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_督查工作制度

大学督查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确保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的的健康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内涵建设,提高管理效率,根据《高等教育法》、《大学章程》以及国家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督查工作制度。
二、督查目的本制度的制定旨在加强对学校各项工作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学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等得到有效贯彻落实,提高学校整体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三、督查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对学校各部门、各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督查,包括:1. 学校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实施情况;2. 学校重大决策、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的执行情况;3. 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职责范围内的日常工作;4. 其他需要进行督查的事项。
四、督查机构学校设立督查室,负责对学校各项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由校长办公会议确定人员组成,实行主任负责制。
五、督查程序1. 制定督查计划:督查室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领导批示,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督查计划,明确督查任务、内容、对象、时间、方式和责任人。
2. 发出督查通知:督查室根据督查计划,提前向相关部门、单位发出督查通知,明确督查事项、要求、时间节点和报送材料等。
3. 开展督查工作:被督查部门、单位按照督查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确保督查事项的落实。
督查室根据工作需要,可以采取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督查。
4. 汇总督查结果:督查室对督查结果进行汇总,形成督查报告,报送学校领导。
5. 反馈督查情况:学校领导对督查报告进行审阅,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督查室将整改要求反馈给被督查部门、单位。
6. 整改落实:被督查部门、单位根据学校领导的要求,认真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六、督查结果运用1. 督查结果作为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2. 督查结果作为各部门、各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3.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学校领导可以根据情况采取约谈、诫勉、组织调整等措施;4. 对督查不力的部门、单位,学校可以根据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某某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

**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上级和学校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使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党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政府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领导机制学校督查督办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以下简称学校办公室)是重点工作督办的综合协调部门,具体负责督办事项的立项分解、交办、催办、审核把关、信息反馈及相关协调工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重点工作督办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负责的重点工作任务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是学校重点工作督办的执纪问责机构,主要负责对工作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并根据不同情形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原则,依法督办。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工作制度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二)围绕中心,突出重点。
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校党委行政作出的重要决策和师生员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督办,着力抓好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1(三)严格时限,注重效率。
根据工作任务的轻重、主次和缓急,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明确完成时限,讲求工作效率,防止拖沓延误,确保政令畅通。
(四)明确责任,协作配合。
明确责任主体,加强协作配合,细化任务分工,归口落实办理,建立在党委和行政班子领导下,分管领导主抓、牵头部门落实、相关单位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联系紧密、运转协调、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
(五)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以抓落实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科学把握工作进度,认真落实督办事项,确保重点工作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实效。
三、督办范围(一)学校第三次党代会、“十三五”发展规划、综合改革方案、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年度工作要点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
学院学风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学院学风督导工作实施方案学院学风督导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为了营造优良的教育教学氛围,推进学生学习质量提高,学院决定开展学风督导,以规范学生行为规范,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目的本次学风督导工作的目的是:1.推动学生自觉遵守校规校纪、班规班训,营造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加强学生自我约束和自我教育。
