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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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注意事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一、新入职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期限:

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按照我司要求,与劳动者第一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管理层和基层)合同期不得低于三年,试用期填写六个月,但一般情况下员工可提前转正,试用期时间为1-3个月。

《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进行了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

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劳动合同续签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人双方经协商达成协

议,继续签订与原劳动合同内容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

行为。以下情形,符合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

1. 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 劳动合同期满,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的情况之一的,劳

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

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 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 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 用人单位初次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

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

足5年的。

公司每年1月中句日会梳理劳动合同即将到期员工进行劳动合同

续签,续签劳动合同期限也为3年整,劳动合同续签时间为每年

3月1日至3年后的2月28(29)日。即将退休员工劳动合同也同样以公司要求按照3年期限续签,退休之日劳动合同自动终止。

如: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时间为:2014年2月28日

1、正常情况下的续签:起始时间为2014年3月1日,合同终止时间为2017年2月28日。

2、即将退休人员续签:该员工将于2016年4月25日退休,续签起始时间为:2014年3月1日,劳动合同终止时间为2017年2 月28日。但该员工到了退休年龄,劳动合同将自动终止。

三、基层转管理层劳动合同

自晋升之日起签订管理层劳动合同,管理层劳动合同不再有试用期,劳动合同截止时间为上一份劳动合同结束时间。注:除原劳动合同不足一月期满的情况

如:某员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协管队员加入我司,在2014 年5月1日晋升为协管队长,原基层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5月1日-2016年2月28日。故晋升后劳动合同应重新签订管理层合同,签订时间为:2014年5月1日-2016年2月28日。

若原劳动合同一个月内即将期满,如:某员工于2012年5月1日,以协管队员加入我司,在2016年2月1日晋升为协管队长,原基层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2012年5月1日-2016年2月28日。故晋升后劳动合同应重新签订管理层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2月1日-2019年2月28日。

四、跨物业分公司员工调动,劳动合同需重新签订,签订时间为

调岗之日起,签订截止时间应为原合同时间。

如:某员工于2013年4月6日自江苏片区公司调入湖南分公司,若该员工与江苏片区公司签订合同时间为:2011年8月5日-2015

年2月28日。则调动后,湖南分公司应与该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合同主体,合同时间签订为:2013年4月6日一2015年

2月28日。原劳动合同不足一月期满的情况,则按照第三条的“基

层转管理层劳动合同”中原劳动合同不足一月的情况处理。

五、跨集团内员工调动,劳动合同需重新签订,签订时间为调岗之日起。

如:某员工于2013年4月6日自金科酒店调入物业公司湖南分公司,若该员工与金科酒店签订合同时间为:2011年8月5日-2015年2月28日。则调动后,湖南分公司应与该员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合同主体,合同签订时间为:2013年4月6日一2017年2月28日。

以上要求未体现情况,请及时咨询人力资源与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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