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优秀6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优秀6篇)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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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在于制度的实施流程与执行管理和执行监督,并与岗位职能挂钩,同时需要符合企业自身的业务特点。
可以将制度和办公OA软件及管理流程操作结合执行。
一。
总则1 为加强集团的财务管理,规范集团的各项财务管理行为,保证集团战略和目标顺利落实,保障集团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首联集团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2 集团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以集团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人利益较大化。
3 集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3.1 建立和健全集团基本财务管理体制。
包括组织机制、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信息流转机制等。
3.2 制定集团财务管理规则,包括各财务事项操作规范和管理权限,具体包括:3.3 投资融资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内容是企业发展“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科学统一,具体包括选择融资渠道及合理的资本结构,综合分析评估投资风险与报酬,协助进行投资决策;制定符合股东利益和企业长远发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 通过系统的全面预算制度和配套的监控体系,对集团业务运作和资金流转进行管理和监控,保证集团战略目标实现的效果和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保值增值。
3.5 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加强风险防范,保证资产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费用。
3.6 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各政府机构和股东提交准确完整的财会信息。
中核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中核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绪论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核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企业财务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核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核集团及其下属各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财务管理原则:合法合规、规范高效、科学决策、风险防范。
第四条财务管理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全面降低财务风险。
第五条财务管理任务: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评价、决策咨询、财务监管、风险控制提供服务和支持。
第六条财务管理原则:合法合规、规范高效、科学决策、风险防范。
第七条财务管理目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全面降低财务风险。
第八条财务管理任务:为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评价、决策咨询、财务监管、风险控制提供服务和支持。
第二章财务组织机构
第九条中核集团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十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制企业的财务预算、实施和监督预算落实情况;
(三)监督和检查各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
(四)提出全集团的财务政策、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策略;
(五)统一管理全集团的资金、资产和财务信息;
(六)编制全集团的年度财务报表和财务分析报告;
(七)协助董事会、监事会、董事长、总裁等管理层进行财务决策和管理工作。
集团化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化企业的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化企业及其所有子公司、分公司、分厂等分支机构。
第三条集团化企业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确保企业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虚构;(三)完整性原则:财务核算全面,反映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四)及时性原则:财务报告及时编制,保证信息传递的时效性;(五)安全性原则:加强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集团化企业设立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全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五条财务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实施集团化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审核和监督集团化企业财务报表;(三)负责集团化企业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四)监督、检查子公司、分公司的财务状况,确保其财务合规;(五)参与集团化企业重大决策,为决策提供财务支持;(六)开展财务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六条子公司、分公司、分厂等分支机构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执行集团化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二)编制、审核和报送本单位财务报表;(三)负责本单位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四)参与本单位重大决策,为决策提供财务支持;(五)开展财务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八条集团化企业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筹集、使用、回收等环节的审批权限和程序;(二)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合理编制资金预算,严格控制资金支出;(三)实行资金集中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四)加强资金结算管理,规范资金支付流程,确保资金支付及时、准确;(五)定期开展资金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集团化企业应建立健全资金风险控制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一)制定资金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应对措施;(二)加强资金风险监测,及时发现和防范资金风险;(三)建立应急资金储备,确保在资金风险发生时能够及时应对。
中铁集团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级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合法: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稳健经营:坚持稳健经营原则,合理控制风险,确保公司财务状况稳健。
(三)权责分明:明确各级财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工作高效、有序。
(四)开源节流: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成本。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财务部为公司的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各级子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接受公司财务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二)编制公司财务预算、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报告;(三)管理公司资金、资产和负债;(四)参与公司重大决策,提供财务意见;(五)开展内部审计和风险控制;(六)负责公司税务筹划和合规工作。
