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考研辅导班:清华化学系研究生培养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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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考研辅导班:清华化学系研究生培养方向

清华大学考研辅班老师指出清华化学系研究生培养方向:

一、适用学科、专业:化学(一级学科,理学门类,学科代码:0703)

无机化学(二级学科、专业,学科代码:070301)

分析化学(二级学科、专业,学科代码:070302)

有机化学(二级学科、专业,学科代码:070303)

物理化学(二级学科、专业,学科代码:070304)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二级学科、专业,学科代码:070305)

二、学分要求

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获得学位要求不少于23学分(其中考试学分不少于19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学科专业课程不少于16学分,其中专业核心课程不少于9学分,且必须包含至少1门本二级学科专业核心课;必修环节2学分。学位课学分内只允许包含2学分外语课程学分。

三、课程设置

(一)学位要求学分(≥23学分,考试学分≥19学分)

1、公共必修课程(5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60680012)2学分(考试)

自然辩证法概论(60680021)1学分(考试)

第一外国语(60640012)2学分(考试)

2、学科专业课程(≥16学分,其中考试学分≥14学分)

(1)基础理论课(4学分)

理论与计算化学(70440214)4学分(考试)

数值分析A(60420044)4学分(考试)

基础泛函分析(60420144)4学分(考试)

最优化方法(60420194)4学分(考试)

(2)专业核心课(≥9学分)

高等无机化学(70440033)3学分(考试)

材料化学导论(80440283)3学分(考试)

高等分析化学(70440223)3学分(考试)

有机波谱学(70440173)3学分(考试)

高等有机化学(70440023)3学分(考试)

合成有机化学(70440243)3学分(考试)

高等物理化学(70440233)3学分(考试)

理论化学物理(80440373)3学分(考试)

超分子化学(80440383)3学分(考查)

功能高分子化学(80440293)3学分(考试)

(3)专业选修课(≥3学分)

现代化学前沿问题讲座(90440012)2学分(考查)

现代仪器分析方法与实验(60440023)3学分(考试)

固体化学(70440092)2学分(考试)

配位化学(70440102)2学分(考试)

X-射线晶体结构分析(70440192)2学分(考试)

功能晶体材料导论(80440312)2学分(考试)

分离方法基础与技术(70440072)2学分(考试)

环境污染物分析理论与技术(70440202)2学分(考试)

电子能谱学(80440172)2学分(考试)

现代色谱分析导论(80440193)3学分(考试)

材料分析化学(80440213)3学分(考试)

生命分析化学(80440323)3学分(考试)

天然有机化学(80440123)3学分(考试)

元素有机化学(80440132)2学分(考试)

生物有机化学(80440153)3学分(考试)

催化化学(70440052)2学分(考试)

光化学原理(70440162)2学分(考试)

化学动力学(80440073)3学分(考试)

电化学原理(80440093)3学分(考试)

高分子合成化学(80440362)2学分(考试)

导师指定的专业课程

3、必修环节(2学分)

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69990021)1学分(考查)

学术活动(69990031)1学分(考查)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交流活动,至少听20次学术报告(其中应有5次以上是跨二级学科的学术报告),在听取学术报告后请组织者或导师在“硕士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记录”上签字。在学期间完成参加学术活动的书面总结(两千字左右),经导师审阅、签字后,申请答辩前一学期初交系教学办审核并记载成绩。

(二)自学课程

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专门知识,可由导师指定内容系统地自学,并列入个人培养计划;自选的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环境类课程;均记为非学位要求学分。

(三)补修课程

本科非化学专业的研究生,需补1~2门大学本科课程。补修课记成绩,记为非学位要求学分。

四、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要求

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要在导师指导下认真做好论文工作计划与选题报告,这是保证学位论文水平的重要措施。论文工作应尽早开始,论文研究工作(从选题报告通过之日起至论文送评阅前止)不少于1年。

1、论文工作计划与选题报告

选题报告内容应包括文献综述、选题意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工作条件(经费、设备等)、预期达到的水平、存在的问题等。要求硕士生查阅一定数量的文献资料,写出不少于5千字的书面报告,并在选题报告会上报告。选题报告和工作计划经学科专业负责人审查批准后,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

2、论文中期检查

在学位论文工作中期,各学科专业应组织检查小组对研究生的综合能力、论文工作进度以及工作态度、精力投入等方面进行检查,通过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

3、在学期间发表论文要求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以第一作者身份至少在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研究论文,或在EI收录期刊上发表2篇研究论文,综述不予计入。论文应当是本人硕士期间研究工作内容的总结,并包含导师的署名,作者单位应署名“清华大学”。导师为第一作者时,研究生可以是第二作者;共同第一作者文章申请学位时只统计实际署名第一的论文。

“发表论文”指已正式发表或尚未刊出但已有正式录用函的论文。

对于正在印刷期的论文,申请人需要提交论文清样。

对于有正式录用函的论文,申请人需要提交录用函,并由导师在录用函上签名确认。

4、学位论文要求

硕士学位论文是硕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论文作者应在了解本研究方向国内外发展动向的基础上阐明选题的目的和意义,突出论文工作的特点,对所研究的课题应有创新性见解,并实事求是地反映自己所作的科研工作。

学位论文的写作与答辩的要求以及实验工作期限均按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化学系博士培养计划

(2009年6月修订)

一、适用学科

化学(Chemistry),一级学科,理学门类,学科代码: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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