2.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推进班级整体水平提升、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3.对于存在的不良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和及时纠正,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规范,使校园成为积极向上、安全和谐的校园。
三、实施方案1.学生自律组织的成立学院成立学风督导队伍,成员包括班主任、学生干部和学风督导,对学生的学习、生活、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督。
同时,成立学生自律组织,由各班级学生代表组成,建立班级纪律委员、学习委员、卫生委员制度。
学生自律委员会对各班级进行考核,各班级之间进行学风PK。
2.班级规定的制定各班级应根据学校的班级管理规定,制定具体的班级规定和班级约定,明确班级要求和学生行为规范。
各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同的班级规范,如诚信、纪律、文明校园、师生关系等方面,要求班里每个学生都遵守班级规定,不得侵害他人利益,不得影响班级整体形象。
3.学生自查自纠通过班级卫生、班级集体活动等途径,增加学生对班级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培养学生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的意识。
同时,学生自律组织应加大学风督导力度,通过拉横幅、发放宣传单、组织文化课活动等方式,引导学生自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提高班级的纪律性和积极性。
4.教师日常教育教师要注重在日常教育中,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行为规范,用科学合理的教育方式,引导学生培养独立自主、勇于拼搏,勇于承认自己错误和取得成功的能力。
同时,教师应本着诚信、公正、负责、认真的原则,正确引导、管理和评价学生,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5.严格管理制度,倡导尊重文明各班级应对学生的言行进行严格管理,对于存在的不良现象进行严厉打击,教育学生自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形成和谐班级和文明校园。
大学_督办工作制度

大学督办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学校决策的实施效果,提高工作执行力,进一步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督导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学督办工作制度是指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点建设项目和日常工作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和评估的制度。
第三条大学督办工作制度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督办工作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督办工作小组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校长办公室指定。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六条督办工作小组的职责:(一)研究制定督办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二)对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点建设项目和日常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三)定期向校长报告督办工作的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四)协调解决督办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工作不力的部门或个人提出处理建议。
第七条督办工作小组办公室的职责:(一)组织实施督办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督办工作;(二)收集、整理督办工作相关资料,建立健全督办工作档案;(三)对督办工作进行定期总结,向督办工作小组报告;(四)办理督办工作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八条督办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督办事项:根据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点建设项目和日常工作中需要督办的事项,列出督办清单;(二)制定督办计划:对督办事项进行分解,明确督办时间、责任人、工作要求等;(三)开展督办工作:按照督办计划,对各部门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四)反馈督办结果:将督办情况向相关部门反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五)总结督办工作:对督办工作进行总结,为下次督办工作提供参考。
第五章工作纪律第九条督办工作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公正廉洁,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条督办工作应当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避免形式主义,不得影响各部门的正常工作。
学院学风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学院学风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一、前言
学院学风督导工作是高校学生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
学风督导是指通过监督、检查、反馈的方式,促进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能力,推动学生良好的学风和校风形成。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学院学风督导工作实施方案。
二、实施目标
1.在全院建立健康、良好、积极的学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推动学生在校期间的自我管理和自我觉察。
3.全面关注学生的精神素质,培养正确的思想观念。
4.挖掘学生的优点,协助学生克服不足,实现自我提升。
三、实施步骤
1.制定学风督导工作计划。
学院制定学风督导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同时,要加强对学风督导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和教育,为工作开展打下基础。
2.组建学风督导小组。
学院在大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学生会中设立学风督导小组。
负责学风督导工作的老师、学生会干部和专门人员均可组成学风督导小组。
学风督导小组按照工作计划分别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
学院重点工作追踪督办管理制度

