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网事故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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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事故处理原则,母线事故处理原则,强送电,试送电注意事项(运规补充内容)

电气事故处理原则,母线事故处理原则,强送电,试送电注意事项(运规补充内容)

电气运行规程需补充类容:电气事故处理原则一、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和一般原则和主要任务1. 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1.1 迅速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消除事故根源,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

1.2 应尽量设法保证厂用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1.3 在不损坏设备和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用一切可能办法维持设备继续运行,减少限电范围,包括动用设备的事故过负荷能力。

1.4 尽快对停电设备恢复供电。

1.5 在事故已被限制并趋于正常稳定状态时,应尽快将运行方式恢复到正常的运行方式。

2.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2.1 根据表计指示、保护动作信号、故录仪动作情况和设备的外部特征,判断事故性质,了解事故状况。

2.2 解除对人身及设备的威胁,必要时可停止设备运行,隔离已受损伤的设备。

2.3 检查备用电源的投入情况,必要时按规程规定进行强送电。

2.4 迅速进行检查和试验,判断故障性质、地点及范围。

2.5 事故处理中,必须考虑系统之间的同期性,防止非同期并列。

2.6 对故障设备进行停电处理,并作好安全措施,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2.7 在派人外出检查设备和寻找故障点时,未取得联系之前,不论情况如何紧急,不允许对被检查设备合闸送电。

对无故障象征属于保护误动或后备保护越级动作的事故,可进行试送电。

2.8 事故处理始终要保持相互联系,服从领导。

对有关现象和各项操作时间做好记录。

2.9 发生事故,应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并由值长统一调度指挥进行处理,但下列情况可自行处理再汇报:(1)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

(2)厂用电中断时,恢复的操作。

(3)将已损坏的设备进行隔离。

(4)通讯中断时,应按规程处理后,再设法进行联系。

(5)电气设备着火时切断电源。

(6)母线失压,断开母线上的开关。

(7)低频事故时,按规定断开应断开的开关。

二、母线失压事故的处理基本原则:1.当母线因故失压(确定不是由于PT断线及表计失真引起的假失压),值班人员应立即拉开失压母线上所有断路器(包括母联断路器),对母线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汇报(值长)调度。

全站失压的事故处理预案

全站失压的事故处理预案

一、预案概述全站失压事故是指变电站内所有设备失去电压,导致整个站内无法正常运行的情况。

为保障人员安全、设备完好和电网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事故处理原则1. 生命至上,确保人员安全;2. 防止事故扩大,确保设备完好;3. 及时恢复供电,保障电网稳定;4. 快速响应,高效处置。

三、事故处理流程1. 发现全站失压(1)变电站值班员发现全站失压后,应立即向调度汇报,并启动应急预案。

(2)值班员同时通知相关人员,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查。

2. 现场勘查(1)值班员和现场勘查人员应迅速查明全站失压的原因,如设备故障、线路故障、外部故障等。

(2)勘查人员应检查设备、线路、保护装置等,确保无异常情况。

3. 事故处理(1)根据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2)若为设备故障,应立即隔离故障设备,进行修复或更换。

(3)若为线路故障,应通知线路维护部门进行处理。

(4)若为外部故障,应向相关部门汇报,争取外部支持。

4. 供电恢复(1)在确保设备安全的前提下,尽快恢复变电站供电。

(2)恢复供电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5. 事故总结(1)事故处理完毕后,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2)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四、应急响应措施1. 人员疏散(1)在发现全站失压时,应立即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疏散过程中,应引导人员按照预定路线有序撤离。

2. 通讯保障(1)确保变电站内部通讯畅通,便于事故处理。

(2)与调度、相关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汇报事故情况。

3. 应急物资(1)提前准备应急物资,如照明设备、急救药品等。

(2)确保应急物资充足,便于事故处理。

五、预案实施与监督1. 预案实施(1)变电站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全站失压事故的能力。

(2)值班员应熟悉预案内容,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

2. 监督检查(1)上级部门应定期对变电站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电网一般事故处理原则

