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汛应急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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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汛应急管理制度

安全防汛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防汛工作,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防汛工作的部门、项目及人员。

第三条防汛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防汛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第五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1. 负责制定公司防汛工作规划、方案和应急预案;2. 组织协调各部门、项目开展防汛工作;3. 负责检查、督促各部门、项目落实防汛措施;4. 负责组织防汛应急演练;5. 负责防汛信息报送和应急处置。

第六条各部门、项目职责:1. 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2. 制定本部门、项目的防汛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3. 开展汛前检查,确保防汛设施设备完好;4. 加强防汛值班,及时掌握汛情动态;5. 落实防汛物资储备,确保应急需要;6. 参与防汛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防汛准备第七条汛前准备:1. 检查防汛设施设备,确保完好;2. 整理防汛物资,确保充足;3. 组织人员培训,提高防汛意识;4. 开展汛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5. 加强与当地防汛部门的沟通协调。

第八条汛期准备:1. 加强值班,及时掌握汛情动态;2. 加强与当地防汛部门的沟通协调;3. 落实防汛物资储备,确保应急需要;4. 组织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5. 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防汛应急响应第九条防汛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分别为:一般级、较大级、重大级、特别重大级。

第十条各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具体措施:1. 一般级:加强值班,做好信息报送,加强防汛宣传;2. 较大级: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援,确保人员安全;3. 重大级:全面启动应急响应,加强指挥调度,确保抢险救援工作有序进行;4. 特别重大级:全力投入抢险救援,确保人员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

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防洪度汛工作,并确保洪水期间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防洪度汛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防洪度汛工作是指为减少洪水对人员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预防和控制洪水的各项措施和工作。

第四条防洪度汛工作的目标是保护人员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设置防洪度汛工作领导小组,由区级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协调和指导防洪度汛工作。

第六条区级政府要设置专门的防洪度汛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三章防洪度汛措施第七条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强对河流和水库的巡查,隐患排查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引发洪水的问题。

第八条河道管理部门要做好河道疏浚和堤坝加固工作,确保河道通畅和防洪安全。

第九条气象部门要提前预测和预警,及时发布洪水预警信息,指导人员做好防洪准备工作。

第十条水利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水库调度和蓄洪控制的责任,确保水库的安全运行。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一条每个单位和个人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人员和财产在洪水期间的安全。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要详细规定各项防洪度汛工作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和应急处理方法。

第十三条每个单位和个人要配备必要的防洪器材和应急物资,并确保其完好可用。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本地区的防洪度汛工作由有关部门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相关责任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应经防洪度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防洪度汛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以上是一份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实施中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补充。

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二)以下是一个防洪度汛安全管理制度的模板,你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修改和补充:1. 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防洪度汛工作的安全和高效进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人防安全防汛管理制度范本

人防安全防汛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人防工程防汛管理工作,保障人防工程在汛期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人防工程。

第三条防汛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方针,确保人防工程在汛期安全无事故。

第四条人防工程防汛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建立人防工程防汛工作领导组织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防汛工作有序开展。

第六条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人防工程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七条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应定期组织开展防汛演练,提高人防工程防汛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人防工程防汛工作责任如下:(一)人防工程管理单位为防汛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建立健全防汛工作责任制,落实各项防汛措施。

(二)各级人防主管部门负责人为防汛工作第一责任人,对防汛工作负总责。

(三)各部门负责人对所辖范围内的防汛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防汛准备第九条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应按照防汛工作要求,制定详细的防汛工作方案,明确防汛任务、措施和责任。

第十条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汛前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人防工程结构安全、防水设施、排水设施等是否完好;(二)防汛物资、设备、工具是否准备充足;(三)防汛人员是否熟悉防汛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第十一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制定防汛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措施和责任人。

第四章防汛应急处置第十二条遇到汛情预警,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人防工程管理单位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二)做好人员疏散、物资转移等工作;(三)确保防汛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四)加强应急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第十四条遇到严重汛情,各级人防主管部门应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以下措施:(一)全力组织抢险救援;(二)确保人员生命安全;(三)最大限度减少财产损失。

