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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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职称评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师职称评聘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五公开”(政策公开、职数公开、程序公开、对象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内容:

1、近五个年度的考核成绩取平均值占60分。

2、工作量:周工作量占10分。

3、班主任工作占10分。

4、教龄占6分。

5、政绩占2分。

6、业绩占2分。

7、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占10分。

三、评比细则:

1、近五个年度考核成绩:近五个年度考核平均成绩折合60%。

2、年级组长、教研组长、跨年级学科加两课时,主任加四课时。核算方法:

10

以最多课节为满分,依次按比例递减。公式:课节数×

最高课节数

3、班主任工作:班主任每一年加1分,满分5分;五年度中班主任成绩考核,第一名得5分,第二名得3分,第三名得1分。不累加,满分5分。

4、教龄:参评者教龄最高的得6分。否则依次按比例递减。公式:教龄×

6

最高教龄

5、政绩:最高级别得满分,每降一级降0.5分。校级得0.5分。

6、业绩:赛课证(实际参加)、教学能手、骨干教师,以最高级别为满分,每降一级降0.5分,最低级别为校级得0.5分。同一级别不同等级降0.2分。不

累计加分。

7、考核小组:分四个等级:优秀(10分)——良好(8分)——一般(6分)——较差(4分)。

四、组织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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