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基础〉第一章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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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笫一章》课件

03
经济法的体系和渊源
经济法的体系
经济法体系概述
经济法体系的发展历程
介绍经济法体系的基本概念、特点和 构成要素。
简要介绍经济法体系的发展历程,包 括其产生背景、发展阶段和未来趋势 。
经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阐述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等其他法 律部门的关系,以及其在整个法律体 系中的地位。
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执法与司法
执法原则
经济法的执法和司法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效率等原则,确 保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执法机构
经济法的执法机构包括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各机构需明确职责权 限,确保执法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司法救济
经济法的司法救济包括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等,应完善 相关诉讼制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的改革方向
强化市场监管
01
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经济法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
防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来自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02
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
。
促进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
03
鼓励创新,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
。
经济法的未来展望
更加注重公平与效率的平衡
立法原则
经济法立法应遵循科学、民主、 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确保
法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立法程序
经济法的制定需经过立项、起草、 审查、审议、公布等程序,确保法 律的制定过程科学规范。
立法内容
经济法的内容应涵盖市场监管、宏 观调控、社会公益等方面的法律规 范,确保法律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经济法的实施
实施主体
01
03
经济法和民商法在某些领域存在交叉,例如反不正当 竞争法和民商法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规定。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ppt课件

法
,确立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计划
发
经济与商品经济相结合,经济法
展
律规范出现并得到发展
过 程
1992年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 场经济,经济法得到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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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历史的复杂性和世界的多样性,赋予了经济法丰富的内涵,加之 不同时代的经济法学者总是站在自己的时代来阐述观念,这就使 得不同国家、不同时代的经济法学者对经济法的界定几乎是完全 不同或者说是各有特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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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第一讲 经济法概述 二、经济法概念 ●经济法——调整在国家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一)市场主体调控关系:《合伙企业法》、《公司法》、《个人独资企 业法》
(二)市场运行规则关系:《合同法》、《商标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学习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了解 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理解并掌握经济法的 概念和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 素、经济法律责任等基础理论,为以后各章
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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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第一讲 经济法概述 第二讲 法律行为与代理 第三讲 经济法律责任 第四讲 诉讼时效
3、1、经济法律关系最主要的参加者是( )。
A、国家机关 B、企业 C、企业的内部组织 D、公民
4、 经济法律关系( )。
A 由主体、客体、内容三要素构成 B 由主体、客体两素构成
C 由主体、客体、行为三要素构成 D 由主体、客体、行为三要素构成
5、自然灾害属于( )。
A 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 B 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概论》PPT课件

行为
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主体为实现某种 经济目的所进行的有意识的活动,因此, 也称为经济行为。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和 经营行为。
智力成果又称非物质财富,是指人们从 事智力劳动所创造的成果。包括知识产 权、专有技术和经济信息等。
三、经济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一)经济法律关系设立、变更和终止的 概念
(二)经济法律责任的要件
经济法律责任的要件包括:
其一,经济法主体有违反经济法律规范或者未 履行经济义务的行为;
其二,经济法主体有过错,即违反经济法律规 范或者未履行经济义务的行为是因行为人主观 过错所造成。
(三)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我国经济法确认的,在追究违 法主体的经济法律责任时普遍适用的一项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指认定行为人在主观上存在 故意或者过失时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司法原则。
1.国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 2.经济权利与经济责任相统一的 原则 3.遵循经济规律的原则
(三)经济法的作用
1.确认、规范和调整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 下的各种基本经济关系
2.明晰经济法律关系 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保
护其合法权益
3.维持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秩序
4.促进社会主义市场 经济协调稳定发展
第二节 经济法律关系
1.经济法律规范的颁布与实施。 2.法律事实的存在和出现。 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经济法律关系设立、 变更和终止的客观情况。 法律事实依照其发生与当事人的意志有
(1)事件 (2)行为
四、经济法律责任
(一)经济法律责任的概念
经济法律责任,是指经济法主体违 反经济法律规范或者未履行经济义 务时,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四)经济法律责任的形式
1.经济责任 2.行政责任 3.刑事责任
2024年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课件讲义

