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说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发酵、烘焙加工和食用油加工等企业,糖果、非酒精饮料、医药行业的非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保健品企业可参照执行。
酒类、乳制品企业另行制定评定标准。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146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在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部分中“专用设备(一)至(六)”分别列举了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发酵、烘焙加工、食用油加工等六类专用设备,每类专用设备均为30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选择一类进行评定,其他类别不再评定、分数不计入总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
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1—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
—3—
—4—
—5—
—6—
—7—
—8—
—9—
—10—
附表。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doc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说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发酵、烘焙加工和食用油加工等企业,糖果、非酒精饮料、医药行业的非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保健品企业可参照执行。
酒类、乳制品企业另行制定评定标准。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146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在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部分中“专用设备(一)至(六)”分别列举了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发酵、烘焙加工、食用油加工等六类专用设备,每类专用设备均为30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选择一类进行评定,其他类别不再评定、分数不计入总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
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附表。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说明
1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发酵、烘焙加工和食用油加工等企业,糖果、非酒精饮料、医药行业的非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保健品企业可参照执行。
酒类、乳制品企业另行制定评定标准。
2共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146条考评内容。
3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专用设备(一)至(六)”分别列举了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发酵、烘焙加工、食用油加工等六类专用设备,每类专用设备均为30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选择一类进行评定,其他类别不再评定、分数不计入总分。
6共计1000分。
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
评定等级评审评分安全绩效
一级≥90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附表。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说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发酵、烘焙加工和食用油加工等企业,糖果、非酒精饮料、医药行业的非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保健品企业可参照执行。
酒类、乳制品企业另行制定评定标准。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和146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在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部分中“专用设备(一)至(六)”分别列举了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发酵、烘焙加工、食用油加工等六类专用设备,每类专用设备均为30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选择一类进行评定,其他类别不再评定、分数不计入总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
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
附表。
16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16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说明
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包含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发酵、烘焙加工与食用油加工等企业,糖果、非酒精饮料、医药行业的非危险化学品企业与保健品企业可参照执行。
酒类、乳制品企业另行制定评定标准。
2.本评定标准共13项考评类目、47项考评项目与146条考评内容。
3.在本评定标准的“自评/评审描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根据“考评内容”与“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在
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部分中“专用设备(一)至(六)”分别列举了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发酵、烘焙加工、食用油加工等六类专用设备,每类专用设备均为30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选择一类进行评定,其他类别不再评定、分数不计入总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
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评审评分=
评定标准实际得分总计
1000−空项考评内容分数之和
×100
最后得分使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与三级,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与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下表)。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自评/评审单位:
自评/评审时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要紧成员:
附表。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样本

缺乏步骤统计资料
3
对下列关键安全生产资料实施档案管理:关键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会议统计、隐患管理信息、培训统计、资格资质证书、检验和整改统计、职业健康管理统计、安全活动统计、法定检测统计、关键设备设施档案、相关方信息、应急演练信息、事故管理统计、标准化系统评价汇报、维护和校验统计、技术图纸等。
10
关键责任人未经考评合格上岗,不得分;关键责任人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再培训,扣2分;安全管理人员未经培训考评合格或未按相关要求进行再培训,每人次扣2分。
按要求培训
10
5.3操作岗位人员教育培训
对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生产技能培训和考评,考评不合格人员,不得上岗。
对新职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应对相关操作岗位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和培训。
8
无该使用计划,不得分;计划内容缺失,每缺一个方面扣1分;未按计划实施,每一项扣1分;有超范围使用,每次扣2分。
未按计划实施
6
3.2相关保险
缴纳足额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
3
未缴纳,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不得分。
有缴费资料
3
保障受伤害职员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
相关保险评定、年费、赔偿等资料不全,每一项扣1分;未进行伤残等级判定,不得分;赔偿不到位,本项目不得分。
5
未定时识别和获取,不得分;不立即,每次扣1分;每少一个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时识别和获取,扣1分;未立即汇总,扣1分;无清单,不得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文本或电子版,扣1分。
定时立即识别和获取
3
立即将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概述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概述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是中国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4年6月发布,编号为GB/T 28001-2011。