水库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水库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水库安全运行,防止洪水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水库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水库防汛领导小组,负责水库防汛工作的全面领导,组织实施防汛工作。

2. 水库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 水库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具体工作。

4.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水库防汛工作。

三、防汛准备1. 制定水库防汛预案,明确防汛组织机构、职责、措施和应急响应程序。

2. 组织开展水库防汛演练,提高防汛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3. 加强水库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加强水库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5. 落实防汛物资储备,确保防汛物资充足。

6. 开展防汛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汛意识。

四、防汛应急响应1. 根据水库洪水预警等级,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 按照应急响应程序,迅速组织人员、物资和设备投入防汛工作。

3. 加强水库调度,确保水库安全运行。

4. 加强水库周边巡查,发现险情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5. 指导水库下游群众做好撤离、转移等工作。

五、防汛恢复1. 防汛结束后,及时组织人员对水库、下游河道进行清理,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2. 对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完善防汛制度。

3. 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六、附则1. 本制度由水库防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制度旨在加强水库防汛工作,确保水库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本制度,确保水库防汛工作取得实效。

工程安全防汛制度

工程安全防汛制度

工程安全防汛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防洪抗灾的法律、法规,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旨在提高工程防汛抗洪能力,确保工程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 工程参与各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加强防汛意识,落实防汛措施,确保工程安全。

二、组织管理1. 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首的工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任务,包括日常巡查、预警响应、紧急处置等各项工作。

3. 定期组织防汛培训和演练,提高全体员工的防汛应急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预警机制1. 建立与当地气象部门的联络机制,及时获取天气变化和洪水预警信息。

2. 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疏散、现场加固、物资准备等。

3. 确保预警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准确理解,做到信息共享、反应迅速。

四、技术措施1. 工程设计应充分考虑防汛要求,合理规划排水系统,确保雨水顺畅排放。

2. 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防洪设施,如沙袋、防水板、排水泵等,并定期检查维护。

3. 对于易受洪水影响的低洼区域,应采取加固措施,如提高基础、增设临时防洪墙等。

五、应急响应1. 制定详细的防汛应急预案,包括人员疏散路线、救援队伍组织、物资储备等内容。

2. 一旦发生洪水灾害,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迅速撤离到安全地带。

3. 对受损的工程设施进行紧急抢修,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六、后期恢复1. 洪水退去后,立即组织人员对工程设施进行全面检查,评估损害情况。

2. 制定恢复重建计划,优先保障关键设施和基础设施的修复。

3. 总结防汛经验教训,完善防汛措施,提高未来防汛工作的有效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防汛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各单位应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车间安全防汛管理制度

车间安全防汛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车间安全防汛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实验室等。

三、组织机构1. 车间安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由车间主任担任组长,各班组长、安全员、设备管理员等人员为成员,负责车间安全防汛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车间安全防汛小组由各班组长、安全员、设备管理员等人员组成,负责具体实施车间安全防汛工作。

四、安全防汛措施1. 车间内部(1)加强车间内部排水系统检查,确保排水管道畅通,无堵塞现象。

(2)定期检查车间地面、墙壁、屋顶等部位,发现裂缝、渗水等情况及时进行修补。

(3)对车间内部电气设备、线路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因雨季潮湿导致漏电事故。

(4)对车间内部易受潮、受水浸泡的物资进行妥善保管,防止损失。

2. 车间外部(1)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2)对车间周围排水沟、下水道等进行清理,确保排水畅通。

(3)对车间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如边坡、河道等,防止因暴雨导致山体滑坡、洪水等灾害。

(4)对车间周边的绿化带、树木等进行修剪,防止因风雨导致树枝折断,造成安全事故。

五、应急处理1. 遇到暴雨、洪水等紧急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人员疏散,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2. 对车间内部设备、物资进行检查,防止因洪水浸泡导致损失。

