚀你的心灵。
渐渐地,就会使你经常情下自禁地犯这样那样的错误。
如果不能够痛改前非,继续发展下去,那些恶习就会在你心里根深滴固,而且会越变越严重,到时,你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等待你的,就只有失去人生自由的监狱了。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近年来犯罪率呈上升趋,便是证明。
这样的事例在我们身边是经常发生的:某市一个成绩本来很优秀的学生,受了一帮坏朋友的引诱,在街上玩了一个通宵:泡酒吧,喝酒,抽烟。
从些就渐渐的消沉下去,不能自拔。
后来经发展到结伙抢劫!最被公安机关抓获,受到了应有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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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经常上网,吃喝花销大,张亮把父母给的学费生 活费偶读花光了,一天夜里,张亮隔壁宿舍,拿走该宿 舍同学手机1部、笔记本一台、现金800元。
探究交流
张亮的行为分别违犯了什么法律?他的行 为属于哪种违法行为?
“我偷电脑是会为她开个玩笑!”案发后,赵某曾 这样向警方交代盗窃理由;但是为时已晚,赵某因 盗窃笔记本电脑等物品,被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 徒刑3年,念起还是在校学生,而且笔记本也以追回 ,法院判处缓刑3年。
相关知识:
1、“不知法不赦”——不懂法不免除其法律 责任。
2、对秘密窃取公私财产的盗窃犯罪行为,《 刑法》规定:数额较大(800—2000)的,处3年 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数额巨大的,处3年 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 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
》处15日以下拘留或2000元以下罚款。赃物予以 没收。
3、抢劫罪,按《刑法》规定,处3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有加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 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不健康心理
案例1、马加爵杀人案。
2004年2月,云南大学大二学 生马加爵,仅仅因为四位同学 怀疑其打牌作弊,说其性格古 怪,便购买了石工锤,在寝室 分别将四位同学杀死,将尸体 藏匿是柜子里。然后逃逸至三 亚被通缉抓获。法院以故意杀 人罪判处其死刑。
经审查,黄某对散播谣言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出 于恶作剧的目的,从网上抄录有关大地震的言论,编造 谣言,然后利用手机以短信群发的形式,分两次向他的 朋友散播,该大学生将面临10天的治安拘留。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
▪ 案例二:大学毕业季,深夜中,北京某大学一宿舍内音 响打开,噪音肆虐,导致很多还要准备期末考试的非毕 业生很是反感,于是某大二学生前去阻止,但双方因言 语不和双方扭打起来,
案例2、酒后抢劫竟是玩笑。
2005年6月,四川大学某学院两个 即将毕业的学生孙某和辛某,外出 喝酒后,两人比谁胆子大。孙某问 辛某敢不敢抢出租车,辛某说:有 什么不敢,不信我抢个给你看看。 于是随手招停一辆出租车,拿出身 上一把小水果刀对着司机,说:拿 50元钱来。司机赶紧给了其50元 后驾车离开并报警。辛某还在向孙 某炫耀自己胆量时,被警察当场抓 获。后二人被控抢劫罪。经查二人 家境极好。
A、欠债不还违犯了《民法通则》,这是一部重要 的民事法律,所以欠债不还的行为属于民事违法 行为。
B、校外向低年级学生索要钱财违犯了《治安管理 处罚法》,这是社会行政管理方面的一部重要法 规,因此小明的这一行为属于行政违法行为。
C、入室盗窃的行为触犯了《刑法》,是刑事违法
行为。即犯罪
不同点
关系
共同点
偷东西 聚众斗殴 赌博、吸毒
想一想 说一说
有同学说小偷小摸的不会被关起来判刑, 因此不用担心。这种说法对吗?
违法行为的类别
刑事违法行为 行政违法行为 民事违法行为
犯罪 一般违法行为
以案说法
大学生张亮酷爱上网无心学习,经常旷课。有一次为 了上网,他向同学李凯了500元钱,事后李凯多次要求 张亮返还遭到拒绝。
相关知识:
1、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心理原因及预防
这两起大学生严重违法犯罪的过程分析,都与大学生心 理出现问题有着密切的联系。目前大学生的心理健康让人 担忧。大学生中精神行为检出率约为16%,心理不健康的 或处于心理亚健康状态的约占30%(有的调查为50%)。 注意形成原因为:大学生处于心理断乳期、生理心理发展 不平衡、独生子女教育引起的不健康性格、情感、压力等 导致的宣泄等。
危害程 度不同 法律责 任不同 处罚机 关不同
联系
一般违法 犯罪
都是违法行为
都具有社会危害性
都应承担法律责任
危害不大,
社会危害大,
情节轻微
情节严重
民事责任, 行政制裁
刑罚处罚
行政机关 人民法院
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常见的违法行为
1、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 包括: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公私财物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
讲义气,上贼船
大一学生梁小冬,19岁,天资聪颖,好胜心强,在班 里颇有威信。再加上他爱为其他的同学打抱不平,同学们 都称他为“梁老大”。小梁也以此自豪,心里常想,既然 同学们这么看得起我,我也得像个豪杰的样子“路见不平, 拔刀相助”,这才像梁山好汉。
有一天,同宿舍同学哭丧着来找他。
岂有此理,实 在是欺人太甚, 他现在人在哪?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规定“多次发送淫秽,侮 辱,恐吓或者其它信息的,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 日以上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对“中国式过马路” 说不!