第三章财务预算管理第七条公司实行年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目标,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第八条年度财务预算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财务部组织实施。
第九条各级子公司应按照公司财务预算要求,编制本单位的财务预算,并报公司财务部审批。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条公司实行集中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高效、合理使用。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公司资金统一调配和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子公司应按照公司资金管理规定,合理使用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第五章财务报告与分析第十三条公司财务部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包括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
第十四条财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背景和目的背景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发展,财务管理在集团公司中变得愈发重要。
为了规范财务管理行为,加强对财务风险的控制,集团公司制定了一套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并降低财务风险。
通过建立制度来规范各个环节的财务管理行为,集团公司能够更好地做出决策、评估风险和控制成本。
第二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框架和内容框架该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财务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财务制度和流程、财务报告与分析、预算管理和控制、内部控制和审计、风险管理等。
财务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这部分涉及集团公司内部的财务部门设置、职责分工和人员配备等,确保财务管理的高效运作和信息的畅通流动。
财务制度和流程明确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流程,包括会计制度、核算制度、报销制度、审批流程等,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
财务报告与分析规定了财务报告的内容、格式和时间表,以及财务分析的方法和依据。
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帮助他们制定正确的决策和应对风险。
预算管理和控制明确了集团公司的预算编制流程和管理方法,以及预算执行和控制的措施,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和预算目标的达成。
内部控制和审计规定了内部控制的要求和方法,并明确了内部审计的职责和程序。
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审计,确保财务管理的合规性和系统的有效性。
风险管理制定了一套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识别、评估、控制和监测等,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
致力于防范和控制各类财务风险,保护公司的利益和稳定经营。
第三篇: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执行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需要全员参与和支持。
各个部门和岗位应按照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
同时,需要建立相应的督导机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监督集团公司设立财务监督部门,负责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陕建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陕建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陕建集团及其所有子、分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陕建集团财务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财务制度;2. 坚持勤俭节约,合理使用资金;3. 实施全面预算管理,确保资金合理分配;4. 严格内部控制,防范财务风险;5. 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提高财务人员素质。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第四条陕建集团实行集中统一领导下的分级管理,财务部为集团财务管理机构,负责全集团财务工作的统一规划、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子、分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并接受集团财务部的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财务核算第六条陕建集团财务核算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核算;2. 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规范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会计核算资料;3. 建立健全财务报表体系,定期编制财务报表;4. 加强资产核算,确保资产安全、完整;5. 严格成本核算,加强成本控制。
第四章预算管理第七条陕建集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预算编制、执行、控制、分析和考核等环节应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 预算编制:各部门根据集团战略目标和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年度预算,报集团财务部审核;2. 预算执行:各部门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财务部负责监督预算执行情况;3. 预算控制:财务部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提出预算调整意见,报集团领导审批;4. 预算考核:集团财务部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第五章资金管理第八条陕建集团资金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规定:1. 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管理职责;2. 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加强现金收支管理;3. 优化资金结构,确保资金安全、高效;4. 加强融资管理,合理运用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5. 严格控制对外投资,防范投资风险。
企业财务制度环球集团
企业财务制度环球集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环球集团企业财务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企业财务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环球集团旗下所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财务计划、预算编制、资金管理、账务处理、审计监督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的执行单位为环球集团财务部,各企业财务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环球集团财务部有权随时对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各企业财务负责人提供相关资料。
第五条环球集团财务部有权对各企业的财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财务计划和预算编制第六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经营和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年度财务计划和预算,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七条财务计划和预算应区分经营性收入和支出和非经营性收入和支出,明确经营目标和财务指标,合理安排资金使用和支出计划。
