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固定资产管理规定

一、固定资产或设备借用

1、由于工作需求需向公司借用固定资产或设备的,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后,到综合事务部

办理固定资产借用手续,登记留底。

2、借用时,借用人应将所借资产或设备的品名、规格、型号、附件及串号填写清楚,并当面

验清、测试。

二、固定资产或设备损坏

由于员工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所发生的维修费用,由当事人自付。事故原因无法界定或界定不清的,公司与当事人各承担维修费用的50%。

三、固定资产或设备遗失

员工所领用的固定资产或设备发生遗失时,按帐面净值作价赔偿。

净值构成如下所示:

净值=原值*【1-使用年份/ n年】

固定资产或设备的使用折旧年限:电脑按7年,相机按5年,手机按4年,打印机、复印机、扫描机按4年、一体机(打印复印扫描)按7年计。

使用年份按四舍五入计;大于或等于半年则进一年。如3年零2个月,则定为3年;3年零5个月,则定为4年。

四、固定资产或设备移用

固定资产或设备借用后发生移交给其他员工使用时,应及时向固定资产或设备接管人索要“接收条”,并提供给事务部,以备综合事务部核查。

五、固定资产或设备归还

借用的固定资产或设备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归还到综合事务部,并做登记处理。离职时,未归还所借用的固定资产或设备,公司将按遗失论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