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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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年发布)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年发布)

【法规标题】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2011年发布)【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文字号】国发〔2011〕42号【适用区域】全国适用【发布时间】2011-12-15【生效时间】2011-12-15【关键词】其它环境许可及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为推进“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环境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认识、政策、体制和能力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12.45%、14.29%,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污染治理设施快速发展,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72%,火电脱硫装机比重由12%提高到82.6%。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全面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不断深化,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的比重提高到51.9%,全国城市空气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6.3%。

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生态保护切实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可控,全社会环境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当前,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环境矛盾凸显,压力继续加大。

一些重点流域、海域水污染严重,部分区域和城市大气灰霾现象突出,许多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容量。

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为推进“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环境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认识、政策、体制和能力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12.45%、14.29%,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污染治理设施快速发展,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72%,火电脱硫装机比重由12%提高到82.6%。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全面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不断深化,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的比重提高到51.9%,全国城市空气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6.3%。

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生态保护切实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可控,全社会环境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当前,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环境矛盾凸显,压力继续加大。

一些重点流域、海域水污染严重,部分区域和城市大气灰霾现象突出,许多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容量。

农村环境污染加剧,重金属、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土壤、地下水等污染显现。

部分地区生态损害严重,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生态环境比较脆弱。

核与辐射安全风险增加。

人民群众环境诉求不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居高不下,环境问题已成为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全球性环境问题的压力不断加大。

环境保护法制尚不完善,投入仍然不足,执法力量薄弱,监管能力相对滞后。

同时,随着人口总量持续增长,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能源消费总量不断上升,污染物产生量将继续增加,经济增长的环境约束日趋强化。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内分工方案》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内分工方案》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内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1.29•【文号】环办函[2012]1390号•【施行日期】2012.11.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内分工方案》的通知(环办函[2012]1390号)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为深入推进《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实施,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12〕147号,以下简称《部门分工》)的要求,按照环境保护部各司(局)主要职责,对应《部门分工》的85项重点工作进行了部内职责分解,我们编制完成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内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

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抓出成效。

要按照《方案》的要求,对涉及本部门的工作进一步细化分解,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对工作分工中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部门间要密切协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及时跟踪进展情况,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内分工方案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2年11月29日附件:《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点工作部内分工方案一、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一)加大结构调整力度1.加大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电力、煤炭、造纸、印染、制革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地方、企业,并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单。

建立新建项目与污染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相衔接的审批机制。

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度。

(污防司、总量司、环评司、环监局、监察局。

列第一位为牵头部门,其他为配合部门,下同)2.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促进非化石能源发展。

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减少污染物排放
通过严格的环境标准限制工业、交通等领域的污染物排放 ,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降低大气中的PM2.5、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等有害物质含量。
推进清洁能源
鼓励使用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减少化石能源的使用 ,降低燃煤产生的污染物排放。
水资源保护与治理
总结词
水资源保护与治理是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之一,主要措施 包括加强水资源管理、推进水污染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
生态系统稳定性增强
1 2
生态保护红线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
自然保护区建设
新建一批自然保护区,提高自然保护区面积和覆 盖率。
3
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珍稀濒危物种保护繁 育体系。
绿色发展水平提升
01
02
03
资源节约
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提 高资源利用效率。
循环经济
推广循环经济模式,促进 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
土壤状况
部分地区土壤重金属超标,农产品安 全受到威胁。
生态状况
森林覆盖率逐年上升,但生物多样性 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03
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重点任务
空气质量改善
总结词
空气质量改善是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的重点任务之一,主 要措施包括减少污染物排放、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和推进清 洁能源等。
加强空气质量监测
建立完善的空气质量监测网络,实时监测空气质量状况, 发布预警信息,引导公众采取防护措施。
05
预期成果与影响
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空气质量
减少主要城市空气污染 物的排放,使空气质量 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的天 数比例提高到80%。
水质改善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的保 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地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 III类水体比例达到70% 以上。

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全文

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全文

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全文6月29日,环保部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规划》提出,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重点从末端治理向全防全控转变,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起基于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全防全控的环境科技创新体系和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围绕约束性指标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控源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

针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流域水环境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污染土壤修复、应对气候变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防治等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规划》明确了12个领域的主要任务。

水污染防治方面,基本建立流域水污染治理技术和水环境管理技术体系,支撑重点流域示范区水质明显改善。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火电厂脱硝催化剂生产技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恶臭气体典型污染源控制技术及其相应的工艺与设备,并开展重金属和二口恶英等有毒空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研究。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化学品管理方面,研究化学品风险管理、无害化管理基本技术方法和相应的政策制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化学品及化学农药环境风险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新化学物质生态危害测试、预测评估和化学品暴露评价技术等。