第八条财务负责人应加强对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第九条财务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应定期向公司领导和财务部门做出报告,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财务部门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时调整财务计划和预算,提出调整报告,并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一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加强对公司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政策和规定,并维护公司资金安全。
第十二条资金管理应实行专人专岗,明确资金权限和责任,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资金流向和流量的监督和控制。
第十三条资金管理应按照“合理、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企业运营所需资金的及时到位和有效利用。
第十四条资金管理应建立完善的账户体系,及时核对账务,定期对账和结账,防止资金流失和滞留。
第十五条资金周转不畅的企业应采取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加强内部审批和控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第四章账务处理第十六条各企业财务部门应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和公司财务政策,规范处理企业账务,确保账务主体准确、真实、完整。
鸿途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鸿途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企业财务状况的稳定和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鸿途集团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分厂等分支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鸿途集团实际情况,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财务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鸿途集团设立财务部,负责全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财务部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和实施鸿途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三)组织编制和执行集团年度财务预算;(四)负责集团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五)负责集团成本费用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六)负责集团财务报表编制、审核和报送;(七)负责集团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协调;(八)负责集团财务人员培训和管理。
第六条各分支机构设立财务部门,负责本机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鸿途集团资金管理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八条集团财务部负责制定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收支范围、审批权限和流程。
第九条集团内部各单位资金收支,必须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不得擅自挪用、占用资金。
第十条集团财务部负责集团银行账户的管理,确保账户资金安全。
第十一条集团财务部负责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合理分配和使用。
第四章成本费用管理第十二条鸿途集团成本费用管理遵循“预算管理、指标控制、成本核算、效益分析”的原则。
第十三条集团财务部负责编制年度成本费用预算,经集团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成本费用预算,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集团财务部定期对成本费用进行核算和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五章财务报表编制与审核第十六条鸿途集团财务报表编制遵循国家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七条集团财务部负责编制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并报送集团领导审批。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按照财务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送财务报表。
汇能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汇能集团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企业财务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汇能集团及其所属各级子公司、分支机构。
第三条集团财务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先行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2. 全面预算原则: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资源,实现集团战略目标;3. 效率优先原则:优化财务流程,提高财务管理效率,降低成本;4. 安全保障原则:加强财务风险防控,确保企业财产安全;5. 透明公开原则: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开透明。
第二章财务组织架构第四条汇能集团设立财务部,负责集团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财务部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集团财务管理制度;2. 负责编制集团年度财务预算;3. 组织开展财务核算、报表编制、财务分析等工作;4. 管理集团资金、资产、负债等财务事项;5. 负责集团税务筹划、风险防控等工作;6. 指导、监督各级子公司、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工作。
第三章财务核算与报表第六条集团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财务核算,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要求进行会计处理。
第七条集团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按照国家规定和集团内部管理要求编制。
第八条财务报表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性:财务报表应当真实反映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 完整性:财务报表应当包含所有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的信息;3. 及时性:财务报表应当及时编制、报送和披露;4. 一致性:财务报表编制方法应当保持一致性。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九条集团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制度,统一管理集团资金。
第十条集团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1. 集中管理原则:集团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各子公司、分支机构不得自行设立资金账户;2. 安全性原则: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损失;3. 效率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4. 透明性原则:资金使用情况公开透明。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精选4篇)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精选4篇)第一条依据总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方案的原则和精神,结合总公司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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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篇一(一)为了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销行为,倡导一切以业务为重的指导思想,合理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根据相关的财经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将财务报销分为日常办公费用、相关费用支出及专项支出等,以下分别说明报销相关的借款流程及各项支出具体的财务报销制度和报销流程。