3. 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报告险情,争取救援。

六、责任与奖惩1. 车间安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2. 各班组长、安全员、设备管理员等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车间安全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3. 对在安全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由车间安全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村级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村级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村级防汛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提高村级防汛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确保村庄周围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村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责任部门村防汛工作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建立防汛责任制度,其中,村委会书记是村级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由村委会主持召开村防汛工作会议,确定防汛工作计划、任务和责任分工,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三、组织机构1.设立防汛指挥部,领导村级防汛工作,由村委会书记兼任指挥部指挥长,其他村级干部、村民代表等组成。

2.设立防汛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值班。

制定值班轮班表,每家具备值班电话,确保随时接到预警信息。

3.设立防汛信息收集机制,建立灾害信息数据库,定期更新信息。

四、预案制度1. 制定村级防汛预案,明确各项防汛措施、应急处置程序、责任分工等内容,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开展应对工作。

2. 制定村级避险场所的选择和设置方案,明确避险场所的位置、条件和人数安排,提前做好准备。

五、防汛设施1. 对村内存在的河道、山洪、水库等水利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2. 组织开展河道清淤、整治工作,及时疏通河道,防止河道堵塞,造成洪水泛滥。

3. 配备必要的抗洪设备,如水泵、堤坝等,确保防汛设施完好有效。

六、培训教育1.开展防汛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避险技能,定期组织防汛演练。

2.举办防汛技能培训班,提高村干部和群众的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灾害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应对。

七、监督检查1.建立防汛巡查制度,定期巡查村内防汛设施和潜在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

2.定期召开防汛工作总结会议,总结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做好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八、奖惩机制1.对在防汛工作中表现出色、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对拒不执行、敷衍塞责、失职失责等影响防汛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处罚。

以上为村级防汛安全管理制度。

希望通过这些规定和制度的建立,能够有效提高村级防汛工作的效率和水平,确保村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防汛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防汛工作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防汛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我局防汛管理工作,使防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防汛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重于抢”的防洪工作方针,立足防早汛、防大汛、抗大灾,确保员工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和工程顺利进行。

第三条认真贯彻《防洪法》,遵守所在流域的防汛统一规划,服从当地人民政府对防汛工作的统一安排和领导,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信守合同,努力做好本单位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四条工程局所属各单位要齐心协力、切实担负起防汛的责任,所有员工都应自觉履行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

第五条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管理。

防汛工作的责任由各单位、项目的正职承担(正职外出期间由主管生产的副职承担)。

第六条本制度适应于局属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及厂、处、生活基地单位和各协作队伍(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七条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工程局成立以局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防汛领导小组,各单位应成立由第一责任人担任指挥长的防汛指挥部,组织抢险队伍等,层层落实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第八条各单位必须根据施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编制当年的防汛规划,突出防汛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方案。

第九条各单位要抓好员工的思想教育,提高认识,增强防汛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充分认识防洪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第十条各单位要充分做好防汛准备工作,做到早抓、早检查、早落实,把好汛前检查关,消灭防汛“死角”,切忌走过场。

汛前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防汛组织机构(即:防汛领导小组、防汛办公室、抢险队伍)是否健全、指挥调度是否灵活。

2、防汛制度、措施、防汛应急预案是否制定。

3、水工建筑物(即:施工围堰、防洪墙等)强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是否安全可靠。

4、动力、通信、交通、供水、排水、消防等设施,是否状况良好,使用可靠;抢险物资是否准备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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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汛应急管理制度安全防汛应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的需要,规范中央防汛抗旱物资储备、调用和经费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央防汛抗旱物资(以下简称中央物资),是指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由水利部负责购置、储备和管理,用于支持遭受严重洪涝干旱灾害地区开展防汛抢险、抗旱减灾、救助受洪灾旱灾威胁群众应急需要的各类物资。

