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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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

当前,交通运输正处于客货运输繁忙期、建设施工高峰期、体制改革关键期、重特大事故易发期、自然灾害频发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巨大、形势严峻、任务艰巨。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及国家、部、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严格落实责任,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彻底排查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同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三年行动的深入开展,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平安交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局决定自2018年8月6日至11月15日开展“平安交通百日行动”(下称“百日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防风险,除隐患,强责任,建机制,抓落实”为主题,不断夯实行业安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事故隐患专项治理,重点放在基层一线,切中要害,直击痛点,集中整治一批长期性、反复性、根源性痼疾。通过开展“百日行动”,持续遏制交通运

输重特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实现安全生产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

二、主要任务

(一)防风险。坚持关口前移,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实现风险可防可控。

1.摸清风险底数。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路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全方位、全过程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对国省干线公路、航道、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以及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道路“两客一危”运输、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渡口渡船等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建立安全风险清单,并针对安全风险清单进行逐项评估,确定主要致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情况和风险等级。

2.确定管控措施。督促企业针对风险的致险因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制定细化管控措施,确定风险管控的方法和手段,明确管控措施落实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按要求建立动态监测、评估、管控机制,严格落实风险分类分级管控制度,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3.突出安全风险管控重点。一是加大国省干线公路养护巡查频率,重点做好公路施工路段、公路桥梁(尤其是三类及以下桥梁)和重要路段的巡查管理,切实加强易水毁路段、桥涵的监控

和抢修工作。二是严格企业、营运车辆、从业人员准入许可材料审查,把好源头关,要突出800公里以上班线客运、省际旅游包车客运,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技术状态,驾驶员不安全行为、运行的线路等方面实施重点风险管控。三是加强对湖区非法载客、渡口非法渡运、航运公司代而不管等非法行为管控。四是强化对深基坑、高墩、隧道、通航水域等施工现场风险管控力度,实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五是突出洪涝、强降雨、台风、高温等极端天气和不良地质灾害,做好预防、预警、预报工作,并落实相应的应急措施。六是突出非法从事交通运输生产作业、市场无序竞争等行为。

(二)除隐患。坚持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不除隐患必须严格执法问责。

4.开展隐患排查。加强国省干线、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的隐患排查力度,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范围、方式、程序等要求,企业领导带头、全员参与开展一次全面自查。通过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事故案例的梳理,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安全专项整治,建立隐患排查清单参考目录和隐患检查表。

5.强化隐患整改。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照隐患清单逐项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的治理要求,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6.严格重大隐患治理。以交通基础设施、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营为重点,扎实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切实落实“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的工作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强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做到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尽职履责,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

7.企业是“百日行动”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亲自组织制定“百日行动”方案并监督实施,保证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的人、财、物投入;分管负责人要牵头组织落实“百日行动”各项工作部署;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指导、督促基层一线落实“百日行动”措施;一线从业人员严格落实“百日行动”措施和岗位职责要求,坚决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8.认真总结“百日行动”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先进地区、优秀企业及典型项目要树立标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敢于担当、先行一步、抓深一层,高标准、严要求,改革创新,应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管理方法,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成功经验。

9.各相关市(县)区交通运输、港口管理部门、局属各单位在体制改革过程中,要保持安全监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工作不乱、要求不降、干劲不减,确保“百日行动”顺利开展。

(四)建机制。认真总结“百日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治本之策。

10.建立安全责任机制。按照“职责明确、权责一致、边界清晰”的要求,建立安全监管权责清单和履职要点,强化履职尽责,严格失职追责,推进尽职免责,激励行业管理部门和人员敢于担当、勇于作为。

11.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交通强国战略”,持续提升交通运输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提升交通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和重点领域安全防控能力,加强专业化应急处置救援队伍的建设,不断提高应急抢险工作的机械化、高效化、专业化水平。

12.建立科技支撑机制。加大“两客一危”等重点营运车辆主动安全智能防控系统推广应用,进一步推广江苏省公路水路安全畅通与应急处置系统工程、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信息平台示范工程建设,配合省厅加快水上交通安全监测预警(VITS)平台和APP(海事/船员版)二期功能开发,进一步推动渡运单位建设渡运全过程实时监控系统和渡船航行避碰预警导航系统,提升安全监管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五)抓落实。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监督检查执法,抓好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加强考核问责,切实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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