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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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的

通知

各科(室)、队、供热公司:

3月12日我县山只岭煤矿井下发生一起机械设备致一人死亡事故,事故的发生引起了市、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的广泛关注。3月13日晚,县政府、县煤管局召开了安全生产紧急会议,会议就山只岭煤矿3.12事故进行了通报,对目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县煤管局安全生产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现决定在全公司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成立活动领导组

组长:赵庆枝

副组长:刘旭明王义武赵三仁王海斌崔玉清

常忠孝张洪彬赵素珍张素文

成员:李志成索建文王怀清吴保东

原建明赵学文

活动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科科长原建明同志兼任。

二、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40天,自2011年3月15日始至2011年4月25日止。

三、活动内容

1、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刻反思(3月15日—3月25日)

以队为单位,就山只岭煤矿3.12事故召开专题会议,会议要求有职工代表和班(组)长、队长发言,发言内容要围绕 3.12事故这个主题,从强化安全管理的角度深刻剖析本人、本单位在思想认识上、现场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举一反三,深刻反思,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着力解决对安全工作的态度问题和思想认识问题,专题会议召开时间安排如下:

3月17日:综采队

3月18日:综掘队

3月19日:开拓队

3月20日:胶带队、井下机电队

3月21日:轨道队探放水队

3月22日:通风队安监队

3月23日:地面机电队机修队

3月24日—3月25日:地面各队

会议由安全科组织,地点在各队队部会议室,届时公司领导、相关职能科室领导将参加,安全科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2、对不放心的人、不放心的事进行一次集中大排查(3月26日—4月5日)

各级领导、各单位要对以下人员及工作列入安全监管重点:(1)“两头忙”的“疲劳人”;(2)缺乏安全知识的“新

工人”;(3)思想波动大的“情绪人”;(4)性格粗暴简单、安全意识淡薄的“鲁莽人”;(5)不安心本职工作的“跳槽人”;(6)思想、精力不集中、工作马虎的“麻痹人”;(7)受到批评,不服管理的“难缠人”;(8)破坏安全设施、损公肥私的“势力人”;(9)连续出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及负责人;(10)被认为是重点工作的薄弱环节等。对上述人员及工作要加强教育、加强监管,违犯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要按“三违”进行严肃处理。安全科对不放心的人和事要建立重点监管档案,健全管理制度,并以此为起点建立对此项工作强化管理的长效机制。

3、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强化隐患排查治理(4月6日—4月15日)

利用即将开展春季安全大检查的有利时机,对公司井下、地面进行一次全面隐患大排查,重点对矿井“一通三防”、巷道支护、爆破管理、机电管理、运输管理、防治水管理、雨季“三防”、地面消防等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具体安排由安全科负责。

4、开展事故案例学习教育活动(4月16日—4月25日)

为进一步强化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巩固安全警示教育成果,利用班前、班后会的形式组织职工对近年来我公司及其它单位发生的各类伤害和非伤害事故进行教育学习,案例选择要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和针对性,要通过学习真正触

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灵魂,进一步夯实安全管理的基础。具体安排由安全科负责。

三、工作要求

1、针对活动开展的四项主要内容和时间要求,安全科要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进行合理安排,周密部署,相关单位要全力配合,确保活动组织到位,效果明显,达到预期目的。

2、基层各队要严格按文件或活动方案的要求,组织好本队的活动开展,要处理好正常工作与开会、学习之间的关系,落实行政正职的第一责任,把本单位的活动组织好、落实好。

3、活动期间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深入现场,带头执行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活动内容,及时发现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落实处理,大力推进活动开展。

4、党政办要加强活动的宣传教育,分阶段对活动开展的动态情况进行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以此保证活动取得圆满效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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