第三条中央物资管理坚持“定额储备、专业管理、保障急需”的原则。

中央物资的有关技术标准由水利部负责制定。

第四条中央物资购置、补充、更新经费和储备管理费,属于中央财政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第二章储备定额、品种第五条中央物资储备定额由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以下简称国家防总)根据全国抗洪抢险、抗旱减灾的需要确定。

储备定额的调整,由水利部商财政部后报国家防总批准。

第六条中央物资品种包括防汛物资和抗旱物资。

(一)防汛物资。

包括编织袋、复膜编织布、防管涌土工滤垫、围井围板、快速膨胀堵漏袋、橡胶子堤、吸水速凝挡水子堤、钢丝网兜、铅丝网片、橡皮舟、冲锋舟、嵌入组合式防汛抢险舟(艇)、救生衣、管涌检测仪、液压抛石机、抢险照明车、应急灯、打桩机、汽柴油发动机、救生器材等。

(二)抗旱物资。

包括大功率水泵、深井泵、汽柴油发电机组、输水管、找水物探设备、打井机、洗井机、移动浇灌、喷滴灌节水设备和固定式拉水车、移动净水设备、储水罐等。

第七条中央物资属国家专项储备物资,必须“专物专用”。

未经国家防总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

第三章储备管理第八条物资储备由水利部或已授权的代储单位与仓库签订代储合同。

第九条水利部负责储备管理,其职责:(一)制定储备管理制度,对代储单位和仓库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二)定期检查中央物资的保管养护情况;(三)监督仓库按规定管理、使用储备管理费,定期检查储备管理费的使用情况;(四)负责中央物资的调用管理;(五)负责调出的中央物资按期归还和补充;(六)负责向财政部报送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和更新计划及经费使用情况。

第十条代储单位负责协助水利部做好储备管理工作,其职责:(一)负责中央物资入库验收工作;(二)负责对仓库的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三)负责组织协调紧急调运中央物资工作;(四)根据授权和仓库签订代储合同。

第十一条仓库负责储备日常管理,其职责:(一)定期向水利部和代储单位报送中央物资储备管理情况;(二)严格执行调度命令,负责中央物资的紧急调运工作;(三)按照中央物资不同的特性和储备要求,加强仓库现代化建设,不断提高中央物资储备管理水平;(四)参加中央物资的入库验收,负责清点、检查中央物资的接收入库;(五)每年年底,向水利部和代储单位报告中央物资调用和库存情况。

第四章调用第十二条中央物资用于大江大河(湖)及其重要支流、重要防洪设施抗洪抢险、防汛救灾、以及严重干旱地区抗旱减灾的需要。

第十三条防汛抗旱救灾需要的物资,首先由地方储备的防汛抗旱物资自行解决。

确因遭受严重水旱灾害并符合第十二条规定,需要调用中央物资的,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向国家防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调用。

若情况紧急,也可先电话报批,后补手续。

申请的内容包括调用中央物资的品名、用途、数量、运往地点、时间要求等。

第十四条代储单位接到国家防总调令后,应当立即组织仓库发货,由仓库快速将中央物资运抵指定地点,并及时向国家防总、水利部反馈调运情况。

第十五条调用中央物资所发生的调运费用,由申请单位直接与调出物资的仓库结算。

第十六条申请单位要做好中央物资的接收工作。

防汛抢险或者抗旱减灾工作结束后,未动用或可回收的中央物资,由申请单位负责回收,经修复保养后,返还调出物资的仓库存储。

已消耗的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由申请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调出物资的规格、数量、质量重新购置返还给指定的仓库储备。

第十七条国家防总启动Ⅰ级或Ⅱ级防汛抗旱应急响应级别时,地方应对该响应级别申请调用并已消耗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可申请核销。

第十八条水利部直属流域机构(以下简称“流域机构”)申请用于中央直属工程的中央物资,未动用或可回收的,由流域机构负责回收,经修复保养后,返还调出的仓库存储。

已消耗或使用后没有修复价值的中央物资,可申请核销。

第十九条符合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可申请核销,以及因储存年限到期或非人为破损需要报废的中央物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核销或报废。

