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中药材的正名和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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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材的正品、习用品、混淆品及伪品

药物来源有两个,即天然药和合成药。本文只讨论天然药的品种问题。天然药是泛指包括中药在内的一切具有药用价值或药用有效成分的植物、动物及矿物类药物。天然药按照中医中药理论进行加工使用的就称为中药,否则就只称天然药。我国天然药物资源非常丰富,中草药、民族药品种繁多,有记载的天然药物资源有一万多种,常用的中药也有数千种。祖国医学为中草药的应用积累了极其丰富的经验,形成独特的理论体系,被誉为“国粹”和“宝库”。中药古称“官药”或“官料药”,自清代末西医药输入我国以来,为了表示区别,人们则将我国传统的医药称之为中医、中药。

中药、草药和民族药都属中药范畴,但三者含义略有不同。中药是指在中医中药基础理论指导下用以防病治病的一部分天然药(包括动物、植物和矿物)及其加工品,应是国家药典收载的、或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或教科书有据可查的品种。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并作为商品参加国际贸易(有些品种需要进口)。而习惯上对药典未收载、广泛流传在民间、在正规医院中应用尚不太普遍、且加工欠规范的一部分天然药及其加工晶,称为草药;兄弟民族所习用的药物称为民族药。草药和民族药在使用上有一定的地域性,其中某些品种经过长期实践,疗效确切,被药典收录就上升为中药。也有曾被药典收载,因疗效不显著、药用价值不高,又被新版药典剔除的品种。

中药的真伪实指中药的品种,优劣则指中药的质量,品种不真、质量低劣都能影响临床疗效和实验研究,甚至危及人民的生命安全。中药混淆晶与伪晶的存在古今都有,品种的混乱既有历史的因素,又有现实的客观原因,既是自然存在的现象,也有人为制造的麻烦,这个问题是短期内难以解决的浩大工程。

鉴于目前对中药材的正品、习用品、混淆品及伪晶尚无统一的划分界限,笔者略抒己之管见,抛砖引玉,意在澄清概念,准确用药。

1 正品

正品,也就是真品。凡被国家药典收载或符合国家药材主管部门制定的药材标准者,疗效确切且使用历史悠久的品种,都是真品。正品药材似应达到5个要求:

1.1 来源清楚

来源按自然分类学的门、纲、目、科、属、种的分类方法。种是最小的分类单位,区别重点在于种与种之间。此分类方法能帮助了解生药的原植物或原动物在自然界中的位置、形态特征和彼此间的关系,也有助于在同科属中研究和寻找具有类似化学成分的新药。如桔梗是被子植物门,双子叶植物纲,桔梗目,桔梗科,桔梗属,桔梗种。除同种因不同产地有差异外,其他混淆者必然另有其种。许多源于桔梗科的植物虽形态、性状与桔梗相似,但不是桔梗的真品。

1.2 有明显的鉴别特征

药典及许多教科书收载的品种都有形态和性状的描述,如天麻的鉴别术语是“环纹”“脐眼”“鹦哥

嘴”“起镜面”,而羚羊角是“环纹”“骨塞”“通天眼”。药典还重点介绍一些显微和理化方面的鉴别方法。但药典收载的只是500余种常用药材,大量的未收载品种由于受科学条件限制,历代本草著作对药材来源、形态、性状及经验鉴别方法等描述过于简单,从文字和简图上难于确认,加之各人识别和领会不同,每易导致误解。这是品种不规范的一个重要因素。

1.3 有地道的产地

许多药材由于天时地利的生长条件和药农的精心培植,优质而高产,有地道药材之称。我国地大物博,各省都有特色品种,如四川的黄连、甘肃的当归、青海的大黄、宁夏的枸杞、吉林的人参、河南的地黄、广西的蛤蚧等等都是历史悠久、全国著名的常用中药,

1.4 有效成分明了

药材的疗效取决于有效成分的含量,也是与非正品相区别的有力证据。特别是中药制剂(中成药)俗有“膏丹丸散,神仙难辨”之说,以有效成分作为标志借用现代仪器测定其含量,可作为质量判定的重要依据。如元胡中所含的延胡索乙索是其止痛的主要成分,测定元胡药材或含有元胡的成药中此成分有无,及其含量多少,就能说明药材的真伪与质量是否合格。

1.5 新品种产生

需要经过国家认定的研究机构或业内权威人士进行鉴定(书面鉴定或经杂志发表),并具详实的动物毒理实验和临床药效学材料,方可作为正品在市场流通。分布于长江流域有一种名为“火藤根”的植物(又名黄姜),为薯蓣科盾叶薯蓣的根茎,因其薯蓣皂甙元的含量较高,为合成肾上腺皮质激素类药物的良好原料,川鄂陕一带已有规模种植。