绿色经济、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方面,开展稀土、化工、建材等行业清洁生产关键工艺术研发与示范。

全球环境问题研究方面,研究我国典型区域POPs来源、污染浓度、污染特征、迁移规律、削减与控制技术,以及生态风险评价和预警技术;研究典型行业汞污染来源、特征、迁移规律、控制技术,研究重点行业汞污染排放削减政策,含汞产品替代技术。

为更好地提升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十二五”我国将新建石化、农药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控制类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以及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污染控制、危险废物全过程控制、化学品环境行为模拟等方向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为完成《规划》重点任务和加强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建设,预计国家需要投入经费约220亿元,其中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化学品管理领域投入估算分别为50亿元、30亿元和20亿元。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整理版)

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全文(整理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目录第一篇转变方式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第一章发展环境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三章主要目标第四章政策导向第二篇强农惠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第五章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第六章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第七章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第八章完善农村发展体制机制第三篇转型升级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第九章改造提升制造业第十章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十一章推动能源生产和利用方式变革第十二章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第十三章全面提高信息化水平第十四章推进海洋经济发展第四篇营造环境推动服务业大发展第十五章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第十六章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第十七章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发展的环境第五篇优化格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第十八章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第十九章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第二十章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第六篇绿色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第二十一章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第二十二章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第二十三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第二十四章加大环境保护力度第二十五章促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第二十六章加强水利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第七篇创新驱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第二十七章增强科技创新能力第二十八章加快教育改革发展第二十九章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第八篇改善民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第三十章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第三十一章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第三十二章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第三十三章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第三十四章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第三十五章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第三十六章全面做好人口工作第九篇标本兼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第三十七章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第三十八章强化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第三十九章加强社会组织建设第四十章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第四十一章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第十篇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第四十二章提高全民族文明素质第四十三章推进文化创新第四十四章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第十一篇改革攻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第四十五章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第四十六章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第四十七章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第四十八章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第四十九章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第十二篇互利共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第五十章完善区域开放格局第五十一章优化对外贸易结构第五十二章统筹“引进来”与“走出去”第五十三章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和区域合作第十三篇发展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第五十四章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第五十五章全面推进法制建设第五十六章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第十四篇深化合作建设中华民族共同家园第五十七章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第五十八章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祖国统一大业第十五篇军民融合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第五十九章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第六十章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第十六篇强化实施实现宏伟发展蓝图第六十一章完善规划实施和评估机制第六十二章加强规划协调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国家战略意图,明确政府工作重点,引导市场主体行为,是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2011年发布)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2011年发布)

【法规标题】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2011年发布)【发布部门】环境保护部【发文字号】环发[2011]105号【适用区域】全国适用【发布时间】2011-09-20【生效时间】2011-09-20【关键词】其它环境许可及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的通知环发〔2011〕10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任务部署,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

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环境保护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日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环境与健康工作规划 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问题凸显,成为影响我国可持续发展、小康社会建设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之一,保护环境、保障健康成为人民群众最紧迫的需求。

为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环境与健康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精神与要求,特编制本规划。

一、环境与健康工作发展现状与面临的问题 (一)“十一五”期间环境与健康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与卫生部合作,共同牵头联合十六个部委局制定并颁布了指导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科学开展的第一个纲领性文件-《国家环境与健康行动计划(2007-2015)》,成立了国家环境与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协调工作机制;二是组织开展了淮河流域等重点地区的环境与健康问题调查,为掌握我国环境污染与人群健康状况储备了大量基础信息;三是加强了环境与健康科学研究工作,为揭示环境污染与人体健康的关系、筛选和评估我国环境污染控制的重点因子、区域和行业提供了科学依据;四是探索开展环境与健康风险管理,发布了我国首个《国家污染物环境健康风险名录》(化学第一分册),完成了化学第二分册并部署了生物分册和物理分册的编制工作,为应对突发环境健康事件提供技术支持;五是加强环境与健康宣传教育,搭建“国家环境与健康论坛”、“中国环境与健康宣传周”等高层宣传平台,通过各种宣传渠道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引导公众监督。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1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保护环境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为推进“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事业的科学发展,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制定本规划。

一、环境形势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其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措施。