(一)对因储存年限到期或非人为破损需报废的中央物资,仓库要组织清产核资,及时专题报告水利部,说明原因和具体处理意见。

由水利部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 号)和《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s 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400 号)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报废手续。

(二)申请核销中央物资,申请单位、流域机构应当委托具有资产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如实向资产评估机构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的情况和资料的客观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二十条申请核销中央物资,在资产评估机构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后,由申请单位、流域机构随同申请文件一并报水利部。

水利部按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 号)和《中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和出租出借收入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400 号)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核销手续。

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上物资的核销,由水利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审批;单位价值或者批量价值在规定限额以下物资的核销,由水利部审批,并将审批结果报财政部备案。

中央物资报废处置或核销的残值收入,全部上缴中央国库,纳入预算。

第五章补充、更新购置费和储备管理费第二十一条中央物资补充、更新购置费是指按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对经批准报废或核销的物资进行补充、更新所需要的经费。

第二十二条中央物资补充、更新购置费由财政部根据国家防总批准的储备定额、物资价格及物资运往仓库运费确定。

水利部应在中央物资达到储备期限的当年,向财政部申报补充、更新购置费预算建议。

财政部审核后按照部门预算管理规定拨付补充、更新购置费。

水利部应及时完成中央物资补充、更新工作。

第二十三条因管理不善或人为因素导致毁损的中央物资,其补充、更新购置费由仓库负责。

第二十四条中央物资的采购,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中央物资的验收,应当按照防汛抗旱物资验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中央物资的年储备管理费,按储备物资价值的百分之八计算。

上年度物资储备管理费,在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政部根据水利部报送的预算建议审核后拨付。

储备管理费的使用范围应在签订的合同中明确。

第二十七条各仓库要加强储备管理费的使用管理,专账收支,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在次年 4 月底前将上一年度储备管理费使用情况和财务决算报水利部备案。

第二十八条水利部应在每年 5 月底前向财政部报送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更新情况及经费安排使用、结余情况。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中央物资储备、调用、补充、更新及经费管理工作,要自觉接受审计部门、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存在财政违法行为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 号)进行处理。

第三十条本办法自发布2011 年12 月 1 日起施行。

财政部、水利部颁发的《中央级防汛物资管理办法》(财农[2004]241 号)同时废止。

防台防汛安全管理制度2015-06-23 13:12 | #2楼1、目的:为确保公司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生产作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防台防汛安全管理。

3、防台防汛重点部位:1.泵房、配电房及集装箱堆场内电控柜等设备设施。

2.码头的机械设备。

4、启动防台防汛应急预案:1.码头日常的防台防汛工作,由码头应急小组负责。

2.特殊情况下,防台防汛小组成员应昼夜值班指挥防台防汛工作。

5、汛期检查:1.汛期前,应急小组对下列部位进行全面检查:(1)集装箱防风带是否绑扎好;(2)堆场下水道是否有堵塞;(3)码头配电箱是否已断电,且锁好箱;(4)正面吊、堆高机、叉车等机械是否摆放安全;(5)正面吊、堆高机等大型机械是否已做好防护;(6)门机是否已做防风措施;(7)船舶是否已离港避风;(8)办公楼、查验平台各办公室门窗是否关好;2.检查出的问题及隐患由应急小组及时汇总问题并提出整改方案。

6、汛期物资准备:(1)准备足够的沙石并装好备用;(2)准备铁铲、镐头等工具,以做疏通之用;(3)准备绳索、家具,以备加固捆-绑用;(4)准备安全带、救生圈等,以备抢险抢救用;(5)准备检修工具,以做抢修之用。

7、恶劣气候下的操作:1.雷雨时停止装卸船作业。

2.强风时:(1)六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登高作业。

(2)必要时,人员应根据公司命令撤离码头现场。

3.暴雨时认真检查排水疏通情况,发现堵塞应及时排除。

认真检查配电房是否进水,必要时联系停电。

地位房屋应在门口堵上沙袋以防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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