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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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利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型⽔利⼯程管理体制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号:⽔建管[2013]169号颁布⽇期:2013-03-28执⾏⽇期:2013-03-28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各省、⾃治区、直辖市⽔利(⽔务)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利(⽔务)局、财政局,新疆⽣产建设兵团⽔利局、财务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利改⾰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中央⽔利⼯作会议精神,进⼀步深化⼩型⽔利⼯程管理体制改⾰,明晰⼯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型⽔利⼯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利⼯程管理模式,建⽴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机制,确保⼩型⽔利⼯程安全运⾏和效益充分发挥。

⽔利部、财政部研究提出了《关于深化⼩型⽔利⼯程管理体制改⾰的指导意见》。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深化⼩型⽔利⼯程管理体制改⾰的指导意见⽔利部财政部2013年3⽉28⽇附件:关于深化⼩型⽔利⼯程管理体制改⾰的指导意见近年来,各地对⼩型⽔利⼯程管理体制改⾰进⾏了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定的进展。

但⼩型⽔利⼯程管理仍存在管护主体缺失、管护责任难以有效落实等问题,严重影响了⼯程安全运⾏和效益充分发挥。

为加强⼩型⽔利⼯程管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利改⾰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以下简称2011年中央1号⽂件)的要求,现就深化⼩型⽔利⼯程管理体制改⾰,提出如下意见:⼀、指导思想、原则和⽬标(⼀)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件和中央⽔利⼯作会议精神,明晰⼯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型⽔利⼯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利⼯程管理模式,建⽴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机制,确保⼯程安全运⾏和效益充分发挥。

(⼆)基本原则。

⼀是权责⼀致。

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方案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方案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方案一、前言我国水利事业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飞速的发展,水库是我国水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农业生产、工业生产、防洪等方面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在发展中也暴露出了许多问题,尤其是小型水库管理方面存在着诸多不足,比如管理体制滞后、人员素质较低、运营效益不佳等问题。

因此,改革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二、小型水库管理体制的现状1.行政化管理体制小型水库管理现阶段多采用行政化管理模式,管理机构和人员都由政府部门直接管理,由于政府的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导致水库管理的质量和效果参差不齐,存在不少运营效益不高的问题。

2.单一管理模式小型水库管理目前的管理模式相对单一,缺乏市场竞争和多元化经营理念。

这种模式下,水库的资源配置和管理都是由水库管理机构独自进行,没有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和利益多元化的要求,往往导致资源浪费和管理成本过高。

3.中央化运营管理小型水库管理的经营决策等方面还是以中央化的方式进行,造成了许多问题,比如,地方上的需求不能得到及时回应,较难保证水库的有效和高效的运营。

三、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方向1.设立小型水库管理委员会针对现有的行政化管理体制,可以建立小型水库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地管理小型水库的各项事务,独立运营和维护小型水库,提高水库运营效益。

2.分权管理机构小型水库管理机构需要分权,从中央化的运营管理转向地方化的管理,让地方政府充分参与小型水库管理事务决策,提高水库管理机构的反应速度和有效性,保障水库运营的高效性和经济效益。

3.关注市场需求针对现有单一管理模式,可通过制定多样化的水利政策,关注市场需求和多元化经营理念,引导小型水库积极响应市场需求和调整管理模式,提高运营效益。

4.培养专业水库管理人才小型水库管理的质量与效果直接关系到水库的运营效益和水资源利用效率,需要有专业的水库管理人才,提升管理水平和组织士气,为水库的高效运营提供坚实的基础。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小型水库是指库容小于1000万立方米的水库,广泛分布在我国的农村地区。

由于历史原因、管理不规范等因素,小型水库管理存在一些问题,如缺乏统一的管理体制、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水库水质安全监管不到位等。

为了改善小型水库管理状况,提高水库的综合效益,需要进行管理体制。

二、目标和原则1.目标: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提高水库效益,保障水库的安全运行。

