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翠园中学学术专家组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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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翠园中学学术专家组章程
(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组织性质
本学术专家组是翠园中学最高学术组织。
第二条工作职能
本学术专家组是对学校教科研成果进行总结、鉴定、推广的纯学术性业务机构,并负责全校教育、教学、科研、培训、评估实等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微观带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机构设置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需要,设置以下组别:
1、领导小组。由学校校级领导和部分中层干部组成。
2、管理小组。学校委任组长,其余成员由特级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科科组长、年级长、年级实验班班主任、骨干教师等组成。
3、工作小组。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课堂教学研究小组;教育管理研究小组;高考备考研究小组;专项课题研究小组;职称评聘审议小组;学科网站建设小组;名师培养管理小组;等等。
第四条任职资格
1.每届学术专家组的成员任职时间为三年,任职期满根据“学校需要,本人自愿”的原则,调整、充实和续聘。
2.学术专家组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临时性的评议、专题等工作小组,可聘请若干校外专家。
第五条产生办法
为保证学术专家组在学术上的权威性,组内全体成员的遴选应充分体现群众性、学术性和代表性。校内成员实行申报评定制和主任推荐制,在个人申报和推荐的基础上,由校长室
研究认定。校外顾问,由学校聘请有关专家担任。
第一届学术专家组成员由学校委任,从第二届开始按章程有关规定办法产生。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五条学术专家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享有参加专家组组织的学术活动的权利;
2.享有自主对相关表决投票的权利;
3.享有对本专家组违反《章程》的行为投诉的权利;
4.成员待遇:
①学校发放聘书,建立学术专家组成员档案,在学校网站开设学术专家专栏,将每届成员写入翠园中学校史;
②学术专家组成员优先参与学校各类学术培训、交流、调研、考察等活动;
③学术专家组成员享受相应的学术活动补贴。
第六条学术专家组成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本学术专家组的章程,自觉的履行成员义务;
2.遵守成员的学术道德,捍卫学术专家组的声誉;
3.遵守议事规则,严守学术秘密。
第四章任务与职责
第七条学术专家组成员的职责
1.学术咨询:参与学校发展、课程改革、教师队伍建设及职称评聘等重大课题的调研和论证,为学校重大政策的出台提供咨询和建议。
2.学术研究:
①研究高考、指导高考;
②科学指导学科奥赛,制定数学、物理等学科学生奥赛的具体实施方案;
③组织并指导学校各级课题的申报、研究工作,对科研课题进行立项评估、过程评价、成果鉴定与推广;
④指导教师提升研究成果和论文撰写,每学年组织一次教师论文大评比活动,对教师论
文等成果进行评审、鉴定与推广;
⑤完善学科网站建设。
3.师资培养:
①开展名师工作室工作,建立名师工作室网页,建立工作室成员“成长记录袋”,工作室成员每学年至少上一节示范课,并共同完成一个区级课题研究;
②利用听课、议课等方式跟踪中青年校骨干教师的发展,对“青年教师沙龙”活动进行指导、评价。其中,每学年听课不少于20节、参与议课活动不少于10次,主讲青年教师沙龙不少于1次。
③协助学校做好教师校本培训、教师定位等工作。
第八条管理办法
1.活动形式:学术专家组实行年会制、专题会议制。年会,每学年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①总结、通报上年度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本年度工作;②议决学术专家组内设机构和组成人员;③其他需要提请全体成员议决的重要学术事项。专题会议每学期召开1-2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能举行,所作决议方为有效。小组工作会议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进行若干次。
2.议事方式:议事规则采用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学术民主。由学术专家组提出的咨询意见、评审结论和建议,一般需由参加会议成员三分之二同意为通过。
第九条其他
本组织机构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学术专家组所有。
深圳市翠园中学学术专家组
二〇一四年三月
附:深圳市翠园中学学术专家组第一届机构组织
深圳市翠园中学学术专家组第一届机构组织
1、领导小组
组长:韩冬青校长。
副组长:张西云副校长、周小荣副书记。
成员:何洲、方娄星、汪之才、周忠武、严一些、郭晓红
2、管理小组
组长:周忠武
副组长:张国新、杨雪英
成员:朱建国、吴春生、丁书明、马春阳、叶军华、付文梅、张白云、孙殿元、林玉兰、张杰、宋魁、洪亮、龚明、彭荫昶、邓琼、葛剑鸣、程进、迟延英。
联络人:高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