“十一五”期间,国家将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指标,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在认识、政策、体制和能力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比2005年分别下降12.45%、14.29%,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污染治理设施快速发展,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由2005年的52%提高到72%,火电脱硫装机比重由12%提高到82.6%。

让江河湖泊休养生息全面推进,重点流域、区域污染防治不断深化,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于Ⅲ类的比重提高到51.9%,全国城市空气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下降26.3%。

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明显,生态保护切实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可控,全社会环境意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程度进一步提高,“十一五”环境保护目标和重点任务全面完成。

当前,我国环境状况总体恶化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遏制,环境矛盾凸显,压力继续加大。

一些重点流域、海域水污染严重,部分区域和城市大气灰霾现象突出,许多地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超过环境容量。

农村环境污染加剧,重金属、化学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以及土壤、地下水等污染显现。

部分地区生态损害严重,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生态环境比较脆弱。

核与辐射安全风险增加。

人民群众环境诉求不断提高,突发环境事件的数量居高不下,环境问题已成为威胁人体健康、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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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规划全文6月29日,环保部发布了《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

《规划》提出,污染防治技术的研究重点从末端治理向全防全控转变,到“十二五”末基本建立起基于环境污染和生态退化全防全控的环境科技创新体系和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围绕约束性指标取得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控源减排共性和关键技术。

针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流域水环境保护、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金属污染防治、污染土壤修复、应对气候变化、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防治等环境保护热点、难点问题,《规划》明确了12个领域的主要任务。

水污染防治方面,基本建立流域水污染治理技术和水环境管理技术体系,支撑重点流域示范区水质明显改善。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火电厂脱硝催化剂生产技术、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和恶臭气体典型污染源控制技术及其相应的工艺与设备,并开展重金属和二口恶英等有毒空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研究。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化学品管理方面,研究化学品风险管理、无害化管理基本技术方法和相应的政策制度;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化学品及化学农药环境风险防控技术研究与示范。

研究新化学物质生态危害测试、预测评估和化学品暴露评价技术等。

绿色经济、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方面,开展稀土、化工、建材等行业清洁生产关键工艺术研发与示范。

全球环境问题研究方面,研究我国典型区域POPs来源、污染浓度、污染特征、迁移规律、削减与控制技术,以及生态风险评价和预警技术;研究典型行业汞污染来源、特征、迁移规律、控制技术,研究重点行业汞污染排放削减政策,含汞产品替代技术。

为更好地提升环境科技创新能力,“十二五”我国将新建石化、农药等重点行业的污染控制类国家环境保护工程技术中心,以及固体废物资源化和污染控制、危险废物全过程控制、化学品环境行为模拟等方向的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为完成《规划》重点任务和加强环境科技支撑能力建设,预计国家需要投入经费约220亿元,其中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与化学品管理领域投入估算分别为50亿元、30亿元和20亿元。

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高生态文明水平面对日趋强化的资源环境约束,必须增强危机意识,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为重点,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积极应对全球气候变化。

把大幅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作为约束性指标,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抑制高耗能产业过快增长,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完善节能法规和标准,健全节能市场化机制和对企业的激励与约束,实施重点节能工程,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抓好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节能。

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增加非化石能源比重。

提高森林覆盖率,增加蓄积量,增强固碳能力。

加强适应气候变化特别是应对极端气候事件能力建设。

建立完善温室气体排放和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加强气候变化科学研究,加快低碳技术研发和应用,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积极开展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国际合作。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以提高资源产出效率为目标,加强规划指导、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完善法律法规,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进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循环经济发展。

加快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发展,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产业废物循环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和垃圾分类回收制度,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

开发应用源头减量、循环利用、再制造、零排放和产业链接技术,推广循环经济典型模式。

加强资源节约和管理。

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全面实行资源利用总量控制、供需双向调节、差别化管理。

加强能源和矿产资源地质勘查、保护、合理开发,形成能源和矿产资源战略接续区,建立重要矿产资源储备体系。

完善土地管理制度,强化规划和年度计划管控,严格用途管制,健全节约土地标准,加强用地节地责任和考核。

高度重视水安全,建设节水型社会,健全水资源配置体系,强化水资源管理和有偿使用,鼓励海水淡化,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

加大环境保护力度。

以解决饮用水不安全和空气、土壤污染等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强综合治理,明显改善环境质量。

落实减排目标责任制,强化污染物减排和治理,增加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种类,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力度,有效控制城市大气、噪声污染,加强重金属、危险废物、土壤污染治理,强化核与辐射监管能力。