该标准着眼于食品生产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旨在帮助食品企业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模式,保障企业员工健康安全,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和损失。
标准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与评估,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农业种植、食品罐头加工、果蔬加工、水产品加工以及各类食品加工等。
标准内容该标准主要围绕以下七个方面进行规定:1. 安全政策和整体规划管理:要求企业建立明确的安全政策和管理规划,以确保安全生产在企业的整体管理中得到重视和实施。
2. 组织结构、职责和资源:要求企业有专门的职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充分配置必要的技术、物质资源和设备设施,以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得到有效支持和保障。
3. 安全风险管理:要求企业识别和分析安全风险,通过设立安全培训、应急演练、安全检查等措施,降低安全风险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
4. 安全目标、计划和实施:要求企业建立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并逐步实施各项措施,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全面开展和不断提高。
5. 安全生产信息管理:要求企业采用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等先进手段,实现安全生产信息的实时监测、有效分析和管理,确保决策的科学化和及时性。
6. 安全绩效评价:要求企业建立和实行安全生产绩效评价制度,定期检查、评估并纠正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不足和漏洞,以达到管理规范和效益的提高。
7. 管理体系审核:要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审核制度,通过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监督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转和不断改善。
标准的作用通过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全面规范和评价,该标准能够促使企业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和全员安全意识,从而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和损失的发生,提高企业效益和竞争力。
同时,该标准还可以:1. 提高食品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和损失的产生;2. 促进食品生产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帮助企业在竞争中获得更大的优势;3. 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为社会的稳定和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考评说明1.本评定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企业,包括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发酵、烘焙加工和食用油加工等企业,糖果、非酒精饮料、医药行业的非危险化学品企业以及保健品企业可参照执行。
酒类、乳制品企业另行制定评定标准。
2.本测评标准共13项考核类目、47项考核项目和146条考核内容。
3.在本测评标准的“Benfeld/评审叙述”列中,企业及评审单位应当根据“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的有关建议,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实展开处罚点表明、叙述,并在《Benfeld处罚点及原因表明汇总表》(见到附表)中逐条列举。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出现负分。
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出现负分。
5.在6.2设备设施运转管理部分中“专用设备(一)至(六)”分别列出了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蒸煮、糕点加工、食用油加工等六类专用设备,每类专用设备均为30分后,评审企业根据各自生产性质挑选一类展开测评,其他类别不再测评、分数不扣除总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
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最后罚球使用四舍五入,挑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
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1―化等级(见下表)。
测评等级评审评分一级二级三级≥90≥75≥60安全绩效提出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出现轻伤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提出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出现人员丧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提出申请评审前一年内出现生产安全事故丧生不少于1人。
―2―Benfeld/评审单位:Benfeld/评审时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自评/评审组组长:自评/评审组主要成员:考核类目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创建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晰目标与指标的制订、水解、实行、考核等环节内容。
21.1目标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订文件化后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级
≥60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不超过1人。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一、安全生产目标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三、安全投入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五、教育培训 六、生产设备设施 七、作业安全
八、隐患排查和治理 九、重大危险源监控 十、职业健康 十一、应急救援 十二、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 十三、绩效评定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续改进
不得分;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每处扣1分;扣满4分的,追加扣 除10分。 • 2.1.2 未设立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1分;成员未包括 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1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0分) • 2.1 组织机构和人员(10分) 考评内容: • 2.1.3 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一、目标(10分) • 1.2 监测与考核 (6分) 考评内容: • 1.2.3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考核评
估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 • 评估结果、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2分) 考评办法 : • 1.2.3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不得分;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
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3分) • 2.2.3 各级人员应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3分) 考评办法 : • 2.2.1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
不得分;每缺一个部门、岗位的责任制,扣1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 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处扣1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 行考核的,扣1分。 • 2.2.2 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不明确的,不得分;未按规定履行职 责的,不得分,并追加扣除10分。 • 2.2.3 未掌握岗位安全生产职责的,每人扣1分。
分;未按计划实施的,每一项扣1分;有超范围使用的,每次扣2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三、安全投入(20分) • 3.2 相关保险 (6分) 考评内容: • 3.2.1缴纳足额的保险费(工伤保险、安全生产责任险)。(3分) • 3.2.2保障受伤害员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分) 考评办法 : • 3.2.1未缴纳的,不得分;无缴费相关资料的,不得分。 • 3.2.2有关保险评估、年费、赔偿等资料不全的,每一项扣1分;未进