电网一般事故处理原则
电网事故处理及案例分析
汇报人:XXX
汇报单位:XXX
1 电网事故处理原则 2 电网事故处理规定 3 电网事故处理分类 4 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PART ONE
电网事故处理原则
电网事故处理原则
第一条
01 尽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
防止稳定破坏、电网瓦解和大面积停电。
第二条
(2)现场值班、运维人员应 服从县调值班调控员指挥
(3)必要时向专业人员进行 专业咨询和协助
(4)处理不当应及时纠正, 必要时可由公司领导或县调 负责人直接指挥事故处理。 但指令应通过县调值班员下 达
1
调控员事故处理
2
2 汇报及时
事故处理告一段落后, 应将发生的事故情况及 时报告县调调控运行班 班长及负责人,并逐级
到岗到位
事故报告
无人值班变电站站内设备 故障,运维人员现场检查 并汇报前,不强行恢复处 理
运行值长不得随意离开现场 调控室无闲杂人员,需要专业支持 的,专业人员应尽快赶到调控室, 不得拖延和拒绝
电网事故处理原则
事故限电序位表
先限电,后拉电 超供电能力序位表所列线 路不够时,保留动用事故 限电序位表的手段
02 用一切可能的方法保持设备继续运行和不中断或少中断重要用户
的正常供电,首先应保证发电厂厂用电及变电站所用电。
第三条 尽速对已停电的用户恢复供电,对重要用户应优先恢复供电
03
第一条 及时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并使其恢复正常运行。
04
电网事故处理原则
迅速正确
(1)县调值班调控员是本地 区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者
PART ONE
电网事故处理规定
时间、现象、跳闸开关、潮流变化、保护 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人员设备损伤 等 与视频监控对比、与主站信息对比

电网事故处理原则

电网事故处理原则

一、系统频率调整原则:当发生省网或省内局部地区独立网运行时,独立网用电负荷为300万千瓦及以上,频率偏差正常不得超过50±0.2 赫兹;超出50±0.2赫兹,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出50±0.5赫兹,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独立网用电负荷小于300万千瓦,频率偏差正常不得超过50±0.5 赫兹;超出50±0.5赫兹,持续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出50±1赫兹,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1、系统低频率的处理原则(1)当系统频率降至49.80赫兹以下时,各厂无需调度指令应自行增加出力使频率恢复至49.8赫兹及以上或达到本厂最大允许出力为止;调相运行的发电机应不待调度指令改为发电运行;处于热备用状态的水电机组应主动报告调度并经同意后立即开启并入系统。

(2)当系统频率降至49.50赫兹且有继续下降趋势时,省调应根据联络线ACE 值偏差情况,通知各地调按地区紧急事故限电序位限制负荷,地调应按省调下达的限电指令、限电量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完毕,努力使频率恢复至49.80赫兹。

当系统频率低于49.80赫兹连续15分钟以上而系统没有备用容量时,省调可以使用系统紧急事故限电序位表拉荷限电,努力使频率恢复至49.80赫兹。

(3)当系统频率降至49.00赫兹及以下时,省调、地调调度员应立即按地区紧急事故限电序位表限制负荷,努力使频率恢复至49.80赫兹。

(4)当系统频率降至48赫兹及以下时,各级调度及发电厂、变电站值班人员应不待调度指令立即按系统紧急事故限电序位表拉荷,甚至各级调度员下令限制整个次要变电站负荷,努力使系统频率在15分钟内回升到49.00赫兹以上。

2、系统高频率的处理原则(1)当系统频率≥50.2赫兹,各电厂应立即主动将出力降低直至机组允许最低出力;省调调度员应根据联络线ACE值,通知有关电厂降低出力和修改发电曲线,使ACE偏差值趋于零或为负,努力使系统频率在30分钟内恢复正常。

电气事故处理原则,母线事故处理原则,强送电,试送电注意事项(运规补充内容)

电气事故处理原则,母线事故处理原则,强送电,试送电注意事项(运规补充内容)

电气运行规程需补充类容:电气事故处理原则一、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和一般原则和主要任务1. 事故处理的主要任务:1.1 迅速解除对人身和设备的威胁,消除事故根源,尽快限制事故的发展。