学院重点工作追踪督办管理制度一、目的规范学院重点工作管理,完善重点工作跟踪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学院领导重要批示、学院重要工作的布置、会议重要决定等重点工作按计划得以落实。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学院领导的重要批示、党总支支委会重要事项、党政联席会议重要事项及其它重要事项的追踪、督查与督办。
三、定义工作追踪督办:该工作负责人代表学院负责领导督促、跟踪重要事项的落实、进展情况,并及时向学院相关分管领导或主管领导汇报、提出奖惩建议。
四、职责分工1、学院纪检工作人员及教职工代表负责重点工作的确认及督办结果的审核;此项工作纳入基层部门负责人和学院分管领导的绩效考核中的重点工作。
2、学院纪检委员负责督办事项的整理、组织相关部门跟进、向管理者汇报,提出处理建议报学院主管领导;3、具体工作负责部门:负责督办事项的完成并承担相关责任;4、相关部门:负责协助督办事项的完成并提出建议。
五、具体工作内容1、办公室协同纪检委员负责将拟办的事项整理好,要求有明确的督办事项、承办部门、完成时间、检查人和要求等。
报分管学院领导审核批准;2、将拟开展追踪督办的重点工作交由具体承办部门,并结合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组织检查。
了解工作进展完成情况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3、具体工作承办部门应把工作进展情况按要求如实、及时汇报,并承担相关责任。
4、负责与责任单位做好工作总结并提出处理建议。
5、其它需要协助的部门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六、奖罚1、工作承办落实负责部门对所承办的工作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或工作不到位的,对该部门第一责任人绩效考核进行相应扣分。
造成影响或损失的专项处理。
2、工作承办落实负责部门对所督办的工作按要求完成出色的,按绩效考核办法进行重点工作奖励,在评优评选等方面进行重点考虑,特别突出的专项奖励。
大学督查督办工作方案

大学督查督办工作方案概述大学督查督办工作是维护大学治理正常运行的重要举措,其核心任务是加强规范和监督,从而提高各方面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本方案旨在提出督查督办工作的基本操作流程和应注意的事项,以期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效。
督查督办工作的流程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具体流程如下:督查前的准备工作在实施督查之前,需要做好以下准备工作:1.制定督查计划:按照大学的发展方向和工作重点,制定年度的督查计划,包括督查的主体、范围、时间等。
2.向相关管理人员传达计划:督查计划需要得到相关管理人员的了解和支持,确保督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确定督查目标和重点:督查目标、督查重点及督查时限等应当通过相关文件和通知等(例如发文、示范文档)的形式展示出来。
4.分配并组成督查小组:根据督查目标和督查工作的难度,确定督查小组的人员数量和成员,确保督查小组人员构成的合理性。
5.制定督查工作计划:督查小组需要根据督查目标和督查重点,制订督查工作计划,对督查的内容、方法、步骤等进行详细规划。
督查中的关键操作在进行督查的过程中,除了需要遵循督查小组制定的工作计划外,还需要注意以下关键操作:1.收集资料:在督查过程中,要充分了解被督查方的具体情况。
督查小组需要从各种渠道收集和汇总相关资料。
2.制定督查方案:督查小组应该制定具体的督查方案,包括督查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等等。
3.进行现场督查:现场督查是确保督查效果的重要环节,需要对被督查部门进行详细地实地检查和观察。
4.编写督查报告:督查小组应当在督查完成后,对督查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分析和总结,编写督查报告并及时上报相关领导。
后续督办工作在得出督查报告后,工作的后续阶段是督办和改进工作。
1.确定督办方案:在督查报告中,要明确被督查部门需要改进的问题和缺陷,并制定具体的督办方案。
2.跟踪督办工作:督查小组应该对督办工作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相关领导能够及时采取措施改正问题。
3.进行整改会议:在对督办工作进行跟踪的过程中,如发现被督查部门未能正确执行督办方案,则组织召开整改会议,指导他们制定新方案并启动实施。
XXXX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XXXX大学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加快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师生为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推进依法治校,推动工作落实和问题解决,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内容(一)督促检查上级下发的文件、制定的政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督促检查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完成情况。
(三)督促检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
(四)督促检查学校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完成情况。
(五)督促检查其他需要落实的工作事项。
(六)负责调查研究、整理汇总督查督办事项的处理情况,撰写督查督办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第四条学校成立督查办公室(挂靠在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督查督办工作方式(一)日常督查督办。
日常督促检查上级下发的文件、制定的政策、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和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及其他重要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完成情况。
(二)专项督查督办。
专项督促检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领导重要批示及其他专项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
(三)联合督查督办。
联合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督促检查上级重要文件、学校重大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
第六条督查督办工作基本程序(一)立项。
上级文件、批示等已明确办理要求的事项,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和重要专题会议定的事项作为督查办公室日常督查督办内容,无需立项登记。
对纳入督查督办工作内容的其他重要事项,由督查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拟立项意见,报请校领导审批后立项,立项要坚持一事一项原则。
(二)督办。
明确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主题、具体事项、办结日期等,下达督查督办通知单(见附件1)。