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向归口部门汇总,并发布清 单。 (5分) 考评办法 : • 4.1.1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 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每缺少一项扣1分;未以文件形式 发布生效的,扣2分。 • 4.2.2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不及时的,每次扣1分;每少一 个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1分;未及时汇总的,扣1分; 无清单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 求文本或电子版的,扣1分。
生产目标与指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2分) • 1.2.2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
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2分) 考评办法 : • 1.2.1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分解的,不得分;无实施计划或考
核办法的,不得分;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不得分;缺一个基层单位 和职能部门的指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1分。 • 1.2.2 无安全目标与指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 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1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 分。
6本评定标准共计1000分。最终评审评分换算成百分制,换算公式如下:
最后得分采用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一位数。
7.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一级为最高。评定所对应的等级须同 时满足评审评分和安全绩效等要求,取最低的等级来确定标准化等级(见
下表)。
评定等级 评审评分
安全绩效
一级 二级
≥90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重伤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75 申请评审前一年内未发生人员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行伤残等级鉴定的,不得分;赔偿不到位的,本项目不得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00分) • 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0分) 考评内容: • 4.1.1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
他要求的管理制度。(5分) • 4.1.2 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应定期、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
•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00分) • 4.2 规章制度 (20分) 考评内容: • 4.2.1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和发布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含下列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管理、安全投入管理、文件和档案 管理、安全教育培训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 及外用工(单位)管理、职业健康管理、个体防护装备管理、安全检查、隐患 排查治理、消防安全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绩效评定管理等。将安 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15分) • 4.2.2 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5分) 考评办法 : • 4.2.1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不得分;每缺一项制度,扣2分(其他考评内容中 已有的不重复扣分);制度内容不符合规定或与实际不符的,每项制度扣1分; 无制度执行记录的,每项制度扣1分。 • 4.2.2 未发放的,扣2分;发放不到位的,每处扣1分;员工未掌握相关内容的, 每人次扣1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一、目标(10分) • 1.1目标(4分) 考评内容: • 1.1.1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
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2分) • 1.1.2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年度安全生
产目标与指标。(2分) 考评办法 : • 1.1.1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3分) 考评办法 : • 2.1.3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未
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 分;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0分) • 2.2 职责 (10分) 考评内容: • 2.2.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4分) • 2.2.2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
每缺一个扣2分;内容没有风险分析、评估和控制的,每个扣1分。 • 4.3.2 未发放至岗位的,不得分;发放不到位的,每处扣1分;员工未掌
握相关内容的,每人次扣1分。 • 4.3.3 现场发现违反操作规程的,每人次扣1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00分) • 4.1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0分) 考评内容: • 4.1.3 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融
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5分) • 4.1.4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三、安全投入(20分) • 3.1安全生产费用 (14分) 考评内容: • 3.1.1 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3分) • 3.1.2 保证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专款专用,并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
台账。(3分) 考评办法 : • 3.1.1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制度中职责、流程、范围、检查等内
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5分) 考评办法 : • 4.1.3 未及时融入的,每项扣2分;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
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 。 • 4.1.4 未传达的,不得分;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
不得分;缺少培训和考核的,每人次扣1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的有关要求,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如 实进行扣分点说明、描述,并在《自评扣分点及原因说明汇总表》 (见附表)中逐条列出。 • 4.本评定标准中累计扣分的,直到该考评内容分数扣完为止,不得 出现负分。有需要追加扣分的,在该考评类目内进行扣分,也不得 出现负分。 • 5.在6.2设备设施运行管理部分中“专用设备(一)至(六)”分别 列举了食品加工、罐头生产、面粉、食品发酵、烘焙加工、食用油 加工等六类专用设备,每类专用设备均为30分,参评企业根据各自 生产性质选择一类进行评定,其他类别不再评定、分数不计入总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100分) • 4.3 操作规程 (20分) 考评内容: • 4.3.1 基于岗位风险辨识,编制完善、适用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10
分) • 4.3.2 向员工下发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员工应掌握相关内容 。(5分) • 4.3.3 员工操作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 (5分) 考评办法 : • 4.3.1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不得分;岗位操作规程不完善、不适用的,
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颁发的, 扣1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食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
•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20分) • 2.1 组织机构和人员(10分) 考评内容: • 2.1.1 按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4分) • 2.1.2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领导机构。(3分) 考评办法 : • 2.1.1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