2.原则:强化政府主导作用,加强水库管理能力,规范管理程序,注重科学管理和民主参与。

三、方案1.建立健全管理机制(1)设立专门的小型水库管理机构,负责对小型水库进行全面管理和监督。

(2)明确各级政府在小型水库管理中的职责和权限,加强水库管理的层级制度。

(3)建立水库管理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机制,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2.精细化管理(1)建立小型水库综合管理规划,明确小型水库的发展目标和管理要求。

(2)制定小型水库管理细则,包括对水库水位、泄洪、水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

(3)建立小型水库监测网络,定期进行水库水位、水质等数据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3.强化风险防控(1)建立小型水库安全监管机制,包括对水库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2)加强对小型水库的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3)提高水库应急响应能力,做好水库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确保在突发事件中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理。

4.加强社会参与(1)建立水库管理的社会化管理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群众的作用,监督水库管理工作的实施。

(2)开展水库小组织和村民代表大会,定期组织水库管理方案的讨论和评估,听取群众意见,使水库管理更贴近实际和民意。

四、保障措施1.加大资金投入,保障管理的顺利进行。

2.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完善小型水库管理的法律法规。

3.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管理的实施进行定期评估,激励和约束管理者。

五、预期效果通过实施小型水库管理体制,预期取得以下效果:1.提高小型水库的综合效益,增加水资源利用效率。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的小型水库是我国农村生物多样性的一个重要来源,也是农村供水、灌溉、农业生产等方面的重要基础设施。

但在实际管理中,小型水库存在管理体制非常分散,部门管理间存在重叠和交叉,管理力度不够强等诸多问题。

因此,为加强小型水库的管理和维护,促进小型水库的持续利用,需要对小型水库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建立起适应当前管理需要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

本方案的目的是建立一套适应当前实际需要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明确小型水库的管理职责和范围,加强部门协调与运作,提高小型水库管理效能和水库利用效益。

二、内容与措施(一)建立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建立小型水库的管理机构,设立小型水库管理办公室,负责小型水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办公室设有专门的管理人员,担负小型水库的巡查、监测、维修、技术指导等工作,负责与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进行联络协调,制定水库管理的年度计划和细则。

(二)明确小型水库的管理职责和范围明确小型水库的管理职责和范围,将小型水库的管理工作由原来分散在多个部门之间的管理体制改为由小型水库管理办公室单独负责的管理体制,包括小型水库的巡查、监测、维护、维修、改造等工作。

同时,保障小型水库的安全和稳定,承担应急救援任务,加强水库管理人员和村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村民自救和抗灾的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部门协调与运作加强部门协调与运作,将小型水库管理办公室与农业、林业、水利、环保等部门进行联络协调,明确部门职责和界限,建立小型水库管理的信息共享机制,互通有无,提高小型水库管理的协同作用。

同时,建立小型水库管理的档案和数据库,建立小型水库调查和监测制度,对水库管理的信用信息进行归档和管理。

三、预期效果通过实施本方案,建立了适应当前管理需要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明确了小型水库的管理职责和范围,加强了部门协调与运作,提高了小型水库管理效能和水库利用效益。

具体预期效果如下:1、建立了小型水库管理机构,为小型水库的管理提供了组织保障。

小型水库集中管护实施方案

小型水库集中管护实施方案

小型水库集中管护实施方案一、前言。

小型水库是我国重要的水利工程,对于农田灌溉、防洪排涝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管理不善、设施老化等原因,小型水库的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亟需加强集中管护。

因此,本文将就小型水库集中管护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以期为相关工作提供指导。

二、小型水库集中管护实施方案。

1. 管护责任明确。

为了保障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首先需要明确管护责任。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小型水库管理机构,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确保每个小型水库都有专人负责日常巡查和维护工作。

2. 定期巡查维护。

小型水库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设施老化、渗漏、裂缝等问题,因此需要定期进行巡查维护。

巡查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进行修复,确保水库设施的完好。

3. 技术培训与考核。

为了提高小型水库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相关部门应该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包括水库管理知识、设备维护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同时,还应该建立考核机制,对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进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必要的技能。

4. 安全意识教育。

在小型水库的管理工作中,安全意识是至关重要的。

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教育,让他们明白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提高自身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在工作中不出现安全事故。

5. 应急预案制定。

小型水库在突发情况下需要有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出现的问题。

相关部门应当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处理流程、人员分工、物资储备等,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6. 监督检查机制。