提高企业法律意识
引导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增强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人才培养
培养具备国际视野和专业技能的经济法人才。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一
某跨国公司在华投资遭遇法律问题的案例剖析。
案例分析二
一起跨境贸易争端案件的法律解读与启示。
案例分析三
某金融机构因违反跨境支付规定被处罚的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四
一起涉及税收协定的国际税收争议案件解析。
03
消费者与经营者
消费者享有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承担遵守市场秩序、
维护消费者权益等义务;经营者享有自主经营权,承担提供合格商品和
服务、保障消费者权益等义务。
争议解决机制与程序规定
争议解决方式
包括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多 元化纠纷解决方式。
程序规定
根据争议性质和当事人约定,选择 相应的解决方式和程序,如民事诉 讼程序、仲裁程序等。
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企业虚假宣传案。该企业通过夸大产品 功效、虚构用户评价等手段进行虚假宣传, 误导消费者。经监管部门调查取证,依法 对该企业处以罚款、责令改正等处罚措施。
VS
案例二
某行业价格垄断案。该行业内多家企业达 成价格垄断协议,共同抬高产品价格,损 害消费者权益。监管部门依法对涉案企业 进行调查处理,打破价格垄断,恢复市场 竞争秩序。
程序规定
监管程序应遵循法定、公正、公开、效率原则,确保监管行为的合法性、合理 性和有效性。具体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告知、决定等环节。
违法行为认定与处罚措施
违法行为认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市场主体违反市场监管规定的行为进行 认定,如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垄断经营等。
处罚措施
经济法基础第一章复习资料精品PPT课件

第一节:法律基础
❖ 法的本质——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体现
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 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 需要的反映。
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 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 简单相加。
法的特征
❖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认可才得以形成的 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 【答案】B
❖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法律事实 的有( )。
A、纵火
B、爆发战争
C、地震
D、签发汇票
❖ 【答案】ABCD
❖ 【解析】A纵火、D签发汇票,属于法律行为 ;B爆发战争,属于法律事件的社会现象(相 对事件);C地震属于法律事件的自然现象( 绝对事件)
❖ 【单选题】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 事件的是( )。(2013年)
A、强制性
B、规范性
C、利导性
D、国家意志性
❖ 【答案】ABCD
法律关系
❖ 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
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 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1、法律关系的主体 2、法律关系的内容 3、法律关系的客体
❖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能构成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
❖ 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 包括
❖ 【答案】ABCD
❖ 【解析】非物质财富包括知识产品和道德产 品:(1)知识产品包括:著作、发现、发明、 设计等;(2)道德产品包括荣誉称号、嘉奖 表彰等。
法律关系产生的原因是 ? 也就是,为什么会有法律关系的产生 ?
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
❖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 的直接原因。
❖ 法律事实分为两大类: 1、法律事件 2、法律行为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课件

• 三、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
• 协商 • 调解 • 仲裁 • 诉讼
(2)超越代理权实施的代理; (3)代理权终止后而实施的代理。
• 2.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 •
(1)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经过本人追认或者本人知道他 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有权代理,无权 代理人所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
(2)表见代理
第三节 诉讼时效
• 一、诉讼时效的概念
• ▲几种民事行为
• ※无效民事行为
• ※效力待定的行为
•
• ※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
(1)重大误解
(2)显失公平
• ※附条件、附期限的民事行为
二、代理
• 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 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 人承担的一种法律制度。
• ▲代理的适用范围
• ▲代理的种类
• 1、委托代理
•
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
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 2、法定代理
•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发生的代理。
• 3、指定代理
•
基于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的指定行为而发生的代理。
• ▲无权代理
• 1.无权代理的界定 • (1)没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
•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 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保护其权利的权利。
• 二、诉讼时效期间
•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不超过20年。
• 普通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或4 年。
• 三、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与延长
第一章 经济法基础知识 PPT课件