1、公司规定,部门主管领导及副总所有拥有的审批借款金额权限为:①部门领导≤100元,借款不超过100元的直接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交财务确认后方可借款;②公司副总>100元≥500元,借款超过100元且不超过500元的在经部门领导审批签字后再由公司副总签字确认,最后交财务确认后方可借款。
③借款超过500元的在经过部门领导、公司副总签字确认后,还需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才能交财务确认领款。
2、凡及需申请借款付款金额超过1000元的应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备款3、借款销账规定:借款销帐时应以借款申请单为依据,据实报销,超出申请单范围使用的,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销帐;4、借款未销账的原则上不得再次借款,逾期未销账者转为个人借款从工资中扣除。
1、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是否领现金或将借款打到指定银行卡里(注:打到卡里的申请人必须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并签上名字)。
2、审批流程:借款人填写申请单→部门主管签字→领导审核签字→公司副总领导审核签字→公司副总→公司总经→财务复核确认→领款。
财务管理制度篇二为进一步规范政协机关的财务行为,加强机关经费和财产的管理,节约开支,勤俭办事,增强约束机制和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区政协正常公用经费的需要和机关工作的有序运行,制定如下制度:1、认真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财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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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和会计监督,规范财务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法》,以及有关法规、政策、制度,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含事
业性质、企业化管理单位)和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三条集团公司和所属企业是独立法人,依法享有民
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不得自立银行帐号。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国家授权经营的国有资产负有保
值增值责任,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所占用的国有资产实行占有责任制。
各所属企业必须设立会计机构,根据内部
牵制制度合理配备会计人员,及时、准确、真实地核算企业所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并实行有效的会计监督。
第五条各所属企业应加强经营管理,努力降低成本、
费用,确保企业财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
第六条各所属企业的财务部门和财务人员必须自觉
地接受集团公司财务监督管理,除法定的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对会计帐册应妥善保管,未经集团批准不得销毁;对企业的资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存储,严禁资金体外循环。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各所属企业的管理以产权为纽带,
享有投资收益权。
第八条各所属企业不得以其资产对非控股子公司或
集团以外的法人提供担保,因特殊原因需提供担保的,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章集团公司财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九条集团公司设计划财务部,对所属各企业及参股
公司占有的集团资产实行统一管理。
一、制订和完善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及其他财会规章制度,并负责实施。
二、负责集团总部会计核算、报表合并和财务分析,对所属企业财会业务进行指导、检查、考核。
对发现违反财务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的应予以纠正。
三、建立和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组织集团所属企业年度预算的编制,并编制合并预算,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并提出建议。
四、参与投资项目效益论证,实施过程的财务监督;负责集团公司投资权益的管理,并向集团提供投资收益分析报告,参与各所属企业投资收益分配工作,并对投资方面重大决策(如投资
、融资、利润分配等)向集团决策层提供建议;建立健全投资档案,对集团股权性投资项目参与股权管理。
五、负责集团授权经营考核及奖励方案的实施与跟踪,分解下达各所属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增值指标并按期考核;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进行清产核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
六、对所属企业财务管理实行财务主管委派制,制定管理规定并负责实施。
七、根据集团经营战略,协调各所属企业之间的资金分配和资金调拨,根据集团发展需要,策划集团融资方案并实施。
八、了解各所属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财务风险防范措施,向集团提出建议。
九、制定集团公司内部结算价格。
按照市场价格制订集团公司内部之间的结算价格,调解因价格而引起的集团公司内部经济纠纷。
十、如实反映集团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按照有关规定,编制集团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集团公司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
第三章所属企业财务机构职责
第十条贯彻执行国家的财务会计政策法规,执行集团
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负责实施。
并报送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备案,接受集团公司的财务监督。
一、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健全内部会计管理制度。
各企业应不断完善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内部牵制制度、稽核制度以及原始记录、定额管理、计量验收、财产清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经济责任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内部经营考核体系。
二、集团所属各企业实行预算管理。
(1)每年1月中旬,根据集团预算管理制度,向集团书面报告下一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
(2)2月中旬上报正式预算案。
(3)各企业财务预算的主要指标应由集团公司董事会讨
论通过。
(4)上报集团的预算案应由企业总经理或单位负责人签
字同意。
三、所属企业应真实地记录和反映本公司的经济活动
和财务状况,准确核算本公司经营成果,及时向集团公司上报月(季)度、中期、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应根据集团要求聘请具高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进行审计。
四、对外的长期投资项目,资产转让、兼并、破产、拍卖,必须经集团公司批准方可处置。
五、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权益的所属企业,对其长期投资必须采用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六、固定资产增加、报废、调出或处置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
七、坏帐损失单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公司批
准,企业不得随意核销。
各企业坏帐准备金可选择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和按帐龄分析法计提。
按应收帐款总额比例提取的,坏帐准备金比例统一按0.5%计提。
应收帐款的考核办法按照集团颁布的《关于应收帐款的管理规定》办理。
八、每年进行一次财产清查盘点,对各项资产的盘盈盘亏,必须查明原因,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报集团批准后方可入帐。
九、各企业在年度终了进行利润分配时,须统一按照税后利润总额的15%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一般不得少提或多提,法定公积金超过注册资本的企业,在征得董事会同意后可以不再计提。
十、各企业应严格执行集团颁布的财务指令、通知等文件,对文件精神有异议的,应在接到有关文件之日起5天内向集团有关部门递交书面意见,集团有关部门应在收到文件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