为了确保小型水库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执行,相关部门应当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小型水库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同时,还应当建立举报机制,鼓励社会各界对小型水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三、结语。

小型水库的集中管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全力以赴的支持。

只有通过不懈的努力,才能够确保小型水库的安全运行,为农田灌溉、防洪排涝等提供可靠的保障。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河南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水利部财政部《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69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河南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

(二)基本原则。

一是权责一致。

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

二是政府主导。

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积极性,综合推进改革。

三是突出重点。

重点解决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等问题。

四是因地制宜。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推进改革,不搞“一刀切”;积极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理模式,明晰产权,注重发挥工程效益。

已完成改革任务且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已落实,工程运行状况良好,工程效益正常发挥的,原则上不作调整。

(三)改革目标。

力争用5年时间,建立健全我省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建立适应我省省情、水情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建立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建立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

二、改革范围—1—(四)改革范围。

改革范围为县级及以下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此后新建的小型水利工程照此执行。

主要包括:——小型水库,即总库容100万立方米~1000万立方米(不含)的小(1)型水库和总库容10万立方米~100万立方米(不含)的小(2)型水库;——中小河流及其堤防,包括流域面积小于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及其防洪标准小于50年一遇的3级以下堤防;——小型水闸,即最大过闸流量20立方米每秒~100立方米每秒(不含)的小(1)型水闸和最大过闸流量小于20立方米每秒的小(2)型水闸;——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包括控制灌溉面积1万亩、除涝面积3万亩以下的农田水利工程,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及量测水设施等配套建筑物,喷灌、微灌设施及其输水管道和首部,塘坝、堰闸、机井、水池(窖、柜)及装机功率小于1000千瓦的泵站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日供水规模200立方米~1000立方米(不含)的Ⅳ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日供水规模小于200立方米(不含)的Ⅴ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淤地坝,包括库容50万立方米~500万立方米(不含)的大型淤地坝(骨干坝)、库容10万立方米~50万立方米(不含)的中型淤地坝和库容1万立方米~10万立方米(不含)的小型淤地坝;——小型水电站,包括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及以下的水电站。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方案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方案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书桌上,我的思绪开始游走在那些关于水库管理的岁月里。

十年方案写作经验,让我对这类项目有着深刻的理解和独到的见解。

就让我用意识流的方式,为你展开这场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方案。

一、改革背景我国小型水库众多,分布广泛,它们在防洪、灌溉、供水、发电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在现有的管理体制下,小型水库存在诸多问题,如产权不明、责任不清、管理不善等。

这些问题导致水库效益发挥不充分,安全隐患突出。

为此,改革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势在必行。

二、改革目标1.明确产权,建立责权明晰的管理体制。

2.提高水库效益,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3.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水库可持续发展。

三、改革措施1.明确产权归属(1)对现有小型水库进行摸底调查,明确水库的权属关系。

(2)对权属不明的水库,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确权。

(3)建立健全水库产权登记制度,确保水库产权清晰。

2.建立责任制度(1)明确水库管理主体的责任,包括政府部门、企业、村集体等。

(2)制定水库管理责任清单,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

(3)建立健全水库管理考核机制,对责任主体进行监督和考核。

3.优化水库管理(1)加强水库设施建设,提高水库效益。

(2)推广水库信息化管理,提高水库运行效率。

(3)加强水库环境保护,确保水库水质达标。

4.促进水库可持续发展(1)合理开发水库资源,实现水库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2)建立健全水库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促进资源合理配置。

(3)加强水库科研和技术创新,为水库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四、改革保障1.政策保障(1)制定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相关政策,为改革提供法律依据。

(2)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公众对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的认知。

2.资金保障(1)加大财政投入,保障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所需资金。

(2)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水库建设和管理,拓宽资金来源。

3.人才保障(1)加强水库管理人才培养,提高管理水平。

(2)引进专业人才,为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技术支持。

水利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意见

水利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第一篇:水利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意见水利部: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为充分发挥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效益,加强农业和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现就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小农水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清推进小农水改革的意义小型农村水利工程主要指灌溉面积1万亩、除涝面积3万亩、库容10万立方米、渠道流量1立方米每秒以下的水利工程和农村供水工程。

