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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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消除医疗安全隐患、防范医疗差错、事故得发生、同时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学发展及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通过将获取得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得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得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得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得再次发生,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得具体要求,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定义及范围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就是在医疗机构发生得,预料之外得不期望得或潜在得危险事件。包括警讯事件、差错及临界差错。

1、不良事件得分类及监管部门:

(1)用药错误、严重药物过敏反应(医务处/药剂科);

(2)输血反应(医务处/输血科);

(3)麻醉意外等其它医疗意外(医务处/麻醉科);

(4)严重手术前后诊断不符(医务处);

(5)放射源过度照射或放射性物质污染(医务处/保卫科);

(6)Ⅰ、Ⅱ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剧毒药品丢失,药品成批量损毁(医务处/药剂科);

(7)跌倒、跌落,压疮,管道脱落,输液反应(医务处/护理部);

(8)职业暴露事件(医务处/感染控制科);

(9)院内感染事件(医务处/感染控制科);

(10)非预期重返手术或ICU(医务处);

(11)严重术后并发症(医务处);

(12)大型医疗设备及生命支持相关设备仪器故障(医务处/设备科);

(13)婴幼儿院内走失(医务处/保卫科);

(14)自杀事件(医务处/保卫科);

2、警讯事件得定义及范围

警讯事件就是指与患者自然病程无关得、无法预料得意外死亡与永久性功能丧失得事件。其分类及监管部门:(1)患者意外死亡(医务处/保卫科);

(2)与患者所患疾病无关得器官重大损害或功能永久丧失(医务处/保卫科);

(3)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医务处/质控科);

(4)诱拐或抱错新生儿(医务处/保卫科);

3、差错及临界差错得定义

差错就是指患者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多个环节(检查、诊断、治疗、用药、护理)出现错误,且错误未能及时发现并得到纠正,导致患者最终接受了错误得医疗护理服务。

临界差错就是指患者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

多个环节(检查、诊断、治疗、用药、护理)出现错误,但错误再对患者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以纠正,患者最终没有得到错误得医疗护理服务.

二、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严重程度分类

1、警告事件(Ⅰ级事件):非预期得死亡或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2、不良后果事件(Ⅱ级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

而非疾病本身造成得患者机体与功能损害。

3、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级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

给患者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隐患事件(Ⅳ级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及处理

1、上报形式

(1)书面报告:发生安全(不良)事件后48h内,当事人或其她发现人员按照要求填

写书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医务处及相关负责部门。

(2)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警告事件(Ⅰ级事件)与不良事件

(Ⅱ级事件)发生时使用,并随后48h内履行书面补报。夜间及节假日统一上报医院总值班.

(3)网络上报:发生安全(不良)事件后48h内,当事人或

其她发现人员采用院内网络系统进行上报,医务处负责采用卫生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系统》进行上报.

2、发生或者发现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报告,同时上报医务处及相关负责部门。

3、医务处与相关负责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登记备案,并相互

联系,必要时召开部门间联席会议.及时调查核实,做出处理,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落实,消除隐患。必要时上报主管院长.

4、对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严格执行《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与医

疗事故报告制度》。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得特点

1、全院职工通过培训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知晓率达100%,所有职工都有权利进行上报,患者及家属也有权利到医务处报告.

2、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采取激励措施,Ⅰ、Ⅱ级事件

对上报人员每次奖励80元,Ⅲ、Ⅳ级事件奖励30元。3、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实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将

严格保密.

4、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她人处罚得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与部门处罚得依据。

五、监管

1、建立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负责,医

务处、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临床科室/病区参与得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上报管理体系。

2、医务处负责每年组织一次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及流程得培训,使全院职工通过培训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知晓率达100%。

3、各临床、医技科室应积极主动上报,每年上报医疗安全(不

良)事件案例,每百张床应≥20例。对于发生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科室应定期总结、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4、医务处联合相关部门利用信息资源每半年对全院发生得安

全(不良)事件,特别就是重大不安全事件予以汇总、评价、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监督改进措施得执行情况,同时完善与优化医院患者安全管理办法及制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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