1.2 应尽量设法保证厂用电系统的正常运行。

1.3 在不损坏设备和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况下,用一切可能办法维持设备继续运行,减少限电范围,包括动用设备的事故过负荷能力。

1.4 尽快对停电设备恢复供电。

1.5 在事故已被限制并趋于正常稳定状态时,应尽快将运行方式恢复到正常的运行方式。

2.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2.1 根据表计指示、保护动作信号、故录仪动作情况和设备的外部特征,判断事故性质,了解事故状况。

2.2 解除对人身及设备的威胁,必要时可停止设备运行,隔离已受损伤的设备。

2.3 检查备用电源的投入情况,必要时按规程规定进行强送电。

2.4 迅速进行检查和试验,判断故障性质、地点及范围。

2.5 事故处理中,必须考虑系统之间的同期性,防止非同期并列。

2.6 对故障设备进行停电处理,并作好安全措施,通知检修人员处理。

2.7 在派人外出检查设备和寻找故障点时,未取得联系之前,不论情况如何紧急,不允许对被检查设备合闸送电。

对无故障象征属于保护误动或后备保护越级动作的事故,可进行试送电。

2.8 事故处理始终要保持相互联系,服从领导。

对有关现象和各项操作时间做好记录。

2.9 发生事故,应立即汇报上级领导,并由值长统一调度指挥进行处理,但下列情况可自行处理再汇报:(1)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时。

(2)厂用电中断时,恢复的操作。

(3)将已损坏的设备进行隔离。

(4)通讯中断时,应按规程处理后,再设法进行联系。

(5)电气设备着火时切断电源。

(6)母线失压,断开母线上的开关。

(7)低频事故时,按规定断开应断开的开关。

二、母线失压事故的处理基本原则:1.当母线因故失压(确定不是由于PT断线及表计失真引起的假失压),值班人员应立即拉开失压母线上所有断路器(包括母联断路器),对母线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汇报(值长)调度。

电网事故分级、案例及处置

电网事故分级、案例及处置
造成区域性电网减供负荷 4%以上 7%以下者 造成省(自治区)电网减供负荷到达一下标准者:电网负荷 2万兆瓦以上的减供负荷5 %以上 10%以下;电网负荷 5千兆瓦以上 2万 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 6%以上12%以 下;电网负荷 1千兆瓦以上 5千 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 10%以上20%以下;电网负荷 1 千兆瓦以下的减供负荷 25%以上40%以下 造成直辖市电网减供负荷 5%以上 10%以下、或者 10%以上 15%以下的供电用户停 电者 造成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电网减供负荷10%以上 20%以下或者 15%以 上 3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
为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落实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012年国网公司制定《国家电
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该规程将电力生产安全事件定 义为四类八级,其中1-4级人身、电网、设备事件对应国务院 599号令特大、重大、较大、一般事故,补充定义了信息类 安全事件和不构成事故的5-8级人身、电网、设备安全事件。
造成其他设区的市电网减供负荷 20%以上 40%以下或者 30%以上 50%以下供电 用户停电者
造成电网负荷 150 兆瓦以上的县级市电网减供负荷 40%以上 60%以下或者 50 %以上 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者
电网负荷 • 是指电力调 度机构统一 调度的电网 在事故发生 起始时刻的 实际负荷。
电网减供负荷 • 是指电力调 度机构统一 调度的电网 在事故发生 期间的实际 负荷最大减 少量。
供电用户 • 是指依法与 供电企业建 立供用电关 系的电能消 费者,一个 收费计量单 位定义为一 个用户。
供电用户总数 • 是指行政区 划内的一个 电网所有供 电用户,包 括电网公司 系统各单位 和社会其他 单位供电的 所有用户。

电气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及措施

电气事故应急处理方案及措施

电气事故应急预案电气事故应急预案一、为了保障公司生产顺利进行,有效预防以及正确、快速地处理电气突发事件,不断提高电气事故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电气突发事件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公司配电的安全运行,维护电力生产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二、为应对配电运行环境下发生的各类事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电力行业的有关规程、标准编写本公司电气应急处理预案。

