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
武汉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核定表

从业人员
是否有招聘残疾人的需求
□有□无
招聘残疾人数
以下核定信息由审核工作人员填写
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情况
单位在职职工总人数
按1.5%比例应安置残疾人数
实际安置数
差额安置数
超额安置数
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元)
审核人:复核人:审核单位公章
年月日
(注:该表填写一式两份,可复印)
武汉市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核定表
()年
单位盖章(公章):
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
单位电话
型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纳税人流水号
所属税务所
组织机构代码
上年度在职职工总人数
上年度在职残疾职工数
合计
其中
注:已安残的单位请详细填写《武汉市用人单位在岗残疾职工花名册》
固定性用工
劳务派遣工
残疾人花名册

残疾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有无劳动能力 家庭人口 残疾人类别 残疾人办证情况
残疾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有无劳动能力 家庭人口 残疾人类别 残疾人办证情况
残疾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有无劳动能力 家庭人口 残疾人类别 残疾人办证情况
残疾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有无劳动能力 家庭人口 残疾人类别 残疾人办证情况
残疾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有无劳动能力 家庭人口 残疾人类别 残疾人办证情况
残疾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有无劳动能力 家庭人口 残疾人类别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有无劳动能力 家庭人口 残疾人类别 残疾人办证情况
残疾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有无劳动能力 家庭人口 残疾人类别 残疾人办证情况
残疾人基本情况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家庭住址 有无劳动能力 家庭人口 残疾人类别 残疾人办证情况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建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5.06.09•【字号】闽残联教就〔2015〕86号•【施行日期】2015.06.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障正文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闽残联教就〔2015〕86号各设区市残疾人联合会、财政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为鼓励用人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就业,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残助残工作的意见》(闽政〔2014〕48号)、《关于印发〈福建省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5〕21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实施办法明确如下:一、奖励对象积极履行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法律责任,并符合下列条件的用人单位:(一)非财政拨款单位和非福利企业等残疾人集中就业机构,实际安排就业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1.6%,并且超比例部分实际安排就业的残疾人人数超出1人以上;(二)按规定申报了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三)安排就业的残疾职工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并有1人以上具有本省户籍;(四)与残疾职工签订了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月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五)残疾职工有具体的工作岗位且实际在岗。
二、奖励标准对安排残疾人就业超过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6%的用人单位,每超额安排1名残疾人,每年给予用人单位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5倍的奖励。
奖励资金核定公式:奖励金额=核定奖励的超额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实际在岗残疾职工数-在职职工总数×1.6%)×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5。
其中,核定奖励的超额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只计整数部分,且应等于或小于实际在岗本省户籍残疾职工数;在职职工总数、实际在岗残疾职工数、实际在岗本省户籍残疾职工数的计算时间为上年1月至上年12月;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上年度标准。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扣代征暂行办法》的通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扣代征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宜宾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13•【字号】宜府办函[2006]287号•【施行日期】2006.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残疾人保护正文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扣代征暂行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函〔2006〕28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属及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宜宾市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扣代征暂行办法》经市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三日宜宾市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扣代征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97号令)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的通知》(川委办〔2000〕80号)、宜宾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宜宾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市政府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代扣代征市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范围一、财政部门代扣保障金的范围是按有关规定应按比例安置残疾人的下列单位:(一)财政全额拨款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公、检、法、司和直属机构;(二)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三)财政部门预算安排公用经费的其他单位。
二、地税部门代征保障金范围:除财政部门代扣以外的企事业单位(含中央、省驻宜单位及分支机构等其他单位)。
