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天气专项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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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天气专项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是集炸药生产、储存、销售、运输一体化服务的企业,生产线、储存区、民爆运输专用车辆均符合国家行业规范的要求,公司炸药生产线有:乳化炸药生产线、膨化炸药生产线、多孔粒状铵油炸药混装车,年国家核定生产能力3.2万吨。民爆专用车辆71台,运输能力达6万吨/年。
在暴风、暴雨、雷雨、冰雪等天气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交通事故等。
风险结果分析:
(1)火灾、爆炸事故
a.生产线在雷雨天气受雷电作用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b.运输车辆在载有民用爆炸物品行驶过程中受雷电作用易发生火灾、爆炸
事故;
c.在暴风、暴雨、暴雪、冰雪、大雾路面的影响下,运输车辆易发生交通
事故,从而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d.高温天气生产线、专用车辆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2)交通事故
a.在暴风、暴雨、大雾天气的影响下视野受限,易发生交通事故;
b.在冰雪的路面上行驶,易发生交通事故。
(3)高温天气从业人员易发生中暑事故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公司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
(2)坚持“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的优先原则。
(3)坚持“时间就是生命”的原则:事故发生时采取最快捷的方式实施应急救援,同时上报应急总指挥、副总指挥,启动综合应急预案。
(4)坚持“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的原则。
(5)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充分利用国家和当地事故应急救援各种资源,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各地民爆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应急机构作用,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应急管理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管理体系
(1)应急管理体系
(2)现场应急管理体系
3.2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
3.2.1应急指挥机构及职责见综合应急预案
3.2.2现场应急处置小组及职责
3.2.2.1现场处置组:生产班组应急处置组,民爆专用车辆现场处置组(驾驶员、押运员)。
职责:根据事故情况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上报公司应急中心及当地交警队,说
明事故概况及现场应急情况,同时向当地110或120、122报警。
3.2.2.2救护组:生产班组应急处置组,民爆专用车辆现场处置组(驾驶员、押运员)。
职责:就地抢救伤员并向当地120求救。
3.2.2.3疏散组:生产班组应急处置组,民爆专用车辆现场处置组(驾驶员、押运员)。
职责:及时疏散现场人员及车辆并设置警戒区。
3.2.2.4义务消防队:生产班组应急处置组,民爆专用车辆现场处置组(驾驶员、押运员)。
职责:事故发生后,采取合理措施,控制事故扩大,若无法控制时立即向当地110、119报警。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充分利用地方天气预报信息部门和网络天气预报,查知生产区、运输车辆途径范围内的天气情况,随时通报。
4.1.2生产区严格按公司安全检查管理制度进行检查确保设备无病运行,运输分公司严格按规定对车辆实施保养、检修、年检,坚持运输“三检制”,确保车况完好;
4.1.3所有在岗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4.1.4公司安委会每季度对生产区、储存区、专用运输车辆等进行全方位的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按期完成,安全员确认完成情况;
4.1.5公司严格按规定对生产场所、库区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等安全设施,民爆专用车辆配备灭火器、防滑链、停车枕木等安全设施,定期检查,更新经常性装备台账。
4.1.6 应急中心24小时值班,及时监控生产现场和所有在外运输车辆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4.2预警行动
根据经营活动范围内的天气变化实时情况,由公司安全处(含运输安全处)向经营活动的相关部门发出预警信息。
(1)遇到雷雨天气向生产部门和在外运输车辆用电话发出预警信息。
(2)遇到暴风、暴雨、暴雪、大雾由运输安全处向在外运输车辆发出预警信息。
(3)高温天气由公司安全处向生产部门和运输安全处发出预警信息。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程序流程图
5.2应急中心24小时值班,电话8212,外线7228802
5.3报告程序
5.3.1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在岗人员、驾驶员(押运员)通过手机立即向119、120、110、122报警,同时向应急中心报告,应急中心向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5.3.2发生轻微伤害事故,由事故责任人现场处置后迅速向安全处报告,安全处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报告;
5.3.3启动预案后根据事故级别确定响应级别,按综合应急预案规定的方式上报。
报告内容应包括:时间、地点、事故部门、事故简述(事故类别、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发展趋势)、现场处置和救援情况等。
5.4通讯联络方式
5.4.1外部求救电话:消防119 救护120 匪警110 交通事故122
5.4.2内部报警电话:应急中心内线8212(24小时值班),
外线7222802;
5.4.3各应急小组负责人电话见综合应急预案附件三。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公司控制事态的能力,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响应级别分为四个等级。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Ⅰ级响应——对应于一级、二级事故;
Ⅱ级响应——对应于三级事故及炸药被盗、丢失事件;
Ⅲ级响应——对应于四级事故;
IV级响应——对应于轻微伤害。
6.2响应程序
6.2.1发生火灾事故后,在确保生命安全的情况下,在岗人员立即用现场灭火器或消防水进行自救并向当地消防队和公安机关报告,同时向公司应急中心报告;
6.2.2 发生爆炸事故,生产现场人员立即疏散到安全区域并对现场进行警戒,同时向公司应急中心报告;运输过程中发生爆炸事故,立即向地方消防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同时向公司应急中心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