药典所载之药材其来源有三种情况,一是一科或一属中只有一个品种作药用,如杜仲科仅杜仲一种,银杏科仅银杏一种等。二是一科或一属中有几个种作同一药材使用,如葶苈子来源于十字花科播娘蒿属和独行菜属,紫草来源于紫草科紫草属和软紫草属等;同属多种作一种药用的情况比较多,如菊科蒲公英属的多种植物都作蒲公英药用,麻黄科麻黄属多种植物均作麻黄人药等等。三是不同科多种作一种药用的,如小通草源于旌节花科和山茱萸科,青黛源于十字花科、蓼科、爵床科,珍珠母来源于珍珠贝科和蚌科等。

2 习用品

习用品,也称地区习惯用药。指在一个或多个省级范围内有多年药用历史的品种,或被省级药品(药材)标准收载或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品种。这类品种实属真晶范畴,也有确切的疗效,只是使用范围带有地域性特色,如《山东省中药材标准》1995年版,收载了《中国药典》1990年版及卫生部药品标准未收载而在本省有生产和使用习惯的中药材233种,其中包括《中国药典》收载的同名但不同基原的品种,《中国药典》1977年版收载而《中国药典》1990年版未收载的173种;以及本省部分地区习用的60种。如:五灵脂、六神曲、白花蛇舌草、软蒺藜、珍珠透骨草等等。丁公藤先被药典1977

年版收载,此后几版被剔除,作为习用品收载于《山东省中药材标准》1995年版中,但《中国药典》1995年版和2000年版又重新收载,说明有效的地区习用品,可以转化为国家级的正品。有的正品也会因疗效不显著或副作用大被逐渐淘汰。如马兜铃科植物关木通对肾脏有损害引起尿毒症累有报道,国家已下令不得生产含关木通的中成药。

民族药一般视为地区习用品,也有不少疗效显著的品种如:亚乎奴(傣族习用品)、余甘子(藏族习用品)、菊苣(维吾尔族习用品)、毛诃子、土木香(藏族习用品)、广枣(蒙古族习用品)等被药典收载。

3 混淆品

混淆品,是指与正品同科、同属或化学成分相类似而科属不同者,与正品是否有同等功效尚待研究或未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批准使用的品种。所谓混淆,

首先是同科或同属的近缘品种,药材形态与性状相似,难以分辨,从产地到流通到使用诸环节,存在误采误收、误运误用。如金钱草为报春花科植物过路黄,药典描述其性状为“无毛或被疏柔毛”,实际上过路黄的品种毛被变化很大,从全株无毛至被密毛,在两个极端类型之间有一系列的中间类型,一般随着海拔的增高,植株被毛亦渐增多。就此而言,仅过路黄一种就有不少混淆晶。再如,女贞子的混淆晶为同科植物水蜡(又名崂山茶)的果实,有效成分齐敦果酸的含量高于女贞子,有开发价值。

二是改良品种,通过移栽、嫁接、引种、家养、杂交,所产生的新种与原种相混淆。如原产美洲的西洋参在我国大面积引种成功,商品称为“种洋参”,缓解了市场紧俏的矛盾,但不等同于进口货。五灵脂为鼯鼠科动物的粪便,家养鼯鼠因环境和饮食的改变,其粪便与野外采集的有所不同。另外,青皮、陈皮、山楂、木瓜等水果类药材,其栽培变种非常之多。通常认为改良品种在产量和质量方面比原种有优势,如地黄、山药,野生的虽然到处都有,但产量低,品质差,商品药材全用栽培品,河南怀庆所产的四怀(怀地、怀山药、怀菊、怀牛膝)亨誉世界。三是同名异物,各地用药经验和历史情况不同,药名叫法不一,造成同名异物、同物异名的现象相当普遍。如白头翁、贯众各有20多个同名异物品种,一些常见的一名多物药材,药典已分别定名收载,如金钱草有广金钱草(豆科)、金钱草(报春花科)、连钱草(唇形科)三种;板蓝根有板蓝根(十字花科)和南板蓝根(爵床科)两种;山豆根有山豆根(豆科和北豆根(防已科)两种,等等。同一张处方在不同药店(药房)取药会有所不同,因此以药典执法规范药品市场势在必行。

替代品,常因处方缺药而出现,必须是有效成分相同的品种才能保证用药有效,如海藻与昆布用在消瘿瘤时可相互替代,从小檗科植物中提取的小檗碱可以替代黄连用于肠道炎症等。

4 伪品

伪品,也就是假药,国家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是药品所含成分的名称与国家药品标准或省级药品标准规定木符合的。二是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一般地说,有时伪晶和?昆淆品的界限不能截然分开。伪品大体有6种情况:一是与正品不同来源,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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