• 法人自成立时起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 民事活动范围受到法律和行政法规的限 制。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 自己的独立意志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同时产生 、同时终止;
• 法人的行为能力通常是由法人的机关或者 法人机关委托的代理人来实现的。
、
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
—身份权—荣誉权、配偶权、亲属 权
基本原则
•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 1.平等原则 • 2.私法自治原则 • 3.公平原则 • 4.诚实信用原则 • 5.公序良俗原则
进一步解读
• 在民法的各基本原则中: • 私法自治原则是民法最核心的原则, • 平等原则是私法自治原则的逻辑前提, • 公平原则是对私法自治原则的补充, • 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都是对私法自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 以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 能力。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进行民事行为
• 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 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3)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 指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 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 户。个体工商户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为成立。
• 《民法通则》根据我国自然人的年龄阶段 不同和精神状况是否正常,将自然人的行 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具有 的通过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 为的能力。
• 《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 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 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2)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以 自己的独立意志进行民事行为的能力。
•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同时产生 、同时终止;
• 法人的行为能力通常是由法人的机关或者 法人机关委托的代理人来实现的。
、
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 、隐私权
—身份权—荣誉权、配偶权、亲属 权
基本原则
• (三)民法的基本原则 • 1.平等原则 • 2.私法自治原则 • 3.公平原则 • 4.诚实信用原则 • 5.公序良俗原则
进一步解读
• 在民法的各基本原则中: • 私法自治原则是民法最核心的原则, • 平等原则是私法自治原则的逻辑前提, • 公平原则是对私法自治原则的补充, • 诚实信用和公序良俗原则都是对私法自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 以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为的 能力。
•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进行民事行为
• 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完全不能辨认 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3)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是 指自然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 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为个体工商 户。个体工商户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为成立。
• 《民法通则》根据我国自然人的年龄阶段 不同和精神状况是否正常,将自然人的行 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具有 的通过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行 为的能力。
• 《民法通则》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 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 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 能力人。
《经济法第一章概论》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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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课程的有关法律知识
• 经济法包括的范围比较广泛,涉及企业法、 公司法、合同法、产品责任法、劳动法、 代理法、票据法、知识产权法以及商事仲 裁、诉讼法、税法。随着经济的发展,有 些学科已经分离为专门学科了,如税法。 同时,经济法与一些学科的内容也具有交 叉性,如与商法、民法、经济行政法等的 内容重叠。
• 债权.债权人.债务.债务人. • 2.债的分类 • (1)法定之债和约定之债 • (2)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 • (3)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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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债的发生
• (1)合同 • (2)不当得利 • (3)无因管理 • (4)侵权行为 • (5)其它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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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债的效力
• (1)债的对内效力 • 债对于债权人的效力 • 债对于债务人的效力 • (2)债的对外效力
• (四)经济法 • (五)社会法 • (六)刑法 •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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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三.今后立法工作重点
• (一).宪法方面. • (二).民事法律方面. • (三).行政法方面. • (四).经济法方面. • (五).社会法方面. • (六).刑法方面. • (七).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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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第二节中国的法律机制
• 第一部分 有中国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
法律体系
• 一.概念--------是指一国全部法律规范依照一 定的原则和要求所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 二.我国法律体系的划分
•
共划分为七个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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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七个法律部门分别为:
• (一).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二)民商法 (三)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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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基础 2012年
第一章 总论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仲裁: ❖ 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的财
产纠纷; ❖ 行政复议: ❖ 适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争议; ❖ 诉讼: ❖ 既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民事诉讼), ❖ 也适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行政诉
讼)。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案件;
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 关系争议(劳动合同);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宣告公 民失踪或死亡的非讼案件;
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 件;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仲裁的适用范围:
❖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 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 纷,可以仲裁。
❖ 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 抚养、继承纠纷;
❖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 理的行政争议。
❖ 下列仲裁不适用于 《仲裁法》: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不公开原则, ❖ 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 ❖ 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 ❖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 ❖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裁决实行 ❖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为主,首席仲裁员为辅原则, ❖ 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仲裁与民事诉讼都是适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 决方式。
❖ 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 ❖ 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
争议。 ❖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 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 ❖ 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 ❖ 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 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 (1)劳动争议的仲 裁;
❖ (2)农业集体经济 组织内部的农业承 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仲裁的基本原则 ❖ 1.自愿原则 ❖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 3.独立仲裁原则 ❖ 仲裁机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
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 干涉。 ❖ 4.一裁终局原则。 ❖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 人民法院起诉的, ❖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选择哪种方式则与纠纷的性质有关; ❖ 根据法律的不同规定, ❖ 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 或先申请行政复议、 ❖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 有的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 ❖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 还有的则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 ❖ 由行政机关对纠纷作出最终裁决。
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 的协议。 ❖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 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仲裁协议的效力: ❖ 排除诉讼管辖权 ❖ (或裁或讼) ❖ 独立存在:
❖ 合同的变更、中止或无效, 不影响其效力;
❖ 仲裁协议效力争议:
❖ 可以提请仲裁委员会决定 或法院裁定,
❖ 各方提请机关不同 的:由法院裁定。
❖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 的效力有异议,