三、原则:1、基本原则:①预防为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电力安全管理,突出对突发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缺陷,有效防止重特大电气生产事故发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演习,提高电气人员对电气突发事件处理、应急抢险以及快速恢复电力生产正常秩序的能力。

②统一指挥.对电气突发事件,实行“统一指挥、组织落实、措施得力”的原则,在专职领导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积极有效的开展对突发事件处理、事故抢险、配电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稳定、恢复电力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2、事故处理的一般性原则:①迅速限制事故的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身、电网和设备的威胁;②尽一切可能保持正常设备的运行,以保证对重要设备及车间用电的正常供电;③尽快对已停电的车间或设备恢复供电,重要车间应优先恢复;④尽快调整系统运行方式,使其恢复正常.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配电应对和处理对配电可能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各类突发事件。

五、预案启动(一)电网停电事故应急处理预案1.目的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程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3适用范围3.1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等引起的厂区大面积停电事件。

3。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厂区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电网解列事故应急预案

电网解列事故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电网解列事故,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依据《电力安全生产法》、《电网安全稳定导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电网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电网解列事故的预防、应急响应、处置和恢复等各项工作。

三、事故定义电网解列事故是指因设备故障、人为操作等原因,导致电网失去正常联络,形成孤岛运行,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造成严重影响的事故。

四、事故分级根据事故影响范围、持续时间、损失程度等因素,将电网解列事故分为以下等级:(一)一般电网解列事故:影响范围较小,持续时间较短,损失程度较轻。

(二)较大电网解列事故:影响范围较大,持续时间较长,损失程度较重。

(三)重大电网解列事故:影响范围较大,持续时间较长,损失程度严重。

(四)特别重大电网解列事故:影响范围极大,持续时间较长,损失程度极其严重。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电网解列事故应急指挥部1. 指挥部组成:由电网企业主要负责人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副总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 指挥部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指挥电网解列事故的应急响应、处置和恢复工作。

(二)设立应急工作小组1. 应急工作小组组成:由生产、调度、运维、安全、技术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2. 应急工作小组职责: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分析、上报,制定应急响应方案,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工作。

六、应急响应程序(一)事故报告1.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响应工作。

(二)应急响应等级确定1. 根据事故影响范围、持续时间、损失程度等因素,确定应急响应等级。

2. 按照应急响应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三)应急响应措施1. 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2. 加强事故现场勘查,分析事故原因。

3. 组织抢修队伍,开展设备故障排除。

4. 采取临时措施,保障事故区域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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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网事故处理原则
一、保障人员安全
1.快速报警:一旦发生电网事故,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警,告知事故
发生地点和情况,确保相关人员得到及时救援。

2.疏散人员:保障人员安全是处理电网事故的首要原则,一定要迅速
组织人员疏散到安全地点,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和人员伤亡。

3.佩戴防护装备:处理电网事故时,工作人员应佩戴防护服、安全帽、防护眼镜、绝缘手套等防护装备,确保个人安全。

二、保障电网稳定
1.切断电源:在电网事故发生后,应迅速切断与事故相关的电源,防
止事故扩大和进一步危害电网稳定。

2.拆除危险设备:如有危险设备或结构,应立即进行拆除,消除潜在
危险,确保电网的稳定运行。

3.快速恢复供电:在排除电网事故后,应尽快恢复供电,减少用户停
电时间,维护电网的稳定性。

三、保障供电质量
1.维修设备:在处理电网事故后,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受损的设备,确
保设备的正常运行,不影响供电质量。

2.检测电网质量:对电网事故发生的位置及附近区域进行电网质量检测,确保供电质量稳定,并找出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加以改善和预防。

3.加强设备维护:加强对电网设备的定期检修和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使用寿命,确保供电质量稳定和可靠。

四、追究事故责任
1.事故调查:对于发生的电网事故,应迅速展开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人,为事故的追究提供依据。

2.追究责任:对于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电网事故,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依法进行处理,以借鉴教训,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完善制度: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强对电网事故的预防和处理能力,提高电网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电网事故处理原则包括保障人员安全、保障电网稳定、保障供电质量、追究事故责任。

只有合理运用这些原则,并不断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才能够有效地处理电网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供电的安全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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