第三条代扣代征保障金标准《四川省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97号令)和《宜宾市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规定》(市政府2号令)规定,各单位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置残疾人进入本单位就业。
凡不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或未达到规定比例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必须每年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缴纳保障金。
内坑镇2016年第二季度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

内坑镇2016年第二季度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
发放所属时间:2016年第二季度
编制单位:内坑镇民政办
单位:元
序号
村别
姓名
人数
金额
备注
85
亭顶
86
亭顶
87
亭顶
88
前洪
89
前洪
90
前洪
91
前洪
92
前洪
93
前洪
94
前洪
95
前洪
96
前洪
97
前洪
98
前洪
99
割州
100
割州
101
割州
102
割州
103
割州
内坑镇2016年第二季度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
发放所属时间:2016年第二季度
编制单位:内坑镇民政办
单位:元
序号
村别
姓名
人数
金额
备注
126
砌坑
127
砌坑
128
后坑
129
后坑
130
后坑
131
后坑
132
后坑
133
后坑
134
后坑
135
后坑
136
柑市
137
柑市
138
柑市
139
柑市
140
柑市
141
柑市
内坑镇2016年第二季度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发放花名册
发放所属时间:2016年第二季度
编制单位:内坑镇民政办
单位:元
序号
村别
姓名
人数
金额
备注
209
土垵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怎么填写才正确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怎么填写才正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了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正确填写残保金申报至关重要。
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一说怎么填写才正确。
首先,要了解残保金申报的基本信息。
一般来说,残保金的申报时间是每年的特定时间段,用人单位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申报的方式通常有线上和线下两种,线上申报一般通过当地的电子税务局等官方平台进行,线下则可能需要前往当地的残联或税务部门提交相关表格。
在填写申报之前,用人单位需要准备好一些必要的资料。
这包括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职工工资表、职工花名册、残疾人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残疾人证、劳动合同等)。
接下来,咱们具体说一说申报表格的填写。
第一部分通常是单位的基本信息,比如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地址、联系电话等。
这些信息要确保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后续的申报流程。
然后是职工人数的填写。
这里需要区分在职职工人数和残疾人职工人数。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在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包括合同工、临时工等。
残疾人职工人数则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人员。
在填写这部分时,要按照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不得虚报或漏报。
再来说说工资总额的填写。
工资总额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这里要注意,工资总额的计算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的规定。
接下来是残疾人职工的相关信息填写。
包括残疾人职工的姓名、性别、残疾类别、残疾等级、身份证号码、入职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
同时,还需要附上残疾人职工的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残疾身份和就业情况。
在填写完上述信息后,系统会根据设定的公式自动计算出用人单位应缴纳的残保金金额。
残疾人工作人员情况统计汇总通知附
残疾人工作人员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现有残疾人( )人,现有在职职工( 学历 (硕士 及以上 年龄 族 、大学 (xx 别 本科、 岁) 大专、 中专及 以下) )人,残疾人占在职职工总数比例为( 人员身份 (公务员 、参公人 人员所在部 员、其他 门或单位 事业编制 人员、工 勤人员) )% 进入本单 位渠道 如在 (考录、 是否 岗,在 公开招聘 在岗 什么岗 调入、其 位 他,其他 请说明具 体方式) 年 月 日
领导签字: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残疾种类(请在相应的残疾种类下划“”并写明等 级) (没有残疾证的写“未鉴定”) 肢体 残疾 及等 级 视力 残疾 及等 级 听力 残疾 及等 级 语言 残疾 及等 级 智力 残疾 及等 级 精神 残疾 及等 级 多种 残疾 及等 级
序 号
姓名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性 别
1 2 3 „
注:1、关于“单位在职职工”:为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所属社团所有在职职工,含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和工勤人员。2.关于“人员所在部门 或单位”:填写内设部门或单位,如办公室等。3.“关于残疾等级”:为残疾证所标注的残疾等级,没有残疾证的写“未鉴定”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里的在职职工人数怎么填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里的在职职工人数怎么填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涉及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申报和缴纳时,准确填写在职职工人数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这不仅关系到企业是否能够合规履行社会责任,还直接影响到应缴纳保障金的数额。
那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里的在职职工人数究竟应该怎么填呢?让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在职职工人数。
在职职工人数通常是指在企业工作,并由企业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总数。
但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与企业存在关联的人员都能被计入在职职工人数。
对于兼职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的计算,有着特定的规定。
兼职人员如果其工作时间未达到法定工作时间的一半,一般不计入在职职工人数;而劳务派遣人员,如果是由劳务派遣单位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那么在实际用工单位不应被计入在职职工人数;但若劳务派遣单位未缴纳,则应由实际用工单位将其计入在职职工人数。
在计算在职职工人数时,需要以全年的平均数为准。
具体的计算方法是:将企业每月的在职职工人数相加,然后除以 12 个月。
每月的在职职工人数,应当按照该月的实际人数进行统计。
那么,如何确定每月的实际在职职工人数呢?这就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人事档案和考勤记录。