组建督办工作专班,对立项事宜进行督查督办,定期跟踪检查事项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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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督查督办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确保上级和学校的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及时、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使督查督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领导机制
学校督查督办工作由学校统一领导,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负责实施。
学校办公室负责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的联系,及时协调、通报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落实情况,统筹各种资源,努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督办的原则。
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工作制度开展督查督办工作。
(二)客观公正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地反映和处理问题,全面准确地反馈落实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三)注重实效的原则。
坚持把注重实效作为督查督办
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适时督办、定期督办、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做到真督实查,克服形式主义、文牍主义。
(四)分级负责的原则。
坚持逐级负责,归口办理,落实到人,分工协作,促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主要内容
(一)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或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上级党委、政府安排及领导同志批示需要我校办理落实的重大事项。
(二)学校党代会、党委(扩大)会、院长办公会、专题工作会、年度工作会等综合性会议议定事项。
(二)学校年度工作要点、责任清单及要完成的实事等。
(四)学校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以及在调查研究、现场办公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
(五)师生群众通过来访、来电、来信反映的属于党政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问题。
(六)经各级人大、政协立项,由我校承办的办理件。
(七)干部请销假制度及参会落实情况。
(八)其它需要督查督办的重要事项。
四、基本形式
(一)定期督查:主要针对学校年度重点工作的完成情况,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
(二)专项督查:主要针对上级或学校明确要求限期完
成的重要专项工作,以及各种会议决议、决定和领导批示、交办的工作,视任务要求不定期进行。
(三)联合督查:主要针对影响重大、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的综合性工作任务,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临时督查小组,不定期进行。
五、工作程序
(一)立项登记
督查督办立项一事一项。
根据会议、文件确定的重要事项和学校领导同志批示等内容,学校办公室依据督查督办事项的类型和要求,确定立项并进行登记。
立项登记内容包括立项编号、交办时间、承办单位(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督办事项、办理时限和工作要求等。
(二)督办通知
对立项登记的事项,学校办公室向承办单位发出督查督办通知单(附件1)。
对各种会议已明确承办单位和办结时限的事项,由会议承办部门进行督办,重大事项承办部门提报学校办公室立项,并发出督办通知单。
承办单位收到督查督办通知单或相关督办任务后,应按照要求认真办理。
承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多个承办单位联合承办的,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三)督查催办
督办事项通知单下达后,学校办公室根据督办事项的时限要求,可采取电话、书而或现场督办等多种方式进行催办,及时发现、反映和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做到紧急事项跟踪催办,重要事项重点催办,一般事项定期催办。
催办情况均作详细备案登记。
(四)办结审核
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向学校办公室书面反馈办理结果。
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督办事项,由牵头单位负责反馈。
反馈的内容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清晰准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未能如期办结的,应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进展情况,说明未能办结的原因并提出加速办理的措施。
学校办公室对承办单位报送的办理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对于办理结果不符合要求的,退回承办单位进行补办或重新办理,直至圆满办结为止。
学校办公室每月对督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以不同方式向学校报告或印发《督查督办工作简报》。
(五)立卷归档
督办事项办结后,按照一事一卷的原则,对有关材料进行整理、立卷和归档,
年底交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六、办理时限
(一)办理时限是指承办单位自接到督办通知之日起到提交办结报告止的时段,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二)文件、会议或领导批示中明确规定期限的,按规定期限办理。
(.三)对特殊、紧急情况下安排的督查督查事项,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并及时报告办理结果。
(四)对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办理期限的,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
七、结果运用及责任追究
将各部门、各单位督查任务落实办理情况列入学校中层单位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并将督查工作不作为的干部和教职工相关情况分别反馈给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作为其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校对落实工作抓得好的部门或单位进行通报表扬。
凡交办事项在办理时限内没有完成交办事项或没有反馈、报告办理情况的,给予通报;通报后仍未按时办结口没有合理理由的,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
对交办事项互相推诿、严重失职或拒绝不办、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还将依据学校规定和法律法规追究承办单位负责人及直接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