新中国成立以来,各级政府组织广大农民投资投劳,共建成各类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约2000万处。

这些工程规模小、数量多、分布广,在抗御水旱灾害、改善农民生产和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建立,小型农村水利工程存在的所有者主体缺位、部分工程管护责任不明、工程老化失修、经营管理不善、效益衰减等问题日趋突出,直接影响到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

如不尽快加以解决,不但难以调动农民兴建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积极性,而且已有的工程设施也无法巩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将受到严重影响。

近年来,各地在小农水改革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通过明晰工程所有权,落实使用权和经营权,加强了工程管理,充分发挥了工程效益,增加了农民收入,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较好地调动了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农民参与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深受农民欢迎。

但是改革过程中也存在着基础工作不扎实、具体运作不规范、配套改革力度不够、发展不平衡等问题,需要各级政府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扎实工作,进一步推进改革。

二、明确改革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通过改革,力争在3至5年内,全面完成现有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的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以明晰工程所有权为核心,建立用水户协会等多种形式的农村用水合作组织,投资者自主管理与专业化服务组织并存的管理体制;——以建立良性运行机制为重点,采用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灵活多样的方式,搞活经营权,落实管理权;——以《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为依据,在充分考虑供水成本和用户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非自用工程供水价格。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名称: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目标:建立健全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提高水库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确保水库安全稳定供水。

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小型水库在城市供水中的重要性逐渐凸显。

然而,由于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存在许多问题,如管理混乱、水源污染、监督不到位等。

因此,有必要对小型水库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提升管理水平,确保水库运行安全稳定。

本次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健全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提高水库运行效率和水质管理水平,确保供水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

二、改革措施和实施步骤1.修订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并完善《水资源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小型水库的管理职责和权限。

2.建立小型水库管理机构:成立专门的小型水库管理机构,负责小型水库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该机构应具备专业的技术和管理人员,确保水库的安全稳定供水。

3.加强监督和评估:加强对小型水库的监督和评估工作,对水库的安全及供水效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4.强化信息化管理:建立小型水库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对水库运行情况、水质监测数据、维修记录等信息的实时收集和管理,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小型水库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大众的环保意识和节水意识,共同参与水库管理工作。

6.加强技术支持和培训:加强对小型水库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支持,提升其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

三、预期成效和风险控制1.预期成效:- 建立健全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提高管理效率。

- 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水库的安全稳定运行。

- 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 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和节水意识,共同参与水库管理工作。

2.风险控制:- 加强监督和评估工作,确保改革措施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 加强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琼海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琼海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琼海市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为强化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工程效益的正常发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海南省水务厅关于转发水利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小型水库管理主要职责及运行管理人员基本要求的通知》(琼水建管〔2013〕407号)、《海南省水务厅关于贯彻落实全省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加固和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琼水建管〔2014〕96号)要求,在《琼海市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目标、原则(一)改革目标:通过改革,逐步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行规范、良性发展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资金投入、使用、管理与监督,搞好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与维护,落实管护经费,提高小型水库的市场化运作水平、综合利用功能,使之长期安全地发挥防洪减灾、农田灌溉等效益。

(二)改革原则: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统一,建设和管理相铺相成的原则;改革和稳定互相促进的原则;近期目标与长远发展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改革的范围和主要任务我市现有小型水库共95宗,其中小(1)型水库29宗,小(2)型水库66宗,在防洪调蓄、灌溉供水、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改革的范围:经水务部门登记注册的全市95宗小型水库。

其中:小(1)型水库29宗,小(2)型水库66宗。

(二)改革的主要任务:明确小型水库管理模式。

1.明确管理主体。

根据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海南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规定:“依法加强水利工程管理,下放村、镇管理的小(1)、小(2)型水库统一收归市县管理”,我市现属镇、村委会管理的小型水库全部收回市统一管理。