对于新入职的员工,从其入职当月起就应计入在职职工人数;而对于离职的员工,从其离职当月起不再计入。
有些企业可能会存在季节性用工或者临时性项目用工的情况。
对于季节性用工,在其工作的季节内应当将其计入在职职工人数;临时性项目用工,如果工作时间超过一个月,也应纳入计算。
此外,企业还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
比如,员工休产假、病假、年假等期间,仍然应被计入在职职工人数。
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如实填写在职职工人数,不得虚报、瞒报。
这是因为一旦被发现数据造假,企业不仅需要补缴相应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还可能面临罚款等处罚。
为了确保填写的准确性,企业可以在日常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做好人员信息的记录和统计工作。
利用现代化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能够方便地对员工的入职、离职、请假等情况进行跟踪和统计,从而为计算在职职工人数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
贵州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5月12)来源: 贵阳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提供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贵州省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号)、财政部《关于发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综字[1995]5号)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将部分政府性基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02]359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保障金)是指向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社会各单位征收的用于残疾人就业的政府性专项基金。
第三条保障金由县级以上(含县级)残疾人联合会征收,具体征收工作由同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
第四条征收范围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等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中央部属、外省市驻黔单位),应当按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未达到该比例的,必须按本办法规定缴纳保障金。
第五条征收标准未安排残疾人就业和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用人单位,按年度实际差额人数缴纳保障金。
缴纳标准为每一残疾人指标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保障金计算公式:(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在岗残疾职工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应缴纳保障金。
第六条审核认定(一)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各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进行年度监督检查,核实用人单位应缴保障金数额,并提供给财政、地税部门,作为财政代扣、地税代征的依据。
(二)每年3月1日至4月20日,各用人单位须持上年度《贵州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统计报表》、《单位在岗残疾职工花名册》、《劳动情况》统计报表和在岗残疾职工的残疾人证、身份证以及单位与残疾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和为残疾职工缴纳的社会基本保险凭证等材料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审核认定应缴保障金数额。
在职残疾员工花名册
在职残疾员工花名册
年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
单位负责人(签名):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年月日
注:1、填报单位残疾员工人数超出此页,可将此页复印一并填报;
2、在职残疾员工人数须全部如实填报;
3、填写《残疾人证》号码或《伤残军人证》号码须注明所属区县级市
名称,例:粤穗x字第xxx号;
4、"在本单位履行劳动合同期限"指正在履行劳动合同的签约时间;
5、"残疾员工个人社会保险号码"即残疾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的电脑号;
6、“工种”指残疾员工在所在单位从事工作岗位的名称。
表格说明(使用时删除):
1、该表格主要用途包含不局限于学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主要针对对象为白领、学生、教师、律师、公务员、医生、工厂办公人员、单位行政人员等。
2、表格应当根据时机用途及需要进行适当的调整,该表格作为使用模板参考使用。
3、表格的行列、文字叙述、表头、表尾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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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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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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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会计制度类型
10中央
20省
40市(地)
30县
61街道
62镇
63乡
90其他
#内资171私营独资#外商投资
110国有172私营合作310中外合资经营
120集体173私营有限责任公司320中外合作经营
说明:本表平衡关系:2=3+4=5+6+7+8+9+10 12=2/1
160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事业会计制度
3 行政会计制度
9 其他
年末在职
职工总人数
在职残疾职工人数
在职残疾职工残疾类别
在职残疾职工人数
占所在职职工总数百分比(%)
合计
新安排
残疾人数
原在职残疾职工数
视力
残疾
听力
残疾
言语
残疾
智力
残疾
肢体
残疾
精神
残疾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130股份合作174私营股份有限公司330外商投资
141国有联营有限公司190其他内资340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42集体联营#港澳台商投资
143国有与集体联营210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
149其他联营22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
151国有独资公司230港澳台商独资
15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240港澳台商投资股份
在 职 残 疾 职 工 花 名 册
201 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接收
安排
时间
残疾类别
劳动合同
起止期限
年 月- 年 月
养老保险号码
身份证号码
残疾人证号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视力
听力
言语
智力
肢体
精神
单位负责人: 审核人: 填表人: 墙报日期: 年 月 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安排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疾职工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