❖ 应当在仲裁庭首次 开庭前提出。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 ❖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 ❖ 人民法院受理后, ❖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 ❖ 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 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仲裁的概念: ❖ 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
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 仲裁的特征。 ❖ (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 (2)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
机构)进行裁判。 ❖ 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 ❖ 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 ❖ 对经济纠纷案件没有强制管辖权。 ❖ (3)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仲裁机构主要是指仲裁委员会。 ❖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
在地的市设立,
❖ 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 ❖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 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 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 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 侵犯其合法权益时, ❖ 可采取申请行政复议 ❖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都是 ❖ 针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 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议的, ❖ 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 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源自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仲裁裁决: • 无地域管辖或级别管辖, • 当事人选择仲裁机构及仲裁员,
•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 • 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 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 • 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 • 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 ❖ 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仲裁协议: ❖ 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
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 ❖ 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 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
第一章 总论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仲裁: ❖ 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的财
产纠纷; ❖ 行政复议: ❖ 适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争议; ❖ 诉讼: ❖ 既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民事诉讼), ❖ 也适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行政诉
讼)。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 人身关系案件;
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 关系争议(劳动合同);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宣告公 民失踪或死亡的非讼案件;
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 件;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仲裁的适用范围:
❖ 1.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 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 纷,可以仲裁。
❖ 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 (1)关于婚姻、收养、监护、 抚养、继承纠纷;
❖ (2)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 理的行政争议。
❖ 下列仲裁不适用于 《仲裁法》: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不公开原则, ❖ 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 ❖ 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 ❖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 ❖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 , ❖ 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 裁决实行 ❖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为主,首席仲裁员为辅原则, ❖ 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仲裁与民事诉讼都是适用于横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 决方式。
❖ 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 ❖ 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解决
争议。 ❖ 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 ❖ 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 ❖ 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 ❖ 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 这在法律上称为或裁或审原则。
❖ (1)劳动争议的仲 裁;
❖ (2)农业集体经济 组织内部的农业承 包合同纠纷的仲裁。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仲裁的基本原则 ❖ 1.自愿原则 ❖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 3.独立仲裁原则 ❖ 仲裁机关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
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 干涉。 ❖ 4.一裁终局原则。 ❖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 人民法院起诉的, ❖ 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选择哪种方式则与纠纷的性质有关; ❖ 根据法律的不同规定, ❖ 有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 或先申请行政复议、 ❖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 ❖ 有的则只能先申请行政复议, ❖ 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 还有的则只能通过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 ❖ 由行政机关对纠纷作出最终裁决。
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 的协议。 ❖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 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 ❖ 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仲裁协议的效力: ❖ 排除诉讼管辖权 ❖ (或裁或讼) ❖ 独立存在:
❖ 合同的变更、中止或无效, 不影响其效力;
❖ 仲裁协议效力争议:
❖ 可以提请仲裁委员会决定 或法院裁定,
❖ 各方提请机关不同 的:由法院裁定。
❖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 的效力有异议,
❖ 应当在仲裁庭首次 开庭前提出。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 ❖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未声明有仲裁协议, ❖ 人民法院受理后, ❖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 ❖ 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 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 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仲裁的概念: ❖ 是指由经济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共同选定仲裁机构,
对纠纷依法定程序作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的活动。 ❖ 仲裁的特征。 ❖ (1)仲裁以双方当事人自愿协商为基础。 ❖ (2)仲裁由双方当事人自愿选择的中立第三者(仲裁
机构)进行裁判。 ❖ 仲裁机构是民间性的组织, ❖ 不是国家的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 ❖ 对经济纠纷案件没有强制管辖权。 ❖ (3)仲裁裁决对双方当事人都具有约束力。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仲裁机构主要是指仲裁委员会。 ❖ 仲裁委员会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
在地的市设立,
❖ 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设区的市设立, ❖ 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 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 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 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 仲裁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法律、经济贸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当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 ❖ 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 ❖ 侵犯其合法权益时, ❖ 可采取申请行政复议 ❖ 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方式都是 ❖ 针对纵向关系经济纠纷的解决方式, ❖ 都由行政管理相对人一方提出申请。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议的, ❖ 视为放弃仲裁协议, ❖ 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源自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仲裁裁决: • 无地域管辖或级别管辖, • 当事人选择仲裁机构及仲裁员,
• 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 • 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 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 • 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 (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 • 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易专家和有实际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 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 ❖ 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第二节 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 仲裁协议: ❖ 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把他们之间可能发生或者已经
发生的经济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书面约定。 ❖ 仲裁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 口头达成仲裁的意思表示无效。 ❖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