2.明确管理职责。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市小型水库负有行业管理责任,负责监督检查小型水库的管理养护、安全运行、组织注册登记、安全鉴定、年度检查和人员培训等工作,对小型水库负有监督资金使用、资产管理责任和人事管理职责;小型水库防洪安全实行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小型水库所在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小型水库防洪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镇要抓好落实防汛责任,依法保障水库的防汛安全,负责制定水库防洪应急预案,抓好日常检查和生态保护、水质保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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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指导方案
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指导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小型水库管理,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与良性运行机制,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充分发挥综合效益。

根据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指导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和范围
(一)改革目标。

争取利用2到3年的时间,全面理顺小型水库管护机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职能清晰的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健全小型水库管护体系和稳定投入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在全市逐步构筑起体制顺畅、管理科学、运行规范、灵活实用的小型水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小型水库管护到位和工程安全。

(二)改革范围。

现登记在册的小型水库。

二、改革内容
(一)明晰工程产权和管护范围。

在确权划界等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工程管理现状,重点结合工程投资构成、历史运行状况、权限隶属关系等多个方面,进一步梳理、明确和落实小型水库产权。

明确水库主要功能和管理保护范围,明确产权所有者的权利与义务。

1、工程产权:特别重要的小(1)型水库产权归国家所有;其它小(1)型水库和跨多个村庄的小(2)型水库,产权归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由农村集体经经济组织兴建的小(2)型水库,产权归所在社区(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人或企业投资建设的小型水库产权属投资者。

2、管护范围:管理范围为大坝及其附属建筑物、管理用房及其它设施;设计兴利水位线以下的库区;大坝背水坡坡脚外延伸30米至50米的区域,大坝坝端以外延伸30米至100米的区域;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边线向外延伸10米至50米的区域。

保护范围为设计兴利水位线至校核洪水位线之间的库区;大坝管理范围的相连地域向外延伸70米至100米的区域;引水、泄水等各类建筑物管理范围以外250米的区域。

各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据区县人民政府(管委会)出台的水利工程确权划界工作实施方案对上述区域进行确权划界,同时明确产权所有者的权利和义务。

(二)明确管护主体。

区县属的小型水库,由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其指定的相关部门作为水库管护主体;
乡镇(街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小型水库,由乡镇(街道)水利站(所)作为水库管护主体;
个人及其它单位投资并拥有产权的小型水库,由产权所有者作为水库管护主体。

(三)明确管理责任。

按照小型水库分级管理原则,小型水库管理实行分级责任制。

区县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大坝安全运行、水生态保护、管护资金筹措等负总责,落实好小型水库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大坝安全运行、水生态保护等各项具体措施,确保工程良性运行,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要进一步明确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责任。

区县人民政府应以正式文件公布小型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管理单位责任人及相应责任。

1、明确责任。

区县级管理的小型水库,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由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人担任,主管部门责任人由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管理单位责任人由具体管理机构或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管理的小型水库,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主管部门责任人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管理单位责任人由乡镇(街道)水利站(所)主要负责人担任。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小型水库,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主管部门责任人由乡镇(街道)水利站(所)主要负责人担
任,管理单位责任人由相关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担任。

个人及其它单位投资并管理的小型水库,水库安全管理政府责任人由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管负责人担任,主管部门责任人由乡镇(街道)水利站(所)主要负责人担任,管理单位责任人由产权所有者或法人代表担任。

2、明确职责。

政府责任人对水库安全管理负总责,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小型水库安全管理工作和落实管护经费,划定水库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组织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落实防汛责任、防汛物资和组建管护、防汛抢险队伍。

搞好日常检查考核和生态、水质保护。

主管部门责任人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负监管责任,负责所属水库大坝注册登记申报,申请划定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制定落实水库安全管理各项制度,组织制定水库应急预案,督促水库管理单位或管护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开展培训和考核,组织水库的安全鉴定、安全检查,制定除险加固或更新改造规划,审核监督管护经费使用,监督水库承包经营活动,指导做好工程档案资料管理。

管理单位责任人对小型水库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建立健全水库日常维护、安全运行、应急处理等相关制度,落实水库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水库安全监测、日常巡查、维修养护、控制运行、险情上报、抢险救灾及水毁工程修复、安全保卫等工作,落实水库安全管护人员和水库日常经营管理,负责工程档案资料整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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