知识拓展 他们离违法行为近一些!
哪些人、哪些情况下容易发生违法行为?
1、没有远大的理想,缺乏奋斗目标 2、自我控制能力差,好奇心过强 3、以自我为中心,心理素质差 4、沾染不良行为习惯 5、法制观念谈薄
大学生年轻幼稚,思想单纯,生活阅历浅,识别能力低 ,容易受不良环境的诱惑,看问题肤浅,不良心理如逆反 心理、争强好胜心理、享乐攀比、好逸恶劳心理、嫉妒嫉 恨心理、激情冲动心理等,是诱发大学生违法犯罪动机和 行为产生的一些重要心理因素。
冲动型犯罪
案例1、廊坊师院杀人案
2012年5月14日晚上23:30分, 廊坊师范学院1号楼宿舍发生了 恶性打架杀人事件,1号楼下, 一名10级接本的即将毕业的体 育系学生和一名11级教育学院 的新生,引言语不和发生口角, 本班同学混乱劝架,突然一方拿 出刀子砍人,刀刀致命。 其中一人被凶手割断喉部大动脉, 未经抢救,当场死亡;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 他人身体的(致轻微伤),处5日以上15日以下 拘留。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2、《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 ,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酗酒害人
案例1、醉酒刺死同学
2011年10月,北京某学 院学生谢某与几个老乡同 学喝酒后,因一小事与另 一老乡同学发生推搡。谢 某借着酒劲,掏出钥匙串 上面的一把刀刃仅3厘米 长的水果刀刺向同学,刚 好刺在心脏。该同学送到 医院时已经死亡。事后谢 某主动自首,法院从轻处 罚,以故意伤害罪判谢某 有期徒刑8年。
大三的周明,他很凶啊, 人人都叫他周老鹰。我 刚才在食堂前被他强行 把钱包抢走,还要我明
天带上500块给他。
走,带我去找他!唉! 等等,我回去带把刀!
我们去找他论理,
不要拿,这会 闯大祸的!
怕什么,防 身而已。
二人气势汹汹地来到了小卖部前。
一场打架斗殴开始了。大三的同学仗着个子高大,很 快就把小梁等人打倒在地上。这时的小梁气愤过头,不甘心认 输,结果,掏出兜里的水果刀,大叫一声猛地向周明刺去。周 明躲闪不及,腹部中刀,惨叫一声倒下了。
任。
▪ 复旦大学投毒案
▪ 2013年4月17日下午,复旦大学 官方发布消息称,该校2010级硕 士研究生黄洋,经抢救无效,在 上海中山医院去世。警方调查, 其同宿舍舍友林森浩因生活琐事 与黄某关系不和,心存不满。经 事先预谋,3月31日,将做实验 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 化合物带到寝室,注入饮水机槽 ,最终致黄某死亡。4月1日,黄 某饮用饮水机中的水后出现中毒 症状,后经送医救治无效去世。
案例2、 “法盲”大学生不知“犯罪”
沈阳某大学的女学生赵某与同宿舍鲁某因琐事 不和,赵某决定给鲁某点“颜色”看看,于是用事 先偷配的钥匙打鲁某的储物柜,将柜内的500元人 民币和一台笔记本电脑盗走。物品总价值11780元 钱。赵某本想吓唬她几天,可没想到事发后第二天 ,警方就锁定她是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
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案例
▪ 案例三: ▪ 被侵害人刘某(女)系天津某大学三年级学生,违法行为人
赵某(男)是刘某的同班同学。2010年1月,赵某与刘某的 同寝室女同学单某开始交往。2010年3月,单某以感情不 和提出与赵某分手。赵某认为是刘某从中挑拨所致,遂通 过手机短信息、网络QQ等途径多次向刘某发送侮辱、恐 吓内容的留言。刘某认为赵某的行为干扰了其正常的学习 和生活,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对赵某的行为给予了 罚款处罚。
犯罪的含义及特征
1、含义:指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触犯 刑法并依法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2、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
★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最本质特征
★触犯刑法——法律标志
★应依法受刑事处罚——必然后果
大学生犯罪类型
1. 法盲型犯罪 2. 心理不健康型犯罪 3. 冲动型犯罪 4. 酗酒型犯罪 5. 讲义气型犯罪 十八条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 当负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五条 规定:醉酒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 罚。 2、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醉酒等方法,强行劫 取公私财物的,构成抢劫犯罪。劫取的财产是 多还是少,不影响抢劫罪的成立。哪怕一块钱 ,也构成抢劫罪既遂。 3、犯罪过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 是自首。对于有自首情节的罪犯,可以从轻、 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 之后双方同学 ▪ 都加入其中, ▪ 最终演变成 ▪ 群殴事件,直到 ▪ 110到场,将双方 ▪ 带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 规定“结伙斗殴的、寻衅滋事。处五日以下拘留 ,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 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 款。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规定,违反关于社会 生活噪音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 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 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大学生法盲
案例1、23岁女生称“出于自我保护”而伤人 “愿一命偿一命”
2004年7月9日,北京外国语大学成教院女学生李春 霞,被住在隔壁房间的校友罗卡娜刺中数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