严格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强化执法监督,健全重大环境事件和污染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环境保护科技和经济政策,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制度,建立多元环保投融资机制,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加强生态保护和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坚持保护优先和自然恢复为主,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

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巩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等成果,推进荒漠化、石漠化综合治理,保护好草原和湿地。

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保护和管理,增强涵养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能力,保护生物多样性。

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江大河支流、湖泊和中小河流治理,增强城乡防洪能力。

加快建立地质灾害易发区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

加大重点区域地质灾害治理力度,加强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物资保障水平。

推行自然灾害风险评估,科学安排危险区域生产和生活设施的合理避让。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七、实施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强化环境科技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充分认识环境科技对环境管理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积极将本规划中与各地环境保护工作相关内容纳入本地区环境保护规划,以提高行政管理能力和决策水平,逐步实现环境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建立科技协作机制,借助相关部门的技术、资金和人才优势,增强环境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

通过环境管理制度与环保产业政策加强引导,建立企业参与环境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推广的激励机制,增强技术研发的实用性和示范性。

(二)创新体制机制,确保环境科技工作的连续性和高效性在科研项目立项评估方面,实行领域首席科学家负责制。

组建领域专家委员会,推荐并设立领域首席科学家。

在领域专家委员会的监督或参与下,首席科学家负责对本领域科技项目的立项评估、执行监督及成果评价等全过程的跟踪管理。

在成果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科技成果登记与管理制度,构建环境基础数据与环境科技成果管理与共享平台,并根据不同需求实行分级共享制度,为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提供支撑。

在经费管理方面,完善环境保护科技经费管理制度。

加强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科技经费的使用监督,严格科技项目经费概算、预算和决算程序,健全项目经费审计与绩效评估制度,提高环境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

(三)培育创新型人才,加强环境科技队伍建设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实施环境科研领军人才计划和人才工程。

积极参与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青年英才开发计划”、“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杰出青年基金计划”等,结合环保领域特点和需求,培养造就一批环境科研领军人才。

制定环境科技人才管理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激励政策,广纳贤才,为高层次人才流动提供信息服务和保障条件。

同时,要重视现有环境科技人才的培养和使用,重视带动和培养西部欠发达地区环境科技人才。

各级环境科研院所进一步完善科技人才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引进科技人才的优惠政策。

针对学科带头人、科技骨干、基层科技工作者分别制定人才教育、培训和培养计划。

依托重大科技项目研发、重点学科与科研基地建设,加大对人才培养与科研团队建设的支持力度。

鼓励和支持年轻人才、复合型人才承担或参与重大科技项目,加快造就一批具有世界前沿水平的环境科技高级专家和创新团队,增加院士候选人才储备。

全国环保系统要构建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文化环境。

倡导拼搏进取、自觉奉献的敬业精神,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团结协作、淡泊名利的团队精神。

要尊重个性,宽容失败,倡导学术自由,活跃学术气氛,努力形成宽松和谐、健康向上的创新文化氛围。

加强科研职业道德建设,开展诚信教育,遏制科学研究中的浮躁风气和学术不良风气。

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重视和支持所属科研单位的工作,继续深化科研院所改革。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集中力量抓好省级创新能力较强的环境科研单位建设,稳定支持其从事环境科学研究,为环境管理服务。

鼓励国家、地方环境科研院所紧密协作、联合攻关。

对主要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程设计、环境保护咨询类的环境科研院所,逐步向企业化转制。

(四)加强国际交流,消化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充分发挥环境保护部门在国际环境科技交流与合作中的引导作用,培养专业化的国际科技合作管理队伍,建立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平台。

支持环境保护科研院所与国外研究机构建立联合实验室或技术研发中心。

鼓励开展环境保护领域双边、多边国际科技合作研究,加大对环境科技人才国外培训的支持力度,积极参与或组织国际学术会议及其他形式的科技交流活动。

通过技术引进、革新和集成创新迅速提升我国环境科技的整体水平。

(五)倡导公众参与,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普及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普及,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传播生态文明观念,营造有利于环境科技创新的人文环境。

加强环保科普资源集成与共享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公众媒体,宣传当前环境形势,普及环境保护知识,介绍重大环境科技动态。

加强国家和地方环保科普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开展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建设,发挥其引领、辐射和示范作用。

建立有效的环境保护科普宣传激励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科普作品,推动环境保护科普作品创作工作。

培养专业化的环保科普人才,表彰优秀环保科普工作者,充分发挥各地环境科学学会、科研机构、环境保护宣教中心、非政府组织(NGO)和其他组织在环保科普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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