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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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录入编号:DS9110002海关编号:

1)预录入编号

由接受申报的海关决定编号规则,计算机自动打印,无需填写。

2)海关编号

海关接受申报后为报关单编制的编号,报关单的每一联都应该注明该编号。3)出口口岸/进口口岸

口岸海关名称+关区代码。指货物实际进(出)我国关境口岸海关的名称以及该口岸的实际关区代码。我国公布有《关区代码表》。例如:上海海关2200,若在上海浦江办理出口报关,则填隶属海关,而不可填直属海关“上海海关”,应填写“上海浦江海关2201”。

4)备案号

进出口企业在海关办理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或征、减、免税审批备案等手续时,海关给予备案审批文件的编号。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①加工贸易合同项下货物,除少量低值辅料按规定不使用《加工贸易手册》的

以外,必须在报关单备案号栏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的12位编号。

②加工贸易成品凭《征免税证明》转为享受减免税进口的货物,进口报关单填

报《征免税证明》编号,出口报关单填报《加工贸易手册》编号。

③优惠贸易协定项下实行原产地证书联网管理的货物,如在CEPA项下自香港、

澳门进口的货物,应填报原产地证书代码“Y”+11原产地证书编号。

④同批货物中既有备案商品又有非备案商品时,应分单填报。

5)出口日期

运载所申报货物的运输工具办结出境手续的日期。本栏目供海关打印报关单证明联用,在申报时免予填报。

无实际进出境的报关单在填报办理申报手续的日期时,以海关接受申报的日期为准。

6)申报日期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受其委托的报关企业申请的日期。以电子数据报关单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为海关计算机系统接受申报数据时记录的日期。7)经营单位

填写经营单位名称及单位编码,二者缺一不可。

经营单位编码是海关给企业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海关为其设置的10位注册登记码。

8)运输方式

在载运货物进出关境所使用的运输工具的分类,包括江海、铁路、汽车、航空、邮递运输和其他运输10类。本栏按海关规定的《运输方式代码表》填报相应的运输方式名称或代码均可。

9)运输工具名称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运输工具名称。

如果是多式联运货物,进境货物运输工具,按货物运抵我国关境第一口岸时的运

输工具填报;出境货物运输工具,按驶离我国关境最后一个口岸时的运输工具填报。

10)提运单号

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个提单号,一票货物对应多个提单是,应分单填报。11)收/发货单位

填写收/发货单位的海关注册编码,没有海关注册编码的,则填报该企业的国家标准代码或其中文名称。

12)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海关规定的贸易方式不同于国际贸易实务中的国际贸易方式,它是海关为了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统计、征税等需要而设定的监管方式。比较常用的海关监管方式有:一般贸易(0110)、易货贸易(0130)、旅游购物商品(0139)、来料加工(0654)、低值辅料(0815)、补偿贸易(0513)、货物广告品A(3010)、货物广告品B(3039)。

一份报关单只许填报一种贸易方式,否则,分单填报。

13)征免性质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征、减、免税的性质类别。

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征免性质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征免性质简称或代码,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报一种征免性质。

常见的征免情况有:一般征税(101)、来料加工(502)、中外合资(601)、外资企业(603)等28种。

14)结汇方式

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或其代理人收结外汇的方式。本栏应按海关规定的《结汇方式代码表》填报相应的结汇方式名称或缩写或代码。

主要结汇方式:信汇(M/T 1)、电汇(T/T 2)、票汇(D/D 3)、付款交单(D/P 4)、承兑交单(D/A 5)和信用证(L/C 6)。

14)许可证号

根据规定申请许可证的货物,必须填报此栏,不得为空;非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本栏为空。一份报关单只允许填一个许可证号。

15)运抵国(地区)/起运国(地区)

运抵国(地区)指出口货物直接运抵的国家(地区),起运国(地区)进口货物起始发出的国家(地区)。本栏应严格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别(地区)代码表》填报运抵国(地区)或起运国(地区)得中文名称或代码。

例如:香港是起运国,则按该代码表应填“中国香港”,不能填“香港”。

16)装货港/指运港

装运港指进口货物在运抵我国关境前的最后一个境外装运港。直达货物,开始装运的港口就是装货港;发生转运的货物,中转港就是装货港。

指运港指出口货物运往境外的最终目的港。最终目的港是不可预知的,可按尽可能预知的目的港填报。

(1)对于直接运抵货物,货物直接运抵的港口为指运港。

(2)对于中转货物,指运港仍然是最后运抵的港口,不受中转的影响。

(3)无实际进出境的,本栏目填报“中国境内”或代码0142,此处填写不能少“境内”两字。

本栏根据实际情况按海关规定的《港口航线代码表》填报相对应的港口中文名称或代码。

17)境内货源地/境内目的地

境内货源地指出口货物在国内的产地或原始发货地。

境内目的地指已知的进口货物在国内的消费、使用地或最终运抵地。

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海关规定的《国内地区代码表》填报相应的国内地区名称或代码。

18)批准文号

出口报关单本栏目用于填报《出口收汇核销单》编号。不涉及出口收汇的,此栏可不填。进口报关单,本栏不填。

19)成交方式

本栏根据实际成交价格条款按海关规定的《成交方式代码表》填报相应的成交方式名称或代码。主要成交方式代码:CIF 1; CFR 2; FOB 3。无实际进出境的,进口填报CIF,出口填FOB。

20)运费。

海关一般进口按CIF征税;出口按FOB征税。

进口货物:

因为进口货物海关按CIF征税,若成交价格未包含运费,则本栏填报运费;若成交价格已含运费,则不必填此栏。

出口货物:

因为出口货物按FOB征税,若成交价格未包含运费,此栏不填;若成交价格包含运费,此栏填报运费。

填报格式:

可按运费单价、总价或运费率三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运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选择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主要货币代码有:人民币(142,CNY)、港币(110, HKD)、欧元(300, EUR)、美元(502, USD)、日元(116, JPY)。运费标记“1”表示运费率,“2”表示运费单价,“3”表示运费总价。

①运费以运费率表示,填报运费率值。如:5%的运费率填报5。

②运费以单价表示,填报“货币代码/运费单价数值/运费单价标记”。如:36

美元的运费单价填报502/36/2。

③运费以总价表示,填报“货币代码/运费总价数值/运费总价标记”。如:9000

欧元的运费总价填报“300/9000/3”。

21)保费

填报格式如下:

可按保险费总价或保险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保险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货币代码表》填报相应的币种代码。

①保费以保险费率的方式表示,则填报保费率值。如:5‰的保费率填报。

②保费以总价方式表示,填报“货币代码/保费总价数值/保费总价标记”。如:

10000欧元的保费总价填报为300/10000/3。

22)杂费

指成交价格以外、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如手续费、佣金、折扣等。

可按运费总价或杂费率两种方式之一填报,同